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安全生产目标(30分)
二级评
| 审项目 | 三级评审项目 | 标准 分值 | 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 | 评审描述 | 缺项 | 扣分 | 实际 得分 |
| 1.1目标制定 (6分) | 1.1.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应明确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内容。 | 3 | 查制度文本。无该项制度,或未以正式文件颁发,不得分; | 公司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式文件发布 | 3 | ||
| 缺少制定、分解、实施、绩效考核等内容,每项扣1分; |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制定、分解、实施、绩效考核等内容。 | ||||||
| 未能明确相应责任,每项扣1分。 |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应明确各级、各部门的相应责任。 | ||||||
| 1.1.2制定包括人员伤亡、机械设备安全、交通安全、火灾事故及职业病等控制目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目标,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等安全生产总目标和年度目标。 | 3 | 查中长期安全工作规划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等相关文件。 无安全生产总目标或年度目标,或未以文件发布,不得分; | 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总目标(中长期规划),正式文件发布。 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工作计划),以正式文件发布。 安全生产总目标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应经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 项目部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制定项目安全生产总目标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 ||||
| 各类事故控制目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目标,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缺项,每项扣1分。 | 公司安全生产总目标应包括人员伤亡、机械设备安全、交通安全、火灾事故及职业病等控制目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目标,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等。(请注意管理目标) 公司制定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工作计划)应包括人员伤亡、机械设备安全、交通安全、火灾事故及职业病等控制目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目标,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等。(请注意管理目标) 项目安全生产总目标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应包括人员伤亡、机械设备安全、交通安全、火灾事故及职业病等控制目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目标,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等。(请注意管理目标)、 | ||||||
| 1.2目标落实 (8分) | 1.2.1按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 3 | 查安全目标分解等相关文件。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未分解,不得分。 | 公司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项目部各部门、施工队、班组分解项目总目标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 3 | ||
| 1.2.2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定并落实安全目标保证措施。 | 5 | 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等相关文件。 未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每少一个单位或部门扣2分; | 总经理与各分管副总经理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各分管副总经理与分管部门、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各部门负责人与本部门人员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项目经理与项目部各部门、施工队、班组长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与本部门人员、施工队队长、班组长与本施工队、班组成员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 5 | |||
| 未制定安全目标保证措施,每个单位扣1分。 | 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应包括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保证措施。 | ||||||
| 1.3目标监控与考核(16分) | 1.3.1对安全生产目标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偏、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 | 6 | 查相关文件和记录。 无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记录,不得分; | 公司对各部门、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项目部每年6月下旬、12月下旬自查记录,安全管理部门每年7月上旬、次年1月上旬记录) 各部门每月对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记录。 项目部对项目部各部门、施工队、班组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月检查记录。 | 6 | ||
| 未及时纠偏、调整实施计划,不得分。 | 公司、各部门和项目部根据对安全生产目标监督、检查情况,及时纠偏,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记录) | ||||||
| 1.3.2年终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考核奖惩。 | 10 | 查考核奖惩的相关记录。 年终未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考核奖惩,每少考核一个单位扣2分; | 公司每年年终对每个部门和各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考核。(记录) 项目部每年对项目安生产总目标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考核。(记录) | 总 | 10 | ||
| 每少奖惩一个单位扣2分;无考核奖惩记录视为未考核奖惩。 | 公司年终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的奖惩应覆盖所有部门和项目部。(考核奖罚记录) 项目部每年对各部门、施工队、班组安全生产总目标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的奖惩应覆盖项目部所有部门、施工队、班组。(考核奖罚记录) | ||||||
| 小计 | 30 | 得分小计 | 30 | ||||
二级评
| 审项目 | 三级评审项目 | 标准 分值 | 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 | 评审描述 | 缺项 | 扣分 | 实际 得分 |
| 2.1安全机构和人员配置 (20分) | 2.1.1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领导,有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 4 | 查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文件。 未成立,或未以文件形式发布成立,视为未设立;不得分; |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主任、(分管安全副总经理为副主任)其他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安全生产委员会,正式文件发布。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施工队队长、各班组长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正式文件发布) | 4 | ||
| 参加的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不全,每少1人扣1分; | 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总经理任主任(或组长)、分管理安全副总经理为副主任(或副组长)、其他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正式文件发布) 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施工队队长和各班组长为成员。(正式文件发布) | ||||||
| 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发生变化,未及时调整扣2分。 |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应有正式调整文件。 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应有调整正式文件。 | ||||||
| 2.1.2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 6 | 查机构设置的文件和相关记录。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得分; | 公司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有设置文件。 | 6 | |||
| 项目部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每个项目部扣2分;无设置的文件视为未按规定设置。 | 项目部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有设置文件。 | ||||||
| 2.1.3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网络。 | 10 | 查人员配备的文件和相关记录。 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分包单位),每少1人扣2分;配备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质不符合规定,按5.2的规定执行。 |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和人员证书)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和人员证书) 分包单位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和人员证书)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质按5.2的规定执行。 | 10 | |||
| 2.2安全职责 (30分) | 2.2.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及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权限和考核奖惩等内容。 | 8 | 查制度文本。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或未以正式文件颁发,不得分; |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正式发布文件。 制定各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下发到各部门、项目部,有发放记录。 | 8 | ||
| 缺少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不得分; | 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应有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 ||||||
| 每缺一个环节内容或缺一个单位、部门和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分。 |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所有部门和各级人员,内容环节应全面。 | ||||||
| 2.2.2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评估本单位存在的风险,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决策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并形成会议纪要。 | 4 | 查相关文件和活动记录。 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每少一次扣1分; |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会议记录。(有参会人员签到表) 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记录。(有参会人员签到表) | 4 | |||
| 重大、重要安全事项未经安委会研究确定,每项扣1分; |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记录,重大、重要安全事项经安委会研究确定。(记录) 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会议记录,项目部重大、重要安全事项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记录) | ||||||
| 无会议纪要,每次扣1分; |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下发到各部门和项目部。(记录) 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下发到项目部各部门、施工队和班组。(记录) | ||||||
| 未跟踪上次会议的措施和要求的落实情况,每次扣1分; |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跟踪上次会议的措施和要求的落实情况记录。 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跟踪上次会议的措施和要求的落实情况记录。 | ||||||
| 上次会议的措施和要求未完成且无整改措施,每一项扣1分。 |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议对上次会议措施和要求未完成,应有整改措施。(记录) 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上次会议措施和要求未完成,应有整改措施。(记录) | ||||||
| 2.2.3各级、各岗位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 10 | 查安全工作相关记录并查看现场。 各级、各岗位人员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每人次扣2分。 | 公司对各部门、项目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记录。各部门对本部门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记录。 项目部对项目部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记录。 | 10 | |||
| 2.2.4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 8 | 查相关记录。 未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不得分; | 公司对各部门、项目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记录。(每季度)。 各部门对本部门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记录。(每月)。 项目部对项目部各部门、施工队、班组及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每月) | 8 | |||
| 检查不全面,每缺一个部门或单位扣1分。 |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应包括所有部门、项目部。 项目部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检查应包括项目部各部门、施工队和班组。 | ||||||
| 小计 | 50 | 得分小计 | 50 | ||||
二级评
| 审项目 | 三级评审项目 | 标准 分值 | 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 | 评审描述 | 缺项 | 扣分 | 实际 得分 |
| 3.1安全生产费用管理(25分) | 3.1.1安全生产的费用保障制度应明确提取、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 3 | 查制度文本。 无该项制度,或未以正式文件颁发,不得分; |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正式发布文件。 | 3 | ||
| 制度中内容不全、不符合有关规定,每项扣1分。 |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应明确提取、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 ||||||
| 3.1.2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 15 | 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和投标文件等。未足额提取,每项目扣3分; | 公司应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在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和投标文件中体现出来)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文。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工程部分)(水总【2014】429)号文。 | 15 | |||
| 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未将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每项扣3分。 | 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 ||||||
