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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财政局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5 03:21:53
文档

桂林市财政局

桂林市财政局桂林市科学技术局文件市财教[2008]7号关于印发桂林市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区)财政局、科技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桂林市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函告市财政局、科技局。桂林市财政局桂林市科学技术局二○○八年二月二十二日主题词:科技项目绩效考评办法通知桂林市财政局办公室2008年2月22日印(共印60份)桂林市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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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桂林市财政局桂林市科学技术局文件市财教[2008]7号关于印发桂林市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区)财政局、科技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桂林市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函告市财政局、科技局。桂林市财政局桂林市科学技术局二○○八年二月二十二日主题词:科技项目绩效考评办法通知桂林市财政局办公室2008年2月22日印(共印60份)桂林市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
桂林市财政局

桂林市科学技术局

文件
市财教[2008]7号

关于印发桂林市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

开发计划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科技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桂林市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函告市财政局、科技局。

桂林市财政局          桂林市科学技术局

二○○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科技  项目  绩效  考评  办法  通知

    桂林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8年2月22日印

                                         (共印60份)

桂林市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

计划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

(市财教[2008]7号)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桂林市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工作,提高资金的管理效能和使用效益,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桂财教[2004]号《自治区级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评管理试行办法》、市财教[2004]号《桂林市本级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和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结合桂林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桂林市本级项目绩效考评,是指对桂林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的实施过程及其完成结果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

    第三条 项目考评范围主要包括桂林市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

    第四条 项目考评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实行“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的管理方式。

    第五条 项目考评的主要依据:

 (一)国家及自治区、桂林市科技发展的方针、年度科技项目指南及绩效目标;

    (二)与科技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

    (三)项目申报书、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四)项目预算批复文件、科技项目合同;

    (五)项目预算执行或决算报告、其他财务会计资料;

    (六)项目验收报告;

    (七)项目中期或完成后的绩效报告;

    (八)项目绩效考评规范;

(九)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章 项目考评的内容

    第六条 项目考评根据项目执行阶段分为项目实施过程考评和项目完成结果考评。项目实施过程考评,是指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阶段性执行情况的考核与评价;项目完成结果考评,是指对项目完成后总体执行情况的考核与评价。

    第七条 项目考评的内容分为业务考评和财务考评。

    第 业务考评内容主要包括:立项目标完成程度、目标完成的可能性(限于项目实施过程考评)、立项目标的合理性、项目验收的有效性、项目组织管理水平、项目的经济效益、项目的社会效益、项目可持续性影响等。

    第九条 财务考评内容主要包括:资金落实情况、实际支出情况、财务信息质量、财务管理状况等。

第三章 项目考评的组织实施

    第十条 项目考评由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共同组织管理,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和项目承担单位分级实施。

    第十一条 市财政局负责制定项目共性考评指标,并指导、监督、检查项目考评工作,也可商市科技局选择重大项目直接组织实施考评工作。

    第十二条 市科技局负责制定项目考评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项目考评工作,并指导、监督、检查项目承担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

    第十三条 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的规定和要求制定项目绩效指标,对其承担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第十四条 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组织实施项目考评时,可以直接组织专家组或委托具有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

    第十五条 在委托中介机构开展项目考评工作时,委托方与受托方应签订委托协议。

    第十六条 项目承担单位在绩效自评工作结束后,应按规定撰写《桂林市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绩效报告》并报送市科技局;专家组或中介机构在科技项目考评工作结束后,应按规定撰写《桂林市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绩效考评报告》报委托方。市科技局应将其组织实施的考评报告汇总送市财政局。

第四章 科技项目考评结果应用

    第十七条 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和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科技项目考评结果,及时总结项目实施管理经验,完善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 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和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项目考评中发现的问题,改进和加强项目后续实施过程的管理,并参考考评结果对新增项目立项进行决策。

    第十九条 项目考评结果是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确定以后年度项目和安排项目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科学技术中的专项资金项目(包括大型维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实行,2004年10月29日发布的市财教[2004]17号《桂林市本级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同时作废。

    附件1:桂林市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绩效考评规范

    附件2:桂林市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绩效报告(自评范本)

    附件3:桂林市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绩效考评报告

    附件4:桂林市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附件1

桂林市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

绩效考评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桂林市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绩效考评(以下简称项目考评)行为,提高项目考评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桂林市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结合桂林市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科技项目考评工作规范、技术规范、行为规范等。

第三条 本规范适用于参与项目考评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市财政局、市科技局,项目承担单位、专家组、中介机构以及相关人员。

