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ZQHWG0200100-2015
1 总则
1.1 为加强设备使用管理,明确设备调试、使用、维护、修理、保养等相关管理,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充分发挥设备效能,特制定本办法。
1.2 公司配备设备管理人员、维修人员及设施,确保有效管理。
1.3管理原则:依靠技术进步,以预防为主,坚持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全员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设备管理。
3职责
3.1制造部设备室
3.1.1 负责设备及附件入厂验收,组织新购置设备的安装调试;
3.1.2 负责设备定期维护和保养,对各制造分部设备日常维护和保养的检查和考核;
3.1.3 负责设备大修理计划提出及实施;
3.1.4 负责设备验资、转固和财务手续办理;
3.1.5 负责设备调入调出,台账管理;
3.1.6 负责设备的报停,提报闲置或报废设备处置计划,批准后会同相关部门处置。
3.2 各制造分部
负责分部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与保养。
3.3 制造部
3.3.1 负责设备定期润滑组织实施与检查;
3.3.2 负责履行对设备使用管理的监督、指导、检查和协调工作。
3.4 综合管理部
3.4.1 负责对设备管理进行考核;
3.4.2 负责审核设备室提报的年度大修理计划并上报;
3.4.3 参与闲置、报废设备的处置。
3.5 财务部
3.5.1 负责设备资产管理;
3.5.2 参与闲置、报废设备的处置。
4管理规定
4.1 使用管理
4.1.1新设备投入使用时,制造部设备室必须向各制造分部交付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手册,作为培训操作者考取操作证的依据,同时作为操作者使用和维护设备的法规。若原先已有同类设备,直接借用。
4.1.2 新工人在使用设备前,由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设备结构性能、安全操作、维护要求等技术知识的教育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
4.1.3 操作人员通过基础理论和实际技能培训后,由制造部设备室对其进行考试,合格者发放操作证。精大稀关、数控设备操作证需报制造部审查签章后有效。
4.1.4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设备操作证上岗。
4.1.5 重要关键生产设备实行定人,多人操作的设备,实行班组(工段)长负责制,具体落实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责任。
4.1.6 各制造分部行车设备实行分责任制,由各分部规定的人员使用,减少行车设备违规操作。
4.1.7 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范,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建立维护记录本,做好维护记录,交时做好交接记录。
4.2 维护、保养管理
4.2.1 设备必须保持清洁,每天小清理,每周大清理。
4.2.2 对设备实现日常维护保养和规定维护保养(一级保养),做到日保经常化,定期保养制度化。
4.2.2.1 每天班前及班后各15分钟由操作者负责进行日维护。
1)班前维护:查阅上班次交接记录,掌握上班次设备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检查设备各部位,按规定加油润滑;检查设备各部运行情况,做好重点设备的点检记录。
2)班后维护:认真清扫,擦拭设备,加润滑油,做好重点设备的交记录。
4.2.2.2制造部设备室每周对各制造分部设备维护情况进行巡检,进行周查月评工作的评比考核,并填写《设备检查奖惩汇总记录表》(见附件1)。
4.2.2.3 在维修工配合下,由操作工人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工作,每次维护时间一般为2-4小时,主要是对部件进行拆卸清洗、检查、调整和紧固,以减少设备的磨损,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清除事故隐患。
4.2.3 对实行点检的设备,制造部设备室应建立点检卡,开展点检记录,点检的内容要具体、明确、实用,对点检发现的设备缺陷要认真记录,及时落实解决,对于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会审解决。月末对点检记录进行统计、汇总与分析,制定对策、实施计划,并对实施的效果进行检查。
4.2.4 设备的润滑管理实行制造部集中管理、各制造分部分级管理相接合的办法,实行年度、月度、周度的润滑清洗换油计划管理。
4.2.4.1保证设备合理润滑,做到定点、定质、定量、定人、定期润滑。制造部必须指定专职润滑管理员,负责统计各制造分部设备润滑用油的品种、数量、周期、清洗时间,设备使用状况等工作,编制保养计划,报制造部审批后下发各制造分部实施。
4.2.4.2由制造部设备室负责换油、润滑指导作业,各制造分部根据设备使用情况,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清洗换油、设备润滑工作,认真执行保养计划。
