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班人数:
设计、美术(普通班)为25人;雕塑为20人,艺术学系班级为40 人;外语、计算机文化课、体育为50人;文学、马列、公共史论为60人。
在教师暂时配备不足的情况下,因教学需要组班人数可适当突破,但原则上一个班最高不超过同类标准班人数的50%;最低不得少于同类标准班人数的60%。
二、教师年额定教学工作量、课时费标准
教师职称 | 专业课教师年额定教学工作量 | 外语计算机课程教师教学工作量 | 文学马列史论课程教师教学工作量 | 体育课程教师教学工作量 | 课时费标准 (元/学时) |
资深教授 | 180—280 | 140—220 | 150—230 | 160—240 | 120 |
教授 | 240—300 | 190—240 | 200—250 | 210—260 | 85 |
副教授 | 280—320 | 220—250 | 230—260 | 240—270 | 65 |
讲师 | 280—350 | 220—280 | 230—290 | 240—300 | 45 |
助教 | 280—360 | 220—290 | 230—300 | 240—310 | 30 |
1、课时统计以课表课时为准。各系部如对课程表所列课程(任课教师)调整,须经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同意、备案。擅自调动者无效。
2、专业课课时计算办法
(1)专业课班级不考虑学生人数系数,以自然班为基数计算课时量。
(2)一名教师同时给两个班级上相同课程者,课时按本门课程的1.5倍计算。
(3)一名教师同时给三个班级上相同课程者,课时按本门课程的2倍计算。
(4)主讲教师与助教同时上一个班课者,每人课时原则上为课时总量的1/2。
(5)多名教师同时上一个班课者,每人课时原则上为课时总量的平均数。
(6)艺术学系的设计、绘画课等也依据此计算办法执行。
3、共同课(含社科部与艺术学系教师对全院学生开设的公共史论课程)课时计算办法。
(1)学生人数在标准班以下的按一个标准班计算。
(2)以标准班人数为基数,每增10名学生,课时系数加0.1,最高系数为2。
4、艺术学系专业史论课程课时计算执行共同课标准,同一课程同一时间段内上课只考虑学生系数,不计算班级系数。(各系自开的专业史论课作专业课计,不执行此款规定)。
四、课时费计算
外语、计算机课程课时费系数为1.25,文学、马列、史论(含艺术学系专业史论课)课程课时费系数为1.20,体育课程课时费为1.15,其他课程不计算课时费系数。
五、课时费每学年统计计算一次。
教务处
2004年6月17日
附: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0 -200 学年教师工作量统计
姓名 | 职称 | 系部 | ||||||||||||||||
在本部门教学工作量统计 | ||||||||||||||||||
课程名称 | 班级 | 上课日期 | 学 时 数 | 班 级 数 | 学生 人数 | 人数 系数 | 班级系数 | 难度系数 | 合计 | |||||||||
在其他系部教学工作量统计 | ||||||||||||||||||
课程名称 | 班级 | 上课日期 | 学 时 数 | 班 级 数 | 学生 人数 | 人数 系数 | 班级系数 | 难度系数 | 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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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统计 | 任课教师签字: 系办公室签字: 系主任签字: | |||||||||||||||||
教务处审核 | 2004年 月 日(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