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单位:安县秀水镇 编号:
| 工程名称:安县秀水综合办公用房及公职人员周转房重建项目 |
| 至 四川兴达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 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兹申报安县秀水综合办公用房及公职人员周转房重建项目工程预付款,造价人才网申报金额为:¥357696元大写:叁拾伍万柒仟陆佰玖拾陆元 附件: 承包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
| 监理核定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
| 业主核定意见: 建设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
四川省建设厅监制
四川西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预付款的拨付申请
安县秀水镇:
四川西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依法中标取得安县秀水综合办公用房及公职人员周转房重建项目工程承包施工权。按招标文件已支付完全部相关保证金,于 年 月 日签订《施工合同》,且我单位已实际组织人力、机械进入现场施工。依据《合同》条款约定,今申请:
按合同条款支付合同中标价的10%预付款。
特此申请
四川西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四川西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工程款的拨付申请
安县秀水镇:
四川西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3159914元依法中标取得安县秀水综合办公用房及公职人员周转房重建项目工程承包施工权。按合同15.3条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80%,工程竣工验收前我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已拨付工程款72%。该工程于 年 月 日通过竣工验收并验收合格,兹申报工程进度款3159914元×8%=252793.12元。
特此申请
四川西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 月 日
(2010)年(11)月付款报审表
建设单位:安县秀水镇 编号:
| 工程名称:安县秀水综合办公用房及公职人员周转房重建项目 |
| 至 四川兴达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 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兹申报安县秀水综合办公用房及公职人员周转房重建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进度款252793.12元大写:贰拾伍万贰仟柒佰玖拾叁元壹角贰分。 附件: 安县秀水综合办公用房及公职人员周转房重建项目竣工报告 承包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
| 监理核定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
| 业主核定意见: 建设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
四川省建设厅监制
四川西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工程款的拨付申请
安县秀水镇:
四川西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依法中标取得安县秀水综合办公用房及公职人员周转房重建项目工程承包施工权。按合同约定,兹申报十二月完成工程进度款。
特此申请
四川西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10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