第二章 工作规范

第四条 工作规范主要包括项目考评工作的组织管理、各方权责、合同关系、中介机构及项目考评专家应具备的条件等相关内容。

第五条 项目考评工作由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共同组织管理,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和项目承担单位分级实施。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可以直接组织专家组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项目考评工作。

接受委托的中介机构应当组织专家组具体承担考评任务。

第六条 市财政局和市科技局依据项目特点和工作需要组织专家组或遴选中介机构,明确项目考评要求,确定具体考评方案,认定科技项目考评结果。

    第七条  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项目考评时,委托方与中介机构之间的权责应以协议的形式加以约定。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考评目标及内容、考评形式和要求、提交考评结果的期限、委托方的协作事项、考评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等。

    第  中介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法人;

  (二)具有相关行业管理组织机构颁发的专业资质;

    (三)具有一定数量且与科技项目考评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

    (四)具有一定规模且结构合理的咨询专家支持系统;

    (五)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制度;

    (六)具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

    第九条 项目考评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了解国家、自治区及桂林市科技发展规划和重点领域,熟悉科技领域的法规;

    (二)具有丰富的相关行业管理经验;

    (三)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业资格;

    (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信誉。

    第十条  专家组和中介机构应按照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的考评要求,拟订具体的考评方案,收集、整理、分析考评项目信息,对项目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价,撰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绩效考评报告。

第十一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考评要求提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相关的资料信息,并对其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   技术规范

    第十二条  技术规范主要包括考评形式、考评方法、考评程序及考评指标等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  项目考评形式包括现场考核评价和非现场考核评价。专家组和中介机构应根据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的要求以及考评项目的特点采取不同的考评形式,一般以现场考核评价形式为主。

    第十四条  考评方法包括综合评价法、对比分析法、投入产出法等,专家组和中介机构根据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的要求以及考评项目的特点可采取一种或多种考评方法。

    第十五条  考评程序包括委托受理、方案设计、专家评价、综合分析、撰写报告、提交备案等环节。

 (一)委托受理。专家组和中介机构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须收集考评项目的有关信息资料(项目下达文件、科技项目合同等),明确考评的目标、要求等,签订协议并取得项目考评委托书。

    (二)方案设计。专家组和中介机构应针对项目的特点,拟定具体考评方案,选择考评形式和方法,确定考评专家和人员,编制考评工作手册。

    (三)专家评价。采取现场考评形式的,考评专家根据考评工作需要到现场采取勘察、问询、审查财务账册、复核有关数据等多种方式,对考评项目的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并对所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初步分析;采取非现场考评形式的,考评专家应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资料并对照项目合同进行分析,提出考评意见。对上述两种考评形式,考评专家均应提出书面考评意见。

    (四)综合分析。专家组和中介机构汇总各方面的资料信息,采取相应的考评方法进行分析评价,对考评中的重点、难点和疑点问题,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会审,在此基础上形成考评结论。

    (五)撰写报告。专家组和中介机构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协议要求撰写项目绩效考评报告,评定项目绩效级别。项目绩效考评报告应依据充分、内容完整、真实准确。

    (六)提交备案。项目绩效考评报告经专家组或中介机构负责人签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工作草稿和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以便备查。

    第十六条  项目考评工作应制定科学、完整的考评指标。考评指标由共性和特性指标组成。共性考评指标包括:

    (一)业务考评指标

    1.立项目标完成程度,主要考评项目阶段目标或总体目标的完成情况。

    2.目标完成的可能性,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预测项目目标实现的可能性(限于项目实施过程考评)。

  3.立项目标的合理性,主要考评立项目标设置是否客观、科学。

    4.项目验收的有效性,主要考评项目验收方式的合理性、验收机构的权威性和验收结果的公正性等。

    5.项目组织管理水平,主要考评项目承担单位在实施项目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条件保障状况等。

    6.项目的经济效益,主要考评项目对承担单位、区域及国家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效益等。

    7.项目的社会效益,主要考评项目受益范围,项目对区域及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风俗习惯的影响等。

    8. 项目可持续性影响,主要考评项目的结果对项目单位以及社会经济和资源环境的持续影响力等。

    (二)财务考评指标

    1.资金落实情况,主要考评预算执行情况、资金到位率和资金到位及时性等。

    2.实际支出情况,主要考评项目实际支出构成的合理性、超支或结余情况等。

    3. 财务信息质量,主要考评与项目相关的财务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全面性等。

4.财务管理状况,主要考评项目承担单位财务制度健全性、财务管理有效性、财务制度执行状况等。

市科技局应根据考评项目的特点,在共性考评指标下商市财政局确定特性考评指标,确定项目考评指标的赋值、权重、计算方法等。

 

