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测绘合同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委托人(甲方):
承揽人(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测绘范围(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
第二条 测绘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
第三条 执行技术标准:
| 序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代号 | 标准级别 |
| 1. |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 GB/T18314-2009 | |
| 2. | 《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 | GB/T20257.1—2007 | |
| 3. | 《工程测量规范》 | GB50026—2007 | |
| 4. | 《测绘技术设计规定》 | GB/T 1004-2005 |
第四条 测绘工程费:
1、取费依据:
2、预算工程总价款: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
2、应当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
3、甲方保证工程款按时到位,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材料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本合同的技术要求,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2、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要求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
3、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第七条 测绘项目完成工期
| 序 号 | 测 绘 项 目 | 完 成 时 间 | 备 注 |
第 乙方应当于工程完工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完工通知之日起 日内,组织有关专家,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对乙方所完工的测绘工程完成验收,并出据测绘成果验收报告书。
第九条 对乙方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的约定:
第十条 测绘工程费支付日期和方式: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要求支付乙方工程费,应向乙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的3%计算。由于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委托人除应付给受托人停、窝工费3000元/日。
2、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价款总额的20%赔偿损失。
3、合同签订后,如甲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赔偿合同价款的10%。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合同价款的10%。
2、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的预算合同价款的3%计算。因天气、交通、行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转让。
4、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
5、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四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需签订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第十六条 附则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委托人名称(盖章) 承揽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住所: 承揽人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签字: 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