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概算编制方法
第一节概算编制依据
第二节概算文件组成
第三章概算费用组成内容
第四章概算费用取费标准
第一节建筑安装工程费
第二节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第三节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第四节预备费
第五节专项费用
第五章概算费用计算程序
第一节建设项目概算费用计算程序
第二节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附录一 概算封面及表格样式
附录二 概算费用及计费依据有关文件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提高建设项目投资效益,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投资,规范建设项目概算的编制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概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编制办法》)。
二、本《编制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是编制建设项目概算的依据,是审批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投资和概算的依据。
三、本《编制办法》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列明了建设项目经常发生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和专项费用等费用项目,在编制建设项目概算时,应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项目按相关文件规定标准计取。
四、本《编制办法》是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为依据编制的,执行中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文件变更,则在编制概算时,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和专项费用等应以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为依据计算。
五、本《编制办法》与《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概算定额》(以下简称《概算定额》)配套执行。
六、从事概算编制或审核的人员应当具有国家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者相关专业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并对概算编制或审核质量负责。
第二章 概算编制方法
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概算文件必须完整反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内容,完整反映编制时期工程项目的总投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和制度,实事求是地根据工程所在地的建设条件(包括自然条件、施工条件等影响造价的各种因素),按有关依据性资料进行编制。
第一节 概算编制依据
概算应以下列有关文件、资料为依据进行编制:
一、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和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批准的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书(或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三、资金筹措方式
四、能满足编制概算的各专业经过校审并签字的初步设计图纸、文字说明和主要材料设备表。
五、正常的施工组织设计。
六、《概算定额》、概算费用内容和标准、市场材料、设备价格,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费用规定的文件等资料。
七、有关设备原价及运杂费率。
八、现行的有关其他费用定额、指标和价格。
九、建设场地的自然条件和施工条件。
十、项目的技术复杂程度,以及新技术、专利使用情况等。
十一、有关文件、合同、协议等。
第二节 概算文件组成
一、建设项目总概算文件应包括:
封面、签署页、目录
编制说明
表1 总概算表
表2 单项工程费用概算汇总表
……
(建筑安装工程费、设置及工器具购置费的表格由《概算定额》规定)
表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表
表4 主要材料汇总表
表5 主要工程项目数量汇总表
二、总概算表的工程项目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主要工程项目;
2、辅助和服务性的工程项目;
3、室外工程项目(红线以内),包括:土石方、道路、围墙、挡土墙、排水沟等各种构筑物、给排水管道、动力管网、供电线路、庭园绿化等工程;
4、场外工程项目(红线以外),包括:道路、铁路专用线、桥涵、给排水、供热、供电、通讯等工程(与主要工程项目一并立项报建的才列入)。
三、总概算编制说明内容
(一)工程概况:包括建设项目设计资料的依据及有关文号、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期、总投资、工程范围及主要工程内容,并明确总概算中所包括和不包括的工程项目费用。由几个单位共同设计和编制概算的,应说明分工编制情况。
(二)编制依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有关文件,具体说明概算编制所依据的设计图纸及有关文件,采用的定额、人工、主要材料和机械费用的依据或来源,各项费用取定的依据及编制方法。
(三)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等总用量;各单项工程主要工程项目数量,如基础、梁板、墙体、地面、天棚等工程数量。
(四)总概算金额及各项费用的构成。
(五)资金筹措及分年度使用计划,如使用外汇,应说明使用外汇的种类、折算汇率及外汇的使用条件。
(六)其他与概算有关但不能在表格中反映的事项的必要的说明。
四、封面、签署页(扉页)和目录
封面应有建设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日期及第几册共几册内容,扉页应有项目名称、编制单位、单位资质证书号、单位主管、审定、审核、专业负责人和主要编制人的署名及证章。
五、概算表格式
概算应按本规定确定的统一的概算表格计算,表格式详见附录一。
第三章 概算费用组成内容
一、概算总金额
表1:建设项目概算费用组成表
费用项目名称 | 资产类别归并 (项目经济评价) | ||||
项目概算总投资 | 建设 投资 | 第一部分 工程费用 | 建筑工程费 | 固定资产费用 | |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 |||||
安装工程费 | |||||
第二部分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建设管理费 | 建设单位管理费 (项目代建管理费) | |||
施工图设计审查费 | |||||
招标代理费 | |||||
建设项目交易服务费 | |||||
工程造价咨询费 | |||||
工程监理费 | |||||
工程质量监督费 | |||||
建设用地费 | 土地征用及补偿费 | ||||
耕地开垦费 | |||||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 |||||
