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合理、有效,卫生部于 2007年5月1日实施的《处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中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点评制度,药师应当对处方适宜性进行审核,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 。2010 年2月10日,卫生部颁发《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处方点评工作是了解临床用药情况、促进临床安全、合理用药的重要手段;同时,加强处方审核,对不合理处方进行总结分析,也是促进药师掌握合理用药知识、提高药师专业素养的有效手段。因此,本院从2008年开始进行不合理处方点评工作,每年进行总结评价,使得该项工作越来越规范。为更好促进此项工作,我们采用回顾性研究方法对本院2012年处方调配过程中记录的334张门/急诊不合理处方进行点评析,旨在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本院门诊药房依照《办法》要求,电子处方经前台药师审核通过后与医师打印纸质处方供后台调配,审方中发现问题由专职药师及时与医师沟通解决,尽量避免不合理处方生成。对于审方过程中遗漏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及时解决的不合理处方,全部予以留存并记录,每月进行点评分析。本次研究资料来源于我科 2012年筛选出的门/急诊不合理处方334张。
一、处方书写规范性
本院用回顾性研究方式,参考药品说明书、《办法》、《新编药物学》16版、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临床用药须知》(2005年版)等,按照卫生部 2010年2月最新颁发的,《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点评标准,》从处方书写规范性及用药合理性角度,对门/急诊留存的不合理处方进行归类分析。本院2008年门/急诊处方共81996张,不合理处方334张,占总处方的0.41%,处方合格率为99.59%。其中,书写不规范处方占不合理处方总数的24.55%,用药不适宜处方占不合理处方总数的75.4%。将《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中的常见问题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归纳成表,详见表 1(其中,*代表点评标准里没有,但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
表1:书写不规范处方统计
检 查 内 容 | 处方数/张 | 占书写不规范处方比例/% | 占不合理处方比% |
处方的前记、正文、 后记内容缺项 | 35 | 22.72 | 10.48 |
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 | 48 | 33.10 | 14.37 |
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 | 13 | 8.96 | 3. |
* 处方前记与患者信息不符 a非患者本人 | 27 | 18.62 | 8.08 |
b年龄不符 | 22 | 15.17 | 6.58 |
1、书写不规范处方共145张。其中,普通处方用量超7日、急诊处方用量超3日(以下简称“急3 慢7”,) 且未加说明的处方和内容缺项处方是构成书写不规范处方的最主要类型。处方用量超“急3 慢7”规定未加说明。表现为医师未遵守“急3 慢7”规定开具处方,随意延长用药疗程。此类处方在书写不规范处方中所占比例最大,医师对此类差错也不够重视。对诊断明确的疾病,7日用药后需观察治疗效果,根据病情继续给药、停药或调整用药,用药时间过长反而可能增加不良反应;对于急诊用药,往往以对症治疗、缓解临床症状为主,不宜多给药,否则不利于确诊。为此,本院根据自身临床诊疗特点在《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中规定了数种可延长疗程的特殊病种及特殊情况。在此范围内医师可延长处方疗程至1个月,但需在处方说明栏中注明延长理由,以此规范医师开具处方行为。
2、处方前记与患者信息不符。此类差错多为患者建卡时信息录入错误或患者使用他人临时医疗卡就诊。如妇科疾病的性别栏中出现“男” 新生儿疾病的年龄栏中出现成人的年龄。处方前记包含患者姓名、年龄、就诊科室等相关信息。其中,性别、年龄是药物使用和剂量的重要参数,年龄与剂量相一致是医师尤其是儿科医师用药的基本准则,同时也是药师判断用药合理性的重要依据。该类差错干扰了药师的正常审方工作,也给患者造成用药安全隐患。医务人员如发现此种情况可以告知患者及时修改医疗卡信息,避免此类不合理处方的产生。
3、抗菌药物的越级使用。主要表现为初级医师越权开具抗菌药物,较常见的情况为针对上呼吸道感染使用级抗菌药物。根据《我院抗菌药物目录及分级管理规定》,初级医师可开具非类抗菌药物,因患者病情需要使用类抗菌药物,但仅限使用1d;如病情需要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应转诊至上级医师。核发药师需熟知本院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制度,熟记本院各级别抗菌药物品种,审方时严格把关。
二、用药不适宜处方
将《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中的常见问题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进行归纳成表,详见表2。
表2:用药不适宜处方统计
检查内容 | 处方数/张 | 占用药不适宜比例% | 占不合理处方比% | |
适应症不适宜 | a诊断与用药不符 | 73 | 38.60 | 21.8 |
b诊断不规范 | 36 | 19.00 | 10.77 | |
c诊断无使用抗菌药物指征 | 28 | 14.80 | 8.38 | |
d诊断不完整 | 20 | 10.58 | 5.98 | |
遴选的药品不适宜 | 5 | 2. | 1.49 | |
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 | 2 | 1.05 | 0.59 | |
