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中国古典家俱不仅是一件艺术品,它的更为有价值的地方在于它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她和文学、书法、绘画等一样自成体系,历史悠久,民族特点鲜明,风格突出。今天我们能见到的古典家具,主要是明清两代的制品。主要从明代家具和清代家具的造型、装饰、工艺、材料等方面的比较,阐述了各自体现的不同的艺术特点。
关键词:明清;家具;明式;清式
引言
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其中明清文化带给现代设计的影响更加深远。明清古典家具是中国悠久灿烂的艺术文化中的一颗璀璨的明珠。古典家具的价值不仅仅是服务于人的使用价值,同时还凝集着在特定环境下形成的各个时期不同的艺术风格,审美情趣以及科学技术和物质的发展水平。
1 明代家具的特点
明代前期,社会政治相对稳定,经济繁荣发达,文人、学土、商贾、官僚崇尚室内家具陈设,此外,在明代有一大批文化名人,热衷于家具工艺的研究和家具审美的探求。他们玩赏、收藏和参与设计家具,对明代家具风格的成熟,有一定的推动作用。由于这一时期的家具具有共同的时代风貌与特色,以素朴、简洁著称,后世誉之为“明式家具”。
明代家具的特点通常的说法是“精、巧、简、雅”四字。
精,即选材精良,制作精湛。明式家具的用料多采用紫檀、黄花梨、铁梨木等质地坚硬、纹理细密、色泽深沉的名贵木材。在工艺上,采用卯榫结构,使家具坚实牢固,经久不变。由于这些名贵木材生长缓慢,经明代的大量采伐,到了明末清初,这些木材已十分难觅。所以清以后家具在用料上发生根本变化。鉴定和辨别是否是明代家具,用料的审鉴是至关重要的。
巧,即制作精巧,设计巧妙。明代家具的造型结构,十分重视与厅堂建筑相配套,家具本身的整体配置也主次井然,陈列在厅堂里有装饰环境、填补空间的巧妙作用。
简,即是造型简练,线条流畅。明式家具的造型虽式样纷呈,常有变化,但有一个基点,即是简练。几根线条和组合造型,给人以静而美,简而稳,疏朗而空灵的艺术效果。
雅,即是风格清新,素雅端庄。雅,是一种文化,一种美的境界。明代文士崇尚“雅”,官宦富贾也附庸“雅”,工匠们也迎合文人们的雅趣,所以形成了明式家具“雅”的品性。雅在家具上的体现,即是造型上的简练,装饰上的朴素,色泽上的清新自然,而无矫揉造作之弊。
明式家具以做工精巧、造型优美、风格典雅著称。
2 清代家具特点
清代家具的发展至风格成熟为“清式”,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清初至康熙初,这阶段的工艺水平、工匠的技艺,家具造型、装饰等,还是明代家具的延续。造型上不似中期那么浑厚、凝重,装饰上不似中期那么繁缛富丽,用材也不似中期那么宽绰,这时期还是处于对前代的继承期。
第二阶段是康熙末,经雍正、乾隆,至嘉庆。这段时间清代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发达,是“清盛世”时期。这时的家具生产不仅数量多,而且形成为特殊的、有别于前代的特点,这个特点,就是“清式家具”风格。
(1)造型上浑厚、庄重。
突出为用料宽绰,尺寸加大,体态丰硕。清代的大师椅最能体现清式风格特点,它座面加大,后背饱满,腿子粗壮。整体造型像宝座一样的雄伟、庄重。其它如桌、案、凳等家具,也可看出这些特点。
(2)装饰上求多、求满、富贵、华丽。
多种材料并用,多种工艺结合。雕、嵌、描金兼取,螺甸、木石并用,常见通体装饰,达到空前的富丽和辉煌。
第三阶段是道光以后至清末。
由于中国的历史劫难,社会经济日渐衰微。这时期的家具风格,有所变化。现在颐和园里的部分家具,接受了外来影响最为明显。作为经济口岸的广东最突出,广作家具明显地接受了法国建筑和法国家具上的洛可可影响。追求女性的曲线美,过多装饰,甚至堆砌。木材也不求高贵,作工也比较粗糙。
总之,所谓清式家具,乃是指康熙未至雍正、乾隆、以至嘉庆初的清代中期,是指这一段清盛世时期的家具。这段盛世家具风格的形成,的确与清代统治者所创造的世风有关。表现了从游牧民族,到一统天下的雄伟气魄,代表了追求华丽和富贵的世俗作风。由于过份追求豪华,而带来一些弊端,也是存在的。但是,清式家具,利用多种材料,调动一切工艺手段来为家具服务,这是历来所不及的。所以,清式家具有许多经验可谈,也有许多优点可取。其风格独特,便是最为有力的证明。
结语
中国明清家具同中国古代其它艺术品一样,不仅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艺术底蕴,而且具有典雅、实用的功能,令人回味无穷。作为一名中国的设计师应立足于现实,深刻审视华夏民族的历史和文化,责无旁贷地发扬与传承传统文化,将其与现代艺术设计紧密联系起来,并将传统与现代美学及设计理念融入到设计中去,形成现代与传统结合的室内设计风格。
参考文献
[1]杨敏.中国传统陈设艺术理念浅谈[J].苏州教育学院学报,2000(9).
