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工单位:
| 工程名称 | 施工部位(层次) | |||||
| 交底提要 | 土石方工程施工安全 技术交底(通用) | 交底日期 | ||||
| 交底内容: 1.大型土方和开挖较深的基坑工程,施工前要认真研究整个施工区域和施工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和水文资料、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质量和分布状况、挖土和弃士要求、施工环境及气候条件等,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严禁盲目施工。 2.基坑开挖后应及时修筑基础,不得长期暴露。基础施工完毕,应抓紧基坑的回填工作。在相对的两侧或四周同时均匀进行,并且分层务实。 3.施工机械进入施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备等,应事先做好检查和必要的加宽、加固工作。开工前应做好施工场地内机械运行的道路,开辟适当的工作面,以利安全施工。 4.在饱和黏性土、粉土的施工现场不得边打桩边开挖基坑,应待桩全部打完并间歇一段时间后再开挖,以免影响边坡或基坑的稳定性,并应防止开挖基坑可能引起的基坑内外的桩产生过大位移、倾斜或断裂。 5.土方开挖前,应会同有关单位对附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进行检查和鉴定,对可能受开挖和降水影响的邻近建(构)筑物、管线,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并在整个施工期间,加强监测其沉降和位移、开裂等情况,发现问题应与设计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处理。 6.山区施工,应事先了解当地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岩性、水文地质等,如因土石方施工可能产生滑坡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在陡峻山坡脚下施工,应事先检查山坡坡面情况,如有危岩、孤石、崩塌体、古滑坡体等不稳定迹象时,应妥善处理后,才能施工。 7.基坑开挖工程应验算边坡或基坑的稳定性,并注意由于土体内应力场变化和淤据土的塑性流动而导致周围土体向基坑开挖方向位移。在基坑开挖期间应加强监测。 8.施工前,应对施工区域内存在的各种障碍物,如建筑物、道路、沟渠、管线、防空洞, 旧基础、坟墓、树木等,凡影响施工的均应拆除、清理或迁移,并在施工前妥善处理,确保施工安全。 9.基坑开挖深度超过5m(或地下室超过二层) ,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复杂时,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监测。 10.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或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11.上下坑沟应先挖好阶梯或设木梯,不应踩踏土壁及其支撑上下。 12.土方工程、基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文物、古迹遗址或化石等,应立即保护现场和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13.深基坑四周设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 | ||||||
| 交底人 | 接受人 (安全员)签字 | |||||
| 项目负责人 | ||||||
| 执行情况 | 安全员: 年 月 日 | |||||
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
| 工程名称 | 施工部位(层次) | ||||
| 交底提要 | 土石方工程施工安全 技术交底(通用) | 交底日期 | |||
| 交底内容: 14.用挖土机施工时,挖土机的工作范围内,不得有人进行其他工作;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15.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项目,防止挖方超挖或铺填超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安设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红灯警示。 16.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边坡的稳定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现象,要及时进行支撑或改缓放坡,并注意支撑的稳固和边坡的变化。 17.人工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保持2~3m,并应自上而下挖掘,严禁采用掏洞的挖掘操作方法。 18.机械挖土,多台阶同时开挖土方时,应验算边坡的稳定,根据规定和验算确定挖土机离边坡的安全距离。 19.挖土施工安全要求: (1)在斜坡上方弃土时,应保证挖方边坡的稳定。弃土堆应连续设置,其顶面应向外倾斜,以防山坡水流入挖方场地。但坡度陡于1/5或在软土地区,禁止在挖方上侧弃土。