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姓 名: 2014 年 12 月 24 日 | ||||
| 项目 | 考 核 内 容 及 分 值 | 得分 | ||
| 师德 师风 (10分) | 1、遵纪守法,遵守学院规章制度(2分) 2、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严于律己,治学严谨(3分) 3、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言传身教,教学过程贯穿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符合示范院 校建设要求(3分) 4、关爱学生,保护学生安全(2分) | |||
| 教学 态度 (10分) | 1、认真备课,教案齐全,内容充实合理,书写规范,符合大纲(4分)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服从教学及其它工作安排(3分) 3、积极参与教研组建设各项活动,团结协作,勇于奉献(3分) | |||
| 教学 纪律 (10分) | 1、不迟到早退,不旷课,按时参加教研室活动、政治学习、集体活动(4分) 2、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不私自无故调课(4分) 3、尊重学生,着装得体,言行文明(2分) | |||
| 教学 任务 (30分) | 1、教学工作量(10分) 2、积极参与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实验室建设、企业实践锻炼(8分) 3、听课情况(4分) 4、示范教学(2分) 5、担任班主任工作(2分) 6、青年教师培养、青年教师能力提高(4分) | |||
| 教学 效果 (40分) | 1、领导评价(10分) 2、专家评价(10分) 3、学生测评(20分) | |||
| 论文 成果 荣誉 (附加分) 加 分 | 1、教科研成果(精品课程)奖:国家级(5分);省级(3分);二人合作各计2/3、1/3;三人以上合作第一计1/2,其余计1/2的均分; 2、刊物发表完成的论文:国家级(4分);省级(2分);地市级(1分);学院学报(0.8分) 3、教材(/万字):国家及教育部(2分);其它正式出版(1分);自编(0.5) 4、荣誉称号(一二三等):国家级(5、4、3分);省级(4、3、2分);市(学院)级(3、2、1分);学生参赛获奖,指导教师参照计分。 | |||
| 拟 定 等 次 | 合 计 | |||
说 明
一、各教研组考核小组通过日常管理、组织听课、学生反馈意见等,全面掌握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学态度、教学纪纪律、教学任务、教学效果情况,并收集整理保存第一手资料,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使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大家认可。
二、教学态度中的第1条,根据学院教案评比办法对教师教案进行认真评比,给分比例4分占20%,3分占60%,1~2分占20%。第2、3条不承担、不参与安排的活动任务1次减0.5分。
三、教学纪律1~3条出现1次违规现象减0.5分。
四、教学任务:第1条,教学工作量:400课时/学年及以上计10分,不足安比例减分,双肩挑教师按1/3课时标准计分,经学院同意全日制读研究生或进修期间教学工作量按400课时/学年计算。第2条,按参与程度在4~8分计分,其中4~5分占20%,5~7分占60%,7~8分占20%。第3条,听课情况:按学院听课制度,缺1次减0.4分。第4条,示范教学:1次记0.5分。第5条,班主任工作:按学生处考评结果在0.5~2分计分。第6条,青年教师培养、青年教师能力提高:按青年教师培养有关规定,老教师传帮带青年教师,在年度教学讲赛中获一等奖双方各记4分,获二等奖记3分,获三等奖记2分,其他记1分。
五、教学效果:第1条,领导评价:由教学副院长、教务、督导、教研组主任根据日常管理、听课情况、学生反馈意见在5~10分计分,取平均成绩。其中5~7分占20%,7~9分占60%,9~10分占20%。第2、3条,专家评价、学生测评,由院督导处提供评价结果。
六、合计分为前五项之和,论文成果荣誉计附加分。按合计分排名,名次相同时按附加分区分顺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