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总则
1.1目的: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集团全体员工
1.3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1.4权责规定:集团企管中心及各项目公司的行政后勤部门为奖惩事由核实与操作的负责部门;集团企管中心为奖惩的终审部门,并为奖惩申诉的接口部门;集团总裁办公会为奖惩申诉的最终评判机构。
二、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包括奖惩有据原则,奖惩及时原则,奖惩公开的原则和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等原则。
2.1.1奖惩有据原则:奖惩的依据是集团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的岗位职责及工作目标等;
2.1.2奖惩及时原则:为及时地鼓励员工对集团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集团员工的产生,在制度面前集团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集团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集团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集团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集团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企管中心在查清事实后提出处罚建议,并与当事人沟通后双方签字确认,下达《(责任)过失单》;若当事人对处罚有所疑异,则由总裁办作为终审部门,重新对处罚事项进行核实并提出终结意见。
三、奖励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为行政奖励、经济奖励和集团特别贡献奖三种。
3.3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3.4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5集团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他物质奖励,由集团总裁办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实行,也可合并执行。
3.6.1嘉奖通报全集团,并颁发奖金200元,奖金在通报后一周内发放;
3.6.2记功通报全集团,并颁发奖金500元,奖金在通报后一周内发放;
3.6.3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并颁发奖金2000元,奖金在通报后一周内发放。
3.6.4对为集团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集团总裁办公会研究另行给予“集团特别贡献奖”。奖励内容和奖金额度由总裁办公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四、惩戒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和完成集团所安排的工作任务;惩前毖后,从而保障集团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集团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写《(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岗位说明书等)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写《(责任)过失单》。
4.3惩戒的方式有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两种。
4.4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
4.5经济处罚即为罚款。
4.6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6.1(轻微)违纪行为,视情况严重情况给予10-5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需负赔偿责任;
4.6.2警告处分,警告通报全集团,同时给予2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需负责赔偿责任;
4.6.3记过通报全集团,同时给予5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
4.6.4记大过通报全集团,同时给予10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
4.6.5严重违纪行为,予以开除,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通报全集团,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具体奖惩内容
(一)工作态度和思想素质类
| 序号 | 具体行为 | 奖惩类型 |
| 奖励部分 | ||
| 5.1 | 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 | 嘉奖 |
| 5. 2 | 认同集团文化、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 嘉奖 |
| 5. 3 | 维护集团财产 | |
| 5.3.1 | 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集团损失者; | 记功 |
| 5.3.2 | 检举揭发违反集团规章制度或侵害集团利益的行为,为集团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 记功 |
| 5.3.3 | 承担巨大风险,挽救集团财产,较前两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 记大功 |
| 5. 4 | 维护集团荣誉,塑造企业形象 | |
| 5.4.1 | 受到客户或外界书面表扬的; | 嘉奖 |
| 5.4.2 | 对维护集团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表扬者; | 记功 |
| 5.4.3 | 其他对集团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 嘉奖 |
| 5.4.4 | 对维护集团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 记大功 |
| 5.4.5 | 他人请假或外出时,积极为其代理工作并承担责任者; | 嘉奖 |
| 惩罚部分 | ||
| 5.5 | 违反集团员工行为规范者 | |
| 5.5.1 | 员工入职时提供虚假信息和虚件者 | 严重违纪 |
