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时间: 年 月 日 YNLQ-G214-001
施工单位 | 桥梁工程处 | 施工类别 | 防撞墙施工 | |
工程部位 | 接受交底单位现场(施工班组)负责人 | |||
交底单位 | 云南路桥国道214线洱源县至大理市上关段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交底人 | 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 | ||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3.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4.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5.遇有大雨大雾或风力超过6级时,应停止露天作业。 6.在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作业,预防雷击钢筋伤人。 7.防撞护栏施工属于高空作业,在桥梁边缘设置栏杆,挂安全网,施工人员 进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桥梁边缘作业的工人必须第安全带。 8、 施工现场应悬挂危险标志和警示牌,并安排专职安全员随时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混凝土起吊时,安排专人指挥吊车,吊车曲臂下查,排除安全隐患。混凝土起吊时,安排专人指挥吊车,吊车曲臂下禁止站人,防止落物伤人。 9、桥头设栅栏,非施工人员严禁入内 安装时注意事项: 1.使用汽车吊吊防撞墙钢筋时,作业人员与司机必须配合,确认钢筋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 起重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十不吊。 2.在吊装区域内必须设置安全警示线,吊装时人员不得站在吊物下方,回转半径内无关人 员不得进入。 3.作业人员不得进行酒后作业,钢筋安装时作业人员不得向下抛物,作业时思想要集中, 钢筋材料要安放牢固,以防吊落伤人,作业时下放要设置安全警示线,不得人员站在下放。 4.安装防撞墙外侧钢筋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必须多人配合作业,作业时不得打闹, 不得站在钢筋上进行绑扎。 5.钢筋焊接时要严格执行直流电焊机操作规程,确认作业下放警戒线内无人时在时行焊 接,电焊机必须使用专用开关箱,漏电保护器必须有效。 补充交底: 一、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上海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 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 ||||
承接人 |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