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措施
1.1 开工前提前预算出本项目所用民工工资的资金量,并及时筹集该项资金储备,设立专项资金,专门账户,专人管理,不得挪作他用,以保障农民工工资能顺利发放。
1.2开工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加班加点工资。按照国家劳动部门的规定,核算农民工工资标准,支付农民工工资不低于山西省最低工资标准。
1.3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坚持按月发放,做到不滞留、不代领,逐笔亲自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1.4坚决不侵害农民工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
1.5若有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加班加点及侵害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行为,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后,自愿从工资保障金中支付,且在一个星期内补足保障金。
2、材料采购支付保障措施
2.1本项目部设有材料部、质检部、财务部共同组成的后勤保障部,设有专人负责,主要管理施工用材料、设备的筹备、检验、仓储等
2.2财务部设立专账(既进场材料台账),专一管理所用的施工材料,财务部按期对当期要用的材料进行预算,及时准备材料用款,并且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2.3完善采购程序,采购前应对所采购的苗木系统考察,严禁不合格苗木、有病虫害苗木等以次充好,流入施工现场。和供苗单位签立供销合同,提前支付预定金。敦促供苗单位挖好苗木,运到施工现场,质检部门配合供苗单位做好施工现场质量等级验收,然后根据验收情况,支付剩余苗木款。
2.4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支付已验收合格的绿化苗木款。
2.5我公司机械设备为自有,我公司实行总承包,不进行劳务分包和工程分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