在挖方下侧弃土时,要将弃土堆表面整平,并向外倾斜,弃土表面要低于挖方场地的设计标高,或在弃土堆与挖方场地间设置排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挖方场地。 (2)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进行,并随时做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泄水,且不应在影响边坡稳定的范围内积水。 (3)使用时间较长的临时性挖方,土坡坡度要根据工程地质和土坡高度,结合当地同类土体的稳定坡度值确定。 (4)在滑坡地段挖方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开挖过程中如发现滑坡迹象(如裂缝、滑动等)时,应暂停施工,必要时,所有人员和机械要撤至安全地点,并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②遵循先整治后开挖的施工顺序,在开挖时,须遵循由上到下的开挖顺序,严禁先切除坡脚; ③爆破施工时,严防因爆破震动产生滑坡。 ④不宜雨季施工,同时不应破坏挖方上坡的自然植被,并事先作好地面和地下排水设施。 ⑤施工前先了解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地形、地貌及滑坡迹象等情况,并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 ⑥抗滑挡土墙要尽量在旱季施工,基槽开挖应分段跳槽进行,并加设支撑;开挖一段就要将挡土墙做好一段。 | |||||
| 交底人 | 接受人 (安全员)签字 | ||||
| 项目负责人 | |||||
| 执行情况 | 安全员: 年 月 日 | ||||
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
| 工程名称 | 施工部位(层次) | ||||
| 交底提要 | 土石方工程施工安全 技术交底(通用) | 交底日期 | |||
| 交底内容: 20基坑(槽)和管沟施工安全要求: (1)基坑(槽)底部的开挖宽度,除基础底部宽度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排水设施和支撑结构的宽度。 (2)基坑(槽)、管沟的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施工中应防止地面水流人坑、沟内,以免边坡塌方或基土遭到破坏。 雨季施工或基坑(槽)、管沟挖好后不能及时进行下一工序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 150~ 300mm厚的土层暂时不挖,待下一工序开始前再挖除。 采用机械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一层用人工清理,其厚度应根据施工机械确定。 (3)管沟底部开挖宽度(有支撑者为撑板间的净宽) ,除管道结构宽度外,应增加工作面宽度。每侧管沟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管沟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 管道结构宽度/mm | 每侧工作面宽度/mm | ||||
| 非金属管道 | 金属管道或砖沟 | ||||
| 200~500 | 400 | 300 | |||
| 600~1000 | 500 | 400 | |||
| 1100~1500 | 600 | 600 | |||
| 1600~2500 | 800 | 800 | |||
2.沟底需增设排水沟时,工作面宽度可适当增加。
3.有外防水的砖沟或混凝土沟时,每侧工作面宽度宜取800mm。
(4)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或管沟底面标高时,其挖方边坡可做成直立壁不加支撑。挖方深度应根据土质确定,但不宜超过下列要求:
密实、中实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 1m
硬塑、可塑的轻亚动土和碎亚教土 1. 25m
硬塑、可塑的教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教性土) 1.5m
坚硬的教土 2m
| 基坑(槽)或管沟挖好后,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和安装工程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应常检查坑壁的稳定情况。 | |||||
| 交底人 | 接受人 (安全员)签字 | ||||
| 项目负责人 | |||||
| 执行情况 | 安全员: 年 月 日 | ||||
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
| 工程名称 | 施工部位(层次) | ||||
| 交底提要 | 土石方工程施工安全 技术交底(通用) | 交底日期 | |||
| 交底内容: (5)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或管沟底面标高时,挖方深度在5m以内开挖后暴露时间不超过15d的,不加支撑的边坡的最陡坡度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不加支护基坑(槽)边坡的最大坡度 土的类别 | 坑壁坡度 | ||||
| 坑缘无荷载 | 坑缘静荷载 | 坑缘有动荷载 | |||
| 中密的砂土 | 1:1.00 | 1:1.25 | 1:1.50 | ||
| 中密的砂石土(充填物为砂土) | 1:0.75 | 1:1.00 | 1:1.25 | ||
| 稍湿的粉土 | 1:0.67 | 1:0.75 | 1:1.00 | ||