征地管理费 | |||||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 |||||
可行性研究费 | |||||
研究试验费 | |||||
勘察设计费 | 工程勘察费 | ||||
初步设计费 | |||||
施工图设计费 | |||||
施工图预算编制费 | |||||
设计模型制作费 | |||||
竣工图编制费 | |||||
环境影响评价费 | |||||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
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 | |||||
工程保险费 | |||||
联合试运转费 |
费用项目名称 | 资产类别归并 (项目经济评价) | ||||
项目概算总投资 | 建设 投资 | 第二部分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 | 固定资产费用 |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
其他费用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
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费 | |||||
白蚁防治费 | |||||
地震安全性评价费 | |||||
其他应计费用 | |||||
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 | 无形资产费用 | ||||
生产准备及开办费 | 其他资产费用 (递延资产) | ||||
第三部分 预备费用 | 基本预备费 | 固定资产费用 | |||
价差预备费 | |||||
建设期利息 | 固定资产费用 | ||||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暂停征收) | |||||
流动资金 | 流动资产 |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
表2:建筑安装工程概算费用组成表
建筑安装工程费 | 直接费 | 直接工程费 | 人工费 |
材料费 | |||
施工机械使用费 | |||
措施费 | 环境保护费 | ||
文明施工费 | |||
安全施工费 | |||
临时设施费 | |||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 |||
脚手架 | |||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 |||
垂直运输机械 | |||
二次搬运费 | |||
施工排水、降水 | |||
地下土方支护结构 | |||
夜间施工费 |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 |||
风雨季施工增加费 | |||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 |||
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 | |||
优质工程增加费 | |||
缩短工期措施费 | |||
其他措施费 | |||
间接费 | 规费 | 工程排污费 | |
社会保障费 | |||
住房公积金 | |||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 |||
工程定额测定费 | |||
企业管理费 | 管理人员工资 | ||
办公费 | |||
差旅交通费 | |||
固定资产使用费 | |||
工具用具使用费 | |||
劳动保险费 | |||
工会经费 | |||
职工教育经费 | |||
财产保险费 | |||
财务费 | |||
税金 | |||
其他 | |||
利润 | |||
税金 |
第一节 建筑安装工程费
根据《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及其有关调整文件等规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组成。
一、直接费
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1.直接工程费: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⑴ 人工费: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⑵ 材料费: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包括材料原价、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检验试验费。
⑶ 施工机械使用费: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中小型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包括: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
2.措施费: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包括:
⑴安全文明费,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 临时设施费;
⑵技术措施费,包括: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 脚手架费,施工排水、降水费,垂直运输机械费,二次搬运费等;
⑶优质工程增加费;
⑷其他措施费,包括: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风雨季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夜间施工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缩短工期措施费等。
(二)间接费。由规费、企业管理费组成。
1.规费:指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劳保费(即社会保障费和住房公积金)、农民工工伤保险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2.企业管理费: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三)利润
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四)税金
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第二节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是指建设项目范围内需要安装及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仪器、仪表等及其必需配备的备品备件的购置费,为保证投产初期正常生产所必需的仪器仪表、工卡模具、工器具及生产家具等购置费。该费用由设备购置费和工具、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组成。设备及工器具购置按以下公式计算: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数量×综合单价);
设备及工器具综合单价=(出厂价或到岸价+运输费)×(1+采购保管费率);
设备及工器具的采购保管费率为0.5%。
第三节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指应在建设项目的建设投资中开支的固定资产其他费用、无形资产费用和其他资产费用(递延资产)。
一、固定资产其他费用
(一)建设管理费
