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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双标”管理质量控制及标杆工程评选细则2011年新版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5 12:4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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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双标”管理质量控制及标杆工程评选细则2011年新版

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双标”管理质量控制及标杆工程评选细则(试行)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实施方案》、省《关于开展质量强省活动的意见》、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提升年行动纲要》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双标”管理(标准化管理、标杆管理),现对“双标”管理质量控制的有关要求以及标杆工程评选实施意见进行细化,使工程质量管理“比有标准、赶有目标,好则奖励、差则追责”更加明确,更具可操性,以促进我省高速公路建设质量水平持续提升。1实体工程质量目标及要求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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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双标”管理质量控制及标杆工程评选细则(试行)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实施方案》、省《关于开展质量强省活动的意见》、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提升年行动纲要》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双标”管理(标准化管理、标杆管理),现对“双标”管理质量控制的有关要求以及标杆工程评选实施意见进行细化,使工程质量管理“比有标准、赶有目标,好则奖励、差则追责”更加明确,更具可操性,以促进我省高速公路建设质量水平持续提升。1实体工程质量目标及要求高速公路
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双标”管理

质量控制及标杆工程评选细则

(试行)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实施方案》、省《关于开展质量强省活动的意见》、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提升年行动纲要》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双标”管理(标准化管理、标杆管理),现对“双标”管理质量控制的有关要求以及标杆工程评选实施意见进行细化,使工程质量管理“比有标准、赶有目标,好则奖励、差则追责”更加明确,更具可操性,以促进我省高速公路建设质量水平持续提升。

1  实体工程质量目标及要求

高速公路建设必须严格按现行标准、规范、规定、设计文件以及本细则有关要求组织施工。本细则所列的精品工程主要质量目标,是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双标”管理的阶段性目标,其它质量指标须满足现行标准、规范以及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有关要求;各表所列检查项目的单点极限偏差是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最低要求,也是相应质量问题处理的主要依据。

1.1 路基工程

1.1.1 一般规定

1.1.1.1 路基填筑必须严格控制每层填土的厚度和压实度,填土厚度应通过试验路确定。当压实层厚超过试验路确定的压实厚度20mm时,该层填土层厚判定为不合格;当压实层厚超过试验路确定的压实厚度30mm时,该层填土层厚压实度判定为不合格。

1.1.1.2 填筑上一层填料时,应认真处理下一层顶面不密实表层,表层的松散粉土、翻浆土、沉积淤泥等必须清除;雨后必须待已压实的填土表面晾干,重新碾压并检测压实度合格后才能填筑上一层。

1.1.1.3 在施工便道顶填筑路基,必须清理干净施工便道中不密实、不合格的填筑料,并严格按规范要求分层填筑。

1.1.1.4 排水沟基坑须密实稳定,严禁砌筑在未经处理的虚渣、松土上。

1.1.1.5 软基路堤应委托第三方进行沉降和稳定观测。

1.1.2 精品工程主要质量目标

1.1.2.1 路基土石方工程主要质量指标:

⑴ 路基宽度、分层压实层厚、压实度合格率均为100%。

⑵ 顶面弯沉评定段合格率100%。

1.1.2.2 排水及支挡工程主要质量指标:

⑴ 混凝土(砂浆)强度合格率100%。

⑵ 排水工程铺砌厚度、支挡工程断面尺寸合格率均为100%。

⑶ 排水工程基础垫层宽厚、断面尺寸合格率≥90%。

1.1.3 主要质量指标单点极限偏差要求

表1
类别检查项目单点极限偏差规范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路基

土石方

土方路基压实度△不得小于规范极值符合评定标准要求
压实层厚△≤试验确定值+30mm

其他层层厚:

h≤试验确定值+20mm

最后一层层厚:

填土路堤:h≥100mm

土石路堤:h≤300mm

宽度-50mm符合设计要求
排水工程断面尺寸-10%设计值浆砌:±30mm 

铺砌厚度△-15%设计值不小于设计
基础垫层宽、厚-15%设计值不小于设计
支挡工程断面尺寸-15%设计值不小于设计
1.1.4 质量问题的处理

1.1.4.1 当表1中所列各检查项目的现场检测值低于规定的单点极限偏差时,建设单位必须组织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对照检查,找出对应的周围界限进行返工处理。

点电战1.1.4.2 当表1中以“△”标识的检查项目一次抽检合格率低于90%(按规范的规定值或允许偏差计算,下同)的、其它检查项目一次抽检合格率低于75%时,相应检查项目所有不合格点对应的工程部位必须进行返工处理。

