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节 楼地面工程
一、同一铺贴面上有不同种类、材质的材料,应分别按本节相应子目执行。
二、设计要求整体面层的找平层和面层、块料面层的找平层和结合层,其砂浆厚度和配合比与子目标注不同时,允许换算。
三、水磨石楼地面面层划分为不嵌条、嵌条、带艺术型嵌条分色三个定额子目。带艺术型嵌条系指一般直线几何图形,如:菱形、三角形和矩形等艺术组合形式。如为圆弧型等艺术形式,其艺术部分工程量的人工乘以1.25系数。
四、水磨石子目中的水泥石子浆可按设计要求的普通水泥、白水泥、白石子、彩色石子、大理石渣以及加色、不加色等种类选用。设计规定的厚度与子目不同时可作换算。
五、水磨石子目中的嵌条是按玻璃条考虑的。如使用其他材料时,取消子目中的玻璃条含量,另套相应嵌条子目,其他不变。
六、水泥砂浆面层、细石砼面层、块料面层和单贴块料面层子目中均包括刷素水泥浆(掺建筑胶)一道,水磨石面层子目中包括刷素水泥浆(掺建筑胶)两道。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调整。
七、大理石、花岗岩楼地面拼花按成品考虑。
八、零星项目面层适用于楼梯侧面、小便池、蹲台、池槽以及单件铺贴面积在1m2以内的项目。
九、镶拼面积小于0.015m2的石材执行点缀定额。
十、螺旋形楼梯按普通楼梯子目人工、机械乘1.2系数,块料用量乘1.1系数。
十一、扶手、栏杆、栏板子目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栏杆、栏板。
十二、楼梯栏杆、栏板子目中不含扶手,扶手应另执行相应扶手子目。
十三、“台阶”子目系指台阶中的踏步部分,踏步以外的部分可按相应楼地面子目计算。
十四、木地板如有填充材料,按相应章节子目执行。
十五、块料面层子目,也适用于上人屋面上铺设的面层。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整体楼地面面层按主墙间的实铺面积以“m2”计算,应扣除突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轨道所占的面积,不扣除柱、垛、附墙烟囱、间壁墙及0.3m2以内的孔洞等所占的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亦不增加。阳台楼地面按净尺寸以“m2”计算。
二、块料面层楼地面按饰面的实铺面积以“m2” 计算, 不扣除0.1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拼花部分按实贴面积计算。
三、楼梯面层工程量按楼梯分层水平投影面积(包括踏步、平台)以“m2”计算。计算时以楼梯楼层水平梁外侧为界,水平梁外侧以外部分套用相应楼地面子目。宽度大于500mm的楼梯井面积应扣除。
四、台阶: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连接地面的一个暗台(如设计无规定时可按300mm计)应并入台阶工程量。
五、整体面层踢脚线的工程量按房间主墙间周长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门洞及空圈所占长度,附墙垛、门洞和空圈等侧壁长度亦不增加。非成品块料踢脚线按实贴长度乘以高度以“m2”计算。成品块料踢脚线按实贴长度以“m”计算。楼梯踏步段踢脚线均按相应定额乘以1.15系数。
六、点缀按“个”计算。计算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七、零星项目按实铺面积计算。
八、栏杆、栏板、扶手均按其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计算扶手时不扣除弯头所占长度。
九、弯头按“个”计算。
十、石材底面刷养护液按底面面积加4个侧面面积,以“m2”计算。
第二节 墙柱面工程
一、本节定额子目中的普通抹灰和装饰抹灰主要按陕02J-01《建筑用料及做法》设置。设计要求不同时,砂浆配合比可以调整,人工、机械不变。厚度不同的按每增减1mm子目调整。
二、定额子目中的饰面材料和材料的品种、规格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三、水刷石、斩假石子目中的水泥石子浆可按设计要求的水泥品种、石子品种以及加色、不加色选用。
四、块料面层定额按有基层、无基层两种做法编制。
五、圆弧形、折线形等不规则墙面,抹灰和镶贴块料应按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5,材料乘以系数1.05。
六、镶贴面砖子目,按有缝、无缝两种情况考虑。有缝的缝宽按5mm~10mm综合考虑,在此范围的块料数量不予调整;如要求缝宽大于10mm时,块料用量可以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要求缝宽小于5mm时,按无缝子目计算。