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开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为止发生的项目建设管理费用。费用内容包括:
1、建设单位管理费: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2、施工图设计审查费:是指取得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资质证书并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而向建设单位收取的费用。
3、招标代理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
4、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是指进入各级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活动且中标成交,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向发包方收取的费用,包括场地使用费、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5、工程造价咨询费:是指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包括概算编制费、工程量清单及预算造价编制费、工程造价进度控制、竣工结算审核费等。
6、工程监理费:是指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实施工程监理的费用。
7、工程质量监督费:是指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各类建设工程实施质量监督,而向建设单位收取的费用。
实行代建制的项目,计算项目代建管理费后,原则上不再计算建设单位管理费。
(二) 建设用地费
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建设项目征用土地或租用土地应支付的费用。费用内容包括:
1、土地征用及补偿费:经营性建设项目通过出让方式购置的土地使用权(或建设项目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无限期的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余物迁建补偿费、土地登记管理费等;行政事业单位的建设项目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出让金;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土地复垦费用和土地损失补偿费用;建设期间临时占地补偿费。
2、耕地开垦费:是指非农业建设经有权机关批准占用耕地的,由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具体手续时,向占用耕地的建设单位按规定标准收取的耕地开垦费。
3、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市、县按照国土资源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定的当地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相应等别和征收标准而征收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新增建设用地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范围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含建制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增建设用地(含村庄和集镇新增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含建制镇)、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单独选址、依法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的新增建设用地;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移民迁建用地占用城市(含建制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经批准超出原建设用地面积的新增建设用地。
4、征地管理费:是指县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接受用地单位委托,采用包干方式统一负责、组织、办理各类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有关事宜,由用地单位在征地费总额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支付的管理费用。
5、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是指征用城市郊区菜地按规定缴纳的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菜地系指各市城市规划区内,为供应城市居民吃菜,连续三年以上常年种菜的商品菜地或养殖鱼虾的精养鱼塘。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统一由建设项目所在市土地管理局代征。
(三)可行性研究费
是指在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的费用。
(四)研究试验费
是指为本建设项目提供或验证设计数据、资料等进行必要的研究试验及按照设计规定在建设过程中必须进行试验、验证所需的费用。
(五)勘察设计费
是指工程勘察费和工程设计费。
1、工程勘察费是指勘察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收取的费用。
2、工程设计费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六)环境影响评价费
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为全面、详细评价本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污染或造成的重大影响所需的费用。包括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和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评估环境影响报告表等所需的费用。
(七)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是指按照劳动部《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和《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为预测和分析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危险、危害因素的种类和危险危害程度,并提出先进、科学、合理可行的劳动安全卫生技术和管理对策所需的费用。包括编制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书以及为编制上述文件所进行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等所需费用。
(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是指建设场地准备费和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
1、场地准备费是指建设项目为达到工程开工条件所发生的场地平整和对建设场地余留的有碍于施工建设的设施进行拆除清理的费用。