1.1.5 质量责任的追究

同一施工合同段,表1中以“△”标识的检查项目出现以下质量问题时,须对责任单位和相应责任人进行处理:

1.1.5.1 任一指标的一次抽检合格率低于75%的,通报批评各相应工程部位的施工责任人和监理责任人。

1.1.5.2 有如下情形之一的,通报批评该施工合同段质检工程师和驻地高监(或监理组长),通报批评施工单位,要求建设单位清退各相应工程部位的施工责任人和监理责任人。

⑴ 在同一次检查中,有2个检查项目的一次抽检合格率均低于75%的。

⑵ 在连续两次检查中,有1个相同检查项目一次抽检合格率均低于75%的。

1.1.5.3 有如下情形之一的,通报批评总监理工程师和该施工合同段项目经理,通报批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求建设单位清退该施工合同段质检工程师和驻地高监(或监理组长)。

⑴ 在同一次检查中,有3个检查项目的一次抽检合格率均低于75%的。

⑵ 在连续两次检查中,有2个相同检查项目一次抽检合格率均低于75%的。

1.1.5.4 路基工程某一检查项目或其它方面质量问题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的,视情况加大对责任单位或相应责任人的处理力度。

1.2  路面工程

1.2.1 一般规定

1.2.1.1路基交验后,应尽早施工路面结构层,防止交验后的路槽长时间暴晒、雨水浸泡,或车辆行驶造成表面松散、开裂,出现此类问题的路基必须重新整修、验收。

1.2.1.2 底基层、基层铺筑后,必须采用吸水物全覆盖并饱水养生,经中间交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上一结构层施工;底基层、基层不宜两层前后紧跟施工。

1.2.1.3 养护期内,禁止车辆通行;养护期结束后,必须限速限载通行,不得造成底基层、基层磨损破坏;若非进行路面上一结构层摊铺施工的,禁止施工车辆在已完工的级配碎石结构层上行驶。级配碎石结构层完成后应立即进行质量检测,检测合格后应尽快施工上一结构层。

1.2.1.4 钻芯检验基层整体性能时,非钻芯操作因素影响,若芯样上部或下部有2cm以上不能成型,判定该部位基层的整体性不合格。

1.2.1.5 沥青混合料碾压时,须准确控制钢轮压路机喷水量,压路机进退转换时应及时关闭喷水开关,防止在停机位出现积水现象。

1.2.1.6 重视沥青各结构层层间粘结质量。合理安排工序,尽量防止交叉施工污染和层间污染,努力做到“零污染”施工。

1.2.1.7 每个合同段的沥青路面,同一面层应使用同一品牌的沥青。

1.2.2 精品工程主要质量目标

1.2.2.1 沥青路面(含AM、ATB、ATPB基层)主要质量指标:

⑴ 每一层次厚度偏差值不超过设计值的8%,单点总厚度不小于设计值的95%;按此标准,厚度合格率≥95%。

⑵ 压实度、弯沉、车辙、渗水系数、抗滑(构造深度)合格率均为100%。

1.2.2.2 水泥混凝土路面主要质量指标:

⑴ 平整度合格率≥90%,厚度合格率≥95%,抗滑构造深度合格率100%。

⑵ 弯拉强度控制在1~1.5倍设计强度范围内。

1.2.2.3 (底)基层主要质量指标:

⑴ 压实度、厚度、强度合格率均为100%,平整度合格率≥90%。

⑵ 基层整体性钻芯检验、上基层弯沉测定合格率均为100%。

⑶ 基层无纵向裂缝,每200m段落内,横向裂缝不得超过5条。

1.2.3 主要质量指标单点极限偏差要求

类别检查项目单点极限偏差规范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沥青路面压实度△不低于合格值减1个百分点不低于合格值
厚度△单层厚:-25%