七、本节子目中粘贴块料面层用的干粉粘结剂的厚度依据上海市“陶瓷面砖粘合剂(DCTA)系列”应用技术规程计算。如厚度不同时,按每100m2每增减1mm厚干粉剂用量170kg进行调整。
八、普通抹灰中的装饰线条适用于展开宽度在300mm以内的腰线、窗台板、门窗套、压顶、扶手、横竖线条等项目,展开宽度超过300mm者执行零星项目。
九、零星项目系指各种壁柜、碗柜、书柜、过人洞、池槽花台、挑沿、天沟、雨蓬的周边,展开宽度超过300mm的腰线、窗台板、门窗套、压顶、扶手,立面高度小于500mm的遮阳板,栏板以及单件面积在1m2以内的零星项目。
十、立面高度大于500mm的遮阳板、栏板,分别按相应墙面子目人工乘以1.2系数,材料乘以1.15系数计算。
十一、梁柱面(包括构造柱、圈过梁)与墙面在同一平面时,其表面抹灰或镶贴装饰执行墙面相应子目。如梁柱面与墙面不在同一平面时,梁柱面应单独执行梁柱面相应子目。
十二、墙柱面装饰木龙骨基层是按双向计算的。如设计为单向时,人工、材料、机械均乘以0.55系数。
十三、本节子目中木材种类除注明者外,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人工、机械乘以1.3系数。
十四、墙柱面装饰面层、隔墙(间壁)、隔断(护壁)子目内,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如设计有要求时,应按相应子目执行。
十五、墙柱面装饰中面层、木基层均未包括刷防火涂料,如设计有要求时,应按本章第五节相应子目执行。
十六、隔墙(间壁)、隔断(护壁)等子目中龙骨间距、规格如与设计不同时,龙骨材料用量允许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外墙面装饰抹灰按外墙的不同部位、不同饰面以图示展开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面积,不扣除0.3m2以内的孔洞面积,门窗洞口及空圈侧壁的面积也不增加。外墙裙抹灰面积的计算方法同外墙面。
二、内墙面抹灰长度以主墙间的图示净尺寸计算,其高度为:无墙裙的,以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之间的距离计算;有墙裙的,以墙裙上平面至天棚底面之间的距离计算;有吊顶天棚的,其高度按吊顶高度增加100mm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0.3m2以内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洞口侧壁和顶面亦不增加。墙垛和附墙烟囱侧壁面积并入内墙抹灰工程量内。
内墙裙抹灰面积的计算同内墙面。
三、栏板抹灰按栏板的垂直投影面积乘以系数2.2(包括立柱、扶手或压顶)计算,栏板中间有空档(200mm以内)部分不扣减。内、外抹灰种类不同时应分别计算。
四、压顶抹灰按展开宽度乘以长度计算。
五、墙面勾缝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扣除墙裙和抹灰的面积,不扣除门窗洞口、腰线、门窗套等零星抹灰所占的面积,附墙垛和门窗洞口侧面的勾缝面积也不增加。柱、房上烟囱勾缝按图示尺寸,以“m2”计算。
六、女儿墙抹灰、贴块料按相应墙面子目执行。
七、柱、附墙柱、梁的普通抹灰和装饰抹灰按设计图示抹灰部位的结构尺寸计算。
八、抹灰分格、嵌缝按抹灰面面积计算。
九、镶贴块料面层按图示实贴面积计算。
十、高度在300mm以内的墙裙贴块料,按踢脚板子目执行。
十一、柱饰面面积按外围饰面尺寸计算。
十二、花岗岩、大理石柱墩、柱帽按最大外径周长计算。
十三、除子目已列有柱墩、柱帽的项目外,其他项目的柱墩、柱帽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并入相应柱面积内。每个柱墩或柱帽另增人工:抹灰项目0.25工日,镶贴块料0.38工日,饰面0.5工日。
十四、隔断按净长乘净高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十五、全玻璃隔断的不锈钢边框工程量按边框展开面积计算。全玻璃隔断如有加强肋者,工程量按其展开面积计算。
十六、幕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第三节第三节 天棚工程