2、临时设施费是指为满足施工建设需要而供到场地界区的、未列入工程费用的临时水、电、路、讯、气等其他工程费用和建设单位的现场临时建(构)筑物的搭设、维修、拆除、摊销或建设期间租赁费用,以及施工期间专用公路养护费、维修费。
(九)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
是指引进技术和设备发生的未计入设备费的费用,内容包括:
1、引进项目图纸资料翻译复制费、备品备件测绘费;
2、出国人员费用:包括买方人员出国设计联络、出国考察、联合设计、监造、培训等所发生的旅费、生活费等;
3、来华人员费用:包括卖方来华工程技术人员的现场办公费用、往返现场交通费用、接待费用等;
4、银行担保及承诺费:指引进项目由国内外金融机构出面承担风险和责任担保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支付贷款机构的承诺费用。
(十)工程保险费
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根据需要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机器设备和人身安全进行投保而发生的保险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引进设备财产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等。
(十一)联合试运转费
是指新建项目或新增加生产能力的工程,在交付生产前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整个生产线或装置的负荷联合试运转或局部联动试车所发生的费用净支出(试运转支出大于收入的差额部分费用)。试运转支出包括试运转所需原材料、燃料及动力消耗、低值易耗品、其他物料消耗、工具用具使用费、机械使用费、保险金、施工单位参加试运转人员工资、以及专家指导费等;试运转收入包括试运转期间的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
(十二)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
是指在施工现场组装的锅炉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消防设备、燃气设备、电梯等特殊设备和设施,由安全监察部门按照有关安全监察条例和实施细则以及设计技术要求进行安全检验,应由建设项目支付的、向安全监察部门缴纳的费用。
(十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是指在我省城市(含县城、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各类工程建设(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单位和个人,按本规定缴交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下简称“配套费”) ,主要用于建设项目以外的市政公用配套设施,包括城市主次干道、给排水、供电、供气、路灯、公共交通、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等项目的建设和维护。对以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方式出让土地的建设项目,土地出让价格中已包含配套费的,不再计算本项费用。
(十四)其他费用
1、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是指新建民用建筑未能按有关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就地修建防空地下室或应建防空地下室达不到规定面积的,建设单位向人防主管部门申请易地建设,并按规定交纳应建面积的防空地下室所需的易地建设费。
2、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费:是指在本省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住宅建设项目中供配电设施工程由供电企业建设的,供电企业收取的费用。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范围包括从上级电源出线至住宅楼或公建设施的电能计量装置(含表箱及电表)的所有供配电设施。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费包括所有供配电设施的设计、材料和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运行等费用(含路由的施工费用,不含其他路由费用和配电设备用房土建费用)。
3、房屋白蚁防治费:是指具有白蚁防治资质的事业单位依据有关规定与建设单位签订《白蚁预防合同》进行白蚁预防操作而收取的费用。
4、地震安全性评价费: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和《福建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有重大价值或者有重大影响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而发生的费用。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范围包括:地震烈度复核、设计地震动参数确定、地震小区划、场区及周围地震地质稳定性评价、场地断层活动性评价、震害预测等。
5、其他应计费用:是指本《编制办法》没有列出的,根据当地及有权部门规定应当计算的其他费用。
二、无形资产费用
(一)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
费用内容包括:
1、国外设计及技术资料费、引进有效专利、专有技术使用费和技术保密费;
2、国内有效专利、专有技术使用费用;
3、商标权、商誉和特许经营权费等。
三、其他资产费用(递延资产)
(一)生产准备及开办费
是指建设项目为保证正常生产(或营业、使用)而发生的人员培训费、提前进厂费以及投产使用必备的生产办公、生活家具用具及工器具等购置费用。包括:
1、人员培训费及提前进厂费:自行组织培训或委托其他单位培训的人员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学习资料费等;
2、为保证初期正常生产 (或营业、使用)所必需的生产办公、生活家具用具购置费;
3、为保证初期正常生产(或营业、使用)必需的第一套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生产工具、器具、用具购置费。不包括备品备件费。
第四节 预 备 费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
一、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是指在初步设计及概算内不可预见的工程费用。内容包括:
(一)在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概算范围内,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所增加的工程费用(如设计变更,局部处理等)。
(二)一般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三)竣工验收时为鉴定工程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必要开挖和修复的费用。
计算方法:按照“工程费用”(即总概算第一部分费用总值)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即总概算第二部分费用总值)总和,乘以预备费率进行计算,预备费率根据工程项目建设时间长短可按5%-8%计取。
二、价差预备费
