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针对抛光后的产品进行外观检验,避免不良品流入客户,影响客户使用;同时避免不良品流入下道工序,以节约成本;
2.0范围:抛光后的产品或半成品外观
3.0检测方法
3.1.1目力测试,视力大于1.2,一般需在600---1200LUX荧光灯条件下进行作业(约2盏40W日光灯),灯管悬挂高度为80—100CM,目测距离为45±5CM。
3.1.2 双手带作业手套握持抛光件。产品水平放置用3—5秒的时间进行外观检查。
3.1.3在连续工作90分钟后,应稍作休息。(在连续工作90分钟后将出现严重的视觉疲劳,误检概率急剧上升)
4.0 不锈钢抛光产品验收标准
按磨砂纸抛光工艺完工后,不锈钢镜光产品合格的表面质量按表1执行;降级接收标准按表2执行。
材 质 | 表面质量标准要求 | |
不锈钢 | 按镜光产品样板对比验收,从材质、抛光质量和产品保护方面进行检验 | |
材质方面 | 不允许有杂质点 | |
补允许有沙孔 | ||
抛光方面 | 1.不允许有沙纹和麻纹路。 2.不允许有毛坯面残留。 3.抛光完工后不允许有下列变形想象。 a.孔要匀称,不得出现拉长变形现象 b.平面要平整,不得出现凹陷或高低起伏的波浪面:曲面要平滑,不得出现扭曲变现现象。 c.两面交接棱角线需符合要求不能凹陷(特殊要求除外)。 d.垂直的两个面,抛光完工后保持两个面构成直角匀称。 4. 不允许残留过热时的发白表面。 | |
保护方面 | 1.不允许有夹伤、压痕、碰伤、擦花。 2.不允许有裂缝、孔洞、缺口。 |
表2不锈钢镜光产品表面质量降级接收要求 尺寸单位:mm
缺陷点所在的表面积
mm2 | A面 | B面 | |||||||
A面允许接收缺陷点总个数 | 直径≤0.1 允许数量 (个) | 0.1<直径≤0.4 允许数量 (个) | B面允许接收缺陷点总个数 | 直径≤0.1 允许数量 (个) | 0.1<直径≤0.4 允许数量 (个) | ||||
沙孔或杂质 | 沙孔 | 杂质 | 沙孔或杂质 | 沙孔或杂质 | |||||
≤1000 | 1 | 1 | 0 | 0 | 2 | 2 | 管的焊缝位不沙孔个数 | 焊接位边缘或钻孔位边缘允许有1个沙孔,其他位不允许,管的焊缝位不沙孔个数. | |
1000--1500 | 2 | 1 | 0 | 1 | 3 | 3 | |||
1500--2500 | 3 | 2 | 0 | 1 | 4 | 4 | |||
2500--5000 | 4 | 3 | 0 | 1 | 5 | 5 | |||
5000--10000 | 5 | 4 | 0 | 1 | 6 | 6 | |||
>10000 | 产品表面增加5000平方毫米,增加1个缺陷点 |
、表中限定了A面和B面缺点的个数,A面和B面缺陷点的个数之和,为产品表面的缺点总个数。
、表面缺陷点大于2时,两缺陷点间距大于20mm。
5.0 外观标准尺度的把握
在检验产品外观时是并非越严越好,外观标准应该恰到好处;如果“过严”会导致成本浪费,“过松”又会导致客户部满意而引起抱怨。外观标准应该根据不同的客户不同产品档次定位的不同来进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