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及职责
本守则适用于喷涂车间立式静电粉末涂装线。
2 各部门职责:
喷涂车间:
负责按本工艺要求进行设定和生产,配合技术改进工作,完善相关工艺记录,保存生产原始记录。
技术部:
负责对生产现场的工艺参数的检查,监督喷涂车间生产工艺,抽检各项关键工序的工艺参数,检查相关工艺记录的完成情况。
品管部:
负责对产品的质量进行监督,同时对型材上料情况进行检查,对成品的质量测试(包括划格、沸水、冲击等)。
3 静电粉末喷涂原理及工艺流程
粉末在压缩空气作用下,通过喷由高压静电发生器提供负电荷,使之粉末带电飞向接地工件表面并吸附在工件表面,通过加热烘烤,使粉末熔融,流平固化成为涂层。静电粉末喷涂的工艺流程:
工件上架-工件前处理-静电喷涂-加热固化-下架-检验
4 设备清单
空气压缩机、储气罐、压缩空气冷冻干燥净化机、静电粉末喷涂装置(喷粉室、粉末回收系统、清理系统、供粉系统、高压静电发生器、静电喷等)、车间电器控制箱、固化炉、吸尘器、筛粉机、工件传动装置。
5 准备及要求
5.1 按本守则第各项要求检查工作场所操作人员是否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不准施工。
5.2 由手检查粉末是否符合技术要求(色泽、颗粒均匀、是否受潮结块等现象),若手未及时检查造成型材批量报废的,对手按500元/次的处罚。
5.3 喷涂前班长必须掌握上挂型材的有关技术要求,明确喷涂色号,并确定装饰面与非装饰面,选取适当的喷涂角度,若由班长工作没做到位造成喷涂面错误返喷的,将对班长予以50元/次的处罚。
5.4 检查整套设备是否正常,换粉前彻底清理喷粉室、输粉管、喷、一级回收器、振动筛、储粉筒等。
6 工艺过程及技术要求
6.1 工艺技术要求
6.1.1 按要求记录工艺参数,记录不全或造假者,对责任人按10元/次处罚,超过3次处罚车间主任100元/次。
6.1.2 操作者每天对设备操作记录如实记录,如发现造假、漏记等,如造成生产事故的,量情节严重情况予以相应程度的处罚,对责任人按10~20元/次处罚,超过3次处罚车间主任100元/次。
6.1.3 各工序员工对所在工序的工艺要求要能够全面理解、熟练掌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6.1.4 粉房操作人员对回收粉的掺兑应做好记录,以便出现表面质量问题时查阅。
6.1.5 车间班长应对返喷的型材做好详细的工艺记录并按周报工艺技术部,对隐瞒不报的量情节严重情况予以相应程度的处罚,对责任人按50元/次处罚,超过3次处罚车间主任100元/次。
6.1.6 发现有员工不按工艺操作规程的行为对当事人以10元/次处罚,屡教不改的加倍处罚。
6.1.7 若车间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记录并知会工艺部,工艺员及时采取措施对问题进行解决,若有迟滞造成车间损失的,对当事人采取100元/次的处罚。
6.1.8 车间对槽液的管理应服从技术部的安排,对酸槽每3个月过槽一次,铬化槽每6个月过槽一次。
6.2 工件上架
6.2.1 喷涂前应核对产品交接随行卡上的型号、项目号、长度、色号、确认与生产订单准确无误后方可在订单上减数,在随行卡上记录上架支数并输入电脑。
6.2.2 中转区的坯料在堆放时要求同型号的才能成堆码放,码放时各型材面朝向一致,高度不超过1.2m,长度超过5m的坯料,要求至少要3条隔条。
6.2.3 坯料要求无弯曲、扭拧变形,碰凹、起泡、划伤、严重毛刺等明显缺陷,无严重刮伤,表面要求无铝屑、油污等,型材锯口应该去除毛刺,坯料转运过程中,严禁踩踏,同时注意轻拿轻放。
6.2.4 上料人员对发现的严重缺陷(如扭拧过度、弯曲、表面气泡等)应及时与班长联系,对缺陷进行处理,同时报统计员计入不合格品统计表,严禁转入下工序。
6.2.5 目视铝材表面有大块油污、特殊污垢或划伤的物料,应先打磨、擦洗(用丙酮或天那水等溶剂)。
6.2.5 挂料时应遵遁同一型号、同一长度的料挂在一起长料与短料,不同型号的料之间应隔二到三个排架的距离。
6.2.6 传送平台上坯料分型号摆放,各型材面摆放方向一致,同时为了保证型材之间不划伤,所有的坯料在传送平台上不能码放,严禁出现坯料以多层码放的方式在传送带上行进。