| 3.1.3根据安全生产需要编制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并严格审批程序,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 7 | 查安全投入使用计划及实施的相关记录、台帐。 无安全投入使用计划,不得分; | 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使用计划及实施计划。 项目中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使用计划及实施计划。 | 7 | |||
| 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扣1分; | 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审批程序符合规定。(查审批单) 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审批程序符合规定。(查审批单) | ||||||
| 无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不得分。 | 公司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应符合3.1.3的规定。 | ||||||
| 3.2安全费用使用 (25分) | 3.2.1落实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并保证专款专用。 | 18 | 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证据和台账。 未按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落实,每项扣3分; | 公司按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落实记录。 项目部按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落实记录。 | 18 | ||
| 没有做到专款专用,每项扣2分; | 专款专用。(3.1.3规定的范围) | ||||||
| 提取的安全生产专款不能满足要求,每项扣3分。 | 公司提取的安全生产专款能满足实际要求。 项目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满足实际要求。 | ||||||
| 3.2.2每年对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和考核。 | 7 | 查检查、总结和考核的相关记录。 未按规定对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和考核,不得分; | 公司每年对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和考核记录。 | 7 | |||
| 未以适当方式披露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扣2分。 | 公司每年以适当方式披露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记录。 | ||||||
| 小计 | 50 | 得分小计 | 50 | ||||
二级评
| 审项目 | 三级评审项目 | 标准 分值 | 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 | 评审描述 | 缺项 | 扣分 | 实际 得分 |
| 4.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12分) | 4.1.1建立识别、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的办法,包括识别、获取、评审、更新等环节内容,明确职责和范围,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等要求。 | 3 | 查办法文本。 无该项制度,或未以正式文件颁发,不得分; | 《识别、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的办法》或管理制度,正式发布文件。 | 3 | ||
| 缺少环节要求,每项扣1分。 | 《识别、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的办法》或管理制度应包括识别、获取、评审、更新等环节内容,明确职责和范围,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等要求。 | ||||||
| 4.1.2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应定期识别、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主管部门每年发布一次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 | 3 | 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 未定期识别、获取,不得分;未形成、及时发布或更新清单扣2分。 | 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定期识别、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记录。(每季度)项目部在项目开工一个月内要识别项目施工所在地地方的规程规范及其他要求。 主管部门每年发布一次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 | 3 | |||
| 4.1.3及时向员工传达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配备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 | 6 | 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文本及相关记录。 相关单位、部门、工作岗位每少配备一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与其他要求文本或电子版扣1分; | 各部门、项目部和工作岗位配备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与其他要求文本或电子。(发放记录)注意各部门、项目部、工作岗位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与其他要求。 | 6 | |||
| 未及时组织学习和贯彻实施,每项扣1分; | 公司及时组织学习和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与其他要求记录。 各部门及时组织学习和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与其他要求记录。 项目部及时组织学习和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与其他要求记录 | ||||||
| 使用失效、过期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每项次扣1分。 | 公司、各部门和项目无使用失效、过期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情况。 | ||||||
| 4.2安全规章制度 (19分) | 4.2.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及时将识别、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转化为本单位规章制度,贯彻到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 | 15 | 查规章制度文本。 规章制度未以文件发布,每项扣2分; | 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公司文件发布。 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以项目部文件形式发布。 | 15 | ||
| 规章制度中未包含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安全投入管理,工伤保险,文件和记录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管理,施工机械和工器具(含特种设备)管理,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管理,交通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防洪度汛安全管理,脚手架搭设、拆除、使用管理,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工程分包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含安全技术交底)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劳动防护用品(具)管理,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文明施工管理,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和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及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安全生产考核奖罚等(27项)内容,每缺一项扣2分; | 所要求的规章制度全部体现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 共计35个管理制度 | ||||||
| 未及时将识别、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融入本单位规章制度,或与实际不符,每项扣2分。 | 公司及时将识别、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融入本单位规章制度,体现在公司的35个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 | ||||||
| 4.2.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并组织员工学习。 | 4 | 查文件发放和文件培训学习记录。 未发放,不得分; | 填写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各部门、岗位的记录记录。 | 4 | |||
| 无培训学习记录,每项扣1分。 |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学习记录。 各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培训学习记录。 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培训学习记录。 | ||||||
| 每少发放一项制度或少发一个单位扣1分; | 填写安全生产生产规章制度应发放到所有部门、项目部和岗位的记录。 | ||||||
| 4.3安全操作规程 (18分) | 4.3.1根据岗位、工种特点,引用或编制齐全、完善、适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 14 | 查安全操作规程文本。 编制的安全操作规程未按规定审定或签发,每项扣2分; | 安全操作规程文本。 安全操作规程的审定和签发程序。(审定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 | 14 | ||
|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齐全,每缺一个扣2分; | 安全操作规程应履盖公司所有岗位。 | ||||||
|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适用或有错误,每个扣2分。 | 安全操作规程应无错误。 | ||||||
| 4.3.2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发放到相关班组、岗位,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 | 4 | 查操作规程发放记录并现场抽查。 未发放,不得分; | 填写公司安全操作规程发放到各部门、项目部记录。 | 4 | |||
| 未发放至相关班组、岗位,每少发一个岗位扣1分; | 各部门填写将安全操作规程施发放到岗位记录。 项目部填写将安全操作规程施发放到施工队、班组、岗位记录。 | ||||||
| 无培训记录等资料,每项扣1分; | 各部门对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学习记录。 项目部、施工队、班组对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学习记录。 | ||||||
| 发现员工不熟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每人次扣1分。 | 公司和项目部对作业人员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情况检查记录。(提问或考试) |
| (4分) | 4.4.1每年至少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估。 | 4 | 查检查评估的相关记录。 未按时进行评估或无评估结论,不得分; | 公司、项目部每年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估。(评估记录) | 4 | ||
| 评估结果与实际不符扣2分。 | 评估结果应与实际相符。 | ||||||
| 4.5修订 (4分) | 4.5.1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分析、绩效评定结果等,及时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 | 4 | 查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文本和相关记录。 应修订而未组织修订,每项扣1分; | 填写对应修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修订记录。 | 4 | ||
| 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未按规定审批,每项扣1分。 | 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审批记录。 | ||||||
| 4.6文件和档案管理(13分) | 4.6.1建立文件管理制度,明确文件的编制、审批、标识、收发、评审、修订、使用、保管等要求,并严格管理。 | 3 | 查制度文本和相关记录。 无该项制度,或未以文件发布,不得分; | 《记录管理制度》,正式文件下发。 | 3 | ||
| 制度缺少编制、审批、标识、收发、评审、修订、使用、保管等环节内容,每项扣1分; | 制度应有编制、审批、标识、收发、评审、修订、使用、保管等环节内容。 | ||||||
| 未严格执行文件管理的编制、审批、标识、收发、评审、修订、使用、保管规定,每项扣1分。 | 严格执行文件管理的编制、审批、标识、收发、评审、修订、使用、保管规定记录。 | ||||||
| 4.6.2建立记录管理制度,明确记录的管理职责及记录的填写、收集、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留和处置要求,并严格执行。 | 3 | 查制度文本和相关记录。 无该项制度,或未以文件发布,不得分; | 《记录管理制度》,正式下发文件, | 3 | |||
| 缺少记录填写、标识、收集、贮存、保护、检索、保留和处置等环节内容,每项扣1分; | 《记录管理制度》应包括有填写、标识、收集、贮存、保护、检索、保留和处置等环节内容。 | ||||||
| 未严格执行记录的填写、收集、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留和处置要求,每项次扣1分。 | 严格执行记录的填写、收集、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留和处置要求记录。 | ||||||
| 4.6.3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主要安全生产文件、记录进行管理。 | 7 | 查相关记录档案。 主要安全生产文件,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记录,技术文件及其编制、审批、发放记录,事故、事件记录及调查报告,危险源辨识、评价、控制记录,检查、整改记录,职业卫生检查与监护记录,检验、检测、校验记录,设备安全管理记录,安全设施管理记录,应急演练记录,对分包方和供应方监管记录,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活动记录,安全培训记录,人员资格证书,以及安全奖惩记录等不全,每缺少一类扣2分。 | 公司档案室或档案保管部门对主要安全生产文件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填写接收记录(公司可制定《档案管理制度》) 主要安全生产文件;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记录;技术文件及其编制、审批、发放记录;事故、事件记录及调查报告;危险源辨识、评价、控制记录,检查、整改记录;职业卫生检查与监护记录;设备安全管理记录;安全设施管理记录;应急演练记录;对分包方和供应方监管记录;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活动记录;安全培训记录;人员资格证书;安全奖惩记录等 | 7 | |||
| 小计 | 70 | 得分小计 | 70 | ||||
二级评
| 审项目 | 三级评审项目 | 标准 分值 | 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 | 评审描述 | 缺项 | 扣分 | 实际 得分 |
| 5.1教育培训管理 (10分) | 5.1.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明确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与内容、组织与管理、检查等要求。 | 3 | 查规章制度文本。 无该项制度,或未以正式文件颁发,不得分; |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正式发布文件。 | 3 | ||
| 未明确主管部门,不得分; |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明确安全教育培训的主管部门。 | ||||||
| 未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进单位人员,离岗后重新上岗人员,变换工种人员,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新流程时的安全教育培训要求,每缺少一类扣1分。 | 公司(项目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进厂人员、离岗后重新上岗人员,变换工种人员,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新流程时的安全教育培训。 | ||||||
| 5.1.2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教育培训计划,保障教育培训场地、教材、教师等资源,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记录、档案。 | 7 | 查相关教育培训文件和记录。 无年度培训计划,不得分; | 公司制定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需求调查、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保障教育培训场地、教材、教师等资源) 各部门、项目部根据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本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 7 | |||
| 未按计划进行培训,每项次扣1分; | 公司按培训计划进行培训记录。 各部门、项目部按培训计划进行培训记录。 | ||||||
| 未进行教育培训效果评价,每项次扣1分; | 培训组织部门对每次安全教育培训效果进行评价记录。 | ||||||
| 未根据评价结论进行改进,每项次扣1分; | 公司根据、各部门、项目部根据评价结论对教育培训改进记录。 | ||||||
| 记录、档案资料不完整,每项次扣1分。 | 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档案资料应齐全。 | ||||||
