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和创建学习型机关为目标,以公开公正、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密切党群关系,改进机关作风,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行政效能,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二、组织领导:
一、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 沈建波
副组长:廖立娟
成 员:蓝湘波 陈常平 王丽芳
二、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长:阳福平
成员:
三、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九年制义务教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4、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部门有关规定。
四、职能
1、贯彻教育方针,组织教师教书育人,实施对义务教育行政执法。
2、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方针、、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
3、贯彻执行上级财经制度和纪律,合理使用经费,提高办学效益。
4、创一流管理,育一流人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新世纪合格人才,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五、办事程序
1、学生收费:公布标准→填写登记卡→多还少补。
2、公用经费:编写预算→集体讨论→报名审批→收支公布。
3、招生:出示证件→学校审核→报名登记→注册收费。
4、教师职评:公布条件→本人申请→组织考核→申报审核→公布结果。
5、教师评优或考核:公布指标→教师评议→学校考核→公布结果。
六、办事结果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