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收原则(P8)
税收原则是国家制定税收、设计税收制度应遵循的基本指导思想或基本准则,也是评价税收好坏,鉴别税收制度优劣以及考核说五行政管理状况的基本标准。
2.税收经济效率原则(P13)
税收经济效率原则就是通过税收实现效率目标,包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减少效率损失两个方面。
3.税收行政效率原则(P14)
税收行政效率原则是指国家在充分取得税收的基础上使税务费用最小化。
4.税收成本(P14)
税收成本就是在实施税收分配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有形或无形的耗费。
5.机会原则(P16)
机会原则要求以纳税人获利机会的多少来分担税收,而获利机会的多少取决于纳税人拥有的经济资源。
6.税收稳定原则(P19)
税收稳定原则是指税收征收所产生的经济影响要达到稳定目标,包括减少经济波动和经济平衡增长两个方面的要求。
7.税收自动稳定机制(P19)
税收自动稳定机制又称“内在稳定器”是指税收制度本身所具有的内在稳定机制。
8.税收负担(P21)
简称“税负”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人的承受的一定的经济负担,一般以税额与税基或相关经济之标的比值表示。
9.宏观税收负担(P21)
宏观税收负担是指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税收总收入占当期社会新增财富的比重,是一种税收负担最主要的分类之一。
10.税负转嫁(P24)
税负转嫁是指纳税人通过各种途径的方式将其所缴纳的税款全部或部分地转嫁给他人负担的过程,是税负运动的一种方式。
11.税负归宿(P26)
税负归宿是税负运动的终点或最终归结点。税收归宿可分为法定归宿何经济归宿。
12.税收效应(P28)
税收效应是指纳税人因国家课税而在其经济选择或经济行为方面作出反应,从另一个角度说是指国家课税对消费者选择以及生产者决策的影响,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税收调节作用。
13.纳税人(P42)
纳税人又称纳税主体,是享有法定权利、负有纳税义务、直接缴纳税款的单位或个人。
14.扣缴义务人(P42)
扣缴义务人是税法规定的、在其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税款并向国库缴纳税款义务的单位。
15.课税对象(P43)
课税对象又称课税客体,是指税法中所规定的征收的物,是征税的依据,即确定对什么征税。课税对象规定了征税范围,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
16.起征点(P46)
起征点是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时开始征税,未达到这个数额就不征税。
17.免征额(P46)
免征额是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18.从价税(P49)
以课税对象的价格和金额为计税依据课证的税称为从价税,即从价计征的各种税。
19.价外税(P49)
凡是税金不包括在课税对象价格之中的税种,称为价外税。
20.税制结构(P50)
税制结构是指国家根据集中收入和调节经济的要求,设置各个税种从而形成的相互协调和补充的税收体系。
21.(P62)
是以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2.消费税(P122)
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税,它以消费品和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属于流转税的范畴。
23.从价关税(P140)
从价关税是指以货物的价格为标准而计征的关税。
24.所得税(P158)
所得税是对企业和个人,因从事劳动、经营和投资而取得的各种所得课证得税种的统称,即以所得额为课税对象而课征的税种的统称。
25.居民企业(P159)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它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有生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26.非居民企业(P159)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为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27.应纳税所得额(P161)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28.级差资源税(P202)
级差资源税是国家对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由于资源条件的级别所取得级差收入课证的一种税。
29.房产税(P221)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课税对象,按照房屋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30.契税(P224)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31.行为目的税(P234)
行为目的税是为特定的社会经济目的和意图而设计征收的税种。
32.印花税(P236)
印花税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33.城市维护建设税(P243)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税依据所征收的一种税。
34.车辆购置税(P245)
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
35.环境保护税(P247)
环境保护税是对在我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征收的一种税。
36.纳税申报(P261)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在发生法定纳税义务后按照税法或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主管税务机关报提交有关纳税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
37.税收强制执行措施(P265)
税收强行执行措施是指纳税人等税收管理相对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法定义务,税务机关采取法定的强制手段,强迫其履行义务的行为。
38.税务检查(P266)
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以国家税后法律、法规为依据,对纳税人等是否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所进行的审核监督活动的总称。
二、问答题
1.简述税收的特性(P2)
(1)税收的强制性:税收的强制性是指国家凭借政治权利,以法律形式确定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2)税收的无偿性:税收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以后,税款即归国家所有,既不需要直接归还纳税人,也不需要向纳税人支付报酬或代价。
(3)税收的固定性: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征税标准。征税对象和征税标准确定以后,征纳双方要共同遵守,不能随意变动。
2.简述税收产生的条件(P3)
税收既是一个分配范畴,也是一个历史范畴。税收的产生和存在取决于相互制约着的两个条件:一是国家的产生,这是税收产生的社会条件二是财产私有制度的产生,这是税收产生的经济条件。这两个条件相互制约、互相影响。
3.简述税收的主要职能(P6)
(1)筹集资金职能(2)资源配置职能(3)收入分配职能(4)宏观职能
4.简述亚当斯密的税收原则(P8-P9)
(1)平等原则(2)确实原则(3)便利原则(4)最少征收费原则
5.简述西斯蒙第的税收原则(P10)
(1)税收不可侵及资本
(2)不能以总收入为课税对象
(3)税收不可侵及纳税人的最低生活费
(4)税收不可驱使资本流向国外
6.简述影响税收成本的主要因素(P14-P15)
(1)税收制度:①税制的复杂性②税基的可监测度和信息③税类、税种和纳税主体
(2)征管制:①征税成本与征管手段的强硬程度正向关联,与税收征管手段的弱化反向关联②征税成本与征税人员素质反向关联
(3)税收与环境:①经济发展程度和税源状况与征税成本反向关联②征税成本和纳税成本社会管理技术水平的高低反向关联③公民的税法观念和纳税习惯与征税成本、税收机会成本反向关联④行政协助功能的完善程度与税收成本、税收机会成本反向关联