| 5.2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10分) | 5.2.1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和资格,每年按规定进行再培训。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 | 10 | 查资格证书和教育培训记录。 主要负责人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或未按规定进行复审培训,不得分; | 主要负责人证书(水利A证)。 | 10 | ||
|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或未按规定进行复审培训,每人扣2分;。 | 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证书。(B证与C证) | ||||||
| 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每人扣1分; |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按规定进行年度教育培训记录。 | ||||||
| 培训学时不符合规定,每人扣1分 |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学时应符合规定。(初次培训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 | ||||||
| 5.3岗位操作人员教育培训 (30分) | 5.3.1新员工上岗前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流程投入使用前,对有关管理、操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作业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前,均需进行项目部(队、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工作。 | 12 | 查教育培训的相关记录。 无安全培训和考核记录等资料,不得分; | 填写公司、项目部和班组对应新员工上岗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记录(公司级、部门/项目部级、班组级)。 | 12 | ||
| 缺安全培训和考核记录,每人次扣1分; | 新员工上岗上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记录。(公司级、部门/项目部级、班组级) | ||||||
| 未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每人次扣2分; | 新员工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公司级、部门/项目部级、班组级) | ||||||
|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不符合规定,每人次扣1分; | 新员工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符合规定,见《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规定。 | ||||||
|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流程投入使用前,未对相关管理、作业人员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培训,每人次扣2分; | 项目部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流程投入使用前,对相关管理、作业人员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 ||||||
| 未按规定对转岗、离岗复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每人次扣2分; | 项目部应对转岗、离岗复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一般作业人员,时间为一年以上) | ||||||
| 未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就上岗,或发现员工不熟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每人次扣2分。 | 项目部对转岗、离岗复工人员培训考核合格上岗。 项目部安全操作规程的考试或考核记录。 项目部对员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情况检查记录。 | ||||||
| 5.3.2特种作业人员接受规定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离岗6个月以上重新上岗,应经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上岗工作。 | 13 | 查安全资格证书和相关记录。 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每人次扣2分; | 公司应有全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原件) 项目部应有本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 13 | |||
| 证书过期,每人次扣2分; | 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 ||||||
| 离岗6个月以上未进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上岗工作,每人次扣2分; | 项目部对特种作业人员离岗6个月以上进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上岗工作记录。 | ||||||
| 无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资料,每人次扣1分。 |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资料。 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资料。 | ||||||
| 5.3.3每年对在岗的作业人员进行不少于12学时的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5 | 查教育培训的相关记录。 每年未对在岗的人员进行不少于12学时的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每少10%扣2分。 | 公司和项目部每年对在岗作业人员进行不少于12个学时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 5 |
| 5.4其他人员教育培训(12分) | 5.4.1督促分包单位对员工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进入施工现场;需持证上岗的岗位,不安排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 9 | 查对分包单位验证、备案和监督检查的记录资料。 承包单位无分包单位进场人员验证资料档案,不得分; | 项目部对承包单位、分包单位进场人员进行验证的记录。 | 9 | ||
| 分包单位未按照规定分工种进行入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分; | 项目部对分包单位按照规定分工种进行入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 | ||||||
| 未进行安全培训考核,每人次扣2分; | 公司或项目部对分包单位按照规定分工种进行入场安全生产教育考试记录。 | ||||||
| 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按5.2--5.3的规定执行。 | 项目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按5.2--5.3的规定执行。(复印件) | ||||||
| 5.4.2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险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做好相关监护工作。 | 3 | 查相关记录。 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未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危险告知,不得分; | 项目部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危险告知录。(可以以告知书的形式进行告知,告知书中应有告知人、被告知人、专门带领人、提供的劳动保护用品等项内容) | 3 | |||
| 未提供相应劳保用品,不得分; | 公司或项目部对外来参观人员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可在告知书中做记载) | ||||||
| 无专人带领,不得分。 | 公司或项目部对外来参观人员进入评工现场专人带领记录(可在告知书中记载) | ||||||
| 5.5安全文化建设 (8分) | 5.5.1制定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规划和计划,重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安全文化氛围,形成企业安全价值观,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形成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单位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形成安全自我约束机制。 | 8 | 查安全文化建设相关文件和活动记录。 未制定规划和计划,不得分; | 公司制定安全文化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项目部安全文化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 8 | ||
| 未组织开展有特色的安全文化活动扣3分; | 公司或项目部组织开展有特色的安全文化活动记录。(安全月、安全知识竞赛、各种宣传标语、短信等形式) | ||||||
| 单位主要领导未参加安全活动,每次扣1分。 | 公司主要领导和项目部主要领导参加安全活动记录。 | ||||||
| 小计 | 70 | 得分小计 | 70 | ||||
二级评
| 审项目 | 三级评审项目 | 标准 分值 | 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 | 评审描述 | 缺项 | 扣分 | 实际 得分 |
| 6.1设备基础管理 (30分)时 | 6.1.1设备管理制度应包括设备租赁、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检查、保养维修、改造、报废等职责和流程。 | 3 | 查制度文本。 无该项制度,或未以正式文件颁发,不得分; | 公司制定《设备管理制度》,正式颂发文件。 | 3 | ||
| 缺少内容或操作性差,每项扣1分。 | 《设备管理制度》内容应包括设备租赁、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检查、保养维修、改造、报废等职责和流程。 | ||||||
| 6.1.2设置设备管理机构或配备设备管理专(兼)职人员,形成设备安全管理网络。 | 4 | 查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文件。 无设备管理机构或未配备设备管理专(兼)职人员,不得分; | 公司、设立设备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项目部、班组设置设备专(兼)职设备管理人员。 | 4 | |||
| 未形成设备安全管理网络,每缺一个单位扣1分。 | 公司、项目部、班组形成设备安全管理网络。(可编制设备管理网络图) | ||||||
| 6.1.3特种设备安装(拆除)单位具备相应资质;安装(拆除)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能力和资格;安装(拆除)特种设备应编制技术方案,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督,安装完成后组织验收,并报请有关单位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 20 | 查设备管理的相关文件和记录,并查看现场。 特种设备安装(拆除)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每项次扣5分; | 项目部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安装(拆除)单位具备相应资质证明。 | 20 | |||
| 安装(拆除)施工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能力和资格,每人次扣2分; | 项目部(包括特种设备安装(拆除)单位)特种设备安装(拆除)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能力和资格。(证书) | ||||||
| 特种设备安装(拆除)无技术方案,每台次扣3分; | 特种设备安装(拆除)应制定技术方案。 | ||||||
| 特种设备安装、拆除无人现场监督,每台次扣3分; | 项目部特种设备安装(拆除)现场专人监护记录。 | ||||||
| 特种设备安装后未经验收,取得检定合格证书投入使用,每台次扣3分; | 特种设备安全后验收记录,(租赁单位、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共同验收)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合格证书后方可投入使用。 | ||||||
| 特种设备未按要求进行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仍在使用,每台次扣3分。 | 公司和项目部特种设备按要求进行定期检验记录。 不应有检验不合格仍在使用情况。 公司或项目部租用的特种设备应明确定期检验责任。 | ||||||
| 6.1.4建立设备台账并及时更新;设备管理档案资料齐全、清晰,管理规范。 | 3 | 查设备清单、管理档案及相关记录。 未建立设备台账扣2分; | 公司建立设备台帐。 项目部建立本项目部使用的设备台帐。 | 3 | |||
| 设备台账信息未及时更新扣1分; | 公司设备台帐信息及更新记录。 项目部设备台帐信息及更新记录。 | ||||||
| 设备管理记录、档案资料填写不规范、收集不齐全,或设备相关证书等档案资料搜集不齐全、归档不及时,每项次扣1分。 | 公司设备管理记录、档案资料填写规范、收集齐全,或设备相关证书等档案资料搜集齐全、归档及时。 | ||||||
6.2设备运行管理 (75分)不 | 6.2.1设备检查:设备运行前应进行全面检查;运行过程中应按规定进行自检、巡检、旁站监督、专项检查、期性检查,确保性能完好。 | 10 | 查运行、检查记录并查看现场。 未按要求进行检查,每次扣2分。 | 项目部应有设备运行前检查、运行中自检、巡检、旁站监督、专项检查、期性检查记录。 | 10 | ||
| 6.2.2设备性能及运行环境:设备金属结构、运转机构、电气控制系统无缺陷,各部位润滑良好;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防护罩、盖板、梯子、护栏完备可靠;设备醒目的位置悬挂有标识牌、检验合格证及安全操作规程;设备干净整洁;基础、轨道符合要求;作业区域无障碍物,满足安全运行要求;同一区域有两台以上设备运行可能发生碰撞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 20 | 查相关记录并查看现场。 设备结构、运转机构、电气控制系统及重要零部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每项扣3分; | 对设备金属结构、运转机构、电气控制系统及重要零部件、各部位润滑良好,符合安全要求的检查记录。 | 20 | |||
| 安全保护装置不符合要求,每项扣3分; | 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防护罩、盖板、梯子、护栏完备可靠;符合安全要求的检查记录。 在设备醒目的位置悬挂有标识牌、检验合格证及安全操作规程; | ||||||
| 作业区域有不满足安全运行要求,每处扣3分; | 设备干净整洁;基础、轨道符合要求; 作业区域内无障碍物,满足安全运行要求检查记录。 | ||||||
| 同一区域有两台以上设备运行可能发生碰撞,未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每项扣3分。 | 项目部制定的同一区域有两台以上设备运行可能发生碰撞,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 ||||||
| 6.2.3设备运行:设备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运行设备,不带病运行,无违章操作,设备运行记录齐全。 | 20 | 查相关记录并查看现场。 设备操作人员不按照操作规程运行设备,每次扣3分; | 项目部对设备操作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运行设备检查记录。 | 20 | |||
| 设备带病运行,每次扣3分; | 应无带病运行的设备。 | ||||||
| 设备运行记录不齐全,每台次扣2分。 | 所有设备运行记录。(包括自有设备和租赁设备) | ||||||
| 6.2.4设备维护保养:根据设备性能及安全状况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维修结束后应组织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 10 | 查设备维护保养计划、相关记录并查看现场。 无设备维护保养计划扣2分; | 公司每年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 项目部制定项目施工期间设备维护保养计划。 | 10 | |||
| 不按规程或维护保养计划维修保养,每次扣2分; | 公司或项目部按规程或维护保养计划维修保养记录。 | ||||||
| 维修结束后未组织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每次扣2分; | 公司、项目部维修结束后组织验收合格后投放使用记录。 | ||||||
| 无维修保养记录或记录不齐全,每项扣2分。 | 公司和项目部维修保养记录或记录应齐全。 | ||||||
| 6.2.5租赁设备和分包单位的设备:设备租赁合同或工程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设备管理安全责任和设备技术状况要求等;租赁设备或分包单位的设备进入施工现场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租赁设备或分包单位的设备应纳入本单位设备安全管理范围,按要求进行管理。 | 15 | 查设备租赁合同或工程分包合同、相关记录并查看现场。 未签订合同,每台次扣3分; | 公司、项目部设备租赁合同或工程分包合同。(应有设备管理内容) | 15 | |||
| 合同未明确双方安全责任,每项扣2分; | 公司和项目部设备租赁合同或工程分包合同应明确双方设备安全责任。 | ||||||
| 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未组织验收合格投入使用,每台次扣3分; | 项目部对租赁和分包单位进场的租赁设备和分包单位的设备组织验收合格投入使用记录。 | ||||||
| 未纳入本单位设备安全管理范围扣3分。 | 项目部将租赁设备和分包单位的设备纳入本单位设备管理范围记录资料。 |
| (15分) | 6.3.1设备报废:设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规定使用年限,应当及时报废;已报废的设备及时拆除,退出施工现场。 | 15 | 查设备台账、相关记录并查看现场。 设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的设备仍在现场使用,每台次扣3分; | 公司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规定使用年限,应当及时报废手续资料。 | 15 | ||
| 已报废的设备未及时拆除退出施工现场,每台扣3分。 | 项目部对已报废的设备及时拆除退出施工现场。 | ||||||
| 小计 | 120 | 得分小计 | 120 | ||||
二级评
| 审项目 | 三级评审项目 | 标准 分值 | 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 | 评审描述 | 缺项 | 扣分 | 实际 得分 |
