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方案
年月日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方案
1.概况
站线项目位于珠江三角洲的西半部,地貌以冲积平原为主,局部为残丘或台地,河流水网交错纵横,地表植被茂盛。
工作任务依据《广东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对本项目地质灾害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进行地质灾害进行分区并评估基适宜性,并提出具体的地质灾害治理措施。
评估内容包括执行法律法规,确定评估等级,范围,地质灾害调查,评估和评审等工作。
2.评估工作的法律法规依据
2.1 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发[2004]69号文颁发的“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
2.2 于2004年3月1日颁发实施的《地质灾害防治防治条例》。
2.3 《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
2.4 《广东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粤国土资发[2004]237号)
3.评估工作采用的技术标准或要求
3.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国土资源部;
3.2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国土资源部;
3.3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3.4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4.评估级别和评估范围
4.1 评估级别
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本工程属重要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级为一级;
4.2 评估范围
包括接收站不少于0.3~0.5km及管道中心线两侧不少于0.5km,当评估需要时,评估范围可扩大。
5.地质灾害调查
5.1 资料收集
全面收集利用已有区域矿产、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震地质、工程勘察、气象水文及拟建工程规划设计等。
5.2 调查路线
接收站按方格网布置地质灾害调查路线,网格间距原则上为100—500m。管道线调查路线总体呈之字形,调查点密度满足1:1万的精度要求,对灾害易发区调查点适当进行加密。调查总面积约312.2km2。
调查内容包括边坡、河(海)岸坡、沉陷等。
5.3 调查内容
5.3.1 地质钻探
当站址、管道线路没有地质及岩土层物理力学性质资料时,则需要在站内布设5个勘探点,管道线路按地貌单元布设勘探点,在勘探点内进行取样进行试验,为地质灾害评估提供最基础的地质资料。
5.3.2 地质环境调查
内容包括评估区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岩性、水文地质、岩土工程特征等。
5.3.3 地质灾害现状调查
内容包括评估区已有的地质灾害类型,分布范围,规模,活动性,稳定性,危害对象和损失情况等,详细描述记录灾害点的位置,特征等,并拍摄彩色照片。
5.3.4 地质灾害预测调查
对评估区边坡、岸坡等进行稳定调查,必要时采用土工分析数据,计算边坡,岸坡及地基的稳定性,预测将来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
6.地质灾害危险评估
6.1 现状评估
综合研究调查所得的资料,对稳定性或危险性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作较深入的分析,判断其性质、变化,危害对象和损失情况。
6.2 预测评估
根据工程项目类型、规模、预测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对地质环境改变及影响,评估工程诱发,加剧地质灾害的范围危害。
6.3 综合评估
在现状评估和预测的基础上,以地质灾害危害程度作全面评估
6.4 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
根据综合评估的结果,按灾害危害程度对评估区进行危险性分级,结合建设用地总体规则进行分区,并对各区的稳定性和适宜性作出评价
7.成果报告
成果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评估区地质灾害分布图及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图,报告编写内容按 《广东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实施细则》(试行)进行。
8.成果报告评审
成果报告按规定程序送广东省地质学会由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将评估报告送省国土资源厅进行备案登记,最后向委托方提交经国土资源部门备案登记的成果报告(含电子文件:文字为Word97,图件为AutoCADR14 or AutoCAD2000格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