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要点 | 分值 | 扣分标准 | 实得分 |
1.医疗机构应当《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规范临床实验室执业行为,制定本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能保证人员(工作人员、患者及来访人员)的生物安全; 2.能提供临床检验结果的解释和咨询服务,联系临床和征求临床意见并保证检验项目基本符合临床需要; 3.能提供24小时急诊检验服务。 | 2 | 1..临床检验各项制度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规章和标准要求的每项缺扣0.2分。 2.检验人员执业资格不符合规定扣0.5分。 3.临床实验室未提供临床检验结果的解释和咨询服务、联系临床和征求临床意见的每项扣0.1分。 4.未能提供24小时急诊检验服务扣0.2分。 | |
1.实验室面积、布局应符合要求,明确划分工作区、生活区,污染区、清洁区; 2.实验室流程应合理,符合医院感染控制和生物安全要求。 | 1 | 1.实验室面积、布局不合理,分区不清或不符合生物安全要求扣0.5分。 2.实验区未按生物安全要求实施人员进出管理扣0.5分。 | |
1.按国家卫计委规定项目方法开展临床检验工作,不得开展国家卫计委规定的淘汰项目和检验方法; 2.应配备至少以下仪器:血细胞计数仪、生化分析仪、尿液分析仪、凝血分析仪、酶标仪等; 3.能为临床提供属于收费范围的全部检验项目。 | 2 | 1.开展的检验项目和方法超出《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的扣0.5分。 2. 使用已淘汰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的扣0.5分。 3.每缺一项检验仪器扣0.2分。 4.开展检验项目每少5%扣0.2分(对照物价收费目录)。 | |
1.开展室内质控,有完整的质量保证管理各项记录; 2.开展床边检验项目必须进行严格比对和质量控制。 | 1.5 | 1.检测项目要有室内质控或质量保证措施并有记录,合理制定质控规则,及时有效处理失控。未做到每要点扣0.3分。 2.床边检验项目(如快速血糖)未进行比对和质量控制,每项目扣0.1分。 | |
1.检验报告单格式内容应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要求,检验结果应登记并存档保存; 2.检验报告单应实行双签字制度,由业务能力较高的人员审核; 3.检验报告应及时。急诊检验应优先进行即刻报告,门急诊三大常规检验30分钟内发报告; 4.检验报告单发放应注意保护病人隐私。 | 1.5 | 1.发现报告单格式内容不符合要求,检验结果未登记并存档保存每项扣0.2分。 2.未实行双签名,扣0.2分。 3.检验报告时间、门急诊报告时间应达标。未做到每要点扣0.5分。 4.报告单发放不符合保护病人隐私和感控要求,扣0.2分。 | |
1、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临床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SOP)和检验仪器的标准操作、维护规程; 2.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使用无批准文号或已过期产品; 3.仪器设备需标识运行状态,日常维护、使用要有记录; 4. 使用冰箱、水浴箱应有温度记录。 | 2 | 1.检验项目SOP、仪器SOP和维护规程每缺1项扣0.2分,不规范者每项扣0.1分,未认真执行每项扣0.1分。 2.发现未按《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规定管理和使用试剂,扣0.5分。 3.设备状态标识不清,无维护使用记录每项扣0.2分。 4.使用冰箱、水浴箱无温度记录每项扣0.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