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AQ-C11-1 | 编 号 | LYBDJ-003 | ||||||||||
| 工程名称 | ||||||||||||
| 施工单位 | 交底部位 | 警卫巡逻 | 工种 | 保卫人员 | ||||||||
|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 ||||||||||||
| 交底内容: 一、对警卫执勤人员的基本要求: 1、警卫执勤人员必须是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人,身体健康,无耳鸣、口吃或哑巴等生理缺陷或残疾缺陷。 2、警卫执勤人员不得酒后、带病上岗执勤,岗中不得随意脱岗。 3、警卫执勤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也应该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并严格遵守现场的各种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指挥,及时完成自己应该完成的各项任务。保证不打架斗殴,不酗酒,不随地抽烟,不赤身、赤脚、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不在施工现场嬉戏打闹,不玩弄施工现场的机械和电气,不随意动用消防灭火器材。 4、执勤人员执勤时必须佩戴警卫袖标和工作证 5、值班、巡逻应保持良好的站姿或坐姿,行走迅速,端正工作态度,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6、值班期间,执勤人员必须严守工作岗位,做到不做私活、不看小说、不脱岗、不睡岗、不迟到、不早退、不和他人闲谈。 7、严格交手续,者应提前10分钟到岗,者必须将执勤情况和特殊情况向者交接清楚,双方在交记录上签字后方可上下岗。 8、值班人巡逻人员应对工地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制止和处理并向值班管理人员汇报,如果隐瞒不报造成公物丢失,由当班警卫人员全部负责。 9、做好主管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工作。 二、人员管理: 1、对于扰乱工地内部治安稳定的违规、违法行为,有立即进行制止的责任和权力,对于不听劝阻者可采取强制性措施终止其行为。 2、与工程无关的外来人员不得随意入内,必须对其进行询问有何事?找什么人?并与有关部门人员联系,未经内部人员同意,不得任其进入;一经同意入内的人员必须发配安全帽并办理登记手续。 3、对于本工程所属施工人员或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无安全帽的,应履行安全帽发配抵押制度,让其交押金领用安全帽后进入,否则不得入内。 三、物品管理: 1、所有出门物资,门卫必须检验项目部开具的物资出门证,未出具物资出门证明或证明与物资不相符的一律不得放行。 2、对于符合出门手续的物资,做好登记并妥善保存物资出门证以备核查。 3、警卫执勤人员有权利和责任对外出人员携带的包裹和物品进行检查,发现私带公务或他人物品之嫌者,可扣留物品,并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四、夜间巡逻: 1、警卫执勤人员应加强夜间巡查,尤其是重点部位的巡视,防止现场材料被盗,夜间10点以后,必须将大门关闭上锁,严防不法分子到工地内搞不法活动。夜间在岗门卫不得睡岗。 2、发现盗窃时,以追回失窃物品为首要,并立即向上级汇报。 3、执勤人员应熟悉所管辖的区域以及重点部位,紧急事件发生时,应镇静、果断、迅速做出反应,以最有效的方法,使损失较少到最低限度。 五、报警电话: 1、匪警110; 2、火警119; 3、急救120 | ||||||||||||
| 针对交底: | ||||||||||||
|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睡岗,饮酒上岗,和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如临时有事需报告上级,及时进行调整,严禁擅自离岗、脱岗。 3.发现物品丢失、损坏应及时做好记录并上报安全部,如后未及时上报,则被视为值班人员工作失职,项目部视情况严重性予以罚款。 | ||||||||||||
| 交底人签名 | 职务 | 交底时间 | ||||||||||
| 接 受 交 底 人 签 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