6.2.7 工艺员对现场坯料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有不合格坯料上架喷涂,将会对不合格坯料分类,判定不合格原因,人为原因将计入员工的绩效考核,月累积不合格坯料上架超过20支,将会对岗位工资扣除100元。
6.3 前处理
6.3.1 当班班长每隔1小时观察铬化后的型材表面质量,表面颜色为淡黄色至金黄色,表面不能有花斑、污迹、发白、起粉等缺陷,有异常及时停止喷涂,通知车间主任或技术人到现场解决后才能进行喷涂,如强行作业或者由于责任人疏忽造成批量报废的,将对责任人处理200元/吨的处罚。
6.3.2 槽液浓度检测,每天两次,由分析室取槽液负责取样检测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及时送到喷涂班长,确保铬化槽液浓度及工艺的稳定性,同时喷涂班长根据槽液的分析结果添加不同药剂,做到少量多次。如分析室未提供分析结果影响车间生产安排的,将对分析室按20元/次处罚;如车间有分析结果而未按时添加药剂,将对班长按20元/次处罚。
6.2.3 有以下情况可以适当提高槽液指数(不得超过工艺范围13~20):
(1)型材表面油污较多;
(2)变形给予矫正后的加工痕和手套痕;
(3)经过砂纸打磨后的痕迹。
6.3.4 针对最后一道纯水洗,要求PH值大于3为宜,并且每星期放掉一槽纯水,每半个月至少清理槽底一次,由车间工艺员专人负责槽液及纯水机维护。
6.3.5 型材进入水份烘干炉前要将每支料分开保证型材过炉后水份烘干。
6.3.6 经铬化烘干后的铝材若未完成喷涂的,下架时禁止用手直接触摸,下料工应带手套,且存放区用胶纸盖住,避免灰尘散落影响涂装质量。
6.3.7 经过前处理的铝型材应及时进行喷涂,最长放置时间不得超过16小时,随着铝材存放时间的增加会严重影响涂层的附着力,否则应重新进行前处理。
6.3.8 要求车间按要求做好返工作业生产工艺记录,以便于工艺员进行跟踪,如发现有返工作业而没有记录的,将对班组长以20元/次处罚,同时对车间主任进行按100元/次处罚。
6.4 静电喷涂
6.4.1 启动作业之前,请确保各设备能正常运行,并按要求填写点检记录。
6.4.2 检查空压机应安装油水分离装置,同时要求每隔4个小时检查一次储气罐与干燥机过滤器的排水效果,确保提供的压缩空气干燥、无油、无杂质。要求空压机总压力≥0.7Mpa,冷干机的工作温度≤2℃。
6.5.3 每日班前会后应对压缩空气进行检测,用气管将压缩空气对着干净的玻璃或者镜子吹气,玻璃或者镜面上没有水分或者油珠为合格,否则通知机修人员对空压机的过滤系统进行检修。
6.4.3 检查自动线上的工件挂钩是否正常,生产线人员是否到位,各槽液、泵、过滤系统
是否正常,纯水机、自来水供水是否正常,禁止在非正常状态下强行启动作业,将对当事人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6.4.4 调高压,开启高压静电发生器,直流电压控制在40~80KV 之间,通常理想电压为70KV,喷距为250mm,固化区为200℃,10min,链速为1.0~2.3m/min。详细参数设置如下表:
静电电压 (KV) | 流化气压 (Mpa) | 喷距 (mm) | 总气量 (m3/h) | 出粉量 (%) | 固化时间 (min) | 固化温度 (℃) | 链速 (m/min) | |
砂纹粉 | 50~70 | 0.3 | 250 | 5.5 | 60~75 | 10 | 200 | 1.0~2.3 |
平光粉 | 45~50 | 0.3 | 250 | 5.5 | 60~70 | 10 | 200 | 1.0~2.3 |
高光粉 | 40~50 | 0.3 | 250 | 5.5 | 60~70 | 10 | 200 | 1.0~2.3 |
金属粉 | 60~70 | 0.5 | 250 | 5.5 | 60~70 | 10 | 200 | 1.0~2.3 |
木纹面粉 | 60~70 | - | 250 | 5.5 | 30~40 | 10 | 200 | 1.0~2.3 |
