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4
2 适用范围 4
3 作业指导要求 4
3.1天气条件及作业现场 4
3.2作业人员 4
3.3标准作业时间 4
3.4作业图纸资料 4
3.5作业工器具 5
3.6作业程序及质量控制 5
4 作业安全重点 7
5 引用标准 7
6 质量记录 7
110V蓄电池核对性充放电作业指导书
1 总则
1.1为了加强对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的管理,规范直流阀控蓄电池组核对性充放电检修工作,提高直流阀控蓄电池组核对性充放电检验质量,确保直流系统运行的稳定性,特编写本作业指导书。
1.2本作业指导书根据国家电网公司近期关于直流电源系统的一系列新的规程规定,结合直流电源设备发展现状及新技术应用情况,对原有直流阀控蓄电池组核对性充放电检修作业指导书进行重新修编,补充相关内容,以便更好地指导工作。
2 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我厂
3 作业指导要求
3.1天气条件及作业现场
3.1.1作业时应避开雷雨、大风天气。
3.1.2蓄电池检修现场严禁烟火,做好消防措施,保持通风良好。
3.1.3站内 避免进行大型操作。
3.2作业人员
阀控蓄电池核对性充放电试验工作通常情况需要3人。其中,工作负责人1人,工作班成员2人。人员要求如下:
3.2.1工作负责人必须具备工作负责人资格并熟练掌握本作业项目的作业程序和质量标准。
3.2.2工作班成员必须是具备一定的直流系统理论知识、熟练电力生产的基本过程及蓄电池的原理及结构,掌握直流系统的检修技能,并通过年度《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考试的人员。
3.2.3学徒工、实习人员应在师傅指导下进行指定工作。
3.3标准作业时间
通常情况下,一组阀控蓄电池核对性充放电试验时间需要2-3天。
3.4作业图纸资料
序号 | 资料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本作业指导书 | 册 | 1 |
2 | 蓄电池说明书 | 套 | 1 |
3 | 直流装置说明书 | 套 | 1 |
4 | 蓄电池容量放电测试仪说明书 | 套 | 1 |
5 | 本站直流系统图 | 套 | 1 |
6 | 试验方案、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及组织措施等 | 套 | 1 |
7 | 原有蓄电池试验记录及运行记录 | 册 | 1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蓄电池放电仪 | 台 | 1 | |
2 | 数字式万用表 | 块 | 1 | |
3 | 室内温度计 | 只 | 1 | |
4 | 十字螺丝刀 | 8” | 把 | 1 |
5 | 一字螺丝刀 | 8” | 把 | 1 |
6 | 十字螺丝刀 | 6” | 把 | 1 |
7 | 一字螺丝刀 | 6” | 把 | 1 |
8 | 活口扳手 | 8”(做绝缘处理) | 把 | 2 |
9 | 双开口扳手 | 10”-12”(做绝缘处理) | 把 | 2 |
10 | 双开口扳手 | 11”-13”(做绝缘处理) | 把 | 2 |
11 | 双开口扳手 | 12”-14”(做绝缘处理) | 把 | 2 |
12 | 绝缘手套 | 副 | 4 | |
13 | 毛刷 | 把 | 3 | |
14 | 纱布 | m | 5 |
序号 | 作业程序 | 质量控制 | 危险点措施 |
1 | 作业前准备 | (1)编制安全措施、技术措施 (2)组织学习上述措施、有关说明书和本作业指导书,熟悉本作业危险点 (3)准备好作业所需图纸资料及工器具 (4)了解被试蓄电池组运行状况(如缺陷和异常情况) (5)准备好工作票、现场安全措施(危险点分析) | |
2 | 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 (1)运行人员根据工作票“安措”履行安全措施 (2)工作负责人会同工作许可人检查“安措”是否合适 (3)按有关规定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4)交代工作任务、工作范围及相关注意事项 (5)进行人员分工 | (1)严禁未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即进入现场工作 (2)工作中严禁随意变更安全措施 |
3 | 现场布置 | (1)作业现场设置工器具存放区、备品备件存放区和废物存放区,各区应设置合理 (2)工具、材料按指定位置放置 | |
4 | 蓄电池外观检查 | (1)检查蓄电池外壳有无破裂、损坏,是否有漏液现象,槽盖密封是否良好,蓄电池温度是否过高 (2)检查正、负极端柱的极性是否正确,有无变形 (3)检查安全阀是否正常、有无损伤 (4)检查连接板(线)、螺栓及螺母、检测线 | 使用绝缘或采取绝缘包扎措施的工具 |
序号 | 作业程序 | 质量控制 | 危险点措施 |
4 | 蓄电池外观检查 | 有无松动和腐蚀现象 (5)清扫蓄电池外壳灰尘 | |
5 | 蓄电池电压检查 | (1)测量蓄电池总电压、单只蓄电池电压是否达到要求的浮充电压值(考虑温度补偿) (2)如果浮充电压一直偏低,在放电前应考虑补充充电,具体操作步骤参照本表第10项 | 防止直流短路、接地 |
