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本的化学品管理体系
日本化学工业十分发达,2001年日本共有化工企业9093个,从业人员493940人。日本每年都有大量化学品进出口。2001年日本化工产品进口额分别为256.38亿美元和308.16亿美元。日本是世界上第一个通过制定化学物质控制法来对化学品环境安全性进行控制的国家。目前,日本已经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化学品安全和控制管理体系,见表1。
表1 日本化学品管理法规体系
2管理与协调机制
在日本内容个的10个省中,厚生劳动省在化学品安全管理上拥有更多的职权,该省对《化学物质审查与生产控制法》、《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法》、《医药品法》、《食品卫生法》、《工业安全与卫生法》等法律负有执法责任。其中,厚生劳动省和经济产业省及环境省合作共同负责“化审法”的监督管理。在新化学物质的安全性评价方面,厚生劳动省负责毒性测试和评价,经济产业省负责降解性和蓄积性测试评价,环境省负责生态学效应测试评价工作。
在厚生劳动省工业安全卫生司内设有化学品危害控制处和化学品风险评价办公室,此外,该省还设有药品和食品安全局、食品安全司和劳动标准局等负责医药食品、职业安全等评价和监督管理工作。为了促进化学品的有效管理,日本化学品相关主管部门之间建立了有效的协调和合作机制,见表2。
表2 日本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和合作机制
此外,根据国家法律和部门政令规定,日本主管行政当局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还可以成立顾问委员会负责和审议重要行政管理事项。公众评论程序是制定过程的一部分。
为了加强化学品安全管理,日本每年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用于化学品安全审查和管理。据2003年8月的统计,日本四个化学品主管省厅从事与化学品安全有关管理工作的有479人,其中厚生劳动省20人,农林渔业省66人,经济产业省127人,环境省266人。日本每年还投入巨额资金支持化学品研究、测试、评价和管理,据统计,2001年日本各化学品主管省厅仅用于内分泌干扰物质基础研究、测试评价的费用高达71.31亿日元,用于二噁英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管理与控制的费用高达1254.15亿日元。这些费用不包括管理人员和办公行政维护费用。
3日本重大管理的化学品名单
根据相关化学品安全立法,日本实行重点监控管理的危险化学品和农药主要包括三类:(1)根据《工业安全和卫生法》管理的对工人健康有严重损害而禁止的化学物质;(2)根据《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法》管理的具有高急性毒性的特定有毒物质;(3)根据《化学物质审查和生产控制法》管理的具有持久性、高生物蓄积性和慢性毒性危害的第1类和第2类特定化学物质。
表3 禁止生产和使用的有害化学物质名单
表4 需特别批准的第1类有害物质化学品名单
表5 需特别批准的第2类有害物质化学品名单
4重点管理化学物质的筛选确定
日本各类重点管理的化学品都是在对化学品相关性质进行测试调查基础上,由主管当局聘请的专家顾问委员会对这些化学品人类健康和环境危险性质进行危害评估,考虑其暴露的可能性并参照一定的选定基准进行评价确定,最后报经主管当局审查批准后公布执行。图1为日本化审法控制的特定化学物质筛选程序。
对于作业场所生产和使用的新化学物质,日本还实行了新化学物质申报制度。打算生产、进口在作业场所使用的新化学物质的雇主必须对该物质的毒性进行调查,并向厚生劳动省进行申报。申报时要求提供毒性调查数据,包括致突变性和致癌性测试结果以及测试单位符合合格实验室规范资格的证明等。
图1 日本化审法控制的特定化学物质筛选程序
5现有化学品的管理对策
5.1根据化学品的危害性实施分类管理
日本各项化学品安全立法都明确规定了重点监控管理的有害物质对象,根据有害物质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性大小实施分类管理。例如,根据《工业安全和卫生法》的规定,对于联苯胺等10种禁止的有害物质,除了为了测试或研究目的之外一律禁止生产、进口和使用。
5.2开展现有化学品安全测试评价和环境安全性监测调查
作为OECD成员国之一,日本参加了高生产量现有化学物质的安全性评价的合作调查工作。日本厚生劳动省负责毒性测试,经济产业省负责降解性和蓄积性测试,环境部负责生态学效应测试工作。在与其他OECD国家合作下,日本还开发了新毒性测试方法并改进了传统的测试方法。同时引入了将初步生殖毒性试验和重复剂量毒性试验相结合的生殖毒性试验。这一新试验方法的适用性在1992年10月召开的OECD专家会议上被认可。
5.3对二噁英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实施调查、评价和削减计划
为了减轻人们对二噁英污染问题的疑虑,通过改进和加强管理、公布准确信息和采取预防性措施来避免二噁英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日本制定了《防治二噁英污染的综合性措施导则》,与地方、企业和民众合作开展了以下活动:制定各类污染物防治标准;促进采取措施削减二噁英污染物的排放量;改进对二噁英的监测调查工作;开展关于二噁英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影响的研究;促进预防废弃物产生和再生利用活动;向公众提供二噁英污染准确信息并促进这些信息的披露等活动。
5.4鼓励利益相关者自愿开展化学品安全管理活动
除了依靠法规管理化学品安全外,日本主管部门还积极鼓励工业行业开展“自愿性”活动管理化学品安全。例如,比人化学工业协会(JCIA)1990年制定了《改进环境、健康和安全条件指导原则》,1995年成立了日本“责任关怀”委员会。1992年起,JCIA自愿收集和标准化处理企业污染物转移登记(PRTR)数据,并从1997年起向主管部门提交这些数据。
6参考文献
1、李政禹,《国际化学品安全管理战略》,化学工业出版社,2006
2、日本化学品管理相关法规访谈,《化工安全与环境》, 2009(15):5-5
3、日本化学物质管理制度,森户和美,[J]现代职业安全,2016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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