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目的
为贯彻质量方针,确保本实验室的质量目标得以实现,制定本计划。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中心所有试验检测工作。
3.职责
(1)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年度质量监督计划,并对质量监督结果进行评价;
(2)质量部负责组织质量监督工作的实施;
(3)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测人员的技术考核;
(4)设备管理员负责制定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计划,并负责实施。
(5)资料管理员负责检测标准、规范等文件的跟踪查新;
(6)检测人员负责QA和QC工作的实施
(7)质量监督员负责监督质量监督工作的落实。
(8)总经理负责审批年度QA和QC工作计划
4.工作要求
年度质量目标:报告合格率为≥98%,报告及时率≥98%;客户满意度≥95%,客户投诉率≤1%;重大事故率为0,质控数据合格率≥95%。
5.实验室内的质量监督
(1)人员:检测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每半年对在岗检测人员进行一次技术考核。
(2)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
仪器设备按照规定的要求定期进行检定/校准,在两次检定/校准周期之间至少进行一次核查(一般一年一次),期间核查必须按计划进行,核查方法见各仪器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本实验室使用的检测方法,必须是国家发布的标准方法,实验员在实验室现有的条件下必须国标方法进行验证,看方法是否可行。资料管理员每半年对标准进行一次跟踪查新,确认使用现行有效的规范。
规范实验员的操作以及实验中每一步操作的注意事项及反应条件。
凡有标准样品的项目,每一年至少组织一次标样考核和一次实验室内比对(包括人员比对、检测方法比对等)。
每3个月对有机标准物质核查一次,每半年对无机标准物质核查一次。
质量部每月对实验用玻璃仪器进行随机抽检,每批抽取3%,每次抽检不得少于5个。
检测人员参照《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6682-2008)对实验用水进行检验,每天对可检验指标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本实验室配置符合实验要求的环境条件控制设施,检测人员应每日对所负责区域进行控制和记录。
每次测定样品时必须同时进行空白平行试验。
所有用校准曲线定量且斜率稳定的项目,须在每批次样品测定时,对曲线进行核查或重新绘制校准曲线。
检测人员自控:检测每一项目时,应带质控样品(或标样)进行平行质控。
质量部每周随机抽取5%的样品进行密码(或用标样)平行或密码平行加标的测定。当样品少于10个,至少应抽取1个。
每两月对可保留样品进行一次抽检,每次至少抽检一个项目。
6.质量监督的具体过程:
(1)抽查时间:采用不定期的抽查方法;
(2)抽查内容:仪器设备、试验室卫生、检测(试验)过程、原始记录,严格按照绩效考核制度当中要求的条款进行打分;
(3)质量监督人员必须将抽查监督项目内容详细记录在检测试验质量监督登记表中,并保存。
5.记录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