7.简述税收公平原则的含义(P16)
税收公平原则是指国家征税要是各个纳税人承受的负担以其经济状况相适应,以保证各纳税人之间税负水平均衡,具体又分为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横向公平又称水平公平,是指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相同的人应当缴纳数额相同的税收,即税制以同等方式对待条件相同的人。税制不应因纳税人的人种差异等而实行歧视性待遇,只能根据其所处的经济环境判别其是否应与他人享有同等的税收待遇。
纵向公平又称垂直公平,是指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不同的人应缴纳数额不同的税收,即税制如何对待条件不同的人。 纵向公平应包括从原则上判断谁应支付较高的税收、确定应税方法和税基、确定不同的税率。
8.何为税收的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P16)
横向公平又称水平公平,是指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相同的人应当缴纳数额相同的税收,即税制以同等方式对待条件相同的人。税制不应因纳税人的人种差异等而实行歧视性待遇,只能根据其所处的经济环境判别其是否应与他人享有同等的税收待遇。
纵向公平又称垂直公平,是指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不同的人应缴纳数额不同的税收,即税制如何对待条件不同的人。 纵向公平应包括从原则上判断谁应支付较高的税收、确定应税方法和税基、确定不同的税率。
9.简述影响税收负担的因素(P23)
(1)经济发展水平
(2)经济结构
(3)国家职能范围
(4)经济
(5)财政收入渠道
10.简述税负转嫁的主要方式(P24)
(1)前转(2)后转(3)消转(4)税收资本化
11.简述影响税负转嫁的主要因素(P25-P26)
(1)税种:直接税不易转嫁,间接税较易转嫁。
(2)价格:税负转嫁主要是依靠价格的升降来实现的。现代国家的价格决定模式主要有两大类:市场定价和计划定价。
(3)供求弹性:在市场价格下,流转税通过影响商品价格而引起税负转嫁,但流转税转嫁多少取决于商品的供给弹性和需求弹性。
(4)课税范围:课税范围宽的商品税负较易转嫁,课税范围窄的商品税负则难以转嫁。
12.简述的类型(P)
(1)生产型
(2)收入型
(3)消费型
13.简述的优点(P65)
(1)消除重复征税(2)促进专业化协作(3)稳定财政收入(4)有利于出口退税
(5)保持税收“中性”(6)强化税收制约
14.简述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P66)
(1)第一,应税服务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以下的
(2)第二,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3)第三,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及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第四,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食物,属于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
(5)第五,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且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
15.简述营业税改的试点行业有哪些(P67-P73)
(1)交通运输服务:①运输服务②水路运输服务③航空运输服务④管道运输服务
(2)邮政服务
(3)电信服务
(4)现代服务:①研发和技术服务②信息技术服务③文化创意服务④物流辅助服务
⑤租赁服务⑥登记咨询服务⑦广播影视服务⑧商务辅助服务⑨其他现代服务
16.简述我国消费税的特点(P123——P124)
(1)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
(2)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
(3)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的征收方式
(4)税率具有较大的差别
(5)属于价内税
17.简述我国现行消费税的调节范围(P124)
一是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二是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三是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四是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
18.简述关税的分类(P139——P141)
(1)按征税目的不同划分:财政性关税和保护性关税
(2)按征税商品的流向划分:进口关税、出口关税和过境关税
(3)按关税计征标准划分:从价关税、从量关税、复合关税和滑动关税
(4)按征税有无优惠及优惠的程度划分:普通税和最惠国税
(5)按征税的依据划分:正税和特别关税
19.简述所得税的特点(P158)
(1)税负的直接性:所得税属于直接税,税负不易转嫁。
(2)分配的累进性
(3)征收的公开性
(4)管理的复杂性
(5)收入的弹性
20.简述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的项目(P168)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务的损失(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全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21.简述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特点(P186)
(1)实行分类分率课征
(2)实行定额定率扣除
(3)实行扣缴申报结合
22.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项目有哪些(P1——P190)
(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独资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23.简述对资源税课证的意义(P203)
(1)第一,有利于促进国有资源合理开采、节约使用、有效配置
(2)第二,合理调节由于资源条件差异形成的资源级差收入,促进企业公平竞争
(3)第三,为国家取得一定的财政收入,并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
24.简述财产税的分类(P218)
(1)依课证方式,可分为一般财产税与特种财产税
(2)依课证对象,可分为静态财产税与动态财产税
(3)依课税依据,可分为财产价值和财产
(4)依课证的持续性,可分为经常财产税与临时财产税
(5)依财产性质,可分为动产税与不动产税
25.简述财产税的特点(P218——P219)
(1)财产税是一种存量税
(2)财产税大多属于直接税
(3)财产税税源的广泛性
(4)财产税课证的区域性
(5)财产税征收管理的复杂性
26.简述财产税的作用(P219-P220)
(1)符合公平原则
(2)具有稳定性,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
(3)有利于贯彻效率原则,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发展
(4)有利于弥补流转税和收益额税调节的不足
27.简述财产税实施的局限性(P220)
(1)难以充分体现公平原则
(2)难以符合财政原则
(3)难以完全体现效率原则
28.简述契税的征税对象(P225——P226)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
(3)房屋买卖
(4)房屋赠与
(5)房屋交换
(6)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29.简述行为目的税的特点(P234——P235)
(1)具有特殊的目的性
(2)具有“寓限于征”的性质
(3)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和分散性
(4)具有收入的不稳定性
30.简述行为目的税的作用(P235——P236)
(1)有利于灵活调节社会经济生活
(2)有利于完善税制结构
(3)有利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31.简述税款征收的主要方式(P263——P2)
(1)查账征收(2)查定征收(3)查验征收(4)定期定额征收(5)委托代征税款
(6)邮寄纳税(7)其他征收方式
