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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责任书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5 13: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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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责任书

武威第十九中学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责任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武威市教育局《关于严肃教师工作纪律“八不准”的通知》(武市教发[2009]21号)和《关于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的紧急通知》(武教发电【2011】10号)精神,规范我校教师从教行为,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树立教育良好形象,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区教育局《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试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此责任书。一、对有偿家教的认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从事有偿家教行为:(一)占用学校资源、在外租(借)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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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武威第十九中学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责任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武威市教育局《关于严肃教师工作纪律“八不准”的通知》(武市教发[2009]21号)和《关于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的紧急通知》(武教发电【2011】10号)精神,规范我校教师从教行为,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树立教育良好形象,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区教育局《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试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此责任书。一、对有偿家教的认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从事有偿家教行为:(一)占用学校资源、在外租(借)用场
武威第十九中学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

责  任  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武威市教育局《关于严肃教师工作纪律“八不准”的通知》(武市教发[2009]21号)和《关于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的紧急通知》(武教发电【2011】10号)精神,规范我校教师从教行为,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树立教育良好形象,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区教育局《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试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此责任书。

一、对有偿家教的认定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从事有偿家教行为:

(一)占用学校资源、在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里举办有偿家教班(含以家庭成员的名义办班、带寄宿生)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暗示、诱导、动员、强迫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或各种形式有偿家教的。

(三)互相介绍学生或互相提供有偿家教生源的。

(四)擅自在民办教育机构兼职、任课的。

(五)其他应当认定为从事有偿家教的。

二、对有偿家教的处罚

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一经查实,要退还全部违规所得,并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一)通报批评,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二)取消当年评优选先、职务晋升资格。

(三)凡有令不行、屡教不改、顶风违纪、造成一定影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报送区教育局从严从重处理。给与行政警告处分的,扣除当年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给与行政记过处分的,当年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三年内不得评优选先、晋升职务,已评聘了中级以上职务者,解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给与行政记大过处分的,将由上级部门调离现工作岗位,具有特级教师、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的,建议相关部门撤销其相应的荣誉称号。

(四)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据有关规定,交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执行,有效时间为本学期,一学期(2012年5月15日至2012年8月25日)期满后再签订。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留存一份备案,责任人持有一份。

学校设立举报电话(校长室:6161086;室:6161501),举报邮箱(***************)。

校  长(签章):            教师(签字):

2012年5月15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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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责任书

武威第十九中学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责任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武威市教育局《关于严肃教师工作纪律“八不准”的通知》(武市教发[2009]21号)和《关于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的紧急通知》(武教发电【2011】10号)精神,规范我校教师从教行为,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树立教育良好形象,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区教育局《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试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此责任书。一、对有偿家教的认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从事有偿家教行为:(一)占用学校资源、在外租(借)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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