
尊敬的学生家长:
目前已经进入夏季,是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高发期,仅6月9号一天,山东、湖南、黑龙江就发生三起中小学生溺亡事故,共有16名学生溺水死亡,令人十分心痛。为了进一步做好防溺水事故的有关工作,严防因游泳带来的 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提醒您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造成无法弥补的危害。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要切实增强预防溺水安全认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
二、做好预防溺水的家庭教育。教育部通报指出:今年以来的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多发生在周末、节假日或放学后;多发生在农村地区;多发生在无人看管的江河、池塘等野外水域;多发生在学生自行结伴游玩的过程中,有的是结伴下水游泳溺亡,有的是为救落水同伴致多人溺亡;多发生在小学生和初中生中,男生居多。因此,务必请各位家长在暑假、节假日、周末和放学后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坚决避免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培养孩子自护自救的能力。教育孩子做到“四不”,即不在无家长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戏水;注意安全警示,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家长要严格教育学生不要到河边、水沟、水渠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或钓鱼(捕鱼),如有条件您可以教会孩子掌握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的能力,还要让孩子知道在发现有人溺水时应立即报警或者大声呼救。如您发现有学生在水边 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请您能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各位家长,安全,作为人生最重要的第一课,我们必须不厌其烦地反复讲,讲到入脑入心,内化为孩子们的自觉意识和本能行动。让我们携起手来,克服麻痺侥幸心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共同为所有孩子撑起一片安全的天空,让他们远离危险,健康、快乐地成长。
顺祝:工作顺利,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学校
2012年6月11日
回 执
以上内容,我们已经认真、细致地阅读完毕。我们会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责任,教育好我们的孩子,谢谢学校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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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签名:
2012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