第四章   行为规范

第十七条  行为规范主要包括回避原则、保密原则及有关纪律规定等。

第十九条  专家组和中介机构在接受项目委托、安排考评人员和选择考评专家时应坚持以下回避原则:

(一)中介机构与项目承担单位存在经济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不宜接受相应的考评委托;

(二)专家组和中介机构不得委派曾在项目承担单位任职或与项目承担单位有经济利益的人员,不得委派与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或项目主管人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委派与项目单位人员或项目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人员等;

考评人员存在上述情况时,应向所在的专家组或中介机构申明并主动回避。

第二十条  市财政局、市科技局,专家组和中介机构负有对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材料及业务内容、相关的知识产权保密的义务。

委托协议中应明确规定保密内容及期限,协议中未规定的但应保密事项,各方应主动履行保密义务。

第二十一条  参与考评工作的各方及有关人员应遵守如下纪律规定:

(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不得在规定程序之外对考评工作施加倾向性影响;

(二)考评人员应根据考评工作要求,开展考评工作,保证考评结论的客观、公正;

(三)考评人员不干预和影响项目承担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

(四)考评人员在项目考评过程中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考评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不得由项目承担单位支付;

(五)考评专家和中介机构应全面、真实地反映考评专家的意见;

(六)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提供考评相关资料,不得干涉或影响考评工作。

第二十二条  专家组和中介机构有违纪行为的,市财政局、市科技局视其情节轻重,可予以警告、取消考评资格、终止委托关系等处理。

第二十三条  项目承担单位有违纪行为,市财政局、市科技局视其情节轻重,可予以警告、停拨项目经费、在一定期限内暂停项目申报资格等处理。

附件2

桂林市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

计划项目绩效报告

(自评范本)

考评类型    项目实施过程考评           项目完成结果考评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项目承担单位                (公  章)

主管部门(单位)

年     月     日

桂林市财政局

桂林市科学技术局
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邮政编码
项目负责人姓名:性别:职务:联系电话:
预算科目类别科学研究与开发计划经费   .   其它    .
项目类型科学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   .   其它    .
项目起止时间开始时间年  月  日

截止时间年   月  日

项目资金来源及运用情况
项目总投入金额(万元)

项目实际到位金额(万元)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万元)

总   计

其中:桂林市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项目绩效情况介绍

项目绩效情况介绍
自我评价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填  报  说  明

    一、本报告由项目承担单位填写,所有内容必须客观真实。

    二、封面编写说明

    1.“考评类型”:在项目所属类型后的方框内划√。

    2.“项目名称”:须与项目批复文件中的项目名称一致。

    3.“合同编号”:按项目合同填写,并与项目合同一致。

    4.“项目承担单位”:名称用全称填写,不能省略,须加盖单位公章。

    5.“主管部门(单位)”:名称用全称填写,不能省略。

    三、报告内容编写说明

    1.“预算科目类别”:在本项目所属类别后的方框内划√。

    2.“项目类别”:在项目所属类型后的方框内划√。

    3.“项目起止时间”:须与项目合同中的起止时间一致。

    4.“项目绩效情况介绍”:重点对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结果(预期结果)、效益及影响等进行描述。其他应简要说明的内容包括:项目概况、项目执行管理情况、项目验收情况、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实际支出情况、财务状况等。

    5.“自我评价”: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总结和评价。

    6.“项目执行情况报告”:是对“项目绩效情况介绍”的丰富和补充,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编写提纲对各项内容进行详细说明,并提交所需的有关文件资料。

    四、绩效报告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用9号信封封装。

    五、绩效报告报桂林市科技局一式三份,同时应以软盘方式报送电子文本,书面材料与电子文本的内容必须一致。

附: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编写提纲)

    一、项目立项情况

    (一)项目内容;

    (二)绩效总目标及其阶段绩效目标情况;

    (三)项目预期投入情况;

    (四)主要预期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项目执行情况

    (一)项目的进展及目标、计划调整情况;

    (二)项目总目标和阶段性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

    (三)项目总投入,财政拨款、自筹资金落实情况;

    (四)实际支出情况(包括人、财、物等方面);

    (五)主要社会经济效益、环境影响、持续影响等情况;

    (六)财务管理情况;

    (七)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八)项目实施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九)项目后续工作安排(项目实施过程考评);

    (十)有关建议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需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

    (一)预算执行或决算报告;

    (二)项目验收报告;

    (三)项目承担单位有关项目管理的具体规定;

    (四)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附件3

桂林市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

计划项目绩效考评报告

考评类型   项目实施过程考评       项目完成结果考评

项目名称

项目合同编号

项目承担单位                

主管部门(单位)

考评方式:      专家考评      中介机构考评

考评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桂林市财政局

桂林市科学技术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单位)

项目负责人姓名:性别:职务:联系电话:
预算科目类别科学研究与开发计划经费   .   其它    .
项目类型科学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   .   其它    .    

