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人:湖北信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香山福久源项目五部;
2、工程名称: 福久源A区3#楼边4米高以内挡土墙工程;
3、建设地点:宜昌市桔城路;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质量标准:合格;
6、工期:开工日期:甲方提前2天通知 ;
工期:按合同约定工期要求 ;
7、招标范围及内容及质量要求:
本工程为A区3#楼边4米高内挡土墙。为浆砌片石挡土墙,墙长15米之内必须留设30MM变形缝,缝内(三面)充填深度不小于150MM的沥青麻丝,并按要求@1500×1500布置D=50的PVC泄水孔,在挡土墙两边的墙顶与墙脚处分别设置两道排水沟,做法参照98ZJ901图集,按照图纸设计要求、现行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及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及验收。质量要求:合格
8、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 月 日;领取招标文件时,需缴纳标书及管理费用200元(不管是否中标此款均不退),同时,投标人还需向招标单位缴纳10000元的招标保证金(将收款收据复印件随投标人标书报送),招标结束后一周内无息退款。现场踏勘时间:投标人自定(直接与项目部联系);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 月 日 点;标书加盖印鉴后密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夷陵区明珠路弘洋集团五楼 504 室。
10、开标时间:2010年 月 日 点 ;
11、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报价,价格为固定综合单价,不得更改,内容包括且不限于主材、辅助材料、设备、人工、机械、运输、存储、安装、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专利技术(如发生)及质保期间一切费用等。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材料的市场风险及风险等各种情况,除发包人认可的工程变更外,今后均不作调整,投标人应按规定的面积计算规则报出单价。
12、 报价书格式如下:
| 序号 | 分项工程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综合单价(元) | 备 注 |
| 1 | 浆砌片石挡土墙及其附属工程 | 据实 | M2 | ||
| 投标人:(签字或盖章) | |||||
14、评标办法:取合理低价为中标单位。
15、废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招标人均可宣布其废标:①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②投标人串标的③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④投标人扰乱开标会场秩序,经劝止仍不停止的。 其中有上述②、④行为的情形招标人将无条件没收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16、合同条款附后、施工图纸附后。
招标联系人: 电话:
施工现场联系人: 电话:
福久源A区3#楼边4米高以内挡土墙包合同
甲方:湖北信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香山福久源项目五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现因生产需要,通过分包招投标,并与乙方协商,确定由乙方施工3#楼边4米高以内挡土墙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特制定本协议并签署,以便在合同期内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福久源A区3#楼边4米高以内挡土墙
2、工程地点: 宜昌市桔城路
3、建筑规模:浆。
4、分包范围: 4#~6#、13#~15#楼工程基础底板防水,外侧墙防水等防水工程。
5、分包工程工作内容:按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甲方签发的工程联系函及规范、图集要求进行的防水工程所有相关工艺工序等工作内容。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卫生(施工范围内)、包检测检验、包验收资料、包验收。
三、进场日期及工期
1、乙方在合同签订及生效后应根据现场施工进度情况,积极组织材料进场检验,甲方提前2天通知乙方开工。
2、工期:满足甲方现场施工进度的合理工期,且卷材防水每天完成量不少于 m2,涂料防水每天完成量不少于 m2。
3、乙方退场日期为全部合同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2天内。
4、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5、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误工期,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严重滞后(15天以上)罚款工程结算总价的5%。
四、承包工作内容及综合单价
| 工作内容 | 分包项目 | 单位 | 综合单价 | 备注 |
| 1、清理基层;2、刷基层处理剂; 3、按照要求在细部节点处及防水薄弱处涂膜附加层; 4、涂刷聚氨酯多层至设计要求的厚度;5、检查验收;6、工完场清,成品保护、建筑垃圾运至指定位置等。 | 2.0mm聚氨酯防水涂料 | ㎡ | ||
| 1、清理基层;2、刷沥青冷底子油一道; 3、按照要求在细部节点处及防水薄弱处施工附加层; 4、防水卷材施工;5、检查验收;6、工完场清,成品保护、建筑垃圾运至指定位置等。 | 4mmSBS聚氨酯Ⅱ型防水卷材 | ㎡ |
1、综合单价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艺,施工工序,次要工序和配合内容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其中。
2、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健康教育,自觉完善、维护安全设施。单价中包含文明施工、安全用工费及管理费。
3、本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除塔吊外的施工工具、机具费。综合单价包括:措施费(临建费、夜间施工费、二次转运费、生产工具使用费),规费(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
4、本工程税金含在分包价格中,支付工程款时分包提供建安。
5、因工程质量的保修,质量缺陷的修补等造成的返工、材料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6、乙方不得以市场物价上涨,材料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限提高及变化因素等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或提高价格。
7、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有工程变更,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变更部分增加的工程量按合同相关综合单价执行,无相关综合单价时,参照2003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双方协商确定。
五、质量要求及奖罚:
1、乙方必须确保承包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合格标准要求,所有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规范要求,并要求所有工序一次性成活。凡不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令其返工,返工所有工料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工期损失。返工后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指令其它防水施工班组协助其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对乙方罚款500元/次。
2、材料报验、乙方必须按甲方认可的材料品牌、样品、规格组织材料进场施工。
3、每完成一批工程必须通知甲方,并由甲方通知开发商、项目监理公司,进行验收隐蔽。
4、每一批材料进场必须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通知开发商现场代表和现场监理,监督材料质量和送检。凡是不合格材料一律无条件退场,如果耽误工期,必须承受工期处罚。