32.何为税收保全措施(P2)
税收保全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在由于纳税人行为或某种客观原因而导致税款难以保证的情况下而采取的纳税人处理或者转移商品、货物其他财产的强制措施,其目的是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税收保全措施有两种主要形式:一是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纳税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二是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33.简述税务代理的基本特点(P268——P269)
(1)主体资格的特定性
(2)税收法律责任的不可转嫁性
(3)自愿性
(4)有偿性
34.简述税务代理的作用(P269)
(1)有利于建立制约机制,维护征纳双方的合法权益
(2)有利于降低税收成本,增加税收收入
(3)有利于强化征收管理
35.何为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复议的原则是什么(P284)
税务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不服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机关经审理对原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做出维持、变更、撤销等决定的活动
第一,一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第二,不适用调解原则
第三,以及复议原则,即申请人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仍不服的,可向起诉,而不能逐级向税务机关申请复议
第四,复议期间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原则
三、选择、判断改错
P1 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求,凭借政治权利,按照法定标准,向居民和经济组织强制、无偿地征收而取得的一种财政收入。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收分配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求
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利。 行使征税权的主体是国家
P6筹集资金职能:提供公共品和服务所资金功能。它是税收最基本的职能。
税收的收入分配职能是指税收所具有的影响社会成员收入分配格局的功能。
P14征收成本是指税务部门实施税收、组织税收收入所投入的各项费用
纳税成本是指纳税人为履行纳税义务所付出的费用和代价
P16税收公平原则应是设计税收制度的首要原则
P17利益原则又称受益原则或利益税,是指根据纳税人从提供的服务中享受利益的多少而相应地纳税。
能力原则又称能力说,是指以纳税人的纳税能力来确定征税及其额度。纳税能力强的多纳税,纳税能力弱的少纳税,无纳税能力的不纳税
P19扩张性税收是经济出现萎缩时采取的税收
紧缩性税收是经济出现通货膨胀时采取的税收
P21税收负担以税额与税基或相关经济指标的比值表示
宏观税收负担反映一个国家税收的总体负担水平
P24税负转嫁是指纳税人通过各种途径的方式将其所缴纳的税款全部或部分地转嫁给他人负担的过程,是税负运动的一种方式。
P26税负归宿是税负运动的终点或最终归结点。税收归宿可分为法定归宿何经济归宿。
P28 税收效应是指纳税人因国家课税而在其经济选择或经济行为方面作出反应,从另一个角度说是指国家课税对消费者选择以及生产者决策的影响,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税收调节作用。
税收效应在理论上一般分为收入效应与替代效应两个方面
P42 纳税人又称纳税主体,是享有法定权利、负有纳税义务、直接缴纳税款的单位或个人。
负税人是指税款的实际负担者
P43课税对象规定了征税的范围,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的主要标志
税源是指税收的经济来源
税目是根据课税对象确定的具体征税项目和范围
计税依据是指课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和征收标准
税基又称课税基础,是指建立税制的经济基础或依据
P44税率是税额与课税对象数额的比例
比例税率是不论课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只规定一个比例的税率
累进税率是就课税对象数额的大小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
依额累进又分为全额累进税率与超额累进税率两种。全额累进是将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按照与之相适应的级次税率计税。
P45依率累进也可分为全率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两种
定额税率也称固定税率,是对课税对象按固定税额计征的税,一般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收。
纳税环节是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的整个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P46免征额是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P47直接税是指纳税人不能把税收负担转嫁给他人的税种
间接税是指纳税人能够将税收负担转嫁给他人的税种
P48所得税又称收益税,是以收益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
P49特定目的税主要是为了对某些特定对象和特定行为发挥特定调节作用
以课税对象的价格和金额为计税依据课证的税称为从价税,如我国现行的、关税等
以课税对象的自然计量单位为标准课税的税称为从量税,包括盐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屠宰税等
凡是税金构成价格的内涵,作为课税对象价格的组成因素的税种,称为价内税。消费税属于价内税。
P50以税收的形态为标准,税收可分为劳务税、实物税与货币税
货币税是纳税人以货物形式缴纳的税
P52对于大多数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的西方发达国家税制结构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
在税源的选择问题上,主要是考虑税源与税本的关系
P54我国税制结构选择流转税和所得税和所得税并重的目标模式
P63 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试点
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试点
2014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试点范围
P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实行消费型。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实行消费型
P67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自然人);
(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非企业性单位;(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是指非纳税人,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是指其偶然发生应税行为
P75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视同销售货物:(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
P80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上分别注册,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如果将折扣额另开,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P84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1)从销售方或提供方(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3)购进农产品
