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流成本学说权威、日本早稻田大学西泽修教授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了物流成本理论的核心――“物流冰山说”。他指出:企业外包物流成本是浮在水面上的,即为可知;内部物流成本则是水面下的冰山,相互交错,不宜归集。当作为“第一利润源”的生产和“第二利润源”的销售达到一定极限时,人们开始关注“第三利润源”――物流[1].物流是提高客户服务水平、构筑企业供应链、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其实质和作用体现在:保证商品的质量和数量,使其在到达客户前使用价值不变;节省自然资源、人力资源、能源;克服时间、空间和人的间隔[2].我国《物流术语(国家标准)》中规定,物流是物品在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存储、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的有机结合[3].
决算表中,物流费用核算的是企业对外部运输业者所支付的运输费或向仓库支付的商品保管费等传统的物流管理费用,对于企业内部与物流相关的人力资源成本、设备折旧费用、固定资产税费等包含在其它经营管理费用中,没有进行单独核算。
目的都是:以最少的物流成本实现预期的物流服务水平,或者以一定的物流成本实现最高的物流服务水平。对于企业而言,要实施现代化的物流管理,关键在于全面、正确地把握企业内外发生的所有物流成本。有效控制物流成本必须以企业整体为对象。
相应权利的内部物流单位。通常可分为三大类:物流成本中心、物流利润中心、物流投资中心。
义人力资源会计的计量内容是指用货币对人力资源成本和价值的确认与测定。本文采用人力资源会计计量广义的含义。
在确定关系的假设前提下,能够准确、动态地反映人力资源产出的价值信息。其局限性是它用一个职工在未来5年内所获得的工资收入代表他对组织的经济价值,在理论上低估了人力资源的经济价值。该方法适用于注重人力资源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作用的企业,如高科技企业和外资企业等。
收益部分作为人力资源的价值。该模型注重比较人力资源和非人力资源对企业贡献的大小,使企业有限资金用于最佳决策。其缺点是未来净收益是一个估计值,具有主观性和不确定性;另外,该方法未反映人力资源的交换价值,即工资部分,因此低估人力资源的价值。此法适用于实行预测制度比较好,并且注重未来收益的企业,如高科技企业和研究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