总厚度:-15%

上面层厚:-20%

   总厚度:-10%

抗滑(构造深度)/符合设计要求
渗水系数1.3倍规定值SMA路面:200mL/min

其他沥青混凝土路面:300mL/min

宽度-50mm有侧石:±20mm

无侧石:不小于设计

水泥混凝土路面混凝土强度△0.85fr

在合格标准之内。
厚度△-30mm合格值:-10mm

平整度/σ:1.2mm

 IRI:2.0m/km

抗滑构造深度≥0.6mm

一般路段:≥0.7mm,≤1.1mm

特殊路段:≥0.8mm,≤1.2mm

宽度-50mm±20mm

(底)基层压实度不低于合格值减2个百分点代表值:98%

  极值:94%

整体性△//
厚度△底基层:-30mm

  基层:±30mm

代表值:-8mm

 合格值:-15mm

表2 

1.2.4 质量问题的处理

1.2.4.1 当表2中所列各检查项目的现场检测值低于规定的单点极限偏差时(无单点极限偏差规定值的检查项目除外,以下同),建设单位必须组织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对照检查,找出对应的周围界限进行返工处理。

1.2.4.2 当表2中以“△”标识的检查项目一次抽检合格率低于90%、其它检查项目一次抽检合格率低于75%时(沥青路面抗滑构造深度、水泥混凝土路面平整度、基层整体性除外),相应检查项目所有不合格点对应的工程部位必须进行返工处理。

1.2.4.3 任一基层整体性不合格的,均须进行返工处理。

1.2.4.4 当沥青路面抗滑构造深度、水泥混凝土路面平整度一次抽检合格率低于75%时,必须分析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以确保路面服务水平。

1.2.5 质量责任的追究

同一施工合同段,表2中以“△”标识的检查项目出现以下质量问题时,应对责任单位和相应责任人进行处理:

1.2.5.1 任一指标的一次抽检合格率低于75%或有2处基层整体性一次抽检不合格的,通报批评各相应工程部位的施工责任人和监理责任人。

1.2.5.2 有如下情形之一的,通报批评该施工合同段质检工程师和驻地高监(或监理组长),通报批评施工单位,要求建设单位清退各相应工程部位的施工责任人和监理责任人。

⑴ 在同一次检查中,有2个检查项目的一次抽检合格率(不含基层整体性)均低于75%的。

⑵ 在连续两次检查中,有1个相同检查项目一次抽检合格率均低于75%的,或均有2处基层整体性抽检不合格的。

1.2.5.3  有如下情形之一的,通报批评总监理工程师和该施工合同段项目经理,通报批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求建设单位清退该施工合同段质检工程师和驻地高监(或监理组长)。

⑴ 在同一次检查中,有3个检查项目(含基层整体性不合格)的一次抽检合格率均低于75%的。

⑵ 在连续两次检查中,有2个相同检查项目(含基层整体性不合格)一次抽检合格率均低于75%的。

1.2.5.4 路面工程某一检查项目或其它方面质量问题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的,视情况加大对责任单位或相应责任人的处理力度。

1.3  桥梁工程

1.3.1 一般规定

1.3.1.1 钢筋机械连接应符合相应技术规程的要求,设计单位须根据应用部位确定钢筋接头等级。

1.3.1.2 混凝土应按规范和标准化管理指南的要求养生。

⑴ 墩台、盖梁、预制梁板、现浇梁和悬浇梁、桥面整体化层和混凝土桥面铺装层等结构物顶面均应采用吸水物覆盖,在养护期内饱水养生。其它不能覆盖或包裹养生的混凝土构件,应采用喷洒养护剂或喷淋养生,保证结构各部位养生到位。

⑵ 柱式墩可采用薄膜包裹养生。养护期内,薄膜应密封良好并完整无破损,与混凝土表面密贴,并采取措施及时补水(如顶部滴灌等),保证混凝土表面湿润;不得使用再生薄膜。

1.3.1.3 混凝土实体除评定标准的检测指标外,还应进行混凝土强度和钢筋保护层厚度现场检测。

⑴ 混凝土强度可采用回弹法、钻孔取芯等方法检测,所使用的检测仪器应经过计量检验,检测操作应符合相应规程的规定。

⑵ 钢筋保护层厚度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方法检测。当采用非破损方法检验时,所使用的检测仪器应经过计量检验,检测操作应符合相应规程的规定;其中梁、柱、拱肋等构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为+10mm、-7mm,基础、锚碇、墩台等构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为+15mm、-10mm。

1.3.2精品工程主要质量目标

1.3.2.1 钢筋加工与安装主要质量指标:

⑴ 钢筋下料长度符合设计要求,合格率100%。

⑵ 钢筋数量不少于设计要求。

⑶ 钢筋间距合格率≥95%。

⑷ 钢筋接头合格率100%。

1.3.2.2 混凝土实体主要质量指标:

⑴ 钢筋保护层厚度合格率≥90%。

⑵ 混凝土强度合格率100%,且强度控制在1~1.5倍设计强度范围内。

1.3.3 主要质量指标单点极限偏差要求

表3
类别检查项目单点极限偏差规范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钢筋加工与安装下料长度-50mm/
骨架宽度、高度或直径±30mm

±5mm

数量△不小于设计不小于设计
间距/受力钢筋:

两排以上排距:  ±5mm

同排梁板、拱肋:±10mm

同排基础、锚碇、墩台、柱、桩基:±20mm

箍筋、横向水平钢筋、螺旋筋:±10mm

接头符合规范要求符合规范要求
混凝土

实体

强度△-0.15R(R为设计强度)

在合格标准内
钢筋保护层厚度/见第1.3.1.3条第(2)款

桥面整体化层厚度(mm)设计最小厚度(设计有最小厚度时)

-30mm(设计无最小厚度时)

+10mm,-5mm

1.3.4 质量问题的处理

1.3.4.1 当表3中所列各检查项目的现场检测值低于规定的单点极限偏差时,建设单位必须组织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对照检查,找出对应的周围界限进行返工处理,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处理,确保各检查项目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1.3.4.2 当表3中钢筋保护层厚度一次抽检合格率低于40%、混凝土强度一次抽检合格率低于90%、其它检查项目一次抽检合格率低于75%时,相应检查项目所有不合格点对应的工程部位必须进行返工处理,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处理,确保各检查项目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1.3.5 质量责任的追究

同一施工合同段,表3中以“△”标识的检查项目出现以下质量问题时,应对责任单位和相应责任人进行处理:

1.3.5.1有如下情形之一的,通报批评各相应工程部位的施工责任人和监理责任人。

⑴ 钢筋数量抽检有2处少于设计要求的。

⑵ 混凝土强度一次抽检合格率低于85%的。

1.3.5.2有如下情形之一的,通报批评该施工合同段质检工程师和驻地高监(或监理组长),通报批评施工单位,要求建设单位清退各相应工程部位的施工责任人和监理责任人。

⑴ 在同一次检查中,钢筋数量抽检有3处少于设计要求的。

⑵ 在同一次检查中,混凝土强度一次抽检合格率低于75%的。

⑶ 在连续两次检查中,钢筋数量抽检均有2处少于设计要求的。

1.3.5.3有如下情形之一的,通报批评总监理工程师和该施工合同段项目经理,通报批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求建设单位清退该施工合同段质检工程师和驻地高监(或监理组长)。

⑴ 在同一次检查中,钢筋数量抽检有4处及以上少于设计要求的。

⑵ 在同一次检查中,混凝土强度一次抽检合格率低于70%的。

⑶ 在连续两次检查中,钢筋数量抽检均有3处少于设计要求的。

1.3.5.4 桥梁工程某一检查项目或其它方面质量问题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的,视情况加大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处理力度。

1.4  隧道工程

1.4.1 一般规定

1.4.1.1 隧道开挖支护方案、监控量测方案应与设计相符,严禁擅自变更开挖方案。开挖方案变更时,其监控量测方案也须作相应变更。隧道施工应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控量测。

1.4.1.2 隧道喷射混凝土除按评定标准检测强度、厚度和空洞外,还应检测大面平整度(规定值40mm)。

1.4.1.3 隧道混凝土基层(或整平层)施工前应清除虚渣、杂物、积水。混凝土强度、厚度合格。表面平整密实,无坑穴、露骨等缺陷,断板率≤2%,隧道混凝土基层(或整平层)检查项目见表4。

表4 
序号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
1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要求钻孔取芯法,单洞每公里3处,且不少于3处,每处1个。
2厚度(mm)-10mm
3平整度(mm)83m直尺,单洞每公里3处,且不少于3处,每处连续10尺。

1.4.2 精品工程主要质量目标

1.4.2.1 钢架安装主要质量指标:

⑴ 钢架数量不少于设计要求。

⑵ 钢架间距合格率≥90%。

1.4.2.2 喷射混凝土实体主要质量指标:

⑴ 强度合格率100%。

⑵ 厚度必须符合标准要求。

⑶ 平整度合格率≥85%。

⑷ 混凝土表面平整、密实,无裂缝、蜂窝、空洞、夹渣等缺陷。

1.4.2.3 二衬钢筋加工与安装主要质量指标:

⑵ 钢筋数量不少于设计要求。

⑶ 主筋间距合格率≥90%,构造钢筋间距合格率≥80%。

⑷ 钢筋接头合格率100%。

1.4.2.4 二衬混凝土实体主要质量指标:

