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
(一)等强度代换
不同钢号钢筋代换时,按强度相等的原则进行代换,称为“等强度代换” 。等强度代换的条件就是代换钢筋的总承载力等于原设计钢筋的总承载力。用公式可表示为:
AS2׃y2≥AS1׃y1
即 AS2≥AS1× ƒy1÷ƒy2
或 n2×d2²×ƒy2≥n1× d2²×ƒy1
即 n2≥n1×d1 ²×ƒy1÷d2²×ƒy2
式中AS1、AS2—分别为原设计钢筋总面积和代换后设计钢筋总面积;
ƒy1、ƒy 2—分别为原设计钢筋强度和代换后钢筋设计强度;
n1、n2—分别为原设计钢筋根数和代换后钢筋根数;
n1、n2—分别为原设计钢筋直径和代换后钢筋直径;
最终:根数×直径²×fy1÷代换钢筋直径²fy2=根数
间距:基础长度÷根数=间距
(二)等面积代换
用同钢号钢筋代换时,可按钢筋截面积相等的原则进行代换,称为“等面积代换” 。即
AS1=AS2
或 n1×d1²=n2×d2²
n2≥n1×d1²÷d2²
式中符号同前。
例 某预制板设计配筋为6φ12,仓库无此钢筋,现拟用φ10钢筋代换,试计算需用代换根数。
解
n2=n1•d1²/d2²=6×1.2²÷1.0²=8.(根)
取9根φ10钢筋代用。
最终:根数×直径²÷代换钢筋直径²=根数
间距:基础长度÷根数=间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