6 | 调整运行方式 | (1)将试验的一组蓄电池退出运行,进行蓄电池组全容量核对性充放电 (2)检查两套直流系统的电压是否一致,如果压差过大,应调整一致,压差不应超过5V。两段直流母线并列运行 (3)将试验的一组充电机、蓄电池组停止运行,退出直流系统 (4)检查运行直流系统是否正常 | 两套直流系统并列时,应先测量电压差,不超过5V,方可并列 |
7 | 试验接线 | 检查放电装置是否完好,连接好放电装置,确保极性正确 | 防止直流短路、接地 |
8 | 放电仪参数设置 | (1)设置放电电流数值为0.1C10(10h额定容量的1/10) (2)设置放电终止电压(1.80N)V(每组蓄电池有N只蓄电池) (3)设置放电时间10h | |
9 | 蓄电池放电 | (1)蓄电池退出运行后静止30min以后再进行放电试验,并记录放点前的单只蓄电池的端电压 (2)合上放电开关,开始放电 (3)放电过程中保持放电电流恒定,注意观察蓄电池外观和温度有无异常 (4)每小时记录1次蓄电池组端电压和单只蓄电池电压及室温 (5)使用巡检仪的应核对测量电压 (6)任一单只电池电压降到以下标准时停止放电: 1)标称电压2V电池:单只电压达到1.8V 2)标称电压6V电池:单只电压达到5.4V 3)标称电压12V电池:单只电压达到10.8V或参照蓄电池说明书 (7)计算蓄电池容量:C=Ih(考虑温度补偿) | (1)注意观察母线电压、异常时及时停止放电 (2)防止蓄电池过放电 |
10 | 蓄电池充电 | (1)蓄电池放电终止后,立即断开放电开关,合上充电开关,充电装置应进入均充状态 (2)充电过程中,注意蓄电池温度情况,超过40℃时,应降低充电电流 (3)每2小时记录1次蓄电池组端电压和单只蓄电池电压,观察温度是否正常 (4)蓄电池充电完成后应检查充电装置已经进入浮充状态 | 防止蓄电池过充电 |
序号 | 作业程序 | 质量控制 | 危险点措施 |
11 | 循环充放电 | (1)新安装: 1)容量达到额定容量的100%,充放电即结束 2)容量达不到额定容量的100%,重复第9项、第10项,再次进行核对性充放电,若仍达不到额定容量的100%,该蓄电池组容量不合格,应更换 (2)定期检查: 1)容量达到额定容量的80%,充放电即结束 2)容量达不到额定容量的80%,重复第9项、第10项,再次进行核对性充放电。核对性充放电最多3次,若3次均达不到额定容量的80%,该蓄电池组容量不合格,应更换 | 防止蓄电池过充过放 |
12 | 恢复正常运行方式 | (1)恢复直流系统正常运行方式 (2)检查直流系统是否运行正常 | (1)防止直流短路接地 (2)恢复时防止直流母线失压 |
13 | 工作终结 | (1)组织验收,如存在问题应进行整改 (2)整理记录、资料 (3)清扫现场,清点材料和工具 (4)做好蓄电池有关记录 (5)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 |
14 | 填写质量报告 | 填写质量报告 |
(1)整个试验过程中,防止直流系统短路、接地。
(2)防止直流母线失压。
(3)防止误动、误碰运行设备。
(4)试验场所禁止烟火。
(5)严格控制充放电电流和电池端电压,防止电池爆瓶或释压阀开启,防止过充过放。
5 引用标准
DL/T637-1997 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
DL/T724-2000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国家电网公司直流电源系统检修规程
国家电网公司直流电源系统运行规范
国网生技[2005]400号 国家电网公司十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蓄电池生产厂家技术说明书、出厂试验报告
6 质量记录
阀控蓄电池核对性充放电质量控制记录如下。
安装位置 | 运行编号 | 投运日期 | |||||
型号 | 厂家 | 出厂编号 | |||||
工作负责人 | 成员 | 试验时间 | |||||
序号 | 作业程序 | 标准 | 试验结果 | 结论 | 备注 | ||
1 | 蓄电池外观检查 | (1)蓄电池外壳有无损坏、漏液现象,安全阀无损伤 (2)蓄电池温度正常 (3)蓄电池正、负极柱极性正确、无变形 (4)连接条、螺栓及螺母、检测线无松动和腐蚀现象 | |||||
2 | 蓄电池电压检查 | 单只蓄电池浮充电压值在(2.23-2.28)V之间,整组蓄电池总电压在(2.23-2.28)NV之间(N:每组蓄电池只数) | |||||
3 | 调整运行方式 | 运行方式切换正常 | |||||
4 | 试验接线 | 放电装置试验接线正确 | |||||
5 | 放电仪参数设置 | 放电仪参数设置符合规程要求 | |||||
6 | 蓄电池放电 | (1)新安装:容量达到额定容量的100% (2)定期检验:容量达到额定容量的80% | |||||
7 | 蓄电池充电 | (1)充电过程中蓄电池组端电压和单只蓄电池电压、温度正常 (2)蓄电池充电完成后充电装置进入浮充状态 | |||||
8 | 循环充放电 | (1)新安装:循环充放电应达到额定容量的100%。循环充放电2-3次仍达不到100%时,该蓄电池组不合格,应更换 (2)定期检查:循环充放电应达到额定容量的80%。循环充放电2-3次仍达不到80%时,该蓄电池组不合格,应更换 | |||||
9 | 恢复正常运行方式 | 运行正常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