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是一个特殊群体,人员密度大、相互接触密切,一旦发生结核病疫情,如处理不及时,极易造成暴发流行,给学生学习、生活及身体健康带来极大危害,严重影响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控制学校内结核病流行,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是疾病控制工作的重要一环。
为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防止结核病在学校的发生流行,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原则
1.目标:建立卫生、教育两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完善并落实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切实做到对结核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控制学校结核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2.原则: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分工负责,协调配合;依法管理,科学防治。
二、预防控制
(一)预防
1、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开展“构建无结核病和谐校园”活动,要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讲座、板报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增进广大师生对结核病的了解,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要尽可能地减轻学生的心理压力和学习负担,增加营养,加强锻炼,注意个人卫生,勤晒被褥,不随地吐痰等。
2、各级各类学校要指定专人对教室、办公室、食堂、电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音乐房、走廊和楼梯口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和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适时增加学生课外活动时间。
3、结核病防治机构负责为学校结核病相关知识健康教育以及消毒工作提供技术服务,针对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提出改进建议。
(二)控制
1、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接到学校可疑结核病病例报告后,要及时将患病学生进行隔离,尽快做出诊断,一旦确诊,应立即组织结核病防治专业人员进入学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进行疫源追踪、密切接触者调查,制定控制方案,指导学校落实各项防治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2、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对流行病学调查发现的密切接触者要及时进行胸透和结核菌素筛查,结核菌素检查一般阳性或阴性而且胸透未发现异常的要注意定期观察,对结核菌素检查强阳性者,要拍摄胸片并进行其他检查,确定是否为活动性结核病人。
3、健康体检和密切接触者筛查时发现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但未发现活动性结核病灶的学生,可以按照规定方案给予药物性预防或定期复查。学校实施药物性预防必须严格掌握适应症:(1)新感染个体,特别是5岁以下的婴幼儿或青少年且PPD试验强阳性(反应硬结平均直径≥15mm或有丘疹水泡)者。(2)PPD试验阳性,X线提示有非活动性病变,以前未经抗结核治疗者。(3)与传染性肺结核患者有密切接触史,且PPD试验阳性(特别是强阳性)的少年和儿童。患精神病、肝炎、异烟肼中毒者、嗜酒者不宜实施预防用药。
对每例药物预防对象必须排除活动性结核病,并了解结核病史和抗结核用药史;要进行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观察;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基础上,病人知情同意后再进行药物预防。药物性预防可在学校内进行,由结核病防治机构专业人员负责指导,学校卫生室或经过专门培训的疫情报告人员负责监督管理学生按规定服药。
4、学校在查验结核病防治机构出具的准予复学证明书后,方可允许患结核病的学生复学。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应严格把关,不得为有传染性的患病学生开具准予复学证明。
5、发现活动性肺结核病例的学校,结核病防治机构要指导学校为师生认真讲解结核病防治有关知识,消除广大师生的恐惧心理,最大限度地消除结核病疫情对学生学习的影响。
三、监督管理
在各级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确保结核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