| 7.1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 (130分) | 7.1.1施工现场管理 施工总体布局与分区合理,规范有序,符合文明施工、交通、消防、职业卫生、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 施工道路完好通畅,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施工、办公和生活用房严格按规范建造,无乱搭乱建;风、水、电管线、通讯设施、施工照明等布置合理规范;现场材料、设备按规定定点存放,摆放有序,并符合消防要求;及时清除施工场所废料或垃圾,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设施设备、安全文明施工、交通、消防及紧急救护标志、标识清晰、齐全;施工现场卫生、急救、保健设施满足需求;施工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环境卫生符合有关规定。 | 10 | 查相关图纸、文件及查看现场。 总体布局与区域划分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每处扣2分; | 施工总体布局与区域划分无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现象。 | 10 | ||
| 施工道路、消防设施不符合规定,每处扣1分; | 施工现场的施工道路、消防设施符合规定检查记录。 | ||||||
| 乱搭乱建施工、办公和生活用房,每处扣2分; | 施工施工、办公和生活用房严格按规范建造,无乱搭乱建乱建施工、办公和生活用房。 | ||||||
| 风、水、电管线、通讯设施、施工照明等不符合规定,每处扣1分; | 风、水、电管线、通讯设施、施工照明等符合规定。 | ||||||
| 材料、设备摆放不规范,每处扣1分; | 现场材料、设备按规定定点存放,摆放有序,并符合消防要求。 | ||||||
| 施工场所废料或垃圾未及时清除,不符合环境卫生有关规定,每项扣1分; | 施工场所废料或垃圾未及时清除,符合环境卫生有关规定,施工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环境卫生符合有关规定。 | ||||||
| 未设置清晰、齐全的标志、标识,每项扣2分; |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环境保护设置清晰、齐全的标志、标识。 | ||||||
| 施工现场卫生、急救、保健设施不符合规定,每项扣2分。 | 施工现场卫生、急救、保健设施满足需求。 施工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环境卫生符合有关规定。(项目部配备急救箱) | ||||||
| 7.1.2施工技术管理 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施工过程的安全控制进行全面策划,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动态管理;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备案规范;施工前按规定分层次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确认;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安排专人现场旁站、监督。 | 30 | 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文本和论证审查、交底、现场监督的记录并查看现场。 无安全技术措施,每项扣2分; | 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安全技术措施部分。 项目部施工方案文本和论证审查中有安全技术措施。 | 30 | |||
|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未按规定进行编制、审核、批准、备案,每项扣2分; | 公司或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进行编制、审核、批准、备案。 | ||||||
| 未对危险源进行动态管理,每项工程扣3分; | 项目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动态管理记录。(根据季节、工程进展、变更等对危险源进行进行辩识、评价资料) | ||||||
| 达到一定规模的险性较大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石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与爆破工程、围堰工程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每项扣2分; | 对达到一定规模的险性较大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石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与爆破工程、围堰工程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资料。 | ||||||
| 超过一定规模的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每项扣2分; | 对超过一定规模的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资料。 | ||||||
|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未分级交底,或无书面交底记录或书面交底记录未履行签字手续,每项扣2分; | 项目部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分级交底资料。(有书面交底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 | ||||||
| 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无专人现场旁站、监督,每项扣2分。 | 项目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专人现场旁站、监督记录。 | ||||||
| 7.1.3安全防护设施管理 临边、沟、坑、孔洞、交通梯道等危险部位的栏杆、盖板等设施齐全、牢固可靠;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部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等设施;施工通道稳固、畅通;垂直交叉作业等危险作业场所设置安全隔离棚;机械、传送装置等的转动部位安装可靠的防护栏、罩等安全防护设施;临水和水上作业有可靠的救生设施;暴雨、台风、暴风雪等极端天气前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或重新验收。 | 15 | 查相关记录并查看现场。 临边、沟、坑、孔洞、交通梯道等危险部位的栏杆、盖板等设施不齐全、牢固可靠,每项扣2分; | 施工现场的临边、沟、坑、孔洞、交通梯道等危险部位的栏杆、盖板等设施齐全、牢固可靠。(有检查记录) | 15 | |||
| 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部位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网等设施,每项扣2分; | 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部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等设施。(记载资料) | ||||||
| 施工通道不稳固、畅通,每项扣2分; | 施工现场施工通道稳固、畅通。检查记录。 | ||||||
| 垂直交叉作业等危险作业场所未设置安全隔离棚,每项扣2分; | 垂直交叉作业等危险作业场所设置安全隔离棚。 | ||||||
| 机械、传送装置等的转动部位未安装可靠的防护栏、罩等安全防护设施,每项扣2分; | 机械、传送装置等的转动部位安装可靠的防护栏、罩等安全防护设施。 | ||||||
| 临水和水上作业无可靠的救生设施,每项扣2分; | 发放、使用临水和水上作业可靠的救生设施记录。(救生圈、救生衣、救生绳等) | ||||||
| 暴雨、台风、暴风雪等极端天气前后未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或重新验收,每项扣2分。 | 暴雨、台风、暴风雪等极端天气前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或重新验收记录。 |
| 7.1.4施工用电管理 按规定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经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施工用电配电系统、配电箱、开关柜符合相关规定;自备电源与网供电源的联锁装置安全可靠;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铆工、焊工的工作平台和铁制的集装箱式办公室、休息室、工具间等均按规范装设接地或接零保护;轨道式起重机械的轨道较长时应每隔20m分段接地;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及龙门架等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应设置防雷装置,防雷设施接地电阻满足相关要求;施工照明满足作业需要及规范要求;定期对接地、接零保护和防雷装置进行检测,对施工用电设施进行检查。 | 15 | 查相关记录并查看现场。 未按规定编制施工用电专项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每项扣2分; | 项目部施工用电专项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 15 | |||
| 施工用电未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每项扣2分; | 项目部施工用电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记录, | ||||||
| 施工用电配电系统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或“一机、一闸、一保护”要求,或用电线路架设不规范,或施工作业区照明不符合相关规程要求,每项扣2分; | 施工用电配电系统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或“一机、一闸、一保护”要求,或用电线路架设规范或施工作业区照明符合相关规程要求。提供检查记录 | ||||||
| 无可靠的自备电源与网供电源的联锁装置,不得分; | 施工用电有可靠的自备电源与网供电源的联锁装置。(查阅图纸资料和现场查看) | ||||||
| 未按规定设置接地或接零保护,每项扣2分; |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铆工、焊工的工作平台和铁制的集装箱式办公室、休息室、工具间等均按规范装设接地或接零保护;轨道式起重机械的轨道较长时应每隔20m分段接地。(查阅图纸和现场查看)。提供检查记录 | ||||||
| 未按规定采取防雷措施,每项扣2分; | 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及龙门架等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应设置防雷装置,防雷设施接地电阻满足相关要求。(查阅记录和现场查看)。 | ||||||
| 未定期对防雷装置、接地、接零保护进行检测,对施工用电设施进行检查,每项扣2分。 | 定期对防雷装置、接地、接零保护进行检测记录。(每月) 定期对施工用电设施进行检查记录。(每月、每年雨季前和冬季前) | ||||||
| 7.1.5施工脚手架管理 制定脚手架搭设(拆除)、使用管理制度;大型脚手架、承重脚手架、特殊形式脚手架应经专门设计、方案论证,并严格执行审批程序;脚手架、脚手板的选材应符合规范要求;脚手架搭设(拆除)应按审批的方案进行交底; 按审批的方案和规程规范搭设(拆除)脚手架,脚手架经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在用的脚手架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在暴雨、台风、暴风雪等极端天气前后组织有关人员对脚手架进行检查或重新验收。 | 15 | 查相关记录并查看现场。 无该项制度,或未以文件发布扣3分; | 《脚手架搭设(拆除)、使用管理制度》,正式颂发文件。 | 15 | |||
| 大型脚手架、承重脚手架、特殊形式脚手架未经专门设计、方案论证、审批,每项扣2分; | 一般脚手架应有搭设(拆除)方案或设计;大型脚手架、承重脚手架、特殊形式脚手架经专门设计、方案论证、审批资料。 | ||||||
| 脚手架、脚手板的选材不符合规范要求,每项扣2分; | 脚手架、脚手板的选材符合规范要求资料。提供使用材料记录 | ||||||
| 脚手架搭设(拆除)未按审批的方案进行交底,每项扣2分; | 施工脚手架搭设(拆除)按审批的方案进行交底记录。 | ||||||
| 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每项扣2分; | 脚手架搭设后验收记录。 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记录。 | ||||||
| 在用的脚手架未定期检查和维护,每项扣2分。 | 在用脚手架定期检查和维护记录。(使用完毕已拆除的脚手架应保存定期检查维护记录) | ||||||
| 油库 | 7.1.6防洪度汛管理 有防洪度汛要求的工程应编制防洪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成立防洪度汛的组织机构和防洪度汛抢险队伍,配置足够的防洪度汛物资,并组织演练;施工进度应满足防洪度汛方案及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要求; 应开展防洪度汛专项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应建立畅通的水文气象信息渠道;应建立防洪度汛值班制度,并记录齐全。 | 15 | 查相关记录并查看现场。 未按照设计要求和现场情况制定防洪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或未成立防洪度汛的组织机构,或未成立防汛抢险队伍,或未配置足够的防汛物资,不得分; | 按照设计要求和现场情况制定防洪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成立防洪度汛的组织机构,成立防汛抢险队伍,配置足够的防汛物资资料。 | 15 | ||
| 汛前未组织演练扣2分; | 汛前组织防汛演练记录。 | ||||||
| 施工进度不满足防洪度汛方案及应急预案要求扣2分; | 施工进度满足防洪度汛方案及应急预案要求。 | ||||||
| 未开展防洪度汛专项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扣2分; | 开展防洪度汛专项检查记录。(汛前、汛中、汛后),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记录。( | ||||||
| 未建立水文气象信息渠道,或信息传递不及时扣2分; | 公司和项目部建立水文气象信息渠道记录。 公司和项目部及时传递汛情记录。 | ||||||
| 未建立防汛值班制度,或防汛记录不齐全扣2分。 | 公司建立防汛值班制度,公司防汛值班记录齐全。 项目部建立防汛值班制度,项目部防汛值班记录齐全。 | ||||||
| 7.1.7交通安全管理 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道路符合规范要求,交通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可靠,警示标志齐全完好;大型设备运输或搬运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定期对机动车辆检测和检验,保证机动车辆车况良好;现场机动车辆行驶时驾驶室外及车厢外不得载人,客用车辆不得超员行驶;车辆在施工区内应限速行驶;定期组织驾驶人员培训,严格驾驶行为管理。 | 10 | 查相关记录并查看现场。 无该项制度,或未以文件发布扣3分; |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正式发布文件。 | 10 | |||
| 施工现场道路不符合规范要求,每项扣2分; | 施工现场道路符合规范要求检查记录。 | ||||||
| 交通安全防护栏、防撞墩等设施不齐全可靠,每项扣2分; | 施工道路交通安全防护栏、防撞墩等设施齐全可靠。(已结束的工程应有照片、检查记录等资料) | ||||||
| 交通警示标志不齐全完好,每项扣2分; | 施工道路交通警示标志齐全完好。(各种警示标志、标识、施工现场限速标志、转弯处的凸镜等) | ||||||
| 大型设备搬运未制定专项安全措施,每项扣2分; | 大型设备搬运制定的专项安全措施。 | ||||||
| 未定期对机动车辆进行检测和检验,每项扣2分; | 公司和项目部对办公用车和施工用车进行检测和检验记录。 | ||||||
| 机动车辆驾驶室外及车厢外载人行驶或超载行驶,每人次扣2分; | 机动车辆驾驶室外及车厢外载人行驶或超载行驶。 | ||||||
| 凡无证驾驶、或疲劳驾驶、或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或使用报废车辆,不得分。 | 对驾驶员定期组织培训记录;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或使用报废车辆。 | ||||||
| 7.1.8消防安全管理 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档案;仓库、宿舍、加工场地及重要设备旁配有足够的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设备,并建立消防设施设备台帐;消防设施设备有防雨、防冻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确保设施完好;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需动火作业时,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和演练。 | 10 | 查相关文件记录并查看现场。 无该项制度,或未以文件发布扣3分; | 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正式颂发文件。 | 10 | |||
| 未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落实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每项扣2分; | 公司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并下发到部部门和项目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项目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项目部应有公司制定下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 公司和项目部对消防安全责任制进行检查记录。 | ||||||
| 未建立消防设施设备台帐、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档案,每项扣2分; | 公司建立公司本部消防设施设备台帐、重点防火部位档案。(如资料室、财务部门、仓库等) 项目部建立本项目部消防设施设备台帐、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档案。(油库、资料室、重要设备、仓库、宿舍、加工场地等) | ||||||
| 仓库、宿舍、加工场地及重要设备旁未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设备,每项扣2分; | 仓库、宿舍、加工场地及重要设备旁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设备记录清单。 | ||||||
| 消防设施设备未定期进行检查、试验,每项扣2分; | 公司、项目部对消防设施设备检查、试验记录。 | ||||||
| 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动火作业未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每项扣2分; | 公司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动火作业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资料。 项目部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动火作业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资料。 | ||||||
| 未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和演练,每项扣2分。 | 公司每年开展消防培训,开展消防演练记录。 项目部开展消防培训,开展消防演练记录。 |
