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考 核 项 目 | 分 值 | 工 作 要 求 | 考核方法及扣分标准 |
| 1、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服务规范;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与指导,诊疗条件符合要求。 | 10 | ①符合《山东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②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核准地址执业;③具有执业资质;④按要求参加上级举办的培训班或例会,有学习(会议)记录;⑤设有资料室(资料柜),各项资料规范存档。 | ①未达到“六室”要求扣2分,科室建设不规范一室扣1分;③无专用资料室、柜扣2分,资料整理不规范扣1分。 |
| 2、认真做好居民健康档案及高血压。糖尿病的档案建立随访工作。 | 10 | ①档案必须真实②随访必须到位。 | ①抽查十份档案发现一例假档案扣3分②一次随访不到位扣1分。扣完为止。 |
| 3、宣传卫生工作方针、和法律法规;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宣传卫生防病知识,促进村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协助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国。 | 10 | ①设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换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防病知识,并有文字记录②健康教育宣传全年不少于6次。 | ①宣教资料更换不及时扣1分;②健康促进指导无记录扣3分,少一次扣1分。 |
| 4、按规定做好传染病的登记,及时准确报告传染病疫情。协助做好传染病病人的消毒隔离、治疗和其它防控工作;及时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助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 10 | ①有辖区传染病疫情、职业危害等信息登记报告簿,并及时进行登记和报告;②积极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并有相关工作记录。 | ①无登记簿扣5分,登记不及时扣2分,报告不及时扣2分;②无记录扣2分。 |
| 5、负责本村内的孕产妇保健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做好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随访,指导产褥期保健、新生儿保健工作,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 10 | ①建有辖区孕产妇花名册;②定期对孕产妇进行随访,有随访记录;③协助计划生育工作,并有相关记录。 | ①无花名册扣5分;②无随访记录扣3分;③无记录扣2分。 |
| 考 核 项 目 | 分 值 | 工 作 要 求 | 考核方法及扣分标准 |
| 6、协助做好辖区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及时做好通知、联络、配合及相应的登记、接种工作。 | 10 | 积极配合做好辖区儿童的计免工作,并有记录。 | 无记录扣5分,根据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评定记分。 |
| 7、完成出生及死亡等各种村级卫生统计信息的记录、收集、整理和上报,并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 10 | 各种报表有记录,建立辖区6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及慢性病人健康档案,并规范管理。 | ①无记录登记扣5分。 ②无档案扣5分,档案不规范扣1分,未进行规范管理发现1例扣0.5分。 |
| 8、负责辖区一般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地方病和慢性病的防治和危、急、重病人的初级救护与转诊工作。 | 10 | ①门诊登记及时规范,病历、处方书写规范;②建有危重病人登记簿及转诊登记簿。 | ①发现一例处方书写不规范扣0.5分;(抽10份处方) ②无登记簿扣2分,发现一例截留病人或未及时转诊情况扣3分。 |
| 9、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做好本地卫生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工作。积极支持、宣传、配合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 10 | ①协助卫生监督机关开展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劳动卫生的宣传、监督执法工作。②积极进行合作医疗宣传、动员,并有记录。 | ①无工作记录扣2分;②无宣传、动员记录扣3分。 |
| 10、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达的其他临时性卫生工作。 | 10 | 认真完成上级交办临时性卫生工作。 | 根据相关单位综合评定记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