项目起止时间开始时间年  月   日

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资金来源及运用情况
项目总投入金额(万元)

项目实际到位金额(万元)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万元)

总    计

其中:桂林市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项目概况

二、业务考评(60分)

业务考评指标该项

分值

考评

得分

业务考评指标该项

分值

考评

得分

1.立项目标完成程度

(1)达到预期目标

(2)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3)未达到预期目标

(只选其中一项)

85.项目组织管理水平

(1)管理机构保障

(2)规章制度保障

(3)支撑条件保障

(三项累加)

9
2.目标完成的可能性

(限于项目实施过程考评)

(1)完全可能

(2)基本可能

(3)不可能

(只选其中一项)

76.项目的经济效益

(1)投入产出比

(2)投入销售收入率

(3)投入利润率

(4)投入节创汇率

(四项累加)

9
3.立项目标的合理性

(1)目标一致性

(2)技术创新性

(3)经济实用性

(三项累加)

67.项目的社会效益

(1)技术受益范围

(2)产品结构调整

(3)生产工艺提高

(三项累加)

9
4.项目验收的有效性

(1)验收程序合法性

(2)验收机构权威性

(3)验收结果公正性

(三项累加)

58.项目可持续性影响

(1)节能降耗

(2)环保安全

(3)协同发展

(三项累加)

7
业务考评得分合计
考评意见
三、财务考评(40分) 

财务考评指标该项分值考评得分财务考评指标该项分值考评得分
1.资金落实情况

(1)财政拨款到位率

和及时性

(2)其它资金到位率

(3)其它资金到位及时性

[(2)+(3)] 

103.财务信息质量

(1)信息合法性

(2)信息真实性

(3)信息完整性

(三项累加)

10
2.实际支出情况

(1)支出相符性

(2)支出合理性

(3)支出合规性

(三项累加)

104.财务管理状况

(1)制度健全性

(2)管理有效性

(3)制度执行效力性

(三项累加)

10
财务考评得分合计
考评意见
四、其他需要要说明的问题(个性问题和特殊问题)

五、综合考评结论
考评内容该项分值考评得分
业务考评60
财务考评40
综合考评100
绩效级别评定
绩效级别:优(90-100分)、良(75-90)、中(60-75)、差(60分以下)

考评结论
六、考评组人员
姓名专业职称单位签字
考评组组长(签字):

审校(签字):

专家组或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

考评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一)专家评分汇总表

专家评分汇总表

考评指标及权重专家评价分值
考评指标权重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专家6

专家7

……小计
业务指标
立项目标完成程度
项目完成的可能性
立项目标的合理性
项目验收的有效性
项目组织管理水平
项目的经济效益
项目的社会效益
项目可持续影响
财务指标
资金落实情况
实际支出情况
财务信息质量
财务管理状况
总  计

    

(二)专家综合意见表

专家综合意见表

项目名称

意见集中方式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专家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桂林市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

项目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一、业务考评指标

    (一)立项目标完成程度

    1.达到预期目标

    项目实际完成的任务量达到合同所规定的100%以上,各项工作进展与计划进度保持一致。项目处于按计划进度进行状态。

    2.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项目实际完成的任务量只达到合同所规定的70%以上,各项工作进展与计划进度基本一致。项目需要进一步加大实施力度,才能达到预期目标。

    3. 未达到预期目标

    项目实际完成的任务量未达到合同所规定的70%,明显落后于合同所规定的进度计划,整个项目研制工作处于拖延、停顿状态。原因包括:技术变化、计划调整、设备及材料不落实、协作关系影响、拨款不到位、贷款不到位、市场变化、技术骨干变动、不可抗拒因素、其他原因等。

    (二)目标完成的可能性

    1.完全可能

    项目资金及时、足额筹集到位(财政拨款能按计划进度足额划拨,其他资金能按计划及时、足额落实到位);项目实施进展顺利;科研人员队伍和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支持条件比较稳定;技术(产品)成熟适用,市场前景被看好。

