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 | 中文名 | 氮;氮气 | 英文名 | nitrogen | |||||||
分子式 | N2 | 分子量 | 28.01 | 类别 | 第2.2 类不燃气体 | ||||||
危规号 | 22005 | CAS号 | 7727-37-9 | ||||||||
理化性质 | 性状 | 无色无臭气体。 | |||||||||
熔点(℃) | -209.8 | 溶解性 | 微溶于水、乙醇。 | ||||||||
沸点(℃) | -195.6 | 相对密度(水=1) | 0.81(-196℃) | ||||||||
临界温度(℃) | -147 | 临界压力(MPa | 3.40 | ||||||||
饱和蒸气压kPa:1026.42(-173℃) | 相对密度(空气=1):0.97 | ||||||||||
燃爆特性与消防 | 燃烧性 | 本品不燃。 | 燃烧分解产物 | 无资料 | |||||||
急性毒性 | LD50:3530 mg/kg(大鼠经口);1060 mg/kg(兔经皮) LC50:13791mg/m3,1小时(小鼠吸入) | ||||||||||
燃爆危险:本品不燃。 危险特性: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 |||||||||||
灭火方法: 本品不燃。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 |||||||||||
毒性资料 | 接触限值 | 中国MAC(mg/m3) :未制定标准;前苏联MAC(mg/m3) :未制定标准 | |||||||||
健康危害 | 空气中氮气含量过高,使吸入气氧分压下降,引起缺氧窒息。吸入氮气浓度不太高时,患者最初感胸闷、气短、疲软无力;继而有烦躁不安、极度兴奋、乱跑、叫喊、神情恍惚、步态不稳,称之为“氮酩酊”,可进入昏睡或昏迷状态。吸入高浓度,患者可迅速昏迷、因呼吸和心跳停止而死亡。潜水员深替时,可发生氮的麻醉作用;若从高压环境下过快转入常压环境,体内会形成氮气气泡,压迫神经、血管或造成徽血管阻塞,发生“减压病”。 | ||||||||||
急救 |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术。就医。 | ||||||||||
防护 | 工程控制:密闭操作。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 呼吸系统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当作业场所空气中氧气浓度低于18%时,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 眼睛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身体防护:穿一般作业工作服。 手防护: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其他防护: 避免高浓度吸入。进入罐、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 ||||||||||
应急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一般作业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储罐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密闭操作,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
运输注意事项 | 采用钢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严禁与易燃物或可燃物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
包装方法 | 钢质气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