| 5.5.2 | 随意摆放杂物,破坏环境卫生者 | 违纪 |
| 5.5.3 |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集团形象者 | 违纪 |
| 5.5.4 | 工作时间酗酒者;或在集团期间聚众者 | 记大过 |
| 5.6 | 违反集团考勤制度者 | |
| 5.6.1 | 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无病说谎开病明者; | 记大过 |
| 5.6.2 | 有旷工行为者 | 严重违纪 |
| 5.7 | 违反集团工作纪律,破坏工作秩序 | |
| 5.7.1 | 上班时间串岗聊天,或上班时间玩游戏者,私玩手机者 | 违纪 |
| 5.7.2 | 上班时间放音乐,经劝告不改正者 | 违纪 |
| 5.7.3 | 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经提醒不改者 | 违纪 |
| 5.7.4 | 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影响工作或影响他人者,经提醒不改者 | 警告 |
| 5.7.5 | 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 警告 |
| 5.7.6 |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 警告 |
| 5.7.7 | 未经许可用集团电话打私人长途者 | 记过 |
| 5.7.8 | 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 记过 |
| 5.7.9 | 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 记过 |
| 5.7.10 |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含)以上者; | 记过 |
| 5.8 | 违反会议(培训)管理制度 | |
| 5.8.1 | 参会(会议、培训等)人员违反会场纪律(迟到、早退、手机响铃等) | 违纪 |
| 5.8.2 | 会议不参加且未给管理方请假者 | 违纪 |
| 5.9 | 破坏集团内部团结者 | |
| 5.9.1 | 在集团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 严重违纪 |
| 5.9.2 | 漫骂同事或相互漫骂者; | 记过 |
| 5.9.3 | 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 记大过 |
| 5.9.4 |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 记大过 |
| 5.9.5 | 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 严重违纪 |
| 5.9.6 | 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集团利益直接或间接受到损害者 | 记大过 |
| 5.9.7 |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 记大过 |
| 5.9.8 |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 严重违纪 |
| 5.10 | 违反集团保密制度,给集团造成损失者 | |
| 5.10.1 | 泄露集团秘密事项,已对集团利益造成损害但情节较轻者; | 记过 |
| 5.10.2 | 泄露集团秘密事项,已对集团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严重违纪 |
| 5.11 | 故意或失职等原因造成损害集团利益者 | |
| 5.11.1 |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集团利益受到2000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 记过 |
| 5.11.2 |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集团受到2000~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 记大过 |
| 5.11.3 | 玩忽职守,致使集团蒙受10000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 严重违纪 |
| 5.11.4 | 故意损坏集团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 记大过 |
| 5.11.5 | 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 记大过 |
| 5.11.6 | 滥用职权,恣意挥霍集团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严重违纪 |
| 5.11.7 | 偷盗、侵占同事或集团财物经查属实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严重违纪 |
| 5.11.8 | 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严重违纪 |
| 5.11.9 | 伪造或变造或盗用集团印章或信物严重损害集团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严重违纪 |
| 5.11.10 | 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集团同类业务者,若造成集团损失还应负赔偿责任; | 严重违纪 |
| 5.12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 | |
| 5.12.1 | 携带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集团者; | 严重违纪 |
| 5.12.2 | 在职期间受治安拘留,经查确有违法行为者; | 严重违纪 |
| 5.12.3 | 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 严重违纪 |
| 5.12.4 | 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 严重违纪 |
| 序号 | 具体行为 | 奖惩类型 |
| 奖励部分 | ||
| 5.13 | 突出完成集团交付的工作任务 | |
| 5.13.1 | 根据本人的月度计划目标,按质按量完成自己工作内容的 | 根据季度考核结果奖励 |
| 5.13.2 | 每月能超额(20%~4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 嘉奖 |
| 5.13.3 | 每月能超额(>4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 记功 |
| 5.14 | 连续获得集团的奖励 | |
| 5.14.1 | 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 记大功 |
