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细则
为了正确评价我系教师教学质量水平,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同时也为教师的奖惩、培训、教学名师的评比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提供有力依据,本系拟制定本考核细则,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主要依据。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指标体系
指标 | 考核项目 | 分值 | 考核标准及记分办法 | 自评 得分 | 系部 评分 |
系 部 考 核 小 组 考 核 30分 | 教学文件 | 3分 | 教学文件(包括教学日志授课计划、课程大纲、点名册、教案等材料)填写齐全规范记3分,每一项不全扣0.5分,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出席教研活动 | 2分 | 每位教师按时出席教研活动者记2分,公假不扣分,除此每缺1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
及时上交教学材料 | 3分 | 授课计划、试卷、作业、实训计划书、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及其他各类材料上交及时,上交及时记3分,每项在规定时间内上交不及时扣0.5分,扣完为止。 | |||
调课 | 4分 | 教师无调课记4分,公假不扣分,病事假超过2节者,每调2节课扣2分,调剂累计10节以上或停课4节以上者,倒扣20分。 | |||
成绩评定 | 4分 | 学生考核及格率在80%以上,记2分;成绩呈正态分布,记1分;教师经学生评学,排名在系部前25名,记1分; | |||
教学获奖 | 3分 | 教师获得省级、市级、院级各类教学比赛奖项,或指导学生省级、市级、院级各类竞赛奖项,分别记3分,2分,1分。 | |||
教研成果 | 3分 | 获得省级、市级、院级各类教学成果,分别记3分,2分,1分。 | |||
课程建设 | 4分 | 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精品课程,以当年度验收通过为准(限前3名,含主持),分别记4分、3分、2分、1分,加满为止,无记0分。 | |||
专业建设 | 4分 | 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改革专业,以当年度验收通过为准(限前3名,含主持),分别记4分、3分、2分,1分。加满为止,无记0分。 | |||
学生 评价 30分 | 网上评教 | 30分 | 以系部为单位,以学生综合评价为依据,从高到低按学生实际打分(百分制)*0.3得出分数。 | ||
同 行 评 价 20分 | 同行测评 | 20分 | 以教研室为单位,对本教研室教师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态度等方面组织同行测评、按教研室人数的30%,50%,20%,分别计20分,15分,12分。 | ||
教 学 督 导 组 考 核 20分 | 公开课与听课 | 3分 | 开出公开课,效果良好,记1分,不开不得分;完成规定听课次数记2分,每少听1节扣0.3分,扣完为止。以系部认定为准。 | ||
上课质量 | 10分 | 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老师听课、议课,对本教研室教师上课质量按教研室人数的30%,50%,20%,分别计10分,8分,6分。 | |||
教学违纪 | 4分 | 无教学违纪记4分,发生一次一般教学事故倒扣20分,发生二次及以上一般教学事故或一次严重事故者倒扣40分。 | |||
教学态度 | 3分 | 无受到学院批评者,记3分,受到学院通报点名批评一次者,倒扣20分,累计受学院通报点名批评三次及以上者,倒扣40分。 | |||
其他 | |||||
总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