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持续改进安全管理绩效,使安全生产管理达到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为进一步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司基础安全管理水平,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
3 职责
3.1 主要负责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全面负责,负责组织每年一次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
3.2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绩效评定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纠正、预防的管理方案。
3.3 安全办公室负责将最终的绩效评定结果向所有部门和从业人员进行通报。
3.4 所有部门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考核准则
(1)《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2)公司安全管理“三项制度”
(3)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4.2 计分办法
4.2.1 根据《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的有关要求,针对公司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中逐条列出。
4.2.2 评定过程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评定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
4.2.3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总分共计1000分,最终绩效评定分数要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
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4.3考核周期与频次
4.3.1 主要负责人每年第二季度组织一次对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一次绩效评定,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4.3.2 公司如果发生死亡事故或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
4.4 考核程序
4.4.1 考核前准备
(1)主要负责人于于每年自评前两周成立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小组,成员覆盖公司相关管理人员。
(2)自评前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小组按照《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落实主责部门。
(3)首次会议由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小组组长主持,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参加,确定每个要素的主责部门和完成期限,形成评定计划。
(4)各主责部门按照自评计划和相关要求组织自评材料。
4.4.2考核实施
(1)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小组组长召集小组成员召开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会议。
(2)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小组按照《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的相关要求对各部门的标准化相关材料进行考核打分。
(3)对各要素未达到考评分值的,要求其主责部门对未完成项写出整改计划,达到所必须的分值。
4.4.3考核结束
(1)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要形成正式文件,对各要素考核结束后,所有与评定工作相关的材料最终要汇总形成《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报告》,并将结果向所有部门、从业人员进行通报。
(2)在评定工作中,发现安全管理过程中的责任履行、系统运行、检查监控、隐患整改、考评考核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提出纠正、预防的管理方案,并纳入下一周期的安全工作实施计划中。
(3)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的评定结果要纳入部门、员工年度安全绩效考评。
5 相关记录
5.1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计划》
5.2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报告》
5.3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