[2]潘吾华.室内陈设艺术设计[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
[3]田家青.明清家具鉴赏[M].北京:文物出版社,2003.
作者简介:严小华,木天国际建筑师事务所。周炎,广州美术学院艺术硕士。
明清家具异同谈
时间:2003-9-1115:40:00
(一):用材
明清家具的鉴定,最重要的就是辨别年代。而历史不同时期和地区,由于政治、经济以及生活习俗和审美趣味的不同,常会采用不同种类的木材制作家具,因此一些古家具的用材会直接反映出该家具的产地和年代,这是判别古家具文物价值的重要依据。学会辨别木种是鉴赏家、收藏家和爱好者的必修课和基本功。
明清家具在用材方面,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因此,辨别木材是鉴定家具中首先要注意的问题。传世的明清家具中,有不少是用紫檀、黄花梨、鸡翅木、铁梨木、乌木、等木材制作。因在清代中期以后,这几种木料日渐匮乏,成为罕见珍材。所以,凡是以这几种硬木制成的家具,大都是传世已久的明代或清代前期遗物。虽说此类家具后代仿制的也有,但终因材料难得及价格昂贵,为数极少。今存的传统硬木家具中,也有许多是用红木、新黄花梨或新鸡翅木制作的。由于这几种木材,是在紫檀|、黄花梨等名贵木材日益难觅的情况下才被大量使用,所以,以这些木材制作的家具,大多为清代中期以后直到晚清时期的产品。如有用红木、新黄花梨、或新鸡翅木制作的明式家具,因其材料的年代与形成的年代不相吻合,大多是近代的仿制品。当然,这也不能完全一概而论,因为众文献记载来看,红木和花梨木可能最迟在清代初期就已开始被选用作家具之材,而在江南一带也确实也发现了不少明式红木家具,不是近代仿制的,而是清代早期的遗物,但从整体上说,红木家具的大量出现是清代中期以后的事。
值得注意的是,有大量传世的榉木家具,不能以材质来间断年代,因为它在明清两代均被广泛用于制作家具,并在形式上也较多地保持了一致性,许多清代中期及至更晚的榉木家具,仍然沿袭着明代的手法。所以,对榉木家具的断代,应更多地依靠其他方面的特点来进行鉴定。
20世纪初叶,由于中国古家具日益为世人所瞩目,大量珍稀的古家具外流。为此,早在50年代,中国有关部门就制定了一条,规定紫檀、黄花梨、鸡翅木、铁梨木和乌木这五种制作的家具不准出口,这种“五木法则”在当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因过于简单,又使大量菲五木的珍贵古家具流出海外,同时这种以木质定高下的简易法则也使许多爱好者坠入了拜物的误区,将作为中国古家具主体的菲五木家具一概视为“柴木”,甚至滥收贱卖,极少开展收藏研究,这同样是不可取的。
(二)品种与造型
明清家具的品种,也与年代有着很大的关系。明代椅子常见有四出头式和官帽式,还有圆椅、玫瑰椅等。四出头式和官帽式椅子在明代墓葬中曾有发现。因此,在鉴定中可以判断,凡与这类出土椅凳风格类似的传世扶手椅品种,应考虑为明式制品。有些较早出椅现的家具品种,往往到了清代后就不再流行。也有一些家具品种,出现的时间较晚,早期不可能制作。如圆靠背交椅,入清以后不再流行,从伟世品来看,它们多用黄花梨制作,很少有红木或新黄花梨的制品。所以,传世的圆靠背交椅,基本都是明式家具。而式样庄重、体态硕大的太师椅,则是清式家具的代表,再如茶几,本身就是为适应清代家具布置方法而产生的品种,传世的大量实物中,多为红木,新黄花梨制品,未见年代较早的。很显然,茶几是清式家具品种。此外,如折叠椅,折叠香几等,都是清代雍正以后出现的新品种。
家具的造型,是断年代的重要依据。许多明清家具的年代早晚,都可以从造型及造型的变化来判断。比如搭脑两端出头、扶手两端不出头的扶手椅,或搭脑两端不出头、扶手两端出头的扶手椅,多为明式家具扶手椅的早期造型式样,其制作年代一般还会晚于清代中期。再如柜子,明式柜子以圆角柜居多,侧脚收分明显,以各种流畅的线条装饰为主,不重雕刻。入清以后,这类圆角柜逐渐减少,代之而起的方角柜,下方正平直,侧脚收分渐小,至清代中期以后基本无侧脚,并且装饰雕刻亦由简洁变繁琐。甚至家具的腿足造型的变化,也可作为断代的依据。如桌椅的腿足,即经历了一个由细瘦到粗壮的变化过程,凡具有前者特征的桌椅,其年代一般要早于后者。
