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序号 | 排查项目 | 隐患排查事项明细 | 重大隐患 | 一般隐患 | 备注 | |
| 1 | 保证项目 | 施工方案 | □架体搭设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审核、审批; □架体结构设计未进行设计计算;□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 |||
| 2 | 立杆基础 | □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立杆底部缺少底座、垫板或垫板的规格不符合规范要求,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纵、横向扫地杆;□扫地杆的设置和固定不符合规范要求;□未采取排水措施。 | ||||
| 3 | 架体与 建筑结 构拉结 | □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方式或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 □架体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未按规定设置连墙件或未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搭设高度超过24m 的双排脚手架,未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结构可靠连接。 | ||||
| 4 | 杆件间距 与剪刀撑 | □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间距超过设计或规范要求; □未按规定设置纵向剪刀撑或横向斜撑; □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剪刀撑斜杆的接长或剪刀撑斜杆与架体杆件固定不符合规范要求。 | ||||
| 5 | 手板与 防护栏杆 |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有探头板;□架体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连接不严;□作业层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作业层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 的挡脚板。 | ||||
| 6 | 交底与 验收 | □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记录;□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进行分段验收;□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 ||||
| 7 | 一般项目 | 向水平 杆设置 | □未在立杆与纵向水平杆交点处设置横向水平杆; □未按脚手板铺设的需要增加设置横向水平杆; □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只固定一端。 | |||
| 8 | 杆件 连接 | □纵向水平杆搭接长度小于1m 或固定不符合要求;□立杆除顶层顶步外采用搭接;□扣件紧固力矩小于40N·m 或大于65N·m。 | ||||
| 9 | 层间 防护 | □作业层脚手板下未采用安全平网兜底,□作业层以下每隔10m 未采用安全平网封闭;□作业层与建筑物之间未按规定进行封闭。 | ||||
| 10 | 构配件 材质 | □钢管直径、壁厚、材质不符合要求;□钢管弯曲、变形、锈蚀严重;□扣件未进行复试或技术性能不符合标准。 | ||||
| 11 | 通道 | □未设置人员上下专用通道; □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 | ||||
| 事故隐患总件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