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水师范学院教学质量一票否决制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处(室)、二级学院(部、馆、中心):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教高[2005]1号)精神,促使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教学工作,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天水师范学院第二次教学工作会议精神,特制定《天水师范学院教学质量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天水师范学院教学质量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
二00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规章制度 教学质量 通知
天水师范学院教学质量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教高[2005]1号),强化教师教学工作制度,完善教师教学考核机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教学指导思想。教学工作是学校一切工作的中心,教书育人是学校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学校一切工作都必须为教学服务。质量是学校的生命,培养人才要把质量放在第一位。人才质量是高校教育价值最终的和具体的体现。学校的一切工作,都要着眼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完善教师考核管理机制,明确教学质量考核要求,是我院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教学质量一票否决制体现了学校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
二、教学质量一票否决制的内容
教学质量一票否决制指教师、干部如果在教学过程中出现问题,如:在课堂教学、教学管理、考试考务、教学后勤服务等方面出现重大教学事故,则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三、教学质量一票否决制的措施
(一)教师职务评聘中实行教学质量一票否决制
1、在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时,须提前向教学督导委员会申请教学情况考察,结合学生评教、经教学督导考核评议,综合满意率低于60%的教师当年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2、不主讲本科课程的教师(不含全脱产进修教师)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3、教学质量或平均教学工作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教师,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4、教授、副教授和具有教师资格的其他高级职称人员原则上每学年至少为本科学生讲授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无特殊原因,连续两学年以上(含两年)不服从学院安排讲授本科课程的,学院在下一轮全员聘任中不再聘任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5、教师或管理干部在教学管理、考试考务、教学后勤服务等方面出现教学事故,除按《教学事故认定办法》处理外,当年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得提拔任用高一级行政职务。
(二)评优、评先工作中实行教学质量一票否决制
被认定有第(一)条第1、2、3、4、5款情形的教师或干部,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选“优秀”和“良好”,不得推荐本年度 “优秀教师”、 “三育人”先进个人和“优秀党员”等奖项的评选;所在教研室或部门不得参评先进单位。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由人事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