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核奖惩办法
为切实加强对五矿己四采区重点工程的管理,激励施工单位在保证安全生产及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优化劳动组织和施工工艺,加快工程施工进度,确保2013年底采区投产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成立公司工程进度考核奖惩领导小组:
组 长:涂兴子 王录合
副组长: 王和平 许尽峰 赵春孝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具体负责考评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任:张海力
成 员: 开拓处:薛俊超 赵 朋
计财处:
二、考核目标与考核周期:
(一)必备条件:在考核周期内,若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取消奖励资格,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追究处罚。
(二)三处根据公司年度工程计划和施工承包合同中的合同工程量、合同总工期、施工组织设计、以及自身的施工力量,切实、严谨、科学地编制出工程施工总体计划和月度施工进度计划,经公司工程进度奖惩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作为施工进度计划目标进行考核。
(三)考核周期:按照月度计划和合同工期,每月考核奖惩一次
三、奖罚标准,为规范三处按施工合同和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保证工程按期顺利完工,以每月的考核内容和考核结果,对超计划完成各项指标的施工单位进行奖励、欠计划指标的施工单位处罚,并在每月工程价款中加扣。其奖惩标准为:
(一)奖励
1.完成当月计划指标的不奖不罚;
2.完成计划指标100%—110%(不含100%)的,奖三处当月超计划完成工程量价值的2%;
3.完成计划指标110%(不含110%)以上的,奖三处当月超计划完成工程量价值的3%。
(二)奖励
1.完成当月计划指标的不奖不罚;
2.当本月完成计划指标的90%—100%(不含100%)的,按当月欠计划完成工程量价值的2%处罚三处;
3.完成计划指标90%(不含90%)以下的,按当月欠计划完成工程量价值的3%处罚三处。
四、验收办法和具体要求
(一) 验收办法:
1.每月由公司考核办公室牵头,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理公司和五矿参加,根据核准的月进度计划,按照施工规范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核实工程进度,针对工程资料和工程实体,对当月完成工程进行质量评定,并按照规定履行签字手续,作为奖惩的依据。
2.计算方式:
实际完成工程量,为该工程工序全部完成,且经过总监理工程师、五矿质量安全管理机构认可签字和平煤股份验收核实,达到合格以上的工程。
3.完成工作量(万元)=实际完成清单工程量×合同(或预算)单价。工程量核算的起止日期为当月工程验收日期,三处在每月验收之前将各种报验资料、当月工程施工计划完成情况和下月工程计划报五矿和现场监理部。
4.工程量核算的起止日期为当月工程验收日期,三处在每月验收之前将各种报验资料、当月工程施工计划完成情况和下月工程计划报五矿和现场监理部。
5.结算方式:当月工作量=当月按计划完成的工作量+(超、欠部分工作量×奖惩百分比),在每月的工程结算时一次结清。
(二)具体要求:
1.施工单位:
(1)要优化劳动组织和施工工艺,积极应用先进的施工设备和机具。
(2)每月按照计划目标对工程施工进行排队,要求细化到每个班组和工序,严格按照工程排队落实到位。
(3)加强原材料进场和施工工序管理,确保分部分项工程达到合格以上,消灭不合格工程。
(4)加强安全管理,消灭死亡、重伤和二级以上非伤亡施工。
2.配合单位(监理、五矿):
(1)为施工单位创造良好内外部施工环境;
(2)协助施工单位编制好每月的工程施工排队,并监督落实,该工序没有按照排队完成,在下个工序施工时要补回来。
(3)严格工序施工监督,上道工序施工不合格,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加强安全管理,消灭死亡、重伤和二级以上非伤亡施工。
3.若井下遇到特殊地质条件,三处应及时通知考核办公室,现场协商解决。
五、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2011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