价差预备费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内(或概算编制期至竣工)由于、价格等因素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预测预留费用。此费用属工程造价的动态因素,应在总预备费用中单独列出。
价差预备费以第一部分工程费用总值为基数,按建设期分年度用款计划和人工、材料、设备价格年上涨系数逐年递增计算。
计算方法:价差预备费=P×[(1+i)n-1-1]
式中:
P——建筑安装费总额;
i——年造价增涨率(投资价格指数)(%)
n——设计文件编制年至建设项目开工年加上建设项目建设期限。
第五节 专项费用
一、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是指国家为贯彻产业、引导投资方向、调整投资结构而征收的投资方向调整税金。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件》及其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等文件计算。
按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计委《关于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财税字[1999]299号文件)规定,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征收。
二、建设期利息
建设期利息是指建设项目贷款在建设期内发生并应计入固定资产的贷款利息等财务费用。
计算方法:根据不同的资金来源,建设期利息可按以下方法分别计算。
1、贷款总额一次性贷出且利率固定的贷款利息=贷款总额×{(1+年利率)n-1};
2、总贷款分年均衡发放的贷款利息=∑{本年度初需付息贷款本息累计+(本年度付息贷款÷2)}×年利率;
3、如建设单位与贷款方达成协议采用其它方式计算,则按实际达成的协议方式计算。
三、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是指生产经营性项目投产后,用于购买原、燃材料、备品备件,保证生产经营和产品销售所需要的周转资金。非生产经营性建设项目不列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估算一般可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和扩大指标法。
(一)分项详细估算法。
分项详细估算法是根据周转额与周转速度之间的关系,对构成流动资金的各项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分别进行估算。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流动资金估算应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可按《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规定的方法计算。
(二)扩大指标估算法。
扩大指标估算法是根据销售收入、经营成本、总成本费用等与流动资金的关系和比例来估算流动资金。具体计算流动资金的计算公式为:
年流动资金额=年费用基数×各类流动资金率
第四章概算费用计算程序
第一节 建设项目概算费用计算程序
表3:建设项目概算费用计算程序表
序号 | 费用项目名称 | 计算依据及方法 | |
一 | 工 程 费 用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计算 |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 购置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数量×单价)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建设管理费 | 按有关文件规定计算 |
建设用地费 | 按有关文件规定计算 | ||
可行性研究费 | 按有关文件规定计算 | ||
研究试验费 | 按有关文件规定计算 | ||
勘察设计费 | 按有关文件规定计算 | ||
环境影响评价费 | 按有关文件规定计算 | ||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 按有关文件规定计算 |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按有关文件规定计算 | ||
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 | 按有关文件规定计算 | ||
工程保险费 | 按有关文件规定计算 | ||
联合试运转费 | 按有关文件规定计算 | ||
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 | 按有关文件规定计算 |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按有关文件规定计算 | ||
其他费用 | 按有关文件规定计算 | ||
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 | 按有关文件规定计算 | ||
生产准备及开办费 | 按有关文件规定计算 | ||
三 | 预备 费 | 基本预备费 | (一+二)×预备费率 |
价差预备费 | P×[(1+i)n-1-1] | ||
四 | 专项 费用 | 建设期利息 | 按有关文件规定计算 |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 暂停征收 | ||
流动资金 | 按有关文件规定计算 | ||
五 | 建设项目总概算 | 一+二+三+四 |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程序由《概算定额》规定。
附录一 概算封面及表格样式
封面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概算书
第 册,共 册
建设项目名称:
建 设 单 位: (盖公章)
编 制 单 位: (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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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算书
建设项目名称:
概算总金额:
建设规模: 概算总指标:
编制单位(盖执业专用章):
编制人(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
审核人(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
编制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
目 录
编制说明
表1 总概算表
表2 单项工程费用概算汇总表
表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表
表4 主要材料数量汇总表
表5 主要工程项目数量汇总表
编 制 说 明
一、工程概况:包括建设项目设计资料的依据及有关文号、建设规模、工程范围、建设内容、标准和投资,并明确总概算中所包括和不包括的工程项目费用。由几个单位共同设计和编制概算的,应说明分工编制情况。
二、编制依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有关文件,具体说明概算编制所依据的设计图纸及有关文件,采用的定额、人工、主要材料和机械费用的依据或来源,各项费用取定的依据及编制方法。
三、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等总用量;各单项工程主要工程项目数量。
四、总概算金额及各项费用的构成。
五、资金筹措及分年度使用计划,如使用外汇,应说明使用外汇的种类、折算汇率及外汇的使用条件。
六、其他与概算有关但不能在表格中反映的事项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