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6强夯法和强夯置换法
6.1一般规定
6.1.1强夯法适用于处理碎石土、砂土、低饱和度的粉土与粘
性土、湿陷性黄土、素填土和杂填土等地基。强夯置换法适用于
高饱和度的粉土与软塑~流塑的粘性土等地基上对变形控制要求
不严的工程。
6.1.2强夯置换法在设计前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和
处理效果。
6.1.3强夯和强夯置换施工前,应在施工现场有代表性的场地
上选取一个或几个试验区,进行试夯或试验性施工。试验区数量
应根据建筑场地复杂程度、建筑规模及建筑类型确定。
6.2设计
(Ⅰ)强夯法
6.2.1强夯法的有效加固深度应根据现场试夯或当地经验确定。
在缺少试验资料或经验时可按表6.2.1预估。
表6.2.1 强夯法的有效加固深度(m)
6.2.2夯点的夯击次数,应按现场试夯得到的夯击次数和夯沉
量关系曲线确定,并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最后两击的平均夯沉量不宜大于下列数值:当单击夯击
能小于4000kN·m时为50mm;当单击夯击能为4000~6000kN·m
时为100mm;当单击夯击能大于6000kN·m时为200mm;
2夯坑周围地面不应发生过大的隆起;
3不因夯坑过深而发生提锤困难。
6.2.3夯击遍数应根据地基土的性质确定,可采用点夯2~3
遍,对于渗透性较差的细颗粒土,必要时夯击遍数可适当增加。
最后再以低能量满夯2遍,满夯可采用轻锤或低落距锤多次夯
击,锤印搭接。
6.2.4两遍夯击之间应有一定的时间间隔,间隔时间取决于土
中超静孔隙水压力的消散时间。当缺少实测资料时,可根据地基
土的渗透性确定,对于渗透性较差的粘性土地基,间隔时间不应
少于3~4周;对于渗透性好的地基可连续夯击。
6.2.5夯击点位置可根据基底平面形状,采用等边三角形、等
腰三角形或正方形布置。第一遍夯击点间距可取夯锤直径的2.5
~3.5倍,第二遍夯击点位于第一遍夯击点之间。以后各遍夯击
点间距可适当减小。对处理深度较深或单击夯击能较大的工程,
第一遍夯击点间距宜适当增大。
6.2.6强夯处理范围应大于建筑物基础范围,每边超出基础外
缘的宽度宜为基底下设计处理深度的1/2至2/3,并不宜小于
3m。
6.2.7根据初步确定的强夯参数,提出强夯试验方案,进行现
场试夯。应根据不同土质条件待试夯结束一至数周后,对试夯场
地进行检测,并与夯前测试数据进行对比,检验强夯效果,确定
工程采用的各项强夯参数。
6.2.8强夯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载荷试验确定,初步
设计时也可根据夯后原位测试和土工试验指标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有关规定确定。
6.2.9强夯地基变形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
设计规范》GB50007有关规定。夯后有效加固深度内土层的压
缩模量应通过原位测试或土工试验确定。
(Ⅱ)强夯置换法
6.2.10强夯置换墩的深度由土质条件决定,除厚层饱和粉土
外,应穿透软土层,到达较硬土层上。深度不宜超过7m。
6.2.11强夯置换法的单击夯击能应根据现场试验确定。
6.2.12墩体材料可采用级配良好的块石、碎石、矿渣、建筑垃
圾等坚硬粗颗粒材料,粒径大于300mm的颗粒含量不宜超过全
重的30%。
6.2.13夯点的夯击次数应通过现场试夯确定,且应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
1墩底穿透软弱土层,且达到设计墩长;
2累计夯沉量为设计墩长的1.5~2.0倍;
3最后两击的平均夯沉量不大于本规范第6.2.2条的规定
值。
6.2.14墩位布置宜采用等边三角形或正方形。对基础或条
形基础可根据基础形状与宽度相应布置。
6.2.15墩间距应根据荷载大小和原土的承载力选定,当满堂布
置时可取夯锤直径的2~3倍。对基础或条形基础可取夯锤
直径的1.5~2.0倍。墩的计算直径可取夯锤直径的1.1~1.2
倍。
6.2.16当墩间净距较大时,应适当提高上部结构和基础的刚
度。
6.2.17强夯置换处理范围应按本规范第6.2.6条执行。
6.2.18墩顶应铺设一层厚度不小于500mm的压实垫层,垫层材
料可与墩体相同,粒径不宜大于100mm。
6.2.19强夯置换设计时,应预估地面抬高值,并在试夯时校
正。
6.2.20强夯置换法试验方案的确定,应符合本规范第6.2.7条
的规定。检测项目除进行现场载荷试验检测承载力和变形模量
外,尚应采用超重型或重型动力触探等方法,检查置换墩着底情
况及承载力与密度随深度的变化。
6.2.21确定软粘性土中强夯置换墩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时,可只
考虑墩体,不考虑墩间土的作用,其承载力应通过现场单墩载荷
试验确定,对饱和粉土地基可按复合地基考虑,其承载力可通过
现场单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确定。
6.2.22强夯置换地基的变形计算应符合本规范第7.2.9条的规
定。
6.3施工
6.3.1强夯锤质量可取10~40t,其底面形式宜采用圆形或多边
形,锤底面积宜按土的性质确定,锤底静接地压力值可取25~
40kPa,对于细颗粒土锤底静接地压力宜取较小值。锤的底面宜
对称设置若干个与其顶面贯通的排气孔,孔径可取250~300mm。
强夯置换锤底静接地压力值可取100~200kPa。
6.3.2施工机械宜采用带有自动脱钩装置的履带式起重机或其
他专用设备。采用履带式起重机时,可在臂杆端部设置辅助门
架,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防止落锤时机架倾覆。
6.3.3当场地表土软弱或地下水位较高,夯坑底积水影响施工
时,宜采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或铺填一定厚度的松散性材料,使
地下水位低于坑底面以下2m。坑内或场地积水应及时排除。
6.3.4施工前应查明场地范围内的地下构筑物和各种地下管线
