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HSZG
项目名称: | 交底部门 | |
交底人(签名): | 接受交底人(签名): |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
(交底内容) 一、工程质量管理 (一)技术标准 1、企业标准及操作规程发布及执行情况记录应齐全。 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审批符合规定,操作性比较强,依据规范标准准确。 (二)管理制度 1、应制定施工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及体系、材料采购管理制度及送检制度。 2、应编制工程事故预防与处理措施。 3、应编制工程质量创优专题方案及措施。 (三)工序检查验收制度 1、施工各工序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内容应齐全。 2、应按制度严格执行。 3、施工中,前一分项工程未经验收合格严禁进行后一分项工程施工。 二、工程质保资料 (一)分部分项验收记录 1、路基、路床、基层、面层质量验收层次划分正确、内容完整、结论明确; 2、路基、路床、基层、面层质量验收评定表齐全、手续完备,签章齐全,验收及时,参加人员符合要求。 (二)施工技术管理资料及施工记录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创优计划,施工技术交底及专项方案(软基处理等) 齐全,审批及时,签章齐全、方案操作性和针对性强,方案落实情况到位; 2、收集完整,数据正确。施工记录,沥青混凝土摊铺记录等填写真实,反映施工过程,沥青混合料设计配合比。 (三)测量复核记录 1、路基、路床、墓层、面层测量复核记录、控制点、基准线、水准点等复核记录整齐、完善、有放必复,记录准确。 (四)结构性技术质量资料 1、车行道和人行道的路基、路床、基层压实度等试验报告——检验结果、批量满足规范要求,检测单位资质符合要求; 2、车行道和人行道路基土方质量检验评定、软基处理桩基质量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3、车行道、人行道支管、收水井、侧石、平石等混凝土试件抗压、抗折强度,基层稳定材料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等——检验结果、批量满足规范要求,有见证取样、同条件养护、监督抽检,检测数量符合规定要求,检测单位资质符合要求。 (五)原材料、预制件试验报告,各种外购预制件和配件质量资料、合格证 1、沥青、沥青外掺剂、水泥、砂石、基层稳定材料中的稳定料等原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复验报告——完整、齐全,一一对应,有见证取样、监督抽检,检测数量符合规定要求,检测单位资质符合要求; 2、各种预制外购件和其他购配件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完整、齐全,一一对应,有见证取样、监督抽检,检测数量符合规定要求,检测单位资质符合要求; 3、自制预制件的试验报告一一检验结果、批量满足规范要求,有见证取样、同条件养护、监督抽检,检测数量符合规定要求,检测单位资质符合要求: 4、计量设备标定合格,合格证齐全。 (六)工程功能性试验 1、道路基层、面层弯沉试验符合设计要求: 2、面层各层厚度检测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七)洽商记录变更设计及竣工图 1、洽商记录、变更设计收集齐全,有编号,手续完备; 2、竣工图清晰完整,变更设计内容和来源标注明确,与变更设计相一致,如实反映实物。 三、主要工艺质量要求 1、施工前,应对道路中线控制桩、边线桩及高程控制桩等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 2、路基土方 (1)路堤填料的最小强度和最大粒径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不得使用淤泥、沼泽土、泥碳土、冻土、有机土以及含生活垃圾的土做路基填料;对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数大于26、可溶盐含量大于5%、700℃有机质烧失量大于8%的土,未经技术处理不得作路基填料。 (2)填方中使用房渣土、工业废渣等需经过试验,确认可靠并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使用。(增加的条目) (3)路基填土方高度应按设计标高增加预沉降值,预沉降值应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共同商定确认。填土应分层进行。下层填土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上层填筑。路基填土宽度每侧应比设计规定宽50cm;不同性质的土应分类、分层填筑,不得混填。 (4)通过试验段的填筑施工,校验施工方案,获得针对本工程项目路基的最佳填料级配和含水率范围、填筑层厚、松铺系数、机械配备组合、压实机械适宜的行走速度和最经济的碾压遍数、人员安排、施工时间等,用以指导本合同段全线路堤施工。 (5)填筑时松铺厚度差不超过±20mm/3000mm(压实后平整度验收标准),现场快速检测填料的含水量在最佳含水量-2%~最佳含水量+2%后再碾压,若含水量超过时,晾晒至符合要求再碾压。若含水量小于佳含水量-2%时洒水至达到要求再碾压,振动压路机碾压时,行驶速度宜用慢速,最大速度不宜超过4km/h,碾压时先静压一遍,弱振2遍,先慢后快,振动频率先弱后强,直线段由两侧向中间,曲线段由内侧向外侧纵向进退错行进行,行与行轮迹重叠压轮宽度的1/3,前后相邻两区段纵向相互交替搭接2.0m(公路路基规范),上下两层填筑接头处错开3m(无此要求),达到无漏压,无死角,确保碾压均匀。 (5)路基土方压实度标准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路基石方 (1)修筑填石路基应进行地表清理,先码砌边部,然后逐层水平填筑石料,确保边坡稳定。 (2)施工前应先修筑实验段,以确定能达到最大压实干密度的松铺厚度与压实机械组合,及相应的压实遍数、沉降差等施工参数。 (3)填石路基应选用12t以上的振动压路机、25t以上的轮胎压路机或2.5t以上的夯锤压实。 (4)路基范围内管线、构造物四周的沟槽宜回填土料。 4、特殊土路基 1、软土路基、湿陷性黄土路基、盐渍土路基、膨胀土路基、冻土路基等施工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5、基层一般规定 (1)石灰稳定土类材料宜在冬期开始前30~45d完成施工,水泥稳定土类材料宜在冬期开始前15~30d完成施工。 (2)高填土与软土路基,应在沉降值符合设计规定且沉降稳定后,方可施工道路基层。 (3)原材料、材料配合比及基层材料的拌制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4)基层材料的摊铺宽度应为设计宽度两侧加施工必要附加宽度。 (5)基层施工中严禁用贴薄层方法整平修补表面。 6、石灰稳定土类基层 (1)铺好的石灰土应当天碾压成活;碾压时的含水量宜在最佳含水量的±2%范围内。 (2)直线和不设超高的平曲线段,应由两侧向中心碾压;设超高的平曲线段,应由内侧向外侧碾压; (3)初压时,碾速宜为:20-30m/min,灰土初步稳定后,碾速宜为30-40m/min。 (4)人工摊铺时,宜先用6-8t压路机碾压,灰土初步稳定,找平后,方可用重型压路机碾压。 (5)石灰土成活后应立即洒水(或覆盖)养护,保持湿润,直至上层结构施工为止。 (6)石灰土养护期应封闭交通。 7、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基层和石灰、粉煤灰、钢渣稳定土类基层 (1)混合料在摊铺前其含水量宜在最佳含水量得±2%内。 (2)混合料每层最大压实厚度为20cm,且不小于10cm。 (3)摊铺中发生粗细集料离晰时,应及时翻拌均匀。 (4)混合料基层,应在潮湿状态下养护,常温下养护不得少于7天。 (5)养护期间宜封闭交通。需通行的机动车辆需限速,严禁履带车辆通行。 8、水泥稳定土基层 (1)施工前应通过实验确定压实系数; (2)宜采用专用摊铺机摊铺; (3)水泥稳定土类材料自搅拌至摊铺完成,不应超过3h。应按当班施工长度计算用量。 (4)分层摊铺时应在下层养护7d后,方可摊铺上层材料。 (5)碾压应在含水量等于或略大于最佳含水量时进行。 (6)宜采用12-18t压路机做初步稳定碾压,混合料初步稳定后用大于18t的压路机碾压,压至表面平整、无明显轮迹,且达到要求的压实度。 (7)水泥混凝土类材料,宜在水泥初凝前碾压成活。 (8)基层在养护期间应封闭交通,常温下成活后经7d养护,方可在其上铺筑面层。 9、级配砂砾及级配砾石基层 (1)每层摊铺虚厚不宜超过30cm。 (2)砂砾应摊铺均匀一致,发生粗细骨料集中或离晰现象,应及时翻拌均匀。 (3)碾压前应洒水,洒水量应使全部砂砾湿润,且不导致其曾下翻浆。 (4)碾压时应自路边向路中倒轴碾压。采用12t压路机进行。初始碾速宜为25-30m/min;砂砾初步稳定后,碾速宜控制在40m/min。碾压轮迹不应大于5mm,砂石表面应平整、坚实,无松散和粗细集料集中等现象。 (5)上层填筑时不得开放交通。 10、级配碎石及级配碎砾石基层 (1)摊铺碎石每层应按虚厚一次铺齐,颗粒分布应均匀,厚度一致,不得多次找补。压实系数应通过试验段确定。 (2)碎石压实后及成活中应适量洒水; (3)视压实碎石的缝隙情况撒布嵌缝料。 11、面层一般规定 (1)沥青混合料原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沥青混合料面层不得在雨天和环境最高温度低于5℃时施工。 12、热拌沥青混合料 (1)沥青混合料的松铺系数应根据混合料类型、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等通过试验段确定。 (2)摊铺沥青混合料应均匀、连续不间断,不得随意变更摊铺速度或中途停顿。摊铺速度宜为2~6m/min。