    2.基本可能

    项目资金基本落实(财政拨款能按计划进度足额划拨,其他资金有详细计划,且能落实到位60%以上);已经完成项目任务量的60%以上,项目基本上能按计划进度进行;科研人员队伍和项目单位提供的支持条件变化不大;技术(产品)适用,市场前景一般。

    3.不可能

    除财政拨款外,其他资金到位率差;未能完成项目任务量的60%以上,项目进展处于拖延、停顿状态;科研人员队伍和项目单位提供的支持条件没有保证;技术(产品)不适用不成熟,没有市场前景。

    (三)立项目标的合理性

    1.目标一致性

    立项考虑到国家、地方或部门总的发展目标,体现科技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及领域,有利于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和瓶颈问题。

    2.技术创新性

    项目技术内容真实准确、技术关键明确、技术线路可行。项目的技术创新、产品结构创新、生产工艺创新、产品性能及使用效果明显。

    3.经济实用性

    项目核心及配套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项目对社会发展影响大,经济效益好,市场潜力大;技术配套且成熟适用,有利于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

    (四)项目验收的有效性

    1.验收程序合法性

    根据项目类型和技术要求,所选择的验收方式客观、科学、合理,如会议验收、检测验收、函审验收等,符合国家及自治区有关科技成果鉴定规程的要求。项目验收程序合法,符合国家发布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及自治区《科学成果鉴定规程(试行)》的有关规定。

    2.验收机构权威性

    组织项目验收机构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成果鉴定规程(试行)》、自治区《科学成果鉴定规程(试行)》及桂林市关于科技成果管理的有关规定,即:桂林市级项目由桂林市科技局组织验收或授权相关单位组织验收;县级项目由当地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3.验收结果公正性

    项目验收专家组的成员结构合理,专家条件须符合国家发布的《科技成果鉴定规程(试行)》及自治区、桂林市有关科技计划管理的要求,并执行回避制度,即:项目承担单位的人员、与课题负责人或与项目承担单位人员有竞争关系的人员、计划下达任务单位的人员、任务委托单位的人员以及长期脱离教学、科研、生产的党政机关管理人员等均不能成为验收专家。

    (五)项目组织管理水平

    1.管理机构保障

    成立项目管理机构或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组织、协调项目的实施,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任务能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对跨区域、跨部门实施的项目,建立起有效的联动协调机制和工作联系制度。

    2.规章制度保障

    制订有专门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实行措施得力,并建立良好的监督机制;项目合同、档案、成果等保存完好,管理有序。

    3.支撑条件保障

    项目承担单位技术力量雄厚,科研人员、管理人员素质高,责任心强;项目承担单位所提出供的科研仪器设备、资金、场地等支撑条件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六)项目的经济效益

    1.投入产出比

    投入产出比率包括以实物量计算的投入产出比率和以价值量计算的投入产出比率;说明单位(每万元)科技投入为项目承担单位增加产品产量或总产值量的指标。这两个指标须分别达到5以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以实物量计算的投入产出比                     

新增产品产量(件)
———————————
科技项目投入(万元)
以价值量计算的投入产出比                     

新增总产值(万元)
———————————
科技项目投入(万元)
    项目投入:只计算项目实施范围内的投入,不计算项目承担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投入,主要包括财政科技拨款、项目承担单位围绕项目新增的直接的其它投入。

    新增产品产量:只计算科技项目实施范围内向社会提供的产成品、半成品和劳务的总产量,即:只计算科技项目实施以后,科技项目为承担单位新增加的产品产量,不计算与项目实施无关的产品产量。

    新增总产值:只计算科技项目实施范围内向社会提供的产成品、半成品和劳务的总产值,即:只计算科技项目实施以后,科技项目为承担单位新增加的总产值,不计算与项目实施无关的其它产品产值。

    2.投入销售收入率

    说明项目实施以后,单位(每万元)科技投入为项目承担单位新增产品销售收入的指标。该指标须达到100%以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入销售收入率                  

新增产品销售收入(万元)
—————————————×100%

科技项目投入(万元)
 新增产品销售收入:只计算项目实施以后,科技项目为承担单位新增加的产品销售收入额,不计算与项目实施无关的其它产品销售收入。

 投入利润率

    说明单位(每万元)科技投入为项目承担单位创造新增利润量的指标。该指标须达到80%以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入利润率                  

