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抄:各部门
由:济宁上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题:关于员工提成方案
期:2007年3月1日 字第011号文
为提高员工促销积极性,特制定此方案:
本提成方案分三档:
1.超市月平均每日售卖8000元---9999元,以超市售卖总额的百分之一提成,月提成总额约为2400---3000元,若达到提成标准营业额预估:房费预估21万---24万元,超市24万元---30万元,总计约为45万元---54万元;
2.超市月平均每日售卖10000元---11999元,以超市售卖总额的百分之二提成,月提成总额约为6000---7200元,若达到提成标准营业额预估:房费预估21万---24万元,超市30万元---36万元,总计约为51万元---56万元;
3.超市月平均每日售卖12000元以上,以超市售卖总额的百分之三提成,月提成总额约为10800元,若达到提成标准营业额预估:房费预估24万元以上,超市36万元以上,总计约为56万元以上。
凡达到提成标准区域服务人员均分总提成款的50%,剩余50%其他各部门人员均分。
备注:招待不列入提成业绩之内。
以上可否敬请批示!
董 事 签 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