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码 | SMP-F-021 | 颁发部门 | 仓库办公室 |
文件名称 | 待处理品库管理制度 | ||
起草人及日期 | 部门审核及日期 | ||
QA审核及日期 | 批准人及日期 | ||
执行日期 | 版 本 号 | ||
分发部门 | 质量技术部、生产计划部、各生产车间、物料管理部、销售部 |
1 目的:建立待处理品管理的有关制度。
2 范围:所有的不合格品、生产中怀疑物料质量存在缺陷或不符合生产使用的退库物料、销售退货产品、召回产品。
3 职责:待处理品库仓库保管员、仓库QA人员
4 内容:
4.1 仓库应保持清洁、干燥,应安装照明、通风等设施。仓储区温、湿度控制应符合储存要求。
4.2 每天对储存条件(温度、湿度等)按仓库温湿度监控管理制度管理,并做好记录。
4.3 库内所有待处理品的帐、卡、记录、单据应妥善保存,及时填写记录,帐、卡、物相符。
4.4已确定不合格品报废、销毁物料放在红色区域,生产中怀疑物料质量存在缺陷或不符合生产使用的退库物料、销售退货产品放在白色区域。并有明显标志,详见SMP-F-011《仓库物料状态标志管理制度》。
4.5 待处理品进入仓库,仓库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按各处理程序执行。不合格品按照《不合格品处理管理制度》及时处理,生产中怀疑物料质量存在缺陷或不符合生产使用的退库物料按《物料退库管理制度》执行,销售退货产品按《退货管理制度》执行,召回产品按《药品召回管理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