| 5.14.2 | 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 记功 |
| 5.14.3 | 全年累计获记功3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 记大功 |
| 5.15 | 通过自身努力,为集团避免损失 | |
| 5.15.1 | 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事故者; | 记功 |
| 5.15.2 | 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 记大功 |
| 惩罚部分 | ||
| 5.16 | 能力不足或管理不力等失职行为 | |
| 5.16.1 | 未能及时传达、执行集团下发文件者; | 违纪 |
| 5.16.2 | 部门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或主管领导者 | 违纪 |
| 5.16.3 | 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行政管理不力(如违反集团规定给所管辖员工签批相关事项)者 | 违纪 |
| 5.16.4 | 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者 | 警告 |
| 5.16.5 | 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 | 警告 |
| 5.16.6 | 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 警告 |
| 5.16.7 |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导致影响集团权益者; | 警告 |
| 5.17 | 累次受到集团处罚者 | |
| 5.17.1 | 一个月内违纪三次者 | 警告 |
| 5.17.2 | 一个月内违纪三次或警告两次以上者 | 记大过 |
| 5.17.3 | 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 记过 |
| 5.17.4 | 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 记大过 |
| 5.17.5 | 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三次者 | 严重违纪 |
| 序号 | 具体行为 | 奖惩类型 |
| 5.18 | 合理化建议以及发明创造 | 视程度进行奖励 |
| 5.18.1 | 对集团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 视程度进行奖励 |
| 5.18.2 | 进行发明创造,或在技术管理上大胆革新并取得经济效益者 | 视程度进行奖励 |
5.19.1奖惩结果将作为员工日常考核的参考数据之一,将与员工在集团的职业生涯息息相关;
5.19.2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5.19.3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予降职或撤职处分,由企管中心重新考核定岗;
5.20奖惩过程的其它注意事项:
5.20.1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奖励的核实由企管中心负责,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惩流程》。
5.20.2员工造成集团财物损坏和丢失的,由企管中心或各项目公司的行政后勤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调查认定,根据具体的情况,酌情处理。
5.20.3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直接上级领导责任大小,给予直接上级连带责任处罚。
六、奖励的投诉和惩罚的申诉
6.1企管中心在发布奖励通告后一周内接受全体员工的投诉;若发现奖励当事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时,将撤回相关奖励,并按情节严重程度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6.2企管中心需对投诉员工进行保密,若提供信息查实准确,可根据提供信息重要程度给予相应的精神或物质奖励;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按本制度的相关规定作诽谤处理。
6.3企管中心在发布惩罚通告前应与当事人确认,以签字认可为准;若当事人对惩罚有异议,可提出申诉,由企管中心总经理指派专人重新核实,重新确认惩罚事项;若当事人对重议后的惩罚仍有异议,可向总裁办公会提出申诉,以其的最后判决为准。
6.4企管中心将奖惩的相关文件归档,作为员工考核的证据之一。
七、附表:
7.1附表一:《奖励单》
7.2附表二:《过失单》
7.3附表三:《奖惩申诉单》
7.4附表四:《员工奖惩流程》
7.5附表五:《奖惩申诉流程》
八、附则
8.1本制度所依据的奖惩内容可见《员工考勤管理规定》等集团相关规定;
8.2本制度由企管中心制订、解释,由企管中心监督检查;
8.3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实施,原有类似制度自行终止。
郑州手拉手集团
2013-10-28
附表一:
奖励单
| 受奖人姓名 | 任职部门 | 任职岗位 | |||
| 奖励类别 | □嘉奖 □记功 □记大功 □集团特别贡献奖 | ||||
| 奖励依据 | (符合《员工奖惩制度》哪一条规定) | ||||
| 奖励事由: | |||||
| 奖励金额 | □200元 □500元 □2000元 □其它 | ||||
| 申请人 | 部门负责人意见 | ||||
| 分公司总经理核实 | 企管中心意见 | ||||
| 总裁意见 | |||||
附表二:
过失单
| 受罚人姓名 | 任职部门 | 任职岗位 | |||
| 过失类别 | □违纪过失 □责任过失 | ||||
| 惩戒类别 | □警告 □记过 □记大过 □严重违纪(辞退、开除) | ||||
| 惩戒依据 | (符合《员工奖惩制度》哪一条规定) | ||||
| 惩戒事由:(详细描述) | |||||
| 罚款金额 | □200元 □500元 □1000元 □其它 | ||||
| 当事人确认 | 部门主管意见 | ||||
| 分公司总经理意见 | 企管中心意见 | ||||
| 总裁意见 | |||||
附表三:
奖惩申诉单
| 申诉人姓名 | 任职部门 | 任职岗位 | |||
| 申诉类别 | □对奖励其他员工的方式和内容有异议; □对惩罚其他员工的方式和内容有异议; □对奖励本人的方式和内容有异议; □对奖励本人的方式和内容有异议; □其它: | ||||
| 申诉具体内容 | |||||
| 申诉依据 | 申诉人: | ||||
| 企管中心 核实意见 | |||||
| 企管中心 跟进措施 | |||||
| 集团领导审批意见 | |||||
附表四:
奖惩流程
流程示意图 责任人/部门 相关文件/表单
附表五:
奖惩申诉流程
流程示意图 责任人/部门 相关文件/表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