一、天棚抹灰子目按陕02J-01《建筑用料及做法》编制。设计要求砂浆配合比和厚度不同时可以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二、本节龙骨的种类、间距、规格及基层、面层材料的型号、规格是按常用材料和做法考虑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可以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三、本节除部分项目为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外,其余均为龙骨、基层、面层分别列项编制。
四、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为平面天棚,天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者为跌级天棚(跌级天棚的面层人工乘以系数1.1)。
五、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子目均为双层结构(既中、小龙骨紧贴大龙骨底面吊挂)。如为单层结构时(大、中龙骨底面在同一水平上),人工乘以0.85系数。
六、本节中平面天棚和跌级天棚指一般直线型天棚,不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灯光槽制作安装应按本节相应子目执行。艺术造型天棚项目中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其断面示意图见第506页。
七、骨架、基层、面层的防火处理,应按本章第五节相应子目执行。
八、天棚检查孔的工料已包括在定额项目内,不另计算。
九、本节网架为非结构受力性装饰网架。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天棚抹灰的面积以主墙间实际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柱、天棚装饰线、检查口、附墙烟囱、附墙垛和管道所占的面积。檐口天棚、带梁天棚的梁侧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天棚面积内。
二、天棚抹灰装饰线按延长米计算。预制板底勾缝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凡预制板底抹灰者不计算板底勾缝。
三、吊顶天棚龙骨及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的子目按主墙间净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洞、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
四、天棚基层和天棚装饰面层,按主墙间实钉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但应扣除0.3m2以上的孔洞、柱、灯槽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
五、板式楼梯底面的抹灰工程量按水平投影面积乘1.15系数计算,梁式楼梯底面按展开面积计算。
六、灯光槽按延长米计算。
七、保温层按实铺面积计算。
八、网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九、嵌缝按延长米计算。
第四节 门窗工程
一、本节门窗安装均按外购成品列入,成品门窗价均包含玻璃和门窗附件的价格。
二、装饰板门扇制作安装按木骨架、基层、饰面板面层和门扇上安装玻璃分别计算。
三、不锈钢电动伸缩门和钢轨的数量以定额含量不同时,其伸缩门及钢轨可按工程设计要求换算。
四、门窗套、筒子板、贴脸的区别如图所示:
门窗套包括A面和B面; 筒子板指A面, 贴脸指B面。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铝合金门窗、彩板组角钢门窗、塑钢门窗安装均按洞口面积以“m2”计算。
二、卷闸门安装按其安装高度乘以门的实际宽度以平方米计算,安装高度算至滚筒顶点为准。带卷筒罩的按展开面积计算。电动装置安装以套计算,小门安装以个计算,小门面积不扣。
三、防盗门、防盗窗、不锈钢格栅门按框外围面积以“m2”计算。
四、成品防火门以框外围面积计算,防火卷帘门从地(楼)面算至端板顶点乘以设计宽度。
五、实木门扇制作安装及装饰门扇制作按扇外围面积计算。装饰门扇及成品门扇安装按扇计算。
六、装饰门扇安装玻璃,按玻璃面积计算。并不扣减装饰板面积。
七、木门扇包皮制隔音面层、装饰板隔音面层,按实包面积计算。门扇双面包不锈钢板,按单面面积计算。
八、不锈钢板包门框、门窗套、花岗岩门套、门窗筒子板按展开面积计算。门窗贴脸、窗帘盒、窗帘轨按延长米计算。
九、窗台板按实铺面积计算。
十、电子感应门、全玻转门按定额尺寸以樘计算。
十一、不锈钢电动伸缩门按“m”计算。
