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项采购业务及其他工程,择优选择供应商,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采购物品质量,最大限度降低集团公司采购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采购业务、运输、维修、建筑安装及公司其他工程需要招标的管理。
三、招标方式
(一)招标的方式
1、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数量不低于3家。
2、议标
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中,选择不少于3家就招标项目进行谈判的招标方式。
3、询价比价
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中,选择不少于3家就采购物资进行询价比价方式。
(二)招标方式的选择
1、一般情况下,招标活动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两者结合的方法;对市场价格浮动较大的材料、零星申购及特殊采购可以采取议标或询价议价的方式。
2、对投标单位渠道数量不足的,招标申请部门在招标后2日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对询议价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需说明理由。
四、组织
1、公司成立招标小组
(1)小组组长:公司主管技术、质量的副总经理负责人担任。
(2)小组成员:审计部、采购部及财经部为常设成员,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指定人员为招标小组的临时成员,根据需要邀请参加并对其职责负责。
2、职责
(1)招标小组职责
1.负责招标项目的审查,以及招标方案的审定;
2.负责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安排,保证招标的正常实施;
3.负责解决招标过程中的异常问题;
4.负责招标结果的审定,并对招标的结果负责;
5.负责对陪标、围标、串标等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揭示、处理,保证招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和有效性。
(2)集团领导、公司总经理负责对各项招标进行监督,参与重要项目的商务谈判。
(3)财务部负责采购活动中的招投标的组织、评审,并拿出最终评标意见,对后续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4)采购部负责各类物资、设备、工装、项目外委、维修等招标申请的提报,提报供应商渠道、邀请供应商参标、发放招标文件、签订合同及后续的实施;负责提供询价单、询议标结论表。
(5)技术部负责研发类、生产类物资、项目外委、外协加工等项目技术文件协议起草、签定、技术指导;参与有技术要求的招标。
(6)财务部负责组织编制招标标底及监督合同的执行;参与原辅材料、设备与高价值产品采购及其他需要参与的商务谈判。
(7)技术部负责设备、工装采购技术协议的签订;负责新项目投资基建工程招标申请的提报及筹建期间所需物资、设备、工装采购等招标的申请;参与设备采购、基建工程及其他需要的招标。
(8)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招标法律风险控制;负责食堂、交通车等招标申请的提报;参与办公用品、劳保、食堂等招标。
(9)设备及高价值产品的申请部门负责提供所采购物品详细的要求并参与商务谈判。
(10)质保部负责制定招标相关物资质量保证协议书。
五、招标程序
(一)具体要求
1、采购及其他招标申请的上报及审批
(1)招标申请包括内容
① 规范准确的填写推荐投标厂家、联系人、电话/传真,尽量从合格供方中选择;
② 要求完整准确的填写物资名称、品牌、技术规格型号、数量(材质及重量)等;
③ 必须有具体的、准确的质量要求(附图纸、技术协议、特殊产品付质量保证协议)、明确的供货范围、供货日期、计量方法、包装形式、运输方式、验收标准、建议付款方式、质量处罚、违约处罚、以及在检修或安装期间的安全责任条款、合同期限等条款。对重要物资以及重大设备、工装等必须附相应的技术协议或技术要求。
(2)财务部审核招标申请。
(3)财务部组织并拟定招标方案,与招标小组对方案进行评审。
2、招标申请合格供方的审核
财务部对招标申请推荐的厂家是否合格进行审核。
3、招标过程的保密工作
(1)在招标前,任何部门不得透露投标单位信息或对推荐投标单位进行询价。
(2)编制标底所有成员不得与投标单位人员及中间人接触和信息联系,否则视违规。
(3)参加招标人员不得将招标过程信息透露给招标单位,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否则视违规。
4、招标的组织实施及管理
(1)确定招标形式
① 招标
a)经常采购的原(辅)材料、备品备件、办公与劳保用品、运输类,市场相对比较稳定的业务采取定期式招标;
b)资产(有形和无形)投资类项目;
c)公司规定必须通过招标项目。
② 议标
a)现场议标:项目外委及其他需价格谈判的采取现场议标形式;
b)非现场议标:钢材类采购及其他物资需要根据市场行情确定的;
c)单笔采购总额高于0.2万元物资;
d)议标流程图
集团领导、公司总经理 | 招标小组 | 采购部 |
a)确属货源紧张、独家代理、专卖品、客户指定等特殊状况或在近期时间段内价格波动不大、紧急采购的物资;
b)公司零星申购的,单笔采购总额低于0.2万元半年内不再购买的物资。
c)询价比价流程图
集团领导、公司总经理 | 财务部 | 采购部 |
招标周期分为定期式和定量式两种。定期式即集中招标,分为每季度、每半年、每一年一次招标。定量式即严格依据申请实施招标,该批业务完成后若再采购需重新招标;
(3)招标完成期限
① 现场招标、议标
a)集中招标:财务部与招标申请部门共同拟定招标方案,合格投标单位不少于三家。常规物资招标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有特殊要求的(如技术、质量等)在相关部门提报标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b)其他招标:在上述时间内无法完成招标工作或上述时间内不能满足使用部门要求的,招标申请部门需在申请表中注明合理的完成时间,招标小组与使用部门协商时间,紧急招标的需注明理由;
c)议标:以满足生产需要及时完成。
② 非现场议标:招标申请部门送达符合要求的招标资料,招标小组4个小时内签审完毕。招标小组认为需要合议的可采取集中电话或其他方式谈价。
(4)实施招标
① 发布公告及标书的发放
招标申请部门负责招标文件的发放与登记,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供应商参与竞标的相关事项。
② 现场招标及开标
a)按招标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和地方召集所有的投标单位进行招投标工作;
b)整个招投标过程必须有不少于3人同时参与,在招议标过程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并对价格的准确性负责。
③ 非现场议标,采购部提交资料招标小组议标。
④ 询价比价,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传真进行报价,采购签字确认。
(5)定标
1.所有业务由招标小组初步定标上报审批。
2.定标价格不得高于标底。招标价格超标底必须提报理由报批至集团领导,重大项目报集团董事长。
3.中标、落标由招标申请部门通知投标单位。
5、合同签订
招标申请部门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及相关附件签订合同,相关技术、质量协议在在招标申请之前完成。
六、特殊情况的处理
1、在开标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导致流标的,若需重新招标,必须在2个工作日之后重新确定采购方案,并组织实施。
2、在招标过程中若遇招标文件和制度中未明确的例外事项,以及不能形成统一意见时,由参与评标的小组成员表决确定。
3、对招标过程出现的违规、违纪现象,财务部负责人或委托受权人有权终止招标和取消相关人员或单位的竞标、评标资格。
七、其他
1、投标文件由财务部分类保管备查,对开标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记录和表格由财务部统一保存留档。
2、对公司特殊项本规定暂无法满足的采购业务由招标小组拿出方案经公司总经理审核,报集团领导批准执行。
3、对违反本办法的操作行为,由招标小组提交公司办公会讨论处罚意见。
4、本办法解释权归财务部,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