| 7.1.9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运输应符合相关规定;现场存放炸药、雷管等,得到当地门的许可,并分别存放在专用仓库内,指派专人保管,严格领、退制度;氧气、乙炔、油品等危险品仓库屋面采用轻型结构,并设置气窗及底窗,门、窗向外开启;有避雷及防静电接地设施,并选用防爆电器;氧气瓶、乙炔瓶应放置平稳,不得靠近热源或在太阳下暴晒,并满足与明火的距离不小于10米的要求;运输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应按当地门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 10 | 查相关记录并查看现场。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运输不符合相关规定,每项扣2分; |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运输符合相关规定资料。 | 10 | |||
| 现场存放炸药、雷管等易燃易爆品未得到当地门许可,不得分; | 现场存放炸药、雷管等易燃易爆品得到当地门许可证明。 | ||||||
|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结构或通风条件不满足要求,或未安装避雷及防静电接地设施,或未选用防爆电器,每项扣2分; |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结构或通风条件满足要求,安装避雷及防静电接地设施,选用防爆电器。 | ||||||
| 炸药、雷管等易燃易爆品未分别存放在专用仓库内,每项扣2分; | 炸药、雷管等易燃易爆品分别存放在专用仓库内资料。 | ||||||
| 炸药、雷管等易燃易爆品未指派专人保管,每项扣2分; | 炸药、雷管等易燃易爆品指派专人保管。(保管人员资格证书) | ||||||
| 炸药、雷管等未严格执行领、退料制度,每项扣2分; | 炸药、雷管等严格执行领、退料制度资料。 | ||||||
| 现场有乙炔瓶卧放,或氧气瓶、乙炔瓶放置不平稳,或靠近热源或在太阳下暴晒,或不满足安全距离,每项扣2分; | 施工现场应无乙炔瓶卧放情况。氧气瓶、乙炔瓶放置平稳,无靠近热源或在太阳下暴晒,满足安全距离。(炔瓶卧氧气瓶使用时间距不小于5米,距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 | ||||||
| 运输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符合规定,每项次扣2分。 | 运输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符合规定。 | ||||||
| 7.2作业行为管理 (90分) | 7.2.1高边坡或基坑作业 施工前,在地面外围设置截、排水沟,并在开挖开口线外设置防护栏;排架、作业平台搭设稳固,底部生根,杆件绑扎牢固,跳板满铺,临空面设置防护栏杆和防护网;自上而下清理坡顶和坡面松碴、危石、不稳定物体,不在松碴、危石、不稳定物体上或下方作业;垂直交叉作业应设隔离防护棚,或错开作业时间;对断层、裂隙、破碎带等不良地质构造的高边坡,按设计要求采取支护措施,并在危险部位设置警示标志;严格按要求放坡,作业时随时注意边坡的稳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加固处理;人员上下高边坡、基坑走专用爬梯;安排专人监护、巡视检查,并及时进行分析、反馈监护信息;高处作业人员同时系挂安全带和安全绳。 | 10 | 查相关文件和记录并查看现场。 地面外围未设置截、排水沟,或未在开挖开口线外设置防护栏,每处扣2分; | 高边坡或基坑作业施工前在地面外围设置截、排水沟,在开挖开口线外设置防护栏。 | 10 | ||
| 排架、作业平台不稳固,或底部未生根、或杆件绑扎不牢固、或跳板未满铺,或临空面未设置防护栏杆和防护网,每处扣2分; | 排架、作业平台不稳固,或底部生根、杆件绑扎不牢固、跳板未满铺,临空面设置防护栏杆和防护网。提供照片 | ||||||
| 未按自上而下的原则清理坡顶和坡面松碴、危石、不稳定物体,或在松碴、危石、不稳定物体上或下方作业,每处扣2分; | 高边坡或基坑边缘按自上而下的原则清理坡顶和坡面松碴、危石、不稳定物体,不在松碴、危石、不稳定物体上或下方作业。 | ||||||
| 垂直交叉作业未设隔离防护棚,或未错开作业时间,每处扣2分; | 垂直交叉作业设隔离防护棚,或错开作业时间。 | ||||||
| 对断层、裂隙、破碎带等不良地质构造的高边坡,未按设计要求采取支护措施,危险部位未设置警示标志,每处扣2分; | 对断层、裂隙、破碎带等不良地质构造的高边坡,按设计要求采取支护措施,危险部位设置警示标志。 | ||||||
| 未按要求放坡,每处扣2分; | 基坑作业按要求放坡。(专项施工方案中应有要求) | ||||||
| 未设置人员上下高边坡、基坑的专用爬梯,每处扣2分; | 设置人员上下高边坡、基坑的专用爬梯。 | ||||||
| 未安排专人监护、巡视检查,并及时分析、反馈监护信息,每处扣2分; | 高边坡和基坑作业安排专人监护、巡视检查,并及时分析、反馈监护信息记录。 | ||||||
| 高处作业人员未系挂安全带或安全绳,每人次扣2分。 | 高边坡和基坑作业中高处作业人员系挂安全带或安全绳。 | ||||||
| 7.2.2洞室作业 进洞前,做好坡顶排水系统;Ⅲ、Ⅳ类以上围岩开挖除对洞口进行加固外,应在洞口设置防护棚;洞口边坡上和洞室的浮石、危石应及时处理,并按设计要求及时支护;交叉洞室在贯通前优先安排锁口锚杆的施工;有防止水淹洞室的措施;洞内渗漏水应集中引排处理,排水通畅;有瓦斯等有害气体的防治措施;按设计要求布置安全监测系统,及时进行监测、分析、反馈观测资料,并按规定进行巡视检查;遇不良地质构造或易塌方地段,有害气体逸出及地下涌水等突发事件,立即停工,并撤至安全地点;洞内照明、通风、除尘满足规范要求。 | 10 | 查相关文件和记录并查看现场。 Ⅲ、Ⅳ类围岩开挖未对洞口进行加固,或未在洞口设置防护棚,每处扣2分; | 洞室作业时,Ⅲ、Ⅳ类围岩开挖对洞口进行加固,在洞口设置防护棚。 | 10 | |||
| 洞口边坡上和洞室的浮石、危石未及时处理,或未按设计要求及时支护,每处扣2分; | 洞口边坡上和洞室的浮石、危石及时处理,按设计要求及时支护。 | ||||||
| 交叉洞室在贯通前未优先安排锁口锚杆施工,每处扣2分; | 交叉洞室在贯通前应优先安排锁口锚杆施工。 | ||||||
| 未按设计要求布置安全检测系统,或未进行安全检测,每处扣2分; | 洞室作业时按设计要求布置安全检测系统,并进行安全检测。(记录) | ||||||
| 洞顶排水系统不完善,或洞内排水不通畅,每处扣2分; | 洞室作业时洞顶排水系统完善,洞内排水通畅。 | ||||||
| 无防止水淹洞室的措施,不得分; | 洞室作业时应有防止水淹洞室的措施。(记录) | ||||||
| 无瓦斯等有害气体的防治措施,不得分; | 洞室作业时应有瓦斯等有害气体的防治措施。(记录) | ||||||
| 遇不良地质构造或易塌方地段,有害气体逸出及地下涌水等突发事件未及时处置,不得分; | 作业时遇不良地质构造或易塌方地段,有害气体逸出及地下涌水等突发事件及时处置记录。 | ||||||
| 洞内照明、通风除尘不满足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 洞内照明、通风除尘满足规范要求。检查记录 | ||||||
| 7.2.3爆破作业 爆破作业前进行爆破试验和爆破设计,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装药、堵塞、网络联结以及起爆,由爆破负责人统一指挥,爆破员按爆破设计和爆破安全规程作业;爆破影响区采取相应安全警戒和防护措施;爆破作业时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有专人现场监控。 | 10 | 查相关文件和记录并查看现场。 爆破作业前爆破设计未通过审批,不得分; | 爆破作业前进行爆破试验和爆破设计,爆破设计通过审批。 | 10 | |||
| 爆破影响区未采取相应安全警戒和防护措施,不得分; | 爆破影响区采取相应安全警戒和防护措施。 | ||||||
| 爆破作业未严格执行爆破设计和爆破安全规程,每人次扣2分; | 装药、堵塞、网络联结以及起爆,由爆破负责人统一指挥,爆破员按爆破设计和爆破安全规程作业。 | ||||||
| 爆破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人次扣2分; | 公司和项目部爆破作业人员作业证书。 | ||||||
| 爆破作业无专人现场监控,每项次扣2分。 | 爆破作业时有专人现场监护记录。 |
| 7.2.4水上作业 施工船舶应取得合法的船舶证书和适航证书,并获得安全签证,在适航水域作业;水上作业有稳固的施工平台和梯道;临水、临边设置牢固可靠的栏杆和安全网;平台上的设备固定牢固,作业用具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平台上配齐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和通讯工具;作业人员正确穿戴救生衣、安全帽、防滑鞋、安全带;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体格检查;雨雪天气进行水上作业,采取防滑、防寒、防冻措施,水、冰、霜、雪及时清除;遇到六级以上强风等恶劣天气不进行水上作业,暴风雪和强台风后全面检查,消除隐患;施工平台、船舶设置明显标识和夜间警示灯。 | 10 | 查相关记录并查看现场。 施工船舶未取得合法的船舶证书和适航证书,或未获得安全签证,每项扣2分; | 施工船舶取得合法的船舶证书和适航证书,获得安全签证,在适航水域作业。 | 10 | |||
| 水上作业的施工平台或梯道不符合安全要求,或临水临边的栏杆和安全网不符合安全要求,每项扣2分; | 水上作业的施工平台或梯道符合安全要求,临水临边的栏杆和安全网符合安全要求。 | ||||||
| 施工平台上的设备固定不牢固,或作业用具未放入工具袋,每项扣2分; | 水上作业施工平台上的设备固定牢固,作业用具放入工具袋。检查记录 | ||||||
| 作业平台上的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通讯工具不符合安全要求,或作业人员未正确穿戴救生衣、安全帽、防滑鞋、安全带,每项扣2分; | 水上作业平台上的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通讯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作业人员正确穿戴救生衣、安全帽、防滑鞋、安全带。(检查记录) | ||||||
| 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未定期进行体格检查,每人次扣2分; | 公司水上作业人员上岗证。 水上作业人员定期身体检查合格证明。 | ||||||
| 雨雪天气进行水上作业,防滑、防寒、防冻措施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水、冰、霜、雪未及时清除,每项扣2分; | 雨雪天气进行水上作业,防滑、防寒、防冻措施符合安全要求,水、冰、霜、雪及时清除。 | ||||||
| 六级以上强风等恶劣天气进行水上作业,或暴风雪和强台风后未全面检查,消除隐患,每项扣2分; | 水上作业时遇有六级以上强风等恶劣天气不应进行水上作业。 在暴风雪和强台风后全面检查,消除隐患。 | ||||||
| 施工平台和船舶未设置明显标识和夜间警示灯,每项扣2分。 | 水上作业施工平台和船舶设置明显标识和夜间警示灯。 | ||||||
| 7.2.5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体检合格后上岗作业,登高架设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坝顶、陡坡、悬崖、杆塔、吊桥、脚手架、屋顶以及其它危险边沿进行悬空高处作业时,临空面搭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且安全网随着建筑物升高而提高;登高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有坠落危险的物件应固定牢固,无法固定的应先行清除或放置在安全处;雨天、雪天高处作业,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现场监护应符合相关规定。 | 10 | 查相关记录并查看现场。 高处作业人员未经体检合格上岗,或登高架设人员无证上岗,每人扣2分; | 公司和项目部高处作业人员经体检合格证明。 公司和项目部登高架设人员资格证书。 | 10 | |||
| 搭设的安全网或防护栏不规范,每处扣2分; | 坝顶、陡坡、悬崖、杆塔、吊桥、脚手架、屋顶以及其它危险边沿进行悬空高处作业时,临空面搭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且安全网随着建筑物升高而提高。 | ||||||
| 有坠落危险的物件未固定牢固,或未先行清除或未放置在安全处,每项扣2分; | 高处作业时有坠落危险的物件固定牢固,或行清除或放置在安全处。 | ||||||
| 雨天、雪天高处作业,未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每项扣2分; | 雨天、雪天高处作业,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 ||||||
| 登高作业人员未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每人扣2分; | 登高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检查记录) | ||||||
| 在六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条件下从事高处作业扣3分; | 六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不从事高处作业。 | ||||||
| 高处作业现场未按相关规定安排人员监护扣2分。 | 高处作业现场按相关规定安排人员监护。(监护记录) | ||||||
| 7.2.6起重作业 起重作业前对设备、工器具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功能正常,满足安全要求;指挥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按操作规程作业,信号传递畅通;大件吊装办理审批手续,并有施工技术负责人在场指导;严禁以运行的设备、管道以及脚手架、平台等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利用构筑物或设备的构件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时,应经核算; 照明不足或恶劣气候或风力达到六级及以上时,不进行起吊作业。 | 10 | 查相关记录并查看现场。 起重作业机械及工器具性能、功能不满足安全要求,每台套扣2分; | 起重作业机械及工器具性能、功能应满足安全要求。(检查记录) | 10 | |||
| 起重作业指挥和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未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或信号传递不畅通,每人次扣2分; | 公司和项目部起重作业指挥和操作人员资格证书。 项目部对起重作业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检查记录。 起重作业时信号传递畅通。 | ||||||
| 大件吊装未办理审批手续,或无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指导,每项次扣2分; | 大件吊装办理审批手续。 大件吊装作业时技术负责人现场指导记录。 | ||||||
| 外部环境条件不足强行起吊,不得分; | 在外部环境条件不足不强行起吊。(不吊的规定) | ||||||
| 违反规程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每次扣2分。 | 起重作业时,对作业人员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检查记录。 |
| 7.2.7临近带电体作业 作业前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安排专人监护;作业时施工人员、机械与带电线路和设备的距离必须大于最小安全距离,并有防感应电措施;当与带电线路和设备的作业距离不能满足最小安全距离的要求时,向有关电力部门申请停电,否则严禁作业。 | 5 | 查相关记录并查看现场。 作业前未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或未办理审批,不得分; | 在临近带体作业前制定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应经过审批。 | 5 | |||
| 作业时现场无专人监护,或违反操作规程作业,每人次扣2分; | 临近带电体作业时专人监护记录。 临近带电体作业时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检查记录。 | ||||||
| 作业时施工人员、机械与带电线路和设备的距离小于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分。 | 在进行临近带电作业时施工人员、机械与带电线路和设备的距离应大于最小安全距离。 | ||||||
| 7.2.8焊接作业 焊接前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焊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时,有防止触电、灼伤、爆炸和金属飞溅引起火灾的措施,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焊接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清理场地、消除焊件余热、切断电源,仔细检查工作场所围及防护设施,确认无起火危险后离开。 | 10 | 查相关记录并查看现场。 焊接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得分; | 焊接作业前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要求记录。 | 10 | |||
| 焊接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人次扣2分; | 公司和项目部焊接作业人员上岗证。 | ||||||
| 焊接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每人次扣2分; | 焊接作业人员按规定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检查记录。 | ||||||
| 焊接作业人员未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每人次扣2分; | 对焊接作业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检查记录。 | ||||||
| 焊接、切割作业无防止触电、灼伤、爆炸和金属飞溅引起火灾的安全措施,每项扣2分; | 焊接、切割作业防止触电、灼伤、爆炸和金属飞溅引起火灾的安全措施。 | ||||||
| 焊接作业结束后,未切断电源,仔细检查确认无起火危险后离开,每人次扣2分。 | 焊接作业结束后,切断电源,仔细检查确认无起火危险后离开。检查记录 | ||||||
| 7.2.9交叉作业 制定协调一致的安全措施,并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底,且应有专人监护;垂直交叉作业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交叉作业时,不上下投掷材料、边角余料,工具放入袋内,不在吊物下方接料或逗留。 | 10 | 查相关记录并查看现场。 未制定协调一致的安全措施,或未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底,或无专人监护,每项扣2分; | 在进行交叉作业时,制定的协调一致的安全措施。进行交叉作业时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底记录。 在进行交叉作业时专人监护记录。 | 10 | |||
| 垂直交叉作业未采取安全隔离措施或其他安全措施,每项扣2分; | 在进行垂直交叉作业时,采取的安全隔离措施或其他安全措施。 | ||||||
| 交叉作业时,投掷工具、材料、边角余料,或在吊物下方接料或逗留,每项扣2分。 | 在进行交叉作业时,无投掷工具、材料、边角余料,在吊物下方接料或逗留情况 。 | ||||||
| 7.2.10纠正和预防 对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定期分类、汇总和分析,制定针对性控制措施。 | 5 | 查相关记录。 未定期进行分类、汇总和分析,不得分;未制定针对性的控制措施,每项扣3分。 | 对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定期分类、汇总和分析,制定针对性控制措施。(资料) | 5 | |||
| 7.3警示标志(25分) | 7.3.1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标牌使用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警示标志、标牌的采购、制作、安装和维护等内容。 | 3 | 查制度文本。 无该制度,或未以正式文件颁发,不得分; | 制定《安全警示标志、标牌使用管理制度》,正式颂发文件. | 3 | ||
| 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标牌使用管理规定不符合GB24标准的要求,不完善、有缺陷、操作性差,每项扣1分。 | 《安全警示标志、标牌使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警示标志、标牌的采购、制作、安装和维护等内容,符合GB24标准的要求,完善、无缺陷、具有可操作性。 | ||||||