新增利润(万元)
——————————×100%

科技项目投入(万元)
    新增利润:只计算项目实施以后,项目承担单位新增加的所得税前利润额。该指标反映科技项目在项目承担单位新增利润总额中的贡献量。

    4.投入节创汇率

    说明单位(每万元)科技投入为国家创造和节约外汇量的指标。该指标应达到30%以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入节创汇率                  

节创汇额(万元)
——————————×100%

科技项目投入(万元)
 节创汇额:只计算项目实施以后为国家节约或新创的外汇量,不计算与项目实施无关的节约或新创的外汇量。

    (七)项目的社会效益

    1.技术受益范围

    项目技术直接受益的农户、企业数须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项目实施以后,承担单位的销售收入、利税额增幅较快;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比较明显。

    2.产品结构调整

    项目技术(产品)有望成为项目承担单位的“当家产品”;项目技术(产品)推广应用范围大,在区域经济发展中成为新的增长点。

    3.生产工艺提高

    项目实施以后能对区域及经济社会发展和风俗习惯产生重要影响,促使项目承担单位乃至项目活动中的各个主体改变传统的生产工艺,工艺水平明显提高。

    (八)项目可持续性影响

    1.节能降耗

    项目实施以后,能够降低项目承担单位的物化劳动消耗(原材料、化学试剂、燃料、动力、科研仪器设备、固定资产折旧等),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效率。节约能源在10%以上。

    2.环保安全

    项目技术(产品)无毒无害,未造成环境污染,对自然资源、人们生存的基本条件等没有产生破坏;项目实施有利于能源二次开发和再利用。

    3.协同发展

    项目技术(产品)能满足人们日常健康生活需求,提高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促使经济、社会与自然环境协同发展。

    二、财务考评指标

    (一)资金落实情况

    1.财政拨款到位率和及时性

    财政科技拨款能按合同所规定的计划进度及时、足额划拨到位。资金数额以承担单位财务账目上收到为准。此项分值仅供管理部门参考,不计入考评总分。

    2.其它资金到位率

    考核其他资金(货币资金)是否按计划确定的数量到位。只计算项目承担单位实际划拨给课题组使用的资金,具体资金数额以财务账目上记录为准。

    3.其它资金到位及时性

考核其他资金(货币资金)是否按计划时间及时到位。具体数额及时间以单位财务账目上记录为准。

    (二)实际支出情况

    1.支出相符性

    项目实际支出符合合同所规定的各项经费用途。只计算财政科技拨款部分,不计算配套资金部分,具体数额以财务账目上记录为准。

    2.支出合理性

    项目实际支出与项目预算基本相符,各项经费开支均按各项任务计划进度有序进行,项目经费收支基本平衡。只计算财政科技拨款部分,不计算配套资金部分,具体数额以财务账目上记录为准。

    3.支出合规性

    项目实际支出符合国家财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三)财务信息质量

    1. 信息合法性

    会计机构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项目核算所涉及的会计账簿设置、会计核算以及所编制的记账凭证、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包括用于会计核算的电子计算机软件及其所生成的上述会计资料)必须符合会计核算方式、会计制度和现行科技经费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得编制虚假财务会计资料。

    2. 信息真实性

    项目经费核算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真实、准确登记。科技经费拨款数额以银行部门提供的入账凭证为准,其他资金数额以单位财务据以记账的合法凭证为准。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及时登记账簿,如实反映。

    3. 信息完整性

    项目资金收入、支出、资产等(包括帐、卡、物)财务资料须序时、连续、完整。对已完成的项目能及时清理决算。项目合同书、项目验收报告、技术鉴定报告等资料能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

    (四)财务管理状况

    1.制度健全性

    项目承担单位建立完整的内部财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并符合现行财规的要求;建立专门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并符合国家、自治区及桂林市有关科技计划管理和科技经费管理制度的规定。

    2.管理有效性

    对项目中的重大开支事先经过充分的评估论证,资金使用科学、合理;建立项目资金申领、使用等严密的内部牵制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3.制度执行效力性

    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保证财务制度执行到位,项目中的每笔经济业务均按单位制定的财务制度办理,没有发生违法乱纪现象(项目实施起止期间)。

文档

桂林市财政局

桂林市财政局桂林市科学技术局文件市财教[2008]7号关于印发桂林市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区)财政局、科技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桂林市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函告市财政局、科技局。桂林市财政局桂林市科学技术局二○○八年二月二十二日主题词:科技项目绩效考评办法通知桂林市财政局办公室2008年2月22日印(共印60份)桂林市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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