5、严格执行质量“三检”制度,每道工序完成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首先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做好记录,合格后方可要求甲方质检员进行验收。对不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或无记录或记录与事实不符即要求甲方质检员验收,每发生一次,罚款100元。
6、甲方质检员在施工过程中或验收评定时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必须照章执行,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的,或整改不及时的,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每次罚款100元。
7、分包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后,分包方应进行自检,并在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前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整改或返工,直至满足合同质量要求。
8、乙方在质量管理过程中,必须以样板为先导,样板通过验收后,才能全面展开施工。
六、施工安全及奖罚
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设立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负责人及班组兼职安全员,并纳入甲方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无重伤、死亡事故及消防事故发生。
2、乙方必须做好班内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项目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细则、安全管理制度及治安管理条例。
3、凡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治安事件,其所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七、文明施工及奖罚: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及住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
2、乙方作业层及施工现场、材料堆场的材料堆放必须在甲方指定地点且整齐、井然有序。
3、乙方下班前,应将作业层的垃圾运至工地指定地方,不得到处乱扔,否则甲方指派专人清理,所用人工费从乙方结帐单中双倍扣出。
4、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在作业层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打赤膊、穿拖鞋、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如若发生,项目部将视其情节给予罚款。
八、材料管理
全部进场材料必须按文明施工要求堆码,否则按甲方的有权给予经济处罚。
九、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甲方按现场有关负责人签发的工程施工任务结算单实完工作量及合同约定的单价与乙方结算。
1、结算依据: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分包合同、甲方变更通知单、甲乙双方竣工验收合格单。
2、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及验收资料齐全后付至60%,主体封顶后无质量问题付至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在本建筑项目完工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但乙方需提供完整的建安给甲方。
十、检验试验费用
乙方应按照施工图、相关规范规程、图集及甲方的要求承担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所有材料检验试验及工程的检验工作,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任何费用。
十一、工程保修
本分包工程保修期从业主核准工程主合同整体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保修年限为1 年。乙方在保修期内无偿维修。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维修通知书后 3 天内不予维修,甲方另外安排施工力量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无须得到乙方认可,另扣除该项分包工程保修金总额的 10 %作为甲方管理费。
十二、甲乙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1组织进场人员进行施工安全交底;
1.2负责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面;
1.3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4对乙方进行总包管理,并组织召开生产例会;
1.5向乙方提供塔吊配合,提供生产用水电的接驳点。
2、乙方职责:
2.1根据项目部定制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作业,组织必须的加班工作。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做好安全生产现场文明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2必须配合甲方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规范要求,否则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经济处罚;
2.3必须按文明施工的规定,做到工完料尽、工完场清及材料堆放整齐、作业面整洁干净;
2.4必须在甲方支付工程款前提供民工工资表,否则工程款不予支付。
2.5乙方工作人员为自身人员办理人身保险,并支付其费用;
2.6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进行事故调查,事故因乙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拒绝落实和不认真落实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应承担应负责任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7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项目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施工、违章指挥;有权拒绝项目管理中的违章指挥;
2.8乙方必须加强对所属员工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安全生产班组活动,认真落实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处罚决定。
2.9乙方在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前,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2.10除非合同另有规定,乙方应自行获取并承担履行本合同所须的全部资料及费用。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隐蔽工程资料、报表、图纸、报告或其它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准确性、全面性。
2.11乙方委派 为现场负责人,全权负责履行施工现场乙方的管理职能,并配备质检员1名和安全员1名。要求人员到位,提供到岗人员名单和上岗证。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在合同期内坚守在施工现场,不得擅自离开,无故每擅自离开一天,乙方承担违约金500元/天。
十三、其它
1 履约保证金10000元,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履约保证金,乙方在该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完毕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进度后,甲方返还全部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取利息。
2 招标文件、投标函及双方洽商记录作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管辖。
4 本合同签字盖章并交纳保证金后生效,合同条款履行完毕后终止。
5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合同签定日期:
合同签定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