| 7.3.2在施工现场危险场所、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标牌,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危险处所夜间应设红灯示警;标志、标牌规范、整齐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 | 15 | 查相关记录及查看现场。未按照标准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供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缘、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场所、部位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标识、标志,或标识、标志设置有缺陷,每处扣2分; | 施工现场按照标准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供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缘、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场所、部位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标识、标志,或标识、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危险处所夜间应设红灯示警,标志设置无缺陷。检查记录 | 15 | |||
| 标志、标牌设置不规范,每处扣2分。 | 施工现场标志、标牌规范、整齐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检查记录) | ||||||
| 7.3.3在危险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安全隔离设施和醒目的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人现场监护。 | 7 | 查看现场。爆破作业、大型设备设施安装、拆除等危险作业现场未设置警戒区域或安全隔离设施和警示标志,每处扣2分; | 在爆破作业、大型设备设施安装、拆除等危险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或安全隔离设施和警示标志。 | 7 | |||
| 未安排专人现场监护,每处扣2分。 | 在爆破作业、大型设备设施安装、拆除等危险作业时设专人监护记录。 | ||||||
| 7.4相关方管理 (25分) | 7.4.1工程分包、劳务分包、设备物资采购、设备租赁管理制度应明确各管理层次和部门管理职责和权限,包括分包方的评价和选择、分包招标合同谈判和签约、分包项目实施阶段的管理、分包实施过程中或结束后的再评价等。 | 3 | 查制度文本。 无该项制度,或未以正式文件颁发,不得分; | 制定《工程分包、劳务分包、设备物资采购、设备租赁管理制度》,正式发文件。 | 3 | ||
| 制度不全面、操作性差,每项扣1分。 |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设备物资采购、设备租赁管理制度》明确各管理层次和部门管理职责和权限,包括分包方的评价和选择、分包招标合同谈判和签约、分包项目实施阶段的管理、分包实施过程中或结束后的再评价等,制度应全面、具有可操作性。 | ||||||
| 7.4.2对分包方进行全面评价和定期再评价,建立并及时更新合格分包方名录和档案。 | 3 | 查承包合同、建设单位审批工程分包的批文、对分包方评价的资料档案和合格分包方目录等。 未建立或及时更新合格分包方名录和档案扣1分; | 建立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方名录和档案,并及时更新。 建立合格物质供方名录和档案,并及时更新。 | 3 | |||
| 收集资料和评价的内容(包括经营许可和资质证明;专业能力;人员结构和素质;机具装备;技术质量、安全、施工管理的保证能力;工程业绩和信誉)缺少,每少一项扣1分。 | 收集工程分包方、劳务分包方资料和评价内容包括经营许可和资质证明;专业能力;人员结构和素质;机具装备;技术质量、安全、施工管理的保证能力;工程业绩和信誉。 | ||||||
| 7.4.3确认分包方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按规定选择分包方;依法与分包方签订分包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 7 | 查分包合同、相关记录和资料。 工程分包未经建设单位允许,或将工程整体转包或将主体工程分包,或分包方将所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不得分; | 应无未经建设单位允许,将工程分包。无将整体转包或将主体工程分包,分包方不得将所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 | 7 | |||
| 分包方无企业施工资质证书或企业施工资质证书不在有效期内或承接的项目超出企业施工资质范围,不得分; | 工程分包方、劳务分包方企业施工资质证书,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承接的项目超出企业施工资质范围。 | ||||||
| 分包方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不在有效期内或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被暂扣,不得分; | 分包方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上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被暂扣情况。 | ||||||
| 分包合同未明确双方安全责任,不得分。 | 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 ||||||
| 7.4.4对分包方进场人员和设备进行验证;督促分包方对进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进入现场作业;对分包方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审查分包方编制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督促落实;定期识别分包方的作业风险,督促落实安全措施。 | 8 | 查分包过程控制的相关记录和资料。 无对分包方进场人员或设备进行验证的记录,每少一项扣2分; | 对分包方进场人员和设备进行验证的资料。 | 8 | |||
| 分包方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不符合相应的安全资格管理要求,按5.2--5.3的规定执行; | 分包方项目经理安全证书符合本标准5.2-5.3的规定。 分包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证书符合本标准5.2-5.3的规定。 分包方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符合本标准5.2-5.3的规定。 | ||||||
| 分包方操作人员安全考试不合格者进入现场作业,每人次扣1分; | 对分包方操作人员进行入现场前的安全考试卷,成绩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现场作业。 | ||||||
| 无对分包方人员安全交底的记录,每项扣2分; | 对分包方人员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 | ||||||
| 未定期识别分包方的作业风险,督促落实安全措施,不得分。 | 审查分包方编制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督促落实;定期识别分包方的作业风险,督促落实安全措施记录。 |
| 7.4.5同一作业区域内有多个单位作业时,定期识别风险,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 | 4 | 查相关记录和资料并查看现场。 未定期进行风险评估,不得分; | 施工现场同一区域内有多个单位作业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评估资料) | 4 | |||
| 风险控制措施缺乏针对性、操作性,每个扣1分; | 根据施工现场同一区域内有多个单位作业时定期进行的风险评估,制定风险控制措施,风险控制措施要呢针对性、可操作性。 | ||||||
| 未签订安全协议,每个项目扣1分。(同一工程有多个承包单位共同施工时,按此要求考核)。 | 同一作业区域内有多个单位作业时,应签订安全协议。(同一工程有多个承包单位共同施工时,按此要求考核)。 | ||||||
| 7.5变更管理(10分) | 7.5.1组织机构、施工人员、施工方案、设备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发生变化时,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及时制定变更实施计划。 | 3 | 查相关文件和记录。 变更未履行变更审批或未及时制定变更实施计划,不得分。 | 组织机构、施工人员、施工方案、设备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发生变化时,履行变更审批、及时制定变更实施计划。 | 7 | ||
| 7.5.2及时对变更后所产生的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评价;根据变更内容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及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交底;变更完工后应进行验收。 | 7 | 查相关记录。 未对变更导致的风险或隐患进行辨识、评价,制定变更施工方案或措施,不得分; | 对组织机构、施工人员、施工方案、设备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发生变化变更时,对变更导致的风险或隐患进行辨识、评价,制定变更施工方案或措施。 | ||||
| 变更施工方案及措施未交底,每项扣2分; | 对变更的施工方案及措施进行交底。(交底记录) | ||||||
| 变更完工后未进行验收,每项扣2分。 | 在变更完工后要进行验收。验收记录 | ||||||
| 小计 | 280/270 | 得分小计 | 280/ 270 | ||||
二级评
| 审项目 | 三级评审项目 | 标准 分值 | 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 | 评审描述 | 缺项 | 扣分 | 实际 得分 |
| 8.1隐患排查(35分) | 8.1.1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应明确排查的责任部门和人员、范围、方法和要求等。范围包括所有与施工生产有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方式包括定期综合检查、专业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 | 3 | 查制度文本。 无该项制度,或未以正式文件颁发,不得分; |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管理制度》,正式颂发文件。 | 3 | ||
| 制度不全面、操作性差,每项扣1分。 | 提供公司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 ||||||
| 8.1.2按照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的规定,对所有与施工生产有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组织进行定期综合检查、专业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 | 22 | 查检查记录。 未按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组织进行排查,不得分; | 按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组织进行排查。 | 22 | |||
| 无隐患排查方案,每次扣3分; | 公司(包括各部门)安全除患排查方案。(注意公司也有安全隐患) 各项目部制定隐患排查方案。 | ||||||
| 隐患排查的范围每缺少一类或缺少一次扣2分; | 公司隐患排查应包括所有与施工生产有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组织。 公司对项目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检查,是否包括所有与施工生产有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组织。(记录) 项目部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施工生产有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组织。 | ||||||
| 缺少一类检查表扣2分; | 公司对各部门、项目部检查应包括定期综合检查(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程制度、查隐患为主,结合上级要求及季节性、阶段性预防事故的工作重点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专业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等。 各部门、项目部检查包括综合性安全检查、专业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 | ||||||
| 检查表无人签字或签字不全,每次扣1分; | 定期综合检查、专业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应有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等签字。 | ||||||
| 有隐患未排查出来,每处扣3分。 | 公司隐患排查不应有隐患未查出。 项目部隐患排查不应有隐患未查出。 | ||||||
| 8.1.3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价,确定隐患等级,并登记建档。 | 10 | 查评价记录和档案。 无隐患汇总登记台账,不得分; | 公司建立隐患汇总登记台帐。 项目部建立隐患汇总登记台帐。 | ||||
| 无隐患评价分级,不得分; | 公司、项目部对查出的隐患应进行分级登记。(重大隐患、一般隐患) | ||||||
| 隐患登记档案资料不全,每处扣2分。 | 公司隐患登记档案资料应齐全。 项目部隐患登记档案资料应齐全。 | ||||||
| 8.2隐患治理 (35分) | 8.2.1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应制定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内容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隐患治理措施可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 | 25 | 查治理记录。 一般事故隐患,未立即组织整改排除,每项扣2分; | 公司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排除,并做好记录。 项目对一般事故隐患,立即组织整改排除并做好记录。 | 25 | ||
| 重大事故隐患无治理方案,每项扣5分; | 重大事故隐患制定的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应制定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内容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 | ||||||
| 重大隐患治理前未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每项扣5分。 | 对重大隐患治理前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资料,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隐患治理措施可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 | ||||||
| 8.2.2隐患治理完成后及时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 10 | 查隐患治理验收和评价记录。 未及时进行验证,形成闭环管理,每项扣3分; | 对查出的隐患进行治理后及时进行验证,形成闭环管理的记录和资料。(如安全生产隐患通知单、隐患整改回复单等) | 10 | |||
| 未进行效果评估,每项扣2分。 | 公司、项目部对治理后的隐患进行效果评估记录。 | ||||||
| 8.3预测预警(10分) | 8.3.1采取多种途径及时获取水文、气象等信息,在接到自然灾害预报时,及时发出预警信息。 | 5 | 查相关文件和记录。 在接到暴雨、台风、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预报时未及时发出预警信息,每项次扣2分。 | 公司和项目部采取多种途径及时获取水文、气象等信息资料。 公司和项目部在接到自然灾害预报时,及时发出预警信息记录。(暴雨、台风、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 5 | ||
| 8.3.2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开展安全生产预测预警。 | 5 | 查相关记录。 未按规定对安全隐患排查等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不得分; | 公司按规定对安全隐患排查等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记录(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缺陷等) 项目部按规定对安全隐患排查等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记录(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缺陷等) | 5 | |||
| 未每季召开安全生产风险分析会,并通报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每次扣2分; | 公司每季召开安全生产风险分析会,并通报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会议记录、参加会议人员签到表) 项目部每月召开安全生产风险分析会,并通报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会议记录、参加会议人员签到表) | ||||||
| 未对反映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每项扣2分。 | 公司、项目部对安全生产分析会反映出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记录。 |
| 小计 | 80 | 得分小计 | 80 | ||||
二级评
| 审项目 | 三级评审项目 | 标准 分值 | 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 | 评审描述 | 缺项 | 扣分 | 实际 得分 |
| 9.1辨识与评估 (20分) | 9.1.1危险源管理制度应明确危险源辨识、评价和控制的职责、方法、范围、流程等要求。 | 3 | 查制度文本。 无该项制度,或未以正式文件颁发,不得分; | 《危险源管理制度》,正式颂发文件。 | 3 | ||
| 制度不齐全、操作性差,每项扣1分。 | 《危险源管理制度》应明确危险源辨识、评价和控制的职责、方法、范围、流程等要求。 | ||||||
| 9.1.2按规定进行施工安全、自然灾害等危险源辨识、评价,确定危险等级。 | 17 | 查危险源辨识、评价的记录和清单。 未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不得分; | 按规定进行施工安全、自然灾害等危险源辨识、评价。公司、项目部分别建立危险源清单。 | 17 | |||
| 辨识、评价有漏项或不准确,每处扣2分; | 对施工安全、自然灾害等危险源辨识、评价应无漏项和准确。 | ||||||
| 未确定重大危险源扣3分。 | 在查出的危险源中确定重大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源清单。 | ||||||