(1) 混凝土强度合格率100%,且强度控制在1~1.5倍设计强度范围内。

⑵ 衬砌厚度合格率≥95%。

⑶ 墙面平整度合格率≥95%。

⑷ 二衬背面无空洞。

1.4.3 主要质量指标单点极限偏差要求

表5
类别检查项目单点极限偏差规范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锚杆数量△不小于设计不小于设计
长度△-50mm孔深:±50mm

锚杆插入孔内的长度不得短于设计长度的95%

中空锚杆注浆按要求注浆锚杆孔内灌浆密实饱满
锁脚锚杆距离钢架拱脚高度≤80cm,

并与钢架有效连接。

无具体规定
钢架数量△不小于设计不小于设计
间距 /50mm
二衬钢筋数量△不小于设计不小于设计
间距/    主筋:±10mm

两层钢筋:±5mm

    箍筋:±20mm

接头符合规范要求符合规范要求
喷射

混凝土

强度△芯样强度≥0.85R(R为设计强度)在合格标准内
厚度(mm)0.5h(h为设计厚度)平均厚度≥设计厚度

60%检查点≥设计厚度

最小厚度≥0.5设计厚度,

且≥50mm

平整度(有钢架处)

50mm/
空洞△无空洞、无杂物无空洞、无杂物
二衬

混凝土

强度△0.85R在合格标准内
厚度(mm) △一个施工段平均厚度≥0.85h

(h为设计厚度)

不小于设计值
空洞单洞累计长度不超过隧道长度的3%或单个空洞面积不大于3m2。

拱墙背后的空隙必须回填密实。
1.4.4 质量问题的处理

1.4.4.1当表5中所列各检查项目的现场检测值低于规定的单点极限偏差时,建设单位必须组织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对照检查,找出对应的周围界限进行返工处理,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处理,确保各检查项目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1.4.4.2 当表5中喷射混凝土平整度一次抽检合格率低于50%,喷射混凝土强度、二衬混凝土强度和厚度一次抽检合格率低于90%,锚杆长度、钢架间距、二衬钢筋间距和喷射混凝土厚度一次抽检合格率低于75%时,相应检查项目所有不合格点对应的工程部位应进行返工处理,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处理,确保各检查项目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1.4.5 质量责任的追究

同一施工合同段,表5中以“△”标识的检查项目出现以下质量问题时,应对责任单位和相应责任人进行处理:

1.4.5.1 在同一次检查中,有2个检查项目一次抽检出现不符合表5规定的质量问题(注:锚杆数量、钢架数量、二衬钢筋数量、喷射混凝土空洞等检查项目一次抽检低于表5规定的单点极限偏差;锚杆长度、喷射混凝土强度、二衬混凝土强度检查项目一次抽检合格率低于75%,下同)的,通报批评各相应工程部位的施工责任人和监理责任人。

1.4.5.2 有如下情形之一的,通报批评该施工合同段质检工程师和驻地高监(或监理组长),通报批评施工单位,要求建设单位清退各相应工程部位的施工责任人和监理责任人。

⑴ 在同一次检查中,有3个检查项目一次抽检出现不符合表5规定的质量问题的。

⑵ 在连续两次检查中,有2个相同检查项目一次抽检出现不符合表5规定的质量问题的。

1.4.5.3有如下情形之一的,通报批评总监理工程师和该施工合同段项目经理,通报批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求建设单位清退该施工合同段质检工程师和驻地高监(或监理组长)。

⑴ 在同一次检查中,有4个检查项目一次抽检出现不符合表5规定的质量问题的。

⑵ 在连续两次检查中,有3个相同检查项目一次抽检出现不符合表5规定的质量问题的。

1.1.5.4 隧道工程某一检查项目或其它方面质量问题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的,视情况加大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处理力度。

2  标杆工程评选细则

2.1 申报条件

2.1.1各建设项目所申报的标杆工程,对于临建设施,其布局、硬件和软件设施必须满足《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规定》的有关要求;对于实体工程,其各项质量指标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主要质量指标达到或接近本细则的质量目标;同时,所申报的标杆工程,必须是所在建设项目的标杆(样板),且施工期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符合环保和节约理念,对同类工程施工有示范指导作用,具有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适宜推广。

2.1.2 路基工程标杆:连续长度大于500m的路基,单侧连续长度大于300m的排水沟、边坡防护工程等分别作为一个评选单元;桥梁结构物台背回填、锥护坡(含桥头踏步) 分别作为一个评选单元。