4.2.4.3制造部定期检查各制造分部设备换油、润滑管理计划执行情况。
4.2.5 制造部设备室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各制造分部设备维护、保养情况、记录本登记情况,不定期检查使用人员操作规范执行情况。
4.3 修理管理
4.3.1 制造部设备室负责生产设备的维修工作。
4.3.2故障日常维修采用报修制,由需要设备维修的制造分部上报维修申请单,制造部批准后执行。
4.3.3 生产设备维修后,制造部设备室填写故障维修登记本,填写内容包括:生产设备型号、数量、所属制造分部、操作人员、故障原因、修换配件和维修后状态。属人为或操作不当造成故障,查出责任人,日常维修按月上报、重大设备维修按次上报,由综合管理部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4.3.4重大生产设备采取备件制,制造部设备室根据故障维修登记本中更换较多的配件、易损件,结合库存情况按月度上报生产设备备件需求单,制造部审核后,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交由采购部采购。
4.3.5由制造部设备室制订设备年度大修理计划,报送综合管理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审定,上报集团公司技改基建部批准后,由制造部设备室负责实施,组织相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4.3.6 维修工对维修责任区域内的设备每天进行巡检,发现或接到设备出现故障的信息,要立即排除,并填写《设备故障修理记录单》(见附件2),对重复性多发性故障要进行改善性修理。
4.4 资产管理
4.4.1 在用生产设备均需纳入公司设备台账管理,由制造部设备室和各设备使用制造分部分别建立设备台账,统一编号(卡)管理,做到账物相符、账号(卡)一致。
4.1.2 在用生产设备均须张贴设备标识牌,标识牌醒目,字迹清楚、管理责任单位明确。
4.1.3 设备必须办理验收手续和固定资产转资手续,并将相关手续和报送财务部入账,进入固定资产台账管理。
4.1.4 各制造分部之间需要调剂设备,由调入分部提出申请,分管领导审批后,由调出分部办理设备交接手续,制造部设备室负责监交并调整设备台账及标识,财务部调整固定资产台账。
5 考核
5.1设备人员未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经过三次及以上次教育,仍不改正;严重违反操作规程者,取消该设备操作资格。
5.2各制造分部所辖行车遥控装置丢失或人为损坏,由制造分部落实责任人,照价赔偿,无法落实责任人员,对制造分部每次(个)罚款500元。
5.3设备室没有按时完成设备定期换油保养工作,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4各制造分部未做好日常保养及记录,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5 各制造分部未按时按质执行设备润滑管理计划,对制造分部罚款200元。
5.6各制造分部没有按时上报设备故障和损坏情况,导致延期修理,造成损失,根据损失额度,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2000元。
5.7设备操作者因本人违章,未按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设备,造成设备损坏,修复额在1000元以内的,按实际金额赔偿;超过1000元除赔偿1000元以外,超过1000元部分,再按50%比例赔偿。
5.8 制造部设备室和各制造分部未建立设备台账,设备台账不完整,对部门负责人罚款200元。
5.9未及时办理设备验资和转固手续,并将和相关手续报送财务入账,每台套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5.10 制造分部未办理设备调剂手续,对部门负责人罚款200元。
6 附则
6.1本办法自2015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6.2本办法由制造部负责解释。
附件:⒈设备检查奖惩汇总记录表
⒉设备故障修理记录单
2015年6月30日
附件1 设备检查奖惩汇总记录表( 年 月)
| 单位 | 个人罚款 | 个人奖励 | 实际罚款金额 | 排名次序 |
| 自卸车分部 | ||||
| 合计 | ||||
| 半挂车分部 | ||||
| 合计 | ||||
| 罐式车分部 | ||||
| 合计 | ||||
| 特种车分部 | ||||
| 合计 | ||||
| 冷作件分部 | ||||
| 合计 |
| 设备室 | ||||
| 合计 | ||||
| 总合计 |
年 月 日
| 设备名称 | 设备编号 | 使用部门 | |||
| 故障发生时间 | 设备员签字 | ||||
| 开始修理时间 | 管理类别 | 维修工签字 | |||
| 修理结束时间 | 操作者签字 | ||||
| 修理工时 | 日期 | ||||
| 故障部位及原因分析 | |||||
| 修理内容 | |||||
| 更换备件名称及数量 | |||||
| 安全防护是否完整 | |||||
| 验收人签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