| 9.2登记建档与备案(10分) | 9.2.1对评价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 | 7 | 查危险源清单和档案资料。 无重大危险源档案资料,不得分; | 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应有档案资料。 | 7 | ||
| 档案资料不全,每项扣1分。 | 重大危险源资料应齐全。 | ||||||
| 9.2.2按规定,将重大危险源向主管部门备案。 | 3 | 查报备案资料。 应备案未备案,不得分; | 公司或项目部应按规定,将重大危险源向主管部门备案资料。 | 3 | |||
| 备案资料不全,每个扣1分。 | 公司或项目部按规定,将重大危险源向主管部门备案资料应齐全。 | ||||||
| 9.3监控与管理 (50分) | 9.3.1明确危险源的各级监管责任人和监管要求,严格落实分级控制措施。 | 12 | 查相关记录并现场抽查。 现场施工人员不清楚本岗位有关危险源及其控制措施,每人次扣2分; | 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应清楚本岗位有关危险源及其控制措施,(检查记录) | 12 | ||
| 管理方案、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措施未实施,不得分; | 危险源的管理方案、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措施实施记录。 | ||||||
| 管理方案、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措施实施后未进行验收,每项扣2分; | 危险源管理方案、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措施实施后应进行验收。(记录) | ||||||
| 无监控责任人,每项扣2分。 | 对查出的危险源应确定监控责任人。 | ||||||
| 9.3.2高边坡滑坡、洞室坍塌、泥石流等重大危险采取及时支护等预防措施,并专人巡视。 | 22 | 查相关记录和查看现场。 未按要求及时支护,不得分; | 对高边坡滑坡、洞室坍塌、泥石流等重大危险采取及时支护等预防措施。采取措施及检查记录。 | 22 | |||
| 无专人巡视,每项扣2分。 | 对高边坡滑坡、洞室坍塌、泥石流等重大危险有专人监护记录。 | ||||||
| 9.3.3根据施工进展,对危险源实施动态的辨识、评价和控制。 | 8 | 查相关记录。 未开展危险源动态辨识、评价和控制,不得分; | 根据施工进展情况开展危险源动态辨识、评价和控制。(季节、施工进展、变更等) | 8 | |||
| 辨识的危险源和控制措施未告知,每项扣2分。 | 对辩识出的危险源和控制措施应进行告知。(书面告知并在施工现场设置危险源告知牌) | ||||||
| 9.3.4在危险性较大作业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牌(内容包含名称、地点、责任人员、事故模式、控制措施等)。 | 8 | 查看现场。 危险性较大作业现场无安全警示标志,不得分; | 在危险性较大作业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应有资料) | 8 | |||
| 内容不全,每处扣2分; | 在危险性较大作业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内容应包括名称、地点、责任人员、事故模式、控制措施等。 | ||||||
| 警示标志污损或不明显,每处扣2分。 | 项施工现场设置的警示标志应明显、无污损。(日常检查记录) |
| 小计 | 80 | 得分小计 | 80 | ||||
二级评
| 审项目 | 三级评审项目 | 标准 分值 | 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 | 评审描述 | 扣分 | 实际 得分 | |
| 10.1职业健康管理(30分) | 10.1.1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应明确职业危害的监测、评价和控制的职责和要求;明确为员工配备相适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教育并监督作业人员按照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职责和要求。 | 3 | 查制度文本。 无该项制度,或未以正式文件颁发,不得分; | 制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正式颂发文件。 | 3 | ||
| 制度不齐全、操作性差,每项扣1分。 |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明确职业危害的监测、评价和控制的职责和要求;明确为员工配备相适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教育并监督作业人员按照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职责和要求。 | ||||||
| 10.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相适应的职业健康保护设施、工具和用品。 | 6 | 查相关文件、个人防护用品台账、相关记录和检查现场。 施工环境和工作条件达不到标准要求(砂石料生产、岩石钻孔作业、混凝土生产等粉尘、噪声作业场所的防尘、降噪、隔音设施有缺陷;有化学伤害场所防护设施有缺陷;氨压系统等毒物危害场所的防护设施有缺陷;夏季高温作业无防暑降温措施;冬季高寒作业无防寒保暖措施、放射源等防护设施有缺陷等),每处扣2分; | 施工环境和工作条件应达到标准要求(砂石料生产、岩石钻孔作业、混凝土生产等粉尘、噪声作业场所的防尘、降噪、隔音设施无缺陷; 化学伤害场所防护设施无缺陷; 公司制定“劳动保护发放标准”; 氨压系统等毒物危害场所的防护设施无缺陷;夏季高温作业有防暑降温措施; 冬季高寒作业有防寒保暖措施、放射源等防护设施无缺陷等。 | 6 | |||
| 未为员工配备相适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或员工在施工现场不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或使用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每人次扣1分。 | 为员工配备相适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保护发放记录) 员工在施工现场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检查记录。 员工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有合格证。 | ||||||
| 10.1.3制定职业危害场所检测计划,定期对职业危害场所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存档。 | 3 | 查相关记录和档案。 未定期检测,不得分; | 公司制定职业危害场所检测计划,并定期进行检测记录。 项目部制定职业危害场所检测计划,并定期进行检测记录。 | 3 | |||
| 检测的周期、地点、有毒有害因素等不符合要求,每项扣1分; | 检测的周期、地点、有毒有害因素应符合要求。 | ||||||
| 结果未存档,每次扣1分。 | 将定期将检测结果存档。 | ||||||
| 10.1.4砂石料生产系统、混凝土生产系统、钻孔作业、洞室作业等场所的粉尘、噪声、毒物指标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 4 | 查监测记录并查看现场。 粉尘、噪声、毒物等指标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每处扣1分。 | 对粉尘、噪声、毒物等指标符合有关标准要求。(检测数据与标准数据对比) | 4 | |||
| 10.1.5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 | 4 | 查相关记录和查看现场。 无报警装置,不得分; | 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设置记载资料) | 4 | |||
| 报警装置不能正常工作,每处扣1分; | 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能正常工作。(运行记录) | ||||||
| 无应急处置方案,不得分; |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制定应急预案。 | ||||||
| 无急救用品、应急撤离通道,不得分。 | 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备急救用品,应急撤离通道应有明显的标志。(根据职业危害的种类配备急救用品) | ||||||
| 10.1.6指定专人负责保管防护器具,并定期校验和维护,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 3 | 查相关记录和查看现场。 未指定专人保管,不得分; |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备的防护器具应有专人保管。(记录) | 3 | |||
| 未定期校验和维护,每项次扣1分; | 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备的防护器具定期校验和维护记录。 | ||||||
| 校验和维护记录未存档,不得分。 | 有毒、有害工作场配备的防护器校验和维护记录应存档。 | ||||||
| 10.1.7按规定安排相关岗位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健康监护(包括上岗前、岗中和离岗前)档案。 | 4 | 查相关记录和档案。 无健康档案,不得分; | 公司按规定安排相关岗位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公司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健康监护档案。 | 4 | |||
| 员工入厂和离岗健康检查每少一人扣1分; | 对员工入厂和离岗健康检查记录。 | ||||||
| 健康档案内容不全,每缺一项资料扣1分。 | 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齐全。(员工的职业史、接触的有毒、有害物质、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等) 员工健康档案内容应齐全。(包括岗前、岗和离岗前) | ||||||
| 10.1.8按规定给予职业病患者及时的治疗、疗养;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应及时调整到合适岗位。 | 3 | 查相关记录和档案。 职业病患者未得到及时治疗、疗养,每人扣1分; | 公司对职业病患者得到及时治疗、疗养资料。 | 3 | |||
| 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没有及时调整到合适岗位,每人扣1分。 | 公司对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及时调整到合适岗位的记录。 |
| (8分) | 10.2.1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如实告知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等。 | 4 | 查劳动合同和相关记录。 未在劳动合同中写明职业危害及其后果等或未签劳动合同,每人次扣1分。 | 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中应写明职业危害及其后果、预防措施等。 | 4 | ||
| 10.2.2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进行警示教育,使其了解施工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 | 4 | 查培训记录并查看现场。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未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每项扣1分; | 在严重职业危害场所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 4 | |||
| 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不符合要求,每项扣1分。 | 在严重职业危害场所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应载明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 | ||||||
| 10.3职业危害申报(6分) | 10.3.1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27号令)规定,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发生变化后及时补报。 | 6 | 查申报资料。无申报材料,不得分; | 公司或项目部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 | 6 | ||
| 未及时补报,每次扣2分。 | 对发生变化的职业危害应及时进行补报。 | ||||||
| 10.4工伤保险 (16分) | 10.4.1按规定及时办理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 8 | 查企业为员工交纳保险凭证及相关记录。 未办理,不得分; | 为员工办理的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 8 | ||
| 无缴费相关资料,不得分; | 员工办理的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缴费相关资料。 | ||||||
| 保险办理率不足100%,每低2%扣1分。 | 应全员为员工办理的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 ||||||
| 10.4.2受伤员工及时获得相应的保险待遇。 | 8 | 查相关记录。 有关工伤保险评估、年费、返回资料、赔偿等资料不全,每缺一项扣2分; | 有关工伤保险评估、年费、返回资料、赔偿等资料应齐全。 | 8 | |||
| 工伤等级鉴定每少一人扣2分。 | 对受伤员工的工伤等级鉴定资料。(所有受伤员工的工伤等级鉴定) | ||||||
| 小计 | 60 | 得分小计 | 60 | ||||
二级评
| 审项目 | 三级评审项目 | 标准 分值 | 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 | 评审描述 | 扣分 | 实际 得分 | |
| 11.1应急机构和队伍(6分) | 11.1.1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建立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必要时与当地具备能力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支援协 | 6 | 查相关文件和人员管理记录。 未设置应急管理机构或没有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不得分; | 公司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有设置记录) 项目部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有设置记录) | 6 | ||
| 未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未明确应急救援人员,不得分。 | 公司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明确应急救援人员。(名单) 项目部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明确应急救援人员。(名单) | ||||||
| 应急11.2应急预案 (12分) | 11.2.1在危险源辨识、风险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的要求,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等),项目部的应急预案体系应与项目法人和地方的应急预案体系保持一致。 | 8 | 查应急预案文本。 无应急预案,或未以正式文件颁发,不得分; | 制定应急预案,并以正式文件颂发。 项目部应有公司定应急预案文本或根据公司应急预案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项目部应急预案。 项目部的应急预案体系应与项目法人和地方的应急预案体系保持一致。 | 8 | ||
| 应急预案不齐全,每缺一个扣2分; | 公司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应急预案体系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项目应齐全。 | ||||||
| 应急预案不完善、操作性差,每个扣1分; | 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完善、具有可操作性。 | ||||||
| 重点作业岗位无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每个扣2分; | 重点作业岗位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 | ||||||
| 有关人员不熟悉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措施,每人次扣1分。 | 有关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措施。(现场抽查记录或考试记录) | ||||||
| 11.2.2建立应急预案评审制度,并根据评审结果和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 4 | 查相关记录和应急预案文本。 未定期评审应急预案或无评审记录,不得分; | 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或措施应定期评审并做好记录。(见《应急管理制度》) | 4 | |||
| 未根据评审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修订,每个扣1分; | 根据评审结果或实际情况修订应急预案。(修订过程记录) | ||||||
| 修订后未正式发布或培训,每个扣1分。 | 修订的应急预案以正式文件发布。 | ||||||
| 11.3应急设施、装备、物资(12分) | 11.3.1建立应急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妥善安排应急管理经费,储备应急物资,建立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台帐,明确存放地点和具体数量。 | 6 | 查相关记录和查看现场。 未建立应急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应急装备、物质不满足要求,每类扣2分; | 建立应急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可在应急管理制度中规定,应急装备、物质应满足应急要求。提供装备、物资台账。 | 6 | ||
| 无台帐扣2分; | 建立应急装备、物质台帐。 | ||||||
| 实际与台帐不符,每处扣1分。 | 应急装备、物质台帐与实际相符。 | ||||||
| 11.3.2对应急装备和物资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可靠。 | 6 | 查相关记录和查看现场。 无检查、维护记录,不得分; | 公司、项目部对应急装备、物质检查维护记录。 | 6 | |||
| 检查、维护、保养记录缺少,每项扣1分。 | 公司、项目部应急装备、物质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应齐全。 | ||||||
| 11.4应急演练 (10分) | 11.4.1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知识培训和演练,操作人员、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掌握直接相关的应急知识。 | 5 | 查培训演练的记录。 未组织培训演练,不得分; | 公司、项目部应急预案培训记录。 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的记录。 项目部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 5 | ||