| 中密的碎石土(充填物为黏土) | 1:0.50 | 1:0.67 | 1:0.45 | ||
| 硬塑的粉质蒙古土、黏土 | 1:0.33 | 1:0.5 | 1:0.67 | ||
| 软土(经井点降水后) | 1:1.00 | —— | —— | ||
| 泥岩、白垩土、黏土夹有石块 | 1:0.25 | 1:0.33 | 1:0.67 | ||
| 未风化页岩 | 1:0 | 1:0.1 | 1:0.25 | ||
| 岩石 | 1:0 | 1:0 | 1:0 | ||
(7)基坑深度大于5m且无地下水时,如现场条件许可且较为经济、合理时,可将坑壁坡度适当放缓,或可采取台阶式的放坡形式,并在坡顶和台阶处宜加设宽1m以上的平台。
(8)采用钢筋混凝土地下连续墙作坑壁支撑时,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方许进行挖
方。(10)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合理确定开挖顺序和分层开挖深度。当接近地下水位时,应先完成标高最低处的挖方,以便于在该处集中排水。
(9)基坑(槽)、管沟的直立壁和边坡,在开挖过程和敞露期间应防止塌陷,必要时应加以保护。
在挖方边坡上侧堆士或材料以及移动施工机械时,应与挖方边缘保持一定距离,以证边坡和直立壁的稳定。当土质良好时,堆土或材料应距挖方边缘0.8m以外,高度不超过1.5m。
| 在柱基周围、墙基或围墙一侧,不得堆土过高。 | |||||
| 交底人 | 接受人 (安全员)签字 | ||||
| 项目负责人 | |||||
| 执行情况 | 安全员: 年 月 日 | ||||
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
| 工程名称 | 施工部位(层次) | ||||
| 交底提要 | 土石方工程施工安全 技术交底(通用) | 交底日期 | |||
| 交底内容: (10)基坑(槽)或管沟需设置坑壁支撑时,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等情况进行选择和设计。支撑必须牢固可靠,确保安全施工 (11)基坑(槽)、管沟回填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基础或管沟的现浇混凝土应达到一定强度,不致因填土而受损伤时,方可回填。 ②回填土料、每层铺填厚度和压实要求,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如设计允许回填土自行沉实时,可不穷实。 ③沟(槽)回填顺序,应按基底排水方向由高至低分层进行。 ④填土前,应清除沟槽内的积水和有机杂物。 ⑤基坑(槽)回填应在相对两侧和四周同时进行。 ⑥回填管沟时,为防止管道中心线位移或损坏管道,应用人工先在管子周围穷实,并应从管道两边同时进行,直至管顶0.5m以上。在不损坏管道的情况下,方可采用机械回填和压实。 (12)在软土地区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除应按照本节有关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相邻基坑(槽)和管沟开挖时,应遵循先深后浅或同时进行的施工顺序,并应及时做好基础。 ②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0.1~-0.3m土层不挖,待做基础时挖除。 ③施工机械行驶道路应填筑适当厚度的碎(砾)石。 ④在密集群桩上开挖基坑时,应在打桩完成后间隔一段时间,再对称挖土,邻近四周不得有震动作用。挖土宜分层进行,并应注意基坑土体的稳定,加强土体变形监测,防止由于挖土过快或边坡过陡使基坑中卸载过速、土体失稳等原因而引起桩身上浮、倾斜、位移、断裂等事故。 ⑤施工前必须做好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工作,地下水位应降低至基底以下0.5~1.0m后,方可开挖。降水工作应持续到回填完毕,采用明排水时可不受此限。 ⑥挖出的土不得堆放在边坡顶上或建筑物(构筑物)附近,应立即转运至规定的距离以外。交底内容: (13)膨胀土地区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除按照本节有关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开挖前应做好排水工作,防止地表水、施工用水和生活废水浸入施工场地或冲刷边坡。 ②基坑(槽)或管沟的开挖、地基与基础的施工和回填土等应连续进行,并应避免在雨天施工; ③采用砂地基时,应先将砂浇水至饱和后再铺填穷实,不得采用基坑(槽)或管沟内浇水使砂沉落的施工方法。 ④开挖后,基土不得受烈日暴晒或雨水浸泡,必要时可预留一层不挖,待做基础时挖除。 | |||||
| 交底人 | 接受人 (安全员)签字 | ||||
| 项目负责人 | |||||
| 执行情况 | 安全员: 年 月 日 | ||||
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
| 工程名称 | 施工部位(层次) | ||||
| 交底提要 | 土石方工程施工安全 技术交底(通用) | 交底日期 | |||
| 交底内容: ⑤场地平整后至基坑(槽)、管沟开挖宜间隔一段时间,以减少基土的膨胀变形。 ⑥因填土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如无设计要求时,宜选用非膨胀土、弱膨胀土或掺有适当比例的石灰及其他松散材料的膨胀土。 | |||||
| 交底人 | 接受人 (安全员)签字 | ||||
| 项目负责人 | |||||
| 执行情况 | 安全员: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