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语 | 术语译名 | 后随地点 | 交货地点 | 运输方式 | 风险转移界限 | |
E组(发货术语) | EXW | 工厂交货 | 指定地点 | 卖方所在地 | 各种(包括多式联运) | 买方处置货物后 |
F组(主运费未付术语) (装运合同) | FCA | 货交承运人 | 指定地点 | 出口国内地、港口 | 各种(包括多式联运) | 承运人处置货物后 |
FAS | 装运港船边交货 | 指定装运港 | 装运港 | 海运和内河运输 | 货交船边后 | |
FOB | 装运港船上交货 | 指定装运港 | 装运港 | 海运和内河运输 | 货物越过船舷 | |
C组(主运费已付术语) (装运合同) | CFR | 成本加运费 | 指定目的港 | 装运港 | 海运和内河运输 | 货物越过船舷 |
CIF | 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 | 指定目的港 | 装运港 | 海运和内河运输 | 货物越过船舷 | |
CPT | 运费付至 | 指定目的地 | 出口国内地、港口 | 各种(包括多式联运) | 承运人处置货物后 | |
CIP | 运费、保险费付至 | 指定目的地 | 出口国内地、港口 | 各种(包括多式联运) | 承运人处置货物后 | |
D组(到达术语) | DAF | 边境交货 | 指定地点 | 两国过境指定地点 | 各种(包括多式联运) | 买方处置货物后 |
DES | 目的港船上交货 | 指定目的港 | 目的港口 | 海运和内河运输及多式联运 | 卖方在船上交货后 | |
DEQ | 目的港码头交货 | 指定目的港 | 目的港口 | 海运和内河运输及多式联运 | 卖方在码头交货后 | |
DDU | 未完税交货 | 指定目的地 | 进口国内 | 各种(包括多式联运) | 买方处置货物后 | |
DDP | 完税交货 | 指定目的地 | 进口国内 | 各种(包括多式联运) | 买方处置货物后 |
(一)FOB (Free On Board) 装运港船上交货
卖方在指定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时完成交货,买方从该时刻起承担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卖方办理出口清关,只适用海运和内河运输。货物越过船舷就完成了交付,也就是说当货物从码头被吊车拎起来越过了船舷,卖方就完成了自己的义务。也就是说,这个时候,货物越过了船舷,货物发生的损失,都由买方来承担,与卖方无关。
卖方义务:
1.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期限内在指定装运港依照港口惯例,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给予买方充分的通知。
2.卖方自行承担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和其他官方核准文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一切海关手续,并支付所需费用。
3.卖方负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的风险和损失。
4.提供货物已交至船上的通常单据,如果买卖双方已经约用定了用电子方式通信的,则所有的单据可以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的电子单据或EDI信息代替 。
买方义务:
1.必须自费订立装运港及送货的合同,自付运费并通知卖方。
2.自行承担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以及进口官方核准文件,并办理货物进口及经由其他国过境运输的一切海关手续 。
3.承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的风险和损失。
4.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领受货物并根据合同付款。
总之,FOB的风险转移在船舷,即第二条线。在第一条线与第二条线之间以及第一条线以内都是卖方的责任,过了第二条线就是买方的责任,包括费用、风险以及办理许可证、官方核准文件和清关等的一切海关手续。(单据由卖方制作)
█在FOB项下,一定是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因为可以存在委托,但费用由买方来付。
(二)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卖方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弦时完成交付,卖方必须支付货物运至目的港所需的费用,但货物交付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交付后发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额外的费用至交付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承担。
卖方义务:
1.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和期限内在指定的装运港将符合合同的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并给予买方充分的通知。(与FOB一样)
2.卖方自行承担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及其他官方核准文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一切海关手续支付所需费用。(与FOB一样)
★3.负责租船订舱并支付货物运至目的港的运费。(与FOB不同)
★4.订立保险合同和支付保险费提供保险单据。(与FOB不同)
5.负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的风险和损失。(与FOB一样)
6交付货物已交至船上的通常单据,如果买卖双方已经约用定了用电子方式通信的,则所有的单据可以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的电子单据或EDI信息代替 。(与FOB一样)
买方义务
1.自行承担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及进口官方核准文件,并办理货物进口及经由其他国过境运输的一切海关手续 。(与FOB一样)
2.承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及货物灭的风险和损失。
3.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领受货物并根据合同付款。
4.支付除运费、保险费之外的有关货物在运输途中的额外费用 (如拖船、失救费用等)。
(三)CFR (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费
卖方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弦时完成交付,必须支付货物运至目的港所需的运费,但货物交付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交付后发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额外的费用至交付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承担。CFR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清关,且CFR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买卖双方的义务
卖方不负责订立保险合同和支付保险费提供保险单据(与CIF不同)。其他与CIF相同。
(四)FCA (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
卖方在指定的地点将已经出口清关的货物交买方指定的承运人作为完全交付。(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卖方义务:
1.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指定交货地的货物交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并及时通知买方。
2.卖方自行承担风险和费用取得官方文件、出口许可证并办理货物出口所须一切海关手续支付所需费用。
3.承担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如果买卖双方已经约用定了用电子方式通信的,则所有的单据可以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的电子单据 。
4.自付费用向买方提供交货通常单据。
买方义务:
1.必须订立至指运地运输货物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并将承运人名称及有关信息及时通知卖方。
2.自行承担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进口官方核准文件并办理货物进口及经由其他国过境运输的一切海关手续 。
3.承担货物交付承运人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根据买卖合同的规定接受货物并支付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