| 操作人员、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不熟悉相关应急知识,每人次扣1分。 | 操作人员、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熟悉相关应急知识。(培训、演练过程中检验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熟悉相关应急知识,应有记录) | ||||||
| 11.4.2对应急演练的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 5 | 查相关记录。 无应急演练的效果评估报告,不得分; | 公司应急演练的效果评估报告。 项目部应急演练效果评估报告。 | 5 | |||
| 未根据评估的意见修订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措施,每项扣1分。 | 公司根据演练的评估意见修订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记录。 项目部根据演练的评估意见修订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记录。 |
| (10分) | 11.5.1发生事故后,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开展事故救援,必要时寻求社会支援。 | 5 | 查相关记录。 发生事故未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不得分; | 公司或项目部发生事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记录。 | 5 | ||
| 因应急指挥系统失灵或应急人员未履行职责等而导致事故扩大,未达到预案要求,每次扣2分。 | 应急指挥系统或应急救援人员应履行职责,应急救援应达到应急预案要求。 | ||||||
| 11.5.2应急救援结束后,应尽快完成善后处理、环境清理、监测等工作,并总结应急救援工作。 | 5 | 查相关记录。 无应急救援总结,不得分; | 应急救援结束后,应急救援总结。 | 5 | |||
| 未全面总结评价、改进应急救援工作,每次扣2分。 | 应急救援总结应全面总结评价、改进进应急救援工作。 | ||||||
| 小计 | 50 | 得分小计 | 50 | ||||
二级评
| 审项目 | 三级评审项目 | 标准 分值 | 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 | 评审描述 | 扣分 | 实际 得分 | |
| 12.1事故报告 (10分) | 12.1.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应明确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原因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责任追究、统计与分析等内容。 | 3 | 查制度文本。 无该项制度,或未以正式文件颁发,不得分;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正式发布文件。 | 3 | ||
| 制度内容不齐全、操作性差,每项扣1分。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明确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原因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责任追究、统计与分析等内容。 | ||||||
| 12.1.2发生事故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的向有关部门报告。 | 3 | 查事故上报的记录和相关记录档案。 未及时报告,不得分; | 发生事故后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的向有关部门报告资料。 | 3 | |||
| 报告事故的信息内容和形式与规定不相符扣1分; | 事故报告的内容和形式与规定相符。提供报告 | ||||||
| 有谎报、瞒报事故,不得评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 | 无谎报、瞒报事故行为。 | ||||||
| 12.1.3发生事故后,主要负责人或其代理人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 | 4 | 查相关记录。 有一次未到现场组织抢救,不得分; | 每次发生事故后,主要负责人或其代理人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 | 4 | |||
| 有一次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事故扩大,不得分; | 每次发生事故后采取有效措施,不导致事故扩大记录。 | ||||||
| 未有效保护现场及有关证据,不得分。 | 每次发生事故后有效保护现场及有关证据记录。 | ||||||
| 12.2事故调查和处理(20分) | 12.2.1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组织事故调查组或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并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 6 | 查事故调查报告、相关文件及结案记录资料。 企业内部无调查报告,不得分; | 提供公司内部事故调查报告。 | 6 | ||
| 企业内部调查报告内容不全,每次扣2分; | 公司内部调查报告内容应齐全。 | ||||||
| 有关部门的调查报告未保存和公开, 每次扣2分。 | 有关部门的调查报告保存和公开记录。 | 6 | |||||
| 12.2.2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 | 6 | 查事故结案的文件、记录和资料。 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不得分; | 每次发生事故后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记录。(包括轻伤、险情、事故未遂、一般设备损坏等一般事故) | 6 | |||
| 责任追究不落实,每人次扣2分; | 发生事故后责任追究记录。(包括轻伤、险情、事故未遂、一般设备损坏等一般事故) | ||||||
| 未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每次扣2分; | 发生事故后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记录。(包括轻伤、险情、事故未遂、一般设备损坏等一般事故) | ||||||
| 对整改措施未进行验证,每次扣2分。 | 发生事故后对整改措施进行验证记录。(包括轻伤、险情、事故未遂、一般设备损坏等一般事故) | ||||||
| 12.2.3妥善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办理工伤,及时申报工伤认定材料,并保存档案。 | 4 | 查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未及时办理工伤认定,不得分; | 妥善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办理工伤,及时申报工伤认定材料,并保存档案。 | 4 | |||
| 工伤档案保存不完整,每人次扣1分。 | 工伤档案保存完整。 | ||||||
| 12.2.4建立完善的事故档案和事故管理台账,并定期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 | 4 | 查事故档案和事故台账。 未建立事故管理档案,不得分; | 建立事故管理档案。 | 4 | |||
| 未定期进行事故统计分析,不得分; | 定期对事故进行故统计分析记录。 | ||||||
| 未建立事故管理台账扣1分; | 公司建立事故台帐。(项目部每月向上报的安全生产事故报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每月安全生产事故综合报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年综合事故报表。 各施工队、班组向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月报表,项目部汇总成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月报表。 未发生事故也要报告,(事故零报告) | ||||||
| 事故档案或资料不全,每项扣1分; | 公司和项目部建立的事故档案或资料应齐全。 | ||||||
| 发生的事故与台账、档案不相符,每项扣1分。 | 公司和项目部事故台帐、档案与发生的事故应相符。 |
| 小计 | 30 | 得分小计 | 30 | ||||
二级评
| 审项目 | 三级评审项目 | 标准 分值 | 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 | 评审描述 | 扣分 | 实际 得分 | |
| 13.1绩效评定 (15分) | 13.1.1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制度应明确评定的组织、时间、人员、内容与范围、方法与技术、报告与分析等要求。 | 3 | 查制度文本。 无该项制度,或未以正式文件颁发,不得分; | 制定《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制度》,正式发布文件。 | 3 | ||
| 制度内容不全、针对性不强、操作性差,每项扣1分。 |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制度》明确评定的组织、时间、人员、内容与范围、方法与技术、报告与分析等要求。 | ||||||
| 13.1.2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的检查评定,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形成评定报告。发生死亡事故后,重新进行评定。 | 6 | 查相关文件和记录。 每年一次的检查评定报告未形成正式文件,或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和参与评定,不得分; |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的检查评定,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形成评定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和参与评定,报告以公司正式文件发布。(包括各部门、项目部自查、公司对各部和项目部进行检查,公司根据对各部门、项目部的和自查和检查情况进行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制度》中表1由项目部填写,表2由各部门填写,报告1、报告2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填写。 | 6 | |||
| 无对上年度评定中提出的纠正措施落实效果的评价扣2分; | 公司对上一年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的检查评定中提出的纠正措施落实效果的评价记录。 项目部对上一年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的检查评定中提出的纠正措施落实效果的评价记录。 | ||||||
| 发生死亡事故后未及时重新进行检查评定,不得分。 | 发生死亡事故后及时重新进行检查评定。 | ||||||
| 13.1.3评价报告以企业正式文件下发,向所有部门、所属单位通报安全标准化工作评定结果。 | 3 | 查相关文件记录和现场抽查。 未通报,不得分; | 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向所有部门、所属单位通报记录。 | 3 | |||
| 有关部门人员对相关内容不清楚,每人次扣1分。 | 有关部门人员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应清楚。(抽查记录) | ||||||
| 13.1.4将安全标准化工作评定结果,纳入单位年度安全绩效考评。 | 3 | 查相关文件和记录。 未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不得分; | 公司应将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考评资料) | 3 | |||
| 年度考评结果未落实兑现,每个部门或单位扣1分。 | 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年度考核落实兑现到每个部门或单位。(兑现资料) | ||||||
| 13.2持续改进 (15分) | 13.2.1根据安全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及时对安全生产目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安全标准化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实施PDCA循环,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 15 | 查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未根据评定结果及时完善安全标准化工作计划和措施,对安全生产目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每项扣2分。 | 根据安全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及时对安全生产目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安全标准化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实施PDCA循环,不断提高安全绩效记录。 | 15 | ||
| 小计 | 30 | 得分小计 | 30 | ||||
| 总计 | 1000/990 | 得分总计 | |||||
| 最终得分计算 | 评定得分=[各项实际得分之和/(1000-各合理缺项分值之和)]×100 | ||||||
1绝对数;
2相对数;
3远景描述。
SMART原则:
S-目标必须具体、明确、尽可能理化为具体数据;
M-目标必须是可衡量的,要把目标转化为指标,以便于评价;
A-目标必须是可实现的,根据企业的资源条件来设计目标,使目标是可实现的;
R-目标计划必须是现实可行的,各项目标之间有联系,相互支持,符合实际;
T-目标计划必须有完成的时限要求,各项目标要订出明确的完成时限或日期,便于监控评价。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方法》(建质[2008]91号)第: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系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系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系列企业:不少于2人;
(四)建筑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应根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我国现行的安全产法律法规体系结构如下:
法律
基本法:《》
一般法:《安全生产法》等
特别法:《消防法》等
相关法:《劳动法》等
配套行规:
配套部门规章:
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
安全生产标准(国家/行业/地方)
5W2H:
1Why-为什么?为什么这么做?原因是什么?理由是什么?
2What-是什么?目的是什么?做什么工作?
3Where-何处?从哪里做?从哪里入手?
4When-何时?什么时间完成?什么时间最适宜?
5Who-谁?由谁来承担?谁来完成?谁负责?
6How-怎么做?怎么做?使用什么工具设备做?用什么方法做?
7How much-多少?做到什么程度?数量如何?质量水平如何?费用产出如何?
水利水电施工企业管理和操作人员必须学习掌握的基本内容: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 398-2007)
2、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L 399-2007)
3、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安全技术规程(SL 400-2007)
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规程(SL 401-2007)
5、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 (SL 721-2015)
水利水电施工现场入口处的“六牌一图”:
“六牌”
1工程概况牌
2消防保卫牌
3安全生产牌
4文明施工牌
5现场出入制度牌
6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
“一图”
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通常施工用电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供电系统图;
2电源引入位置;
3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位置及其安装方式;
4架空线路及地下电缆走向、编号及其敷设方式;
5施工用电管理办法及安全用电措施;
6用电设备清单及用电量。
(进行必要的验算和说明)
当应用自备发电机组供电时,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
脚手架工程应根据工作地点、载荷及脚手架的用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内容通常包括:
1基础处理;
2搭设要求;
3杆件间距及边墙杆位置设置;
4连接方法;
5绘制施工详图及大图样。
经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输电线路电压等级与设备的安全距离:
| 输电线路电压(KV) | 〈1 | 1-15 | 20-40 | 60-110 | 200 | 330 |
| 最小距离(m) | 1.5 |
| 输电线路电压(KV) | 〈1 | 1-10 | 35-110 | 154-220 | 330-550 |
| 最小垂直距离)(m) | 4 |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 外电线路电压(KV) | 1以下 | 1-10 | 35 |
| 最小垂直距离(m) | 6 |
3.4.9产生粉尘、噪音、毒物等危险作业的场所,应实行评价监测和定期监测制度,对趋超标的作业环境应及时治理。评价监测应由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承担,并按规定定期检测。生产使用周期在2年以上的大中型人工砂石料生产系统、混凝土生产系统,正式投产前应进行评价监测。
3.4.10粉尘、毒物、噪音、辐射等定期监测可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实施,也可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
1粉尘作业区至少第季度掌测定一次粉尘浓度,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
2毒物作业点至少第半年测定一次,浓度超过最高允许浓度的测点应及时测定,直至浓度降至最高允许浓度以下。
3噪音作业点至少每季度测定一次A声级,第半年进行一次频谱分析。
4辐射每年监测一次,特殊情况应及时监测。
3.4.11工程建设各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和施工人员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对从事尘、毒、噪音等职业危害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职业体检,对确认职业病的的职工应及时给予治疗,并调离原工作岗位。
应急预案:
1综合应急预案(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
2专项应急预案
3典型现场处置方案
什么是6S?
1S整理(Seire):把有用的东西放好,把不用的东西处理掉;
2S整顿(Seiton):把有用的东西按照使用方便原则摆放好;
3S清扫(Seiso):把现场的灰尘、油渍、污垢通通清理掉;
4S清洁(Seiketsu):保持现场的清爽美观(标准化);
5S素养(Shitsuke): 让好的行为成为习惯(教养,习惯化);
6S安全(Safe): 作业有安全保障,创造和维持安全的工作环境,以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生产的连续性。
PDCA:
计划(plan)-实施(do)-查核(check)-处置(act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