2.1.3 路面工程标杆:单幅连续长度1000m以上的垫层、底基层、基层可分别作为一个评选单元,单幅连续长度2000m以上的面层作为一个评选单元,单幅连续长度300m以上的超高排水沟、单幅连续长度1000m以上路缘石等分别作为一个评选单元。

2.1.4桥梁工程标杆:2个以上的台身, 10个以上的墩柱、盖梁,20片以上的梁板预制,1联现浇梁,连续200m以上的桥面铺装或护栏,1座小桥涵结构物(含通道)分别作为一个评选单元;钢筋加工与安装可作为一个评选单元。

2.1.5 隧道工程标杆:洞身开挖(光面爆破),单洞长度80m以上的喷射混凝土,单洞长度200m以上的二衬混凝土,50m以上的钢架,每模二衬钢筋加工与安装分别作为一个评选单元。

2.1.6 其他先进工艺和管理方法:具有一定的先进性,能有效提高工程质量和建设管理水平的新工艺、新方法。

2.1.7 临建设施标杆:项目驻地(含总监办驻地)、工地试验室(含总监办中心试验室)、拌和站、钢筋加工场、预制场等分别作为一个评选单元。

2.2 检查项目

标杆工程评选在外观检查基础上,按表6所列的主要内容进行检测。

表6
单位工程检测项目主要指标检测频率
路基工程路基填筑填土层厚≥3处
压实度≥3处
砌体构件断面尺寸≥10点
铺砌厚度≥1处
基础垫层厚≥1处
混凝土构件混凝土强度≥3个测区
断面尺寸≥3个断面
路面工程面层压实度≥3处
强度≥3处
厚度≥3处
构造深度≥3处
平整度≥2处,每处10点
基层厚度≥3处
整体性≥3处
桥梁工程钢筋加工

与安装

钢筋数量≥2处,每处20点
钢筋间距≥2处,每处20点
钢筋接头≥10点
骨架尺寸≥3点
混凝土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10点
强度≥3个测区
隧道工程洞身开挖(光面爆破)炮眼痕迹保存率≥1处
喷射混凝土平整度≥2处,每处10点
厚度≥1处
钢架数量≥1处,每处20点
间距≥1处,每处20点
二衬钢筋钢筋数量≥2处,每处20点
钢筋间距≥2处,每处20点
钢筋接头≥10点
二衬混凝土强度≥3个测区
墙面平整度≥2处,每处3点
2.3 评选程序

2.3.1 各在建高速公路建设单位根据《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样板(标杆)工程评选活动实施意见》中“评选内容及有关条件”及本文“2.1 申报条件”组织自评,然后向省质监站推荐本项目标杆工程,并提交相应申报材料(含自评检测数据)。

2.3.2 省质监站组织评选工作组按《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样板(标杆)工程评选活动实施意见》第六条规定的程序对各建设项目推荐的标杆工程申报材料进行初选,组织对初选入围的候选标杆工程进行现场复查,并对照本细则表6所列主要指标进行现场检测。根据现场复查以及检测结果,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综合评比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标杆工程评选结果。

3  附则

3.1各在建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应对照本细则的有关内容,结合《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优质优价实施意见》、《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优监优酬实施意见》,制定明确的创优质量目标,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奖惩制度,狠抓落实,促进工程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努力打造优质工程、精品工程。

3.2 在标杆工程评选结果公布后的下一次全省高速公路质量监督综合检查评比中,给予获选标杆工程所在施工合同段的对应实体工程每项加3分奖励;获得标杆工程的相应施工合同段、监理合同段,将按《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信用评价中予以加分。

3.3 同一施工合同段出现2次单位被通报批评的,取消该合同段参与标杆工程评选资格。因出现质量问题被通报批评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对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以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4 本文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给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便修订完善。

文档

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双标”管理质量控制及标杆工程评选细则2011年新版

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双标”管理质量控制及标杆工程评选细则(试行)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实施方案》、省《关于开展质量强省活动的意见》、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提升年行动纲要》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双标”管理(标准化管理、标杆管理),现对“双标”管理质量控制的有关要求以及标杆工程评选实施意见进行细化,使工程质量管理“比有标准、赶有目标,好则奖励、差则追责”更加明确,更具可操性,以促进我省高速公路建设质量水平持续提升。1实体工程质量目标及要求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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