P111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P123在我国,消费税的征收对象是某些特定的消费品
P125啤酒每吨出厂价在3000元以上的是甲类啤酒,每吨出厂价在3000元以下的是乙类啤酒(从量计税)
P128比例税率主要适用于价格差异大、计量单位难以规范的应税消费品,包括烟、(除卷烟外)、酒(除白酒、黄酒和啤酒外)、高档化妆品、鞭炮焰火、贵重首饰、珠宝玉石、摩托车和小汽车
P135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贷款结算方式或行为发生时间分别确定
P139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目的而征收的关税,称为财政性关税
P140以保护国内经济目的而征收的关税,称为保护性关税
进口税是对进口商品征收的关税
出口税是对出口商品征收的关税
过境税是对进入本国港口停留转运他国的货物征收的关税
从价关税是指以货物的价格为标准而计征的关税
P141按征税有无优惠及优惠的程度划分,可以把进口关税分为普通税和最惠国税
正税是指正常关税,依据公布的税率征收
特别关税是在正常进口以外额外征收关税,是一种临时性特定措施
特别关税:反补贴税、反倾销税、报复性关税、保障性关税
P145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
P150根据《海关法》的规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P154纳税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天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
P158所得税属于直接税,税负不易转嫁
P160居民企业应以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作为征税对象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P161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一般收入的确认:销售货物收入、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P162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性基金、其他不征税收入
P163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股息红利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非营利组织性的免税收入
P165-P167 准予据实扣除的项目:(1)工资、薪金支出(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3)社会保险费(4)利息费用(5)借款费用(6)汇兑损失(7)业务招待费(8)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P168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不得扣除: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税法规定,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P169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 计税基础
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P170无形资产的摊销采取直线法计算。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P175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P176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P178非居民企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P188自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也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P190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45%
P191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说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 减征30%,故其实际税率为14%
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
级数 |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 | 20 | 0 |
2 | 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 | 30 | 2000 |
3 |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 40 | 7000 |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某项使用权的一次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P195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P205煤炭:对原煤征税,对洗煤、选煤和其他煤炭制品不征税
黑色金属矿原矿:铁矿石、锰矿石和铬矿石
盐: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
P212免征耕地占用税:(1)军事设施用地(2)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诊所用地
P214土地实行4级超率累进税率
P218依课证方式,可分为一般财产税与特种财产税
依课税对象,可分为静态财产税与动态财产税
依课税依据,可分为财产价值和财产
依课征的持续性,可分为经常财产税与临时财产税
以财产性质,可分为动产税与不动产
P221 自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P222我国现行房产税采用的是比例税率
P223房产税的税收优惠:(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自用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原办公用房和公务用房。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以及非自身业务使用的生产、营业用房,不属于免税范围 (2) 由国家财政部分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3)医疗机构(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P236印花税属行为课税,其征收对象为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
P239 适用0.05‰税率的为借款合同
适用1‰税率的为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P243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P244城市维护建设税在进口环节不征,在出口环节不退,对消费税延期缴纳加罚的滞纳金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P246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
P263税款征收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中的中心环节,是全部税收管理工作的目的和归宿
P2法定管辖是按法律规定赋予的管辖权限,包括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P290裁定管辖是人民依法可以自行裁定的管辖,包括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及转移管辖
四、计算公式
(1)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2)视同销售不同时征收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3)不含税的消销项税:不含税销项税=含税销售额÷1+税率
