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电气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促进电气设备设施检修、维修工作正常化、规范化、科学化,做到安全检修,工作万无一失。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项目辖区内的电气维修过程。
3.职责
3.1工程部负责对电气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的监督管理。
3.2各物业项目部工程管理处负责对电气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的管理。
4.工作内容
4.1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检修操作人员做到培训后持证上岗,以保证工作万无一失。
4.2电工班对于配置的电气设备,按计划定期地给予保养维护。
4.3维修和保养电气设备时,班长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工程管理处对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交底和技术交底,防止触电和设备事故发生。
4.4在电源干线、低压配电盘及配电箱等设备上进行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至少有两人进行;操作前必须摘掉检修设备的电源保险后验电,并悬挂标示牌,操作人员必须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作业。
4.5对于高压设备的检修和保养,经停电、验电后,还应装设接地线,在醒目处挂标示牌,必要时装护栏。
4.6维修后,电气设备及线路要经专职技术人员检查无误,方可投入运行。严禁在处于工作状态的电气设备上进行维修操作。
4.7所有公共电气设备要有统一标志牌。
5.相关文件
6.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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