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干部安全履职考核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提升管理干部安全履职能力,特制定《管理干部安全履职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一、考核对象:专业副总、科室及区队副科级以上管理干部
二、考核内容:主要从业务保安及安全生产、安全质量标准化、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培训、日常安全工作五个方面进行考核。详见《金庄煤矿管理干部安全履职考核标准》。
二、考核办法
1.实行静态考核与动态检查相结合,日常动态安全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2.每季度进行一次管理干部安全履职考核。考核方式:由安全科、人力资源科、质标办提供基础数据,矿领导对业务科室考核评分。考核时间:每季度第三个月25~30日。
3.安全履职考核结果实行季度百分制,基础分值为100分,95分以上(含95分)视为考核达标,95分以下每少1分,扣除安全抵押1%。
4.安全履职考核结果与管理干部安全风险抵押兑现挂钩,按照考核得分的百分比实施兑现,实行季度考评下季度核发。
5.管理干部必须完成月度抓“三违”指标。副总工程师和安全生产科室及区队正职每月查处“三违”不少于3人次,安全生产科室及区队副职每月查处“三违”不少于2人次。
6、管理干部抓“三违”,须在井口信息办填写管理干部抓“三违”台账和“三违”罚款通知单。以台账、罚单作为抓“三违”指标的考核依据。
7、专业副总每月下井个数不少于15个,带班个数不少于10个。生产安全科室正副职下井次数不少于15个。区队正职下井个数不少于15个,区队副职跟班下井个数不少于20个。
8.管理干部必须完成月度下井及带班任务,并按规定到井口信息办填写安全信息卡。
9.考核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客观真实,严禁弄虚作假。
10.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附表:管理干部安全履职考核标准
附表
金庄煤矿管理干部安全履职考核标准
序号 | 考 核 项 目 | 考 核 标 准 | 标准分 | 备注 |
一 | 业务保安及安全生产 | 30 | ||
1 | 业务管理 | 无措施施工1次,归口业务管理部门扣1分。 技术、业务工作滞后或工作失误,影响安全生产的每次扣1~5分。 矿领导安排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未落实到位的,每次扣1~3分。 标准化工作要求、业务保安不到位的每次扣2~3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职责落实不到位,工作失职造成后果或被上级处罚的,视具体情况每次扣3~5分。 | 10 | |
2 | 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应急救援预案 | 未落实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和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的,每次扣1~3分。 | 3 | |
3 | 机电管理 | 上级检查井下出现电气失爆的,每次扣机电专业相关责任人2分。 | 2 | |
4 | 安全生产 | 视具体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考核。发生轻伤一次扣分管专业部门及安全科1分,发生侥幸未遂事故每次扣0.5分,重伤扣分管专业部门及安全科3分,其它执行《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 10 | |
5 | 安全风险预控 | 各专业落实风险预控考核工作,未实施专业考核的扣2分,考核资料不完备的,每次扣1分。 | 5 | |
二 | 安全质量标准化 | 20 | ||
1 | 组织或参加质量标准化检查 | 未组织或未参加月度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的,每次扣1分。 | 5 | |
2 | 质量标准化档案资料 | 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档案存在问题的,每次扣1分。质量标准化信息系统未及时录入、填报的,每次扣2分,出现错误未及时纠正的,扣1分。上报分公司质量标准化检查表,专业未按时上报的,每次扣1分。 | 5 | |
3 | 动态达标 | 未实现动态达标的,每次扣1分。 | 5 | |
4 | 上级检查 | 分公司质量标准化检查专业分数低于90分者,每次扣2分。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未落实的,每次扣1分。 | 5 | |
三 | 隐患排查与治理 | 15 | ||
1 | 专业隐患排查 | 未组织本专业隐患排查的,每次扣2分。隐患排查资料或档案不规范的,每次扣1分。隐患治理不闭合的,每条扣2分。 | 5 | |
2 | 隐患跟踪落实与闭环管理 | 治理措施不到位、治理不彻底的,每次扣5分;未实现闭环管理的,每次扣2分;未建档管理的每次扣1分。 | 5 | |
3 | 安全检查问题整改 | 检查问题不及汇总到安全科的,每次扣1分。整改不及时的,每条扣2分;整改不到位的,每条扣2分;整改情况不反馈安全科的,每条扣1分。监管落实不到位,每次扣2分。分管专业隐患跟踪不到位的,每次扣1~3分。 | 5 | |
四 | 安全培训 | 15 | ||
1 | 安全生产科室参加区队班前会 | 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科室正副科长(主任)每月参加一次区队班前会,并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否则,每少一次扣1分。 | 5 | 查验相关记录 |
2 | 外来人员入井安全准入 | 外来人员未履行审批程序入井的,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罚,业务科室每人次扣2分。 | 5 | |
3 | 科室自主业务安全培训 | 各科室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业务学习培训。否则,每少一次扣1分。 | 5 | 查验相关记录 现场考问 |
五 | 日常安全工作 | 20 | ||
1 | 杜绝违章指挥 | 违章指挥者,每次扣4分。情节严重者将予行政问责。 | 4 | |
2 | 完成抓”三违“指标 | 未完成抓“三违”指标的,每少一次扣2分。 | 4 | |
3 | 按时参加安全工作例会、专业例会 | 不参加安全生产例会的,每次扣2分,迟到者扣1分。单位负责人确有特殊不能参加的须提前请假,并安排本部门副职参加。 | 4 | |
4 | 参加安全检查 | 专业副总、科室正副职不参加安全检查的每次扣2分。 | 4 | |
5 | 下井及带班情况 | 未完成下井及带班任务的,每少一次扣2分。 未按规定填写安全信息卡,每少一次扣1分。 | 4 |