(三):结构
鉴定明清家具的早晚,有时也可根据某些构件来判断。如明代官帽的靠背,基本光洁无纹。清代官帽椅的靠背,绝大多数是雕花板,素板罕见。又如明式家具的管脚枨都用直枨,而清中期以后管脚枨常用罗锅枨,这是区别明式和清式家具一个十分重要的特点。
第一,观察结合处。主要观察古代家具的结合处是用榫卯、钉子还是胶粘。鉴赏家具就可以依据古代家具与现代家具不同的组装结构加以区分。艾克在鉴定明式家具榫卯结构方面提出的原则是:“非绝对必要,不用木梢钉;在能避免处尽可能不用胶粘;任何地方者不用镟制——这是中国家具工匠的三条基本法则。”其实这也是中国古典家具榫卯结构特点的总结。古式家具具有精巧的榫卯结构,构件之间,不用金属钉固定,而是全凭榫卯即可做到上下左右,粗细斜直连接合理,面面俱到。而且工艺精确,扣合严密。
第二,了解历代榫卯结构。由于不同的时代家具榫卯结构受到一定生产力的制约,所以也不尽相同。例如,先秦楚墓和汉墓出土的家具一般只有暗榫、透榫、半榫、等几种方法。夹头榫大约在晚唐、五代时出现,匠师受到大木梁架柱头开、中夹绰幕的启发而运用到桌案上来,插肩榫则是明清家具常用榫卯特征。
第三,注重榫卯使用工具。作伪高手一般懂得古代家具都是用榫卯而很少用钉子和胶粘的,而且伪造得也很相似。但是无论作伪者怎样高明,毕竟不同时代家具榫卯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总会有所不同。仔细观察就会看出破绽。如张德祥就指出,明式圆角柜它的透榫两侧呈圆弧形,就一定是伪作的。因为圆弧榫眼出自近代的打眼机, 所以说辨别榫卯使用的工具和有无近代工艺的手法也是鉴定家具的重要方面。
(四):装饰
了解不同时代装饰风格是断代家具的重要依据。不同时代有不同的装饰风格。以镶嵌工艺来说,明代与清代家具区别一个明显标志就在于此。明代家具很少用镶嵌工艺,而清代镶嵌工艺则较发达。
明清家具上的花纹,是鉴定家具制作年代的最重要依据。家具上的装饰花纹与其他工艺品的花纹一样,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因此,在鉴定家具时,有确切年代的其他工艺品上的花纹,是很好的对比参照物。如明清家具上常见的龙纹、凤纹、螭纹、葡萄纹、牡丹纹、如意纹、卷草纹及各式吉祥图案等,也是明清时期各类工艺品上常见的装饰纹样。因此,只要认真研究和仔细识别,那么对明清家具的鉴定将是很有益和有效的。比如,吉祥图案是清代瓷器上最喜欢用的装饰题材。清代家具的图案装饰也是如此,许多图案的组合,都必含有吉祥、富贵的寓意,常见的有“五蝠捧寿”、“鹊上梅梢”、“计划麒麟送子”、“吉庆有余”、“龙凤呈祥”、“海屋添筹”等,尤其到了清代晚期的家具,比比皆是。
要提醒读者的是,在参照对比时, 宜采用题材相同,或接近的加以对比,这样就比较容易判断年代,判断也较准确。参照物则可采用玉器、瓷器、剔红雕漆等工艺品上的花纹,尤其是明清建筑的装饰纹样,往往与家具装饰花纹在材质、内容和形式上更有共同之处。
此外,在流传至今的明清绘画及书籍插图中,亦有不少生活场景和家具图形,有较客观的写实性,也可用来进行对照比较,作为鉴定的依据。
当然,明清家具与其他工艺品不同,绝大多数没有年款,其鉴定是一项复杂的工作,上述鉴定方法,除根据花纹可以判断具体的年代外,其他的只能区分明式和清式,一些鉴定标准也仅作参考,切不可生搬硬套。因为明清家具在用材、品种、造型、制作、方法和花纹上,或沿袭传统,或刻意仿造,极难断代。对这种家具的鉴定,就更要进行详尽和全面的科学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