摊铺时螺旋送料器应不停顿的转动,两侧应保持有不小于送料器高度2/3的混合料,并保证在摊铺机全宽断面上不发生离析。烫平板按所需厚度固定后不得随意调整。 (3)摊铺层发生缺陷应找补、并停机检查,排除故障。 (4)压实应按初压、复压、终压三个阶段进行,并符合规范要求。 (5)初压温度应符合规范要求,以能稳定混合料,且不产生推移、发裂为度。碾压应从外侧向中心碾压,碾压速度稳定均匀。初压应采用轻型钢筒式压路机碾压1~2遍。初压后应检查平整度、路拱,必要时应修整。 (6)复压应紧跟初压连续进行,碾压长度宜为60~80m。当采用不同型号的压路机组合碾压时,每台压路机均应做全幅碾压。 (7)终压温度应符合规范要求。终压宜采用双轮钢筒式压路机,碾压至无明显轮迹为止。 (8)SMA混合料不宜采用轮胎压路机碾压,宜采用振动压路机或钢筒式压路机碾压。 (9)碾压过程中碾压轮应保持清洁,可对钢轮凃刷隔离剂或防粘剂,严禁刷柴油,用水喷淋的话应严格控制喷水量,喷出的水应呈雾状。 (10)压路机不得在未碾压成形路段上转向、调头、加水或停留。在当天成形的路面上不得停放各种机械设备或车辆,不得散落矿料、油料的杂物。 (11)上下层纵向热接缝应错开15cm;冷接缝应错开30~40cm。相邻两幅及上、下层的横向接缝均应错开1m以上。 (12)用于石灰稳定土类或稳定土类基层的透层油宜紧接在基层碾压成形后表面稍变干燥,但尚未硬化的情况下喷洒,洒布透层油后,应封闭各种交通。 (13)透层油应洒布均匀,有花白遗漏应人工补洒,喷洒过量的的应立即洒布石屑或砂吸油,必要时做适当碾压。 (14)粘层油宜在摊铺面层当天洒布。 (15)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应待摊铺层自然降温至表面温度低于50℃后,方可开放交通。 12、冷拌沥青混合料面层 (1)冷拌沥青混合料所用原材及配合比应符合规范及设计规定。 (2)冷拌沥青混合料宜采用拌合厂机械搅拌,缺乏条件时也可采用路拌。 (3)施工时要注意采取措施防止混合料离析。 (4)已拌好的混合料应立即运至现场摊铺,并在乳液破乳前结束。在搅拌与摊铺过程中已破乳的混合料,应予废弃。 (5)冷拌沥青混合料摊铺后宜采用6t压路机初压初步稳定,再用中型压路机碾压。当乳化沥青开始破乳,混合料由褐色转变成黑色时,改用12~15t轮胎压路机复压,将水分挤出后暂停碾压,待水分基本蒸发后继续碾压至轮迹小于5mm,表面平整,压实度符合要求为止。 (6)冷沥青混合料路面施工结束后宜封闭交通2~6h,并应做好早期养护。开放交通初期车速不得超过20km/h,不得在其上刹车或掉头。 13、沥青贯入式面层 (1)每层沥青完成浇洒后,应立即撒布相应的嵌缝料,嵌缝料应撒布均匀。使用乳化沥青时,嵌缝料撒布应在乳液破乳前完成。 (2)采用乳化沥青时,应在碾压稳定后的主集料上先撒布一部分嵌缝料,当需要加快破乳速度时,可将乳液加温,乳液温度不得超过60℃。 (3)嵌缝料撒布后应立即用8~12t钢筒式压路机碾压,碾压时应随压随扫,使嵌料均匀嵌入。至压实度符合设计要求、平整度符合规定为止。压实过程中严禁车辆通行。 (4)终碾后即可开放交通,且应设专人指挥交通,以使面层全部宽度均匀压实。面层完全成型前,车速度不得超过20km/h。 (5)应进行初期养护。泛油时应及时处理。 四、工程现场实物 (一)沥青混凝土面层 1、表面平整坚实、无脱落、掉碴、松散、泛油; 2、不得有明显轮迹和推挤裂缝; 3、无坑槽、无拥堆、无明显集料离析; 4、接缝紧密、竖直、平顺; 5、面层与路缘石及其它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 6、路面与井框接顺,无跳车现象: 7、框盖完整无损,安装平稳,位置正确。 (二)侧缘石 1、侧石、缘石必须稳固,线直弯顺,无折角,顶面平整无错牙; 2、侧石钩缝严密,缘石不得阻水; 3、侧石颜色一致,无缺边、掉角,尺寸符合要求。 (三)人行道 1、铺砌稳固、无翘动; 2、表面平整、缝线直顺、缝宽均匀、灌缝饱满; 3、无翘边、翘角、反坡、积水现象; 4、人行道面层与其它构筑物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5、人行道块色泽一致、均匀,无缺边掉角,几何尺寸符合要求。 四、创优特别要求 (如该工程质量要求是省样板(市样板)工程,则在施工过程中需保证以下项目符合要求) (一)工程质量管理 1、应有工程施工质量创优专题方案 2、要有QC成果 (二)工程质保资料 1、实测代表弯沉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2、面层各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3、压实度检测点数不得少于应测点数的3%以上。 4、主材、桩基、密实度等检测、检验单位资质应符合要求; (三)工程现场实物 1、路面不得出现碎裂、网裂,松散; 2、路面不得出现坑槽、拥堆、沉陷; 3、路面不得出现明显压路机轮迹、车辙; 4、道路侧石、缘石不得有缺边、开裂现象,安装平整顺直,砌缝均匀饱满。 五、其他补充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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