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题 目 | 检验报告管理规程 | 编码: B.ZL.00.020 | 共 2 页 第 1 页 | ||||||
| 颁发部门 | 质量管理部 | 颁发数量 | 生效日期 | ||||||
| 分发部门 | |||||||||
| 制 定 | 审 核 | 批 准 | |||||||
| 制定日期 | 审核日期 | 批准日期 | |||||||
规范检验报告书的书写及复核规程,确保出具的检验报告书准确、规范。
2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质量管理部检验报告书的出具。
3 责任者
质量管理部负责人及QC检验员。
4 内容
4.1 检验报告书的编号
4.1.1 成品检验报告书的编号
检验报告书的编号采用年月加三位数流水号的方法。如:120101001,12代表报告书的年份,01代表报告书的月份,001代表本月份报告书的流水号。
4.2 检验报告书的书写规定
4.2.1 检验报告书的整体格式
检验报告书应按照统一的式样出具。包括抬头、表头、正文和结论等几个部分。报告书分为成品检验报告书、半成品检验报告书、原/辅料检验报告书和包装材料检验报告书,在表头上写明。表头部分根据请检单和原始记录的内容进行填写,正文部分包括:检验项目、标准规定、检验结果和项目结论。【性状】、【鉴别】、【检查】、【含量测定】项目名称需添加括号,每一个大项下所包含的具体检验项目名称和排列顺序应按照质量标准上顺序书写。项目结论下根据实际检验结果写“符合规定”或“不符合规定”。
4.2.2 检验报告书各检验项目的书写
产品检验报告书是对产品质量做出的技术鉴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要求数据准确无误,结论明确。
4.2.2.1 性状
4.2.2.1.1 在“标准规定”下,按质量标准内容书写。“检验结果”下,合格的写“符合规定”,必要时可按实况描述;不合格的,应写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之处。
4.2.2.2 检查
4.2.2.2.1 pH值、水分:若质量标准中有明确数值要求的,应在“标准规定”下写出。在“检验结果”下写实测数值。
4.2.2.2.2 微生物限度:检验合格的,在“标准规定”下写“应符合规定”,在“检验结果”下写“符合规定”;检验不合格的,在“标准规定”与“检验结果”下均应写具体数值
4.2.2.3 含量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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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4 结论:内容应包括检验依据和检验结论。
4.2.2.4.1 全检合格,结论写“本品按×××检验,结果符合规定”。
4.2.2.4.2 全检中只要有一项不符合规定,即判为不符合规定;结论写“本品按××××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4.2.2.4.3 如非全项检验,合格的写“本品按×××检验上述项目,结果符合规定”;如有一项不合格时,则写“本品按××××检验上述项目,结果不符合规定”。
4.3 检验报告书的复核: 检验报告书由质量管理部指定人员根据检验原始记录进行整理和打印;包装材料检验报告书由QA主管复核,其余检验报告书由QC主管逐项对检验报告书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最终由质量管理部经理签发。
4.4 检验报告书的发放
4.4.1 原辅料报告单一式三份,生产部、仓库、质量管理部各一份;不合格报告一式四份,其中一份给采购部门。
4.4.2 半成品报告单一式二份,相关车间、质量管理部各一份。
4.4.3 工艺用水报告单一式二份,制水组、质量管理部各一份。
4.4.4 包装材料报告单一式三份,生产部、仓库、质量管理部各一份。
4.4.5 成品检验报告单一式三份,相关车间、仓库、质量管理部各一份。客户索要检验报告单由营销部发货员出具检验报告复印件。复印件由QA加盖红色“副本”章并登记,否则视为无效报告。
4.5 检验报告的保存:质量管理部留存的检验报告单应妥善保管,每月装订一次,保存于质量管理部质量档案中;保存至产品有效期满后一年。
4.6 相关记录
《检验报告书发放台账》
《检验报告书复印台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