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要求,结合公司《重大危险源辨识管理制度》及生产情况,决定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进行重新辨识。
一.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
1.根据(GB18218-2009),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规定的临界量,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根据处理危险化学品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2.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则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式(1)计算,若满足式(1),则定为重大危险源:q1/Q1+q2/Q2+…+qn/Qn≧1(1)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单位为吨(t)。
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为吨(t)。
二、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厂区边缘距离不大于500米,故按一个单元辨识。
根据山东瑞康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的安全评价报告,生产中所涉及生产原料铝粉、铝粉浆、芳烃等生产车间,其火灾危险性均为乙类。依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对公司危险化学品储量进行重大危险源辩识,并依据《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对公司的场所和设施进行重大危险源申报范围辨识,公司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三、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人员:
| 序号 | 姓名 | 职称/职务 | 签名 | 备注 |
| 1 | 杨文海 | 经理 | ||
| 2 | 张春秋 | 安全办主任 | ||
| 3 | 杨跃勇 | 车间主任 | ||
| 4 | 刘钰 | 专职安全员 | ||
…………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