第五节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一、本节定额刷涂采用手工操作,喷涂采用机械操作,实际施工操作方法不同时,不予调整。
二、本节定额已综合油漆的浅、中、深各种颜色,实际使用的油漆颜色不同时,不另调整。
三、对同一平面上的分色及门窗内外分色已综合考虑不得调整。如需做美术图案者,可另行计算。
四、如定额内规定的喷、涂、刷遍数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每增加一遍子目进行调整。
五、定额中的双层木门窗(单裁口)是指双层框扇(两层单层木门窗)。三层二玻一纱窗是指双层框三层扇(一层一玻一纱窗,一层单玻窗)。
六、定额中的单层木门刷油是按双面刷油考虑的,如采用单面刷油,乘以系数0.49计算。
七、定额中的木扶手油漆按不带托板考虑。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木材面、金属面和抹灰面上的油漆工程量可分别按附表相应的系数和计算规则计算。
二、定额中的隔墙、护壁、包柱、天棚木龙骨及木地板中木龙骨带毛地板,刷防火涂料工程量计算规则如下:
1.隔墙、护壁木龙骨按其面层正立面投影面积计算。
2.包柱木龙骨按其面层外围面积计算。
3.天棚木龙骨按天棚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木地板中木龙骨及木龙骨带毛地板按地板面积计算。
三、隔墙、护壁、包柱、天棚面层及木地板刷防火涂料,执行其他木材面刷防火涂料相应子目。
四、木楼梯(不包括底面)油漆,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2.3系数,执行木地板相应子目。底面如刷油漆,工程量按展开面积计算,执行木板天棚子目。
五、天棚金属龙骨刷防火涂料按天棚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木材面油漆
执行木门定额工程量系数表
| 项目名称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
| 单层木门 | 1.00 | 按单面洞口面积计算 |
| 双层(一板一纱)木门 | 1.36 | |
| 双层(单裁口)木门 | 2.00 | |
| 单层全玻门 | 0.83 | |
| 木百叶门 | 1.25 |
执行木窗定额工程量系数
| 项目名称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
| 单层玻璃窗 | 1.00 | 按单面洞口面积计算 |
| 双层(一玻一纱)木窗 | 1.36 | |
| 双层(单裁口)木窗 | 2.00 | |
| 三层(二玻一纱)木窗 | 2.60 | |
| 单层组合窗 | 0.83 | |
| 双层组合窗 | 1.13 | |
| 木百叶窗 | 1.5 |
执行木扶手定额工程量系数
| 项目名称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
| 木扶手(不带托板) | 1.00 | 按延长米计算 |
| 木扶手(带托板) | 2.6 | |
| 窗帘盒 | 2.04 | |
| 封檐板、顺水板 | 1.74 | |
| 挂衣板、黑板框、单独木线条100mm以外 | 0.52 | |
| 挂镜线、窗帘棍、单独木线条100mm以内 | 0.35 |
执行其他木材面定额工程量系数
| 项目名称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
| 木板、纤维板、胶合板天棚 | 1.00 | 长×宽 |
| 木护墙、木墙裙 | 1.00 | |
| 窗台板、筒子板、盖板、门窗套、踢脚线 | 1.00 | |
| 清水板条天棚、檐口 | 1.07 | |
| 木方格吊顶天棚 | 1.20 | |
| 吸音板墙面、天棚面 | 0.87 | |
| 暖气罩 | 1.28 | |
| 木间壁、木隔断 | 1.90 | 单面外围面积 |
| 玻璃间壁露明墙筋 | 1.65 | |
| 木栅栏、木栏杆(带扶手) | 1.82 | |
| 衣柜、壁柜 | 1.00 | 实刷展开面积 |
| 零星木装修 | 1.10 | 展开面积 |
| 梁柱饰面 | 1.00 |
执行木地板定额工程量系数
| 项目名称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
| 木地板、木踢脚线 | 1.00 | 长×宽 |
| 木楼梯 | 2.3 | 水平投影面积 |
2.金属面油漆
执行单层钢门窗定额工程量系数
| 项目名称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
| 单层钢门窗 | 1.00 | 按单面洞口面积计算 |
| 双层(一玻一纱)钢门窗 | 1.48 | |
| 钢百叶门 | 2.74 | |
