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序号 | 检查事项 | ||
| 1 | 总监办设置 | ||
| 2 | 驻地办设置 | ||
| 3 | 监理计划 | ||
| 4 | 监理细则 | ||
| 5 | 监理人员配备 | ||
| 6 | 变更总监或监理工程师 | ||
| 7 | 第一次工地例会 | ||
| 8 | 工地例会 | ||
| 9 | 巡视记录 | ||
| 10 | 监理月报 | ||
| 11 | 监理管理文件 | ||
| 12 | 质量监理文件 | ||
| 13 | 安全、环保监理文件 | ||
| 14 | 费用与进度监理文件 | ||
| 15 | 合同事项管理文件 | ||
| 16 | 监理日志 | ||
| 17 | 旁站记录 | ||
| 18 | 其他监理文件和影像资料 | ||
| 序号 | 监理建设 | 监理内容 | |
| 1 | 总监办设置 | 1、确定监理机构岗位职责及人员,建立工地试验室。 2、主持编制监理计划,审批监理细则。 3、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交底会。 4、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及总体进度计划,审验主要原材料和混合料。 5、签发工程开工令、支付证书、单位工程和合同段的停工令及复工令。 6、组织检查施工单位质量、安全和环保等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7、审查交工验收申请,评定工程质量,参加交、竣工验收。 8、审核工程分包、工程变更、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等。 9、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0、组织编写监理月报和监理工作报告,编制监理竣工资料。 11、提供建设单位委托的其他工程管理咨询服务。 | |
| 2 | 驻地办设置 | 1、主持编制监理细则。 2、主持召开工地会议。 3、审批月进度计划,审查一般原材料和混合料。 4、审批分部分项工程开工申请,签发分部分项工程停工令及复工令。 5、核查施工单位测量、施工放线成果并进行复测。 6、采取巡视、旁站、抽检和验收等方式,检查施工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情况。 7、组织分项工程(中间)交工质量检验评定,进行分部工程质量评定。 8、核算工程量清单,对已完工程进行计量。 9、组织填写监理日志,编写监理工作报告,归集监理资料。 | |
| 3 | 监理计划 | 1 工程概况 2 监理工作的依据、范围、内容和目标 3 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监理人员岗位职责,监理人员和设备配备及进退场计划 4 监理工作制度、监理程序及工作用表 5 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和进度等监理工作方案,应明确巡视、旁站、抽检和验收等具体计划要求。 6 合同事项管理和信息管理工作方案 7 监理设施等 | |
| 4 | 监理细则 | 1 工程内容和特点 2 监理工作流程 3 监理工作要点 4 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5 巡视、旁站和抽检等计划 | |
| 5 | 监理人员配备 | 总监 | |
| 监理工程师 | |||
| 试验检测人员 | |||
| 必要的监理员 | |||
| 6 | 变更总监或监理工程师 | 变更总监或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 | |
| 7 | 第一次工地例会 |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按下列规定组织: 1会议应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召开。 2会议应由总监主持 3总监办应事先将会议议程及有关事项通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并做好会议准备,宜邀请工程质量监督部分参加。 4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出席,各方在工程项目中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等必须参加。 会议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各方应介绍各自的人员、组织机构、职责范围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应宣布对总监的授权,施工单位应提交对项目经理的授权书。 2施工单位应陈述开工的各项准备工作情况。 3监理机构应说明监理工作准备情况。 4监理工程师应说明主要监理程序、质量和安全事故报告程序、文件往来程序和工地例会等要求。 5建设单位应说明工程占地、拆迁等与开工条件有关的事项。 6总监应进行会议总结,明确施工准备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措施要求。 7具备开工条件的,可下达工程开工令。 | |
| 8 | 工地例会 | 工地例会应由总监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宜每月召开1次,建设单位代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应参加。 会议应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并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和合同事项等情况进行讨论,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并确定下一步工作安排。 | |
| 9 | 巡视 | 按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巡视施工现场,对施工的主要工程每天不少于1次,并填写巡视记录。 1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2 使用的原材料或混合料、构配件和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是否与批准的一致 3 是否按技术标准、工程设计文件、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施工 4 质量、安全、环保和施工标准化等措施是否落实,使用自检和工序交接时否符合规定 | |
| 10 | 监理月报 | 1 当月工程实施情况 2当月监理工作情况 3 当月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监理和合同事项管理等情况统计。 4发现施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5下月监理工作重点 | |
| 11 | 监理管理文件 | 监理合同,监理计划、监理细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综合性往来文件等。 | |
| 12 | 质量监理文件 | 质量监理要求和往来文件,测量、材料等审查、试验资料,抽检记录,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质量问题处理资料等。 监理机构应建立质量问题处理台账 | |
| 13 | 安全、环保监理文件 | 安全、环保管理制度、监理要求和往来文件,检查记录,事故、隐患及问题处理资料等。 安全监理: 1主要安全监理人员并明确其岗位职责、监理内容 2、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同时审查应急预案、桥梁和隧道等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中需专家论证、审查的,应检查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审查的情况。 3、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以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应核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以及施工机械设备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 5、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单位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发现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应签发监理指令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6、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7、分项工程交验时,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理未完成的,不得签发《分项工程(中间)交工证书》 8、监理机构应由专人负责建立安全监理台账,及时记录安全专项检查和巡视、旁站中涉及施工安全管理的情况、存在问题、监理指令及施工单位处理情况等。 环保监理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是否按施工合同约定制定了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单位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是否落实了施工环保责任人,是否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环保教育 2施工场地布设、材料堆放设置和公路废旧材料处理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3 施工通道、临时便道、料场等在干燥易扬尘时是否洒水降尘 4施工废渣、废料、废水和生活垃圾等的处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是否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是否在拟定的取弃土场作业,取弃土完工后是否进行了防护和植被恢复。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依法取得树木砍伐许可,并按许可面积或数量进行砍伐;应督促施工单位依法保护植被、水域和自然景观 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违反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未按合同要求落实环保措施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停工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 |
| 14 | 费用与进度监理文件 | 费用与进度计划文件、监理要求和往来文件,工程计量、支付文件,工程开工令,进度检查文件等。 | |
| 15 | 合同事项管理文件 | 工程分包、履约检查文件,停工及复工令,工程变更、延期、索赔、违约和争端处理文件,价格调整文件等。 | |
| 16 | 监理日志 |
| 17 | 旁站记录 | ||
| 18 | 其他监理文件和影像资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