木纹底粉 | 50~60 | 0.3 | 250 | 5.5 | 65~75 | 10 | 200 | 1.0~2.3 |
6.4.5 调节气压:气源压力应为5.5m3/h,粉桶流化压力一般控制在0.3~0.5Mpa之间。
6.4.6 通常喷涂粉末输出量为30%~70%,目测喷出粉状况,以喷出的粉末量均匀雾状为合适,喷头部与工件距离应保持在250~300mm为佳,喷与被物表面距离、角度和移动速度应保持一致,喷涂时遵循原则是先里后外,先上后下。对形状复杂工件,由于静电屏蔽效应,凹角等部位粉量少,涂层薄,可采用40~60KV的较低工作电压及0.03~0.1Mpa的空气压力,并适当缩短喷涂距离,但不得小于100mm否则容易引起喷放电。
6.4.7 提高回收效率,要求粉末利用率控制在95%以上,同时规定每天对二级回收系统清理一次,并称量废粉的重量做好数据记录,对于记录不完善的将进行处罚。
6.4.8 每2周对挂具清理一次,挂钩表面应无积粉,焚烧后的挂钩应进行清洗,确保挂钩有良好的导电性。
6.4.9 粉房在运行过程式中,不得在粉房附近使用压缩空气吹地面及人身上的粉尘,避免连回收系统中造成杂色。
6.4.10 粉末堆放区的粉末应该保持地面高度10cm,使用木方隔条隔开。
6.5 固化
6.5.1 固化炉每15天清理一次,确保炉气干净,同时要检查固化炉内有无漏气及砂网脱落。
6.5.2 喷涂后工件平稳的随链条进入固化炉,工件间应保持一定距离,以免相互碰撞损坏涂层。
6.5.3 工件与加热器距离不应小于100mm,一般粉末的固化条件:180~200°C,15~20mmin,时间短或温度低涂层不易完全固化,时间长或温度高涂层易老变色。
6.5.4 下线交验,按本守则第9条标准检查。
7 设备维护与保养
7.1 勤清理喷及粉末输送管,应保持喷及输送管内无粉,以免粉末受潮结块,发生堵塞现象。
7.2 勤清理喷粉室,四壁应洁净无尘。
7.3 勤清理粉末回收装置,并检查回收器是否有破损漏气的地方。更换不同颜色的新粉末时,应彻底清扫喷粉室,清理输送管,清理储粉筒,更换一级回收装置,清洁喷。
7.4 对喷房的幕墙应定期更换,特别是出现破损的应及时更换。
7.5 每天工作完毕后,应将粉末清干净,并将储粉筒中的粉末取出,放到干燥室存放,以免受潮。
7.6 工作完毕后应关闭气门,切断电源。
8技术安全及注意事项
8.1 室内温度应控制在0~40°C之间,环境湿度应控制在60~85%之间。
8.2 喷涂现场应保持清洁,无尘埃,无腐蚀性气体,无易燃物,车间内禁止吸烟。
8.3 设备要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4Ω,包括喷涂的平台、喷粉室、静电发生器等。
8.4 禁止站在塑料板或胶皮等绝缘板上操作,以免人体在静电场中感应带电与地面产生电位差而发生电击事故。
8.5 禁止穿绝缘鞋操作,禁止带手套操作。
8.6 非操作者不准动用接触静电喷粉设备,禁止用喷耍弄对人体开玩笑,以免电击伤人。
9半成品及成品检查
9.1 喷涂前应认真检查工作前处理是否合格,有花斑、发白等情况,不允许喷涂。
9.2 喷涂工件表面涂层应色泽均一,光滑不露底,但允许在工件沟角凹槽等静电屏蔽处存在少量厚薄不均现象。
9.3 涂层不能有针孔,麻点等缺陷。
9.4 涂层厚度一般控制在40~100um范围内。
9.5 复杂工件因电位差,在凹槽等死角部位允许有少量喷不到的地方,但必须用手喷补喷。
9.6 铝型材喷涂质量检查由质检员按下列标准执行
涂层硬度:按GB6739-86<<涂膜硬度铅笔测定法>>检测,抽检率为10%
涂层冲击强度:按GB1731-79<<漆膜耐冲击测定法>>检测,抽检率为1%。
涂层柔韧性:按GB1731-79<<漆膜柔韧性测定>>检测,抽检率为1%。
涂层附着力:按GB9286-88<<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检测,抽检率为1%。
涂层光泽度:按GB1743-79<<漆膜光泽度测定法>>检测,抽检率为1%。
10 相关文件
a) KG/MSK-151 粉末喷涂型材标准
b) KG/MSK-453 粉末喷涂型材检验规程
c) 设备操作规程
11 相关记录
a) 工艺记录
b) 检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