用法、用量不适宜 | a用法用量录入错误 | 5 | 2. | 1.49 |
b用法不合理 | 5 | 2. | 1.49 | |
c用量不合理 | 5 | 2. | 1.49 | |
联合用药不适宜 | 2 | 1.05 | 0.59 | |
重复用药不适宜 | 5 | 2. | 1.49 | |
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 3 | 1.58 | 0. |
1 、用法用量不适宜。用法用量录入错误,为医师在开具电子处方时误操作造成非诊疗本意方面的差错,其在不合理处方中占有一定比例。此类差错可通过药师审方及时发现并更正;对于已形成的不合理处方,药师通过核对病历或联系医师进行修改确认,再按正确用法用量对患者进行用药交待。
用法不合理方面,如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等缓释剂型每次半片口服,为特殊剂型使用方法不合理。缓释剂型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用法用量服用,大部分缓释剂型掰开服用会破坏剂型造成药物突释,无法有效发挥缓释作用,导致不良事件发生。又如个别医师开具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注射用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等β-内酰胺类药物每天1 次的用法,两者均为时间依赖性抗菌药物,每天1次无法达到有效抑菌浓度,要在给药间隔期内超过最低抑菌浓度(MIC)的给药次数必须调整为每天2~3 次才能达到。因此每天1次的给药方式与其药动学特征不符,不能起到有效的治疗作用。
用量不适宜方面,多出现在儿童抗菌药物使用上。儿童处于不断发育的过程,用药时需严格按照千克体重计算剂量。抗菌药物用量偏大易引起不良事件,用量偏小不但不能保证起到有效的治疗作用,还易导致耐药。
2、适应证不适宜。临床诊断与用药不符,为适应证方面最主要不合理类型,所占比为不合理处方比例的21.80%,如诊断“妊娠中止”处方用药为“聚甲酚磺醛栓”, 其中多数处方诊断与病历诊断不一致。
诊断无抗菌药物使用指征而选用抗菌药物的情况也较严重。如诊断“月经稀少” “甲硝唑阴道泡腾片” 克霉唑阴道选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明确规定:治疗性使用时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为应用抗菌药物的指征。
临床诊断不完整,如诊断“消化不良”开具 “双歧杆菌四联活菌素片 ”、“多糖铁复合物”,诊断, “新生儿黄疸”同时开具“茵栀黄颗粒”和“糠酸莫米松乳膏”
《办法》 “患者一般情况、规定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清晰的诊断是临床选择治疗药物的基础,更是药师审核处方工作的前提。处方临床诊断的不合理,使得门诊药师无法根据诊断判断患者用药是否合理,也无法为患者提供准确的药学服务,给患者带来用药安全隐患。
3、遴选的药品不适宜。如对于人工流产的预防用药,有医师选用甲硝唑预防感染,甲硝唑抗菌谱窄,仅对厌氧菌、滴虫、阿米巴原虫有效,从手术操作所涉及器官的常见病原上分析,选用甲硝唑难以保证预防的效果。人工流产抗菌药物预防应用规定为:妊娠初 3 个月仅限于高危患者静脉注射青霉素G200万u或口服多西环素300mg,妊娠4~6月头孢唑啉1g 静脉注射。临床医师可参考选用。
4、联合用药不适宜与重复用药。如对诊断为急性支气管炎的患儿开具盐酸丙卡特罗+特布他林片,前者为长效类β2受体激动药,后者为短效类β2受体激动药,在体内经代谢成为特布他林起效,实际为重复用药。
5、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如医师开具制霉素片口服治疗慢性附件炎,无法在感染部位达到有效血药浓度,因此不能产生良好的治疗效果。又如医师开具制霉素片阴道给药,制霉素片为口服剂型,外敷有糖衣层,在阴道局部环境中不利于药物作用,宜选适于阴道给药的剂型,如栓剂、泡腾剂等利于药物释放的剂型。
三、建议
处方是医疗法律文书,包含了患者的基本信息、药物使用信息,还包含了医师对药物治疗的理念,反映了一个医院的医疗水平。我院为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通过对门诊留存所有不合理处方进行点评分析,更能反映我院门/急诊不合理处方的实际情况。本次处方点评结果显示,我院门/急诊处方书写及用药情况基本合理,但仍存在一定问题,需进一步改善和提高。
结合近年来本院在处方管理方面的工作成效和对处方评价工作的认识,针对提高门/急诊处方质量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完善院内规章制度
从医院、科室、医务人员三方着手,制定符合本院诊疗特点的《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抗菌药物目录及分级管理及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医师的处方开具行为,同时也为处方合理性评价提供评判依据。
2、健全院内监督管理机制
院感科、质控科、药剂科以及临床各科室通力合作,做好科室与科室、医师与药师的协调与沟通工作。由药剂科在每月质量分析会议上报处方质量评价结果并提出改进建议,院部相关科室采纳分析后反馈给临床科室予以解决。期间,我科反映的抗菌药物越级使用、儿童抗菌药物超量使用以及级抗菌药物使用适应证等问题,在医院质控部门的协调和临床各科室的配合下均得到较好的解决。
3、药师在处方审核和安全用药中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
合理用药是个系统工程,药师在其中发挥的是“守门员”职责 。无论是对门/急诊处方质量的把关,还是对处方存在问题。的分析反馈,药师都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药师作为临床合理用药的最后一道屏障,对处方的审核起着关键的作用,应当利用药学专业知识,协助医师合理、安全用药。另一方面,作为一名药学专业人员,每位药师不但要加强自身专业水平,还应提高医学方面专业素养,学会交换角度解读处方,了解医师对患者药物治疗的临床思维,真正起到严把处方关、指导患者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