(4)农产品进项税=买家×扣除率(10%)
(5)运输费的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10%)普通(7%)
(6)小规模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3%)
进口业务应纳税额
(7)不缴纳消费税的进口货物的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应纳=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8)缴纳消费税的进口货物的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关税完税价格+消费税
应纳=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10)从价定率:
应纳消费税税额=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额×适用税率
应税消费税的销售额=含的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
(13)从量定额
应纳消费税税额=应税消费税的销售额数量×单位税额
(14)从价兼从量复合税
应纳消费税税额=应税销售额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15)若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则按照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应纳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应税率
(16)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则按照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纳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计算:
(17)从价定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应纳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消费税税率
(18)从量定额:应纳消费税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数量
(19)复合计征:组成计税价格×适用消费税税率+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数量
关税税额的计算:
(20)从价税: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21)从量税: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22)复合税: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23)滑动关税: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滑动税税率
征收的关税税收滞纳金:
(25)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滞纳金征收税率×滞纳天数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26)应纳所得税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居民企业应纳税额:
(27)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应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直接计算法:
(28)应纳税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
间接法计算:
(29)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工资、薪金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3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35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计算
(31)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应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
(32)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应税率
=(每次收入额—800)×20%
(33)每次收入在4000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1—20%)×20%
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34)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稿酬所得应税税额:
(35)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每次收入额—800)×20%×(1—30%)
(36)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每次收入额)×20%×(1—30%)×(1—2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
(37)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800)×20%
(38)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1—20%)×20%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
(39)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20%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
(4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
偶然所得应纳税额
(41)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应税率
=每次收入额×20%
其他所得额应纳税额
(4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应税率
=每次收入额×20%
资源税:
(43)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或=课税数量×单位数量
土地:
(44)采用速算扣除法
应纳税额=土地×适应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数
(45)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
应税税额=增值额×30%
(46)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
应纳税额=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47)增值额超过扣除项金额100%、为超过200%的
应纳税额=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48)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
应纳税额=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房产税:
(49)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税原值×(1—扣除比例)×1.2%
从租计征
(50)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
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一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51)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车辆购置税:
(52)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