| 钢半截百叶门 | 2.22 | |
| 满钢门或包铁皮门 | 1.63 | 按单面框外围面积计算 |
| 钢折叠门 | 2.30 | |
| 射线防护门 | 2.96 | |
| 厂库房平开、推拉门 | 1.70 | |
| 铁丝网大门 | 0.81 | |
| 间壁 | 1.85 | 长×宽 |
| 平板屋面 | 0.74 | 斜长×宽 |
| 瓦垄板屋面 | 0. | |
| 排水、伸缩缝盖板 | 0.78 | 展开面积 |
| 吸气罩 | 1.63 | 水平投影面积 |
执行其他金属面定额工程量系数
| 项目名称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
| 钢屋架、天窗架、挡风架、屋架梁、支撑、檩条 | 1.00 | 重量(t) |
| 墙架(空腹式) | 0.50 | |
| 墙架(格板式) | 0.82 | |
| 钢柱、吊车梁、花式梁、柱、空花构件 | 0.63 | |
| 操作台、走台、制动梁、钢梁车挡 | 0.71 | |
| 钢栅栏门、栏杆、窗栅 | 1.71 | |
| 钢爬梯 | 1.18 | |
| 轻型屋架 | 1.42 | |
| 踏步式钢扶梯 | 1.05 | |
| 零星铁件 | 1.32 |
3.抹灰面油漆、涂料
执行抹灰面油漆涂料定额工程量系数
| 项目名称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
| 混凝土楼梯底(板式) | 1.15 | 水平投影面积 |
| 混凝土楼梯底(梁式) | 1.00 | 展开面积 |
| 混凝土花格窗、栏杆花饰 | 1.82 | 单面外围面积 |
| 楼地面、天棚、墙、柱、梁面 | 1.00 | 展开面积 |
第六节 其他工程
一、本节定额项目在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品种、规格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机械不变。
二、本节定额中铁件已包括刷防锈漆一遍,如设计需涂刷油漆、防火涂料按第五节相应子目执行。
三、招牌基层
1.平面招牌是指安装在门前的墙面上;箱式招牌、竖式标箱是指六面体固定在墙面上;沿雨棚、檐口、阳台走向立式招牌,按平面招牌复杂项目执行。
2.一般招牌、矩形招牌和标箱是指正立面平整无凸面;复杂招牌、异形招牌和标箱是指正立面有凹凸造型。
3.招牌的灯饰均不包括在子目内。
四、美术字安装
1.美术字均以成品安装固定为准。
2.美术字不分字体均执行本定额。
五、各类装饰线条均以成品安装为准。
石材装饰线条磨边、磨圆角均包括在成品的单价中,不再另计。
六、石材磨边、磨斜边、磨半圆边及台面开孔子目均为现场磨制。
七、装饰线条以墙面上直线安装为准,如天棚安装直线型、圆弧型或其他图案者,按以下规定计算:
1.天棚面安装直线装饰线条人工乘以1.34系数。
2.天棚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人工乘以1.6系数,材料乘以1.1系数。
3.墙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人工乘以1.2系数,材料乘以1.1系数。
4.装饰线条做艺术图案者,人工乘以1.8系数,材料乘以1.1系数。
八、暖气罩挂板式是指钩挂在暖气片上;平墙式是指凹入墙内;明式是指凸出墙面;半凹半凸式按明式子目执行。
九、货架、柜类子目中未考虑面板拼花及饰面板上贴其他材料的花饰、造型艺术品。货架、柜类图见附图。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招牌灯箱标箱
1.平面招牌基层按正立面面积计算,复杂形的凹凸造型部分亦不增减。
2.沿雨蓬、檐口或阳台走向的立式招牌基层,按平面招牌复杂型执行时,应按展开面积计算。
3.箱式招牌和竖式标箱的基层,按外围体积计算。突出箱外的灯饰、店徽及其他艺术装潢等均另行计算。
4.灯箱的面层按展开面积以“m2”计算。
5.广告牌钢骨架以吨计算。
二、美术字安装按字的最大外围矩形面积以个计算。
三、压条、装饰线条均按延长米计算。
四、暖气罩(包括脚的高度在内)按边框外围尺寸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五、镜面玻璃安装、盥洗室木镜箱以正立面面积计算。
六、塑料镜箱、毛巾环、肥皂盒、金属帘子杆、浴缸拉手、毛巾杆安装以只或副计算。不锈钢旗杆以延长米计算。大理石洗漱台以台面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空洞面积)。
七、柜橱类均以正立面的高(包括脚的高度在内)乘以宽以“m2”计算。
八、收银台、试衣间等以个计算,其他以延长米为单位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