的位置及标高等,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免因施工而造成损坏。
6.3.5当强夯施工所产生的振动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会产生有
害的影响时,应设置监测点,并采取挖隔振沟等隔振或防振措
施。
6.3.6强夯施工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1清理并平整施工场地;
2标出第一遍夯点位置,并测量场地高程;
3起重机就位,夯锤置于夯点位置;
4测量夯前锤顶高程;
5将夯锤起吊到预定高度,开启脱钩装置,待夯锤脱钩自
由下落后,放下吊钩,测量锤顶高程,若发现因坑底倾斜而造成
夯锤歪斜时,应及时将坑底整平;
6重复步骤5,按设计规定的夯击次数及控制标准,完成
一个夯点的夯击;
7换夯点,重复步骤3至6,完成第一遍全部夯点的夯击;
8用推土机将夯坑填平,并测量场地高程;
9在规定的间隔时间后,按上述步骤逐次完成全部夯击遍
数,最后用低能量满夯,将场地表层松土夯实,并测量夯后场地
高程。
6.3.7强夯置换施工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1清理并平整施工场地,当表土松软时可铺设一层厚度为
1.0~2.0m的砂石施工垫层;
2标出夯点位置,并测量场地高程;
3起重机就位,夯锤置于夯点位置;
4测量夯前锤顶高程;
5夯击并逐击记录夯坑深度。当夯坑过深而发生起锤困难
时停夯,向坑内填料直至与坑顶平,记录填料数量,如此重复直
至满足规定的夯击次数及控制标准完成一个墩体的夯击。当夯点
周围软土挤出影响施工时,可随时清理并在夯点周围铺垫碎石,
继续施工;
6按由内而外,隔行跳打原则完成全部夯点的施工;
7推平场地,用低能量满夯,将场地表层松土夯实,并测
量夯后场地高程;
8铺设垫层,并分层碾压密实。
6.3.8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下列监测工作:
1开夯前应检查夯锤质量和落距,以确保单击夯击能量符
合设计要求;
2在每一遍夯击前,应对夯点放线进行复核,夯完后检查
夯坑位置,发现偏差或漏夯应及时纠正;
3按设计要求检查每个夯点的夯击次数和每击的夯沉量。
对强夯置换尚应检查置换深度。
6.3.9施工过程中应对各项参数及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6.4质量检验
6.4.1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测试数据和施工记录,不符合设
计要求时应补夯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强夯置换施工中可采用超
重型或重型圆锥动力触探检查置换墩着底情况。
6.4.2强夯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承载力检验,应在施工结束
后间隔一定时间方能进行,对于碎石土和砂土地基,其间隔时间
可取7~14d;粉土和粘性土地基可取14~28d。强夯置换地基间
隔时间可取28d。
6.4.3强夯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原位
测试和室内土工试验。强夯置换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
验除应采用单墩载荷试验检验外,尚应采用动力触探等有效手段
查明置换墩着底情况及承载力与密度随深度的变化,对饱和粉土
地基允许采用单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代替单墩载荷试验。
6.4.4竣工验收承载力检验的数量,应根据场地复杂程度和建
筑物的重要性确定,对于简单场地上的一般建筑物,每个建筑地
基的载荷试验检验点不应少于3点;对于复杂场地或重要建筑地
基应增加检验点数。强夯置换地基载荷试验检验和置换墩着底情
况检验数量均不应少于墩点数的1%,且不应少于3点。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6强夯地基
4.6.1施工前应检查夯锤重量、尺寸,落距控制手段,排水设施及
被夯地基的土质。
4.6.2施工中应检查落距、夯击遍数、夯点位置、夯击范围。
4.6.3施工结束后,检查被夯地基的强度并进行承载力检验。
4.6.4强夯地基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6.4的规定。
表4.6.4强夯地基质量检验标准
施工记录
强夯地基应对锤重、间距、夯击点布置及夯击次数做好记录
1、锤重:常用夯锤重为10—25t。最大夯锤重为40t。
2、间距:第一遍夯击点间距一般为5—9m,以后各遍夯击点间距可与第一遍相同,也可以适当减小。对处理深度较深或单击能力较大的工程,第一遍夯击点间距宜适当增大。
3、夯击点布置:夯击点的位置可根据建筑结构类型进行布置。对于基础面积较大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可按等边三角形或正方形布置夯点;对于办公楼、住宅建筑等,可根据承重墙位置设置夯击点,一般可采用等腰三角形布置夯点,这样保证了横向承重墙以及纵墙和横墙交接处墙基下均有夯击点;对于工业厂房可按柱网布置夯击点。
4、夯击次数:夯击次数应通过现场试夯确定,以夯坑的压缩量最大、夯坑周围隆起量最小为原则。可从现场试夯得到的锤击数和夯沉量关系曲线确定。但要满足最后两击的平均夯沉量不大于50mm,当夯击能力较大时不大于100mm,且夯坑周围地面不发生过大隆起。
5、强夯地基施工记录,式样见表4—158。
强夯地基施工记录 表4—158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施工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物名称: 夯击遍数: 第 遍
| 夯击坑编号 | 夯击次数 | 落距(m) | 锤顶面距地面高(cm) | 时间 | ||||
| 一 | 二 | 三 